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 20 章

黎承睿走進病房的時候,正看到林翊在收拾東西。

他站在逆光中,光影直接在他臉部形成明暗分明的剪影。他低垂著頭,從睫毛到鼻梁嘴角的形狀均堪稱完美,確乎以某種合乎精準的比例組成。再往前一點,可以看清他臉上的表情,那是一種格外認真嚴肅的狀態,全神貫注,將所有的注意力隻集中在手上。黎承睿觀察著少年:他將每件東西都排列整齊地放在床上,然後再獨立包裝,最後再放入旅行袋中。他處理的東西包括每一樣洗漱用品,他將它們先用幹淨的保鮮袋裝好;其次是衣物,內衣外套,褲子上衣全部分門別類,疊得整齊有序,就連領口袖口的皺褶也被仔細抹平;然後輪到餐盒食具,它們受到的優待是每一樣都用那雙漂亮的手拿保鮮膜仔細纏繞包好,再整整齊齊裝進手提袋中。就連拖鞋毛毯,也□□幹淨淨地拿塑料袋裝好,再慎重裝進包裏。這個少年把他身邊每一處可能雜亂的細節都一一處理,他皺著眉頭,嚴肅正經的模樣幾乎令人以為他正在處理的,是極其重要不能怠慢的大事,大到關乎國家安危,大到係著個人存亡。

可是林翊一點也不知道,他這個樣子有多動人,他就像某隻念頭單純卻行為執著的小生物,瞪大漂亮的黑眼睛,心無旁騖地隻知道盯著手中的事,仿佛摺疊一隻衣袖,裝好一條毛巾就是他能建構的全部的意義。

黎承睿抱著手臂,在病房門口靜靜地注視他的男孩。也許對別人來說,林翊正在做的事毫無意義,可他在這一刻卻懂得,這是少年單向的思維觀中此時此刻必須去做好的事情。少年如此投入而專注,哪怕下一刻是世界末日,這一刻大概他也要先疊好自己的襯衫內褲再說。

這是他所愛的少年。

黎承睿看著看著,情不自禁地就微笑了,他覺得心裏充盈一種溫暖的幸福感,像稀薄的空氣漸次擁有了質感,像不可觸摸的光忽然能穿透手臂。在此之前黎警官從未想過這樣的可能性,隻是看著一個人,就能心生滿足,就能覺得此生無憾,這種奇異的感覺統領一切,霸道而無法被證明,可它就是這麽存在,在黎警官目睹了那麽多人性的醜陋和罪惡後,在他理解生命朝夕更替,無常又毫無邏輯後,卻有這麽個少年存在。

像透過厚重雲層的微光一樣存在。

黎承睿在腦子還能進行清醒運作之前就已經走了過去,他伸出手臂,帶著笑,不顧少年的困惑將他一把抱入懷中。緊緊地,不帶遲疑,不許猶豫,隻是抱住他,讓他貼近心髒跳動的位置,讓他整個身軀,體溫,味道,呼吸都與自己盡可能緊密地偎貼在一起。這是他的男孩,黎承睿心想,讓他活了三十年,頭一回感受到如此強烈的幸福,幸福到頭發絲和腳趾頭都忍不住要顫栗的男孩。

他愛這個人,真實地,沒有回轉餘地地愛著他。

愛到無法將這個字說出口,愛到令自己心生恐懼,幸福到害怕的地步,可還是忍不住愛他,愛到這樣一個地步,仿佛手臂是為了擁抱他才存在,身體是為了貼近他才存在。

“睿哥……”林翊不適應也不理解,困惑地在他懷裏掙了掙。

黎承睿不知道怎麽跟他解釋,隻得信口胡謅:“這隻是男人間的擁抱,你今天出院,睿哥很開心,因為太開心了,所以要大大地抱一個表示下慶祝。”

林翊認真地思索了這種可能性,呆呆地應了聲:“哦。”

