卷之三\雜症
癰症
屬性:癰之發也。上下內外。無處不有。然發於清陽之分。危者十之八九。發於濁陰之分。危者十之一二。頭為諸陽之會。背隸心肺之野。以陰乘陽則逆。腹乃腸胃之司。足為筋骨之用。以陽乘陰則從。蓋因膏粱之子。過服丹石暴烈之性。灼耗真陰。則水不足以製火。直乾清分。腦項肩背。
任其糜爛。多至於不救者有之。辛勤之人。疲乏筋骨。四氣交侵。凝滯經絡。則血不足以輔氣。
流於肢節尻股腰膝。隨其阻逆。每至於纏綿者有之。要之發於腎元者至重。以丹石爍腦髓也。發於心脾者次之。以抑鬱滯經絡也。發於筋骨皮肉者又次之。以六**侵肌膚也。此毒之有輕重。主客之勢使然。又何疑哉。餘因論列諸症。而旁及瘍科。偶舉一二言之。緣不明乎外。不足以知內。
不別其症。不足以為治。使非熟識而詳辨之。其遺害可勝道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