但是隨後,他主動地伸出手臂環住黎承睿的腰背,笨拙地拍了拍,問:“嗯,慶祝啊,是不是這麽做?我看電視上都是這麽演的。”

黎承睿霎時心跳如擂鼓,他更加用力地把少年揉進懷裏,湊近他的鬢發,深吸了一口氣後,情不自禁在他額角貼上嘴唇。少年的皮膚柔軟,頭發也柔軟,這種種因素令他瞬間心神大亂,黎承睿近乎狼狽地在少年後背象征性地拍了兩下,然後一把收回手,掩飾地咳嗽兩聲,語無倫次地說:“嗯,先,先這樣了,那個,歡迎出院,我,我們走吧。”

林翊看著他,目光似乎懵懂,卻又似乎洞悉,他的瞳孔清亮到可以倒映黎承睿的身影,被這樣絕對澄澈的眼睛看著,黎承睿有種自慚形穢的錯覺,像有隻手將他適才肮髒心思一下揪出來丟到陽光中現了形。他猛地倒退了一步,隨後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麽,強笑問:“東西都收好了?出院手續辦了沒?”

“辦好了。”林翊乖乖地點頭,“東西也收好了。”

“那,那走吧。”黎承睿過去提起他的行李包。

“哦。”

林翊乖乖地跟在他身後,黎承睿差不多走出住院區才覺得心跳恢複正常。他慢下腳步,轉頭發現少年追在他身後幾乎是一路小跑,此刻已經臉頰飛紅,有些氣喘了。黎承睿心裏一疼,暗罵自己一句,忙轉身扶住他的胳膊,帶著歉意說:“對不住啊,睿哥習慣了走路快,你怎麽也不說?”

林翊抬起濕漉漉的黑眼睛看他,動了動嘴唇,缺乏語調起伏地說:“我能趕上。”

“不是,是我不好……”

“我能趕上。”少年執拗地重複了一遍。

黎承睿忽然就明白了,他的意思是他會努力,即便是走路這種事,他走得不快,他沒法像別的男孩那樣朝氣蓬勃,但他會趕上。

黎承睿點點頭,摸了摸他的肩膀,微笑著柔聲說:“好的,我知道,等你好了我們可以試試鍛煉體能,但現在你身體剛剛好轉,睿哥陪你慢慢走,好嗎?”

林翊困惑地看著他,然後誠實地說:“會影響速度,沒必要。”

“有必要。”黎承睿說,“兩個人一塊走,你適應我,我適應你,就是這樣。不是每件事都要趕時間,來,把手給我。”

林翊愣愣地把手伸出去,黎承睿微微一笑,伸手握住,拉著他慢慢走,說:“以後都要才行。”

“很怪,”林翊有些不適應,“我不是小朋友,不會走丟。”

“我知道啊,但你不覺得這樣的話我們就能步調一致?”黎承睿回頭笑著說,“放心吧,我以後不會丟你一個在後麵自己走快了。”

林翊盡管還是皺著眉頭表示有些不明白,但卻很聽話,順從地被他拉著往前走。

黎承睿此生從未如此盼望過醫院的長廊再長一點,他能以接病人出院為由堂皇冠冕地拉著少年走得更久一點。這是一個天氣晴朗的下午,陽光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因為是在醫院,有的是需要扶持行走的病患,所以他貼著林翊,拉著他的手慢慢走並不顯得異類。當兩人走到醫院門診大廳,即將步出大門的時候,突然有個女人叫住了他們。

“阿翊,你是不是阿翊?”

黎承睿明顯感到身邊的少年腳步一頓,他奇怪地轉過頭,看見一個打扮得體,妝容精致的中年婦女,帶著一個小女孩,正充滿驚喜地看著他們。

待看清林翊的臉,那名婦女高興地滿臉堆笑,她拉著小女孩走了過來,提高嗓音卻不乏優雅地說:“真的是你,啊,你長這麽高了,我都不敢認了,你還記得我嗎?我是Miss張啊,以前在元朗那邊教鋼琴的?”

黎承睿低頭看林翊,發現他臉上仍然是那副呆滯而困惑的表情,然後,林翊似乎有些意識到自己呆滯是不對的,於是羞澀地笑了笑,小小聲說:“Miss張,嗯,你,你好啊。”

“哈哈,你這孩子,跟我說你好,這麽客套做什麽?你們以前不是經常趁我不在溜進琴房玩嗎?大個仔了反而學會禮貌了,嗬嗬,”中年女人毫不掩飾對他的喜愛之情,笑嗬嗬地問,“好巧啊,剛好我今天帶女兒來看醫生,一轉眼都好幾年不見了,你現在讀哪座學校,還有學琴嗎?對了,你來醫院是?”

“我早先住院了,現在好了。”林翊呆板地回答,“功課緊,沒學琴了。”

“哦,那,那是功課要緊點,”Miss張無比惋惜地看著他,眼神中愛憐橫溢,“身體怎麽了?還是那個,那個哮喘?”

“是,不過不嚴重,”黎承睿適時插嘴,微笑說,“你好,張女士,我是林翊的大哥,鄙姓黎,幸會。”

Miss張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說:“你好你好,黎先生對不起啊,我一看到阿翊高興得都失禮了,我以前教過他們幾個鋼琴的,額,黎先生看起來好像挺麵善……”

她身邊的小女孩奶聲奶氣地說:“媽咪,他不就是有愛就要明天那個黎sir啊。”

她這麽一說,兩個大人都笑了,黎承睿是滿頭黑線的笑,Miss張像遇見明星一樣歡喜地說:“我就說怎麽那麽麵善,原來是黎sir啊,哎你不知道,我女兒自從看了你的那期節目,就成為你的粉絲,整天在家說以後長大了要做警察。”

黎承睿笑了,蹲下來對小女孩說:“小妹妹,長大要做警察?”

“嗯。”小女孩重重點頭。

“那要有好身體才行哦,生病要乖乖吃藥,平時要聽媽咪的話,功課要拿A知道嗎?”

小女孩堅定地再度點頭。

“乖。”黎承睿摸摸她的頭,對Miss張說,“今天就不阻礙你們看病的時間,或者留個聯絡方式,改天再讓翊仔好好表達一下謝師恩。”

“啊哪裏用得著那麽客氣,”Miss張笑著從皮包裏拿出一張名片遞給林翊,說,“阿翊,這上頭有我的電話,你,你什麽時候想學回琴,就記得給我電話好嗎?不想學也沒關係,保持聯絡好不好?”

“哦。”林翊接過名片。

“跟我保持聯絡啊。”Miss張又叮囑了他一句,然後對黎承睿笑了笑,“黎sir,那我們先去看醫生,先失陪了。”

“再見。”黎承睿點點頭,又對小女孩揮手笑說,“拜拜。”

“拜拜。”小女孩衝他們露齒一笑。

黎承睿和林翊目睹她們轉身走了才離開醫院,坐進車裏的時候,黎承睿瞥了一眼身邊的林翊,帶著笑問:“學過鋼琴啊?我還不知道,你彈得好嗎?”

“不好。”林翊搖搖頭,“學琴要錢的,貴。”

“你別管這些,喜歡嗎?”

林翊迷茫地看著前方,呆呆地說:“不知道。”

“怎麽會不知道?”黎承睿一邊開車,一邊笑著說,“要是喜歡,睿哥可以送你重新去學的。”

“阿淩才喜歡的,”林翊有些不好意思地小聲說,“我都是被他拉去,一首曲他學一天,我要學一個禮拜的,還是不要了吧。”

黎承睿想起他那個自殺的朋友,伸手摸摸他的肩膀,柔聲說:“沒關係,想學就跟我說,不願意跟別的人一起,我們也可以把老師請家裏。”

“我學不會的。”林翊認真地說,“鋼琴好複雜,要兩隻手,我的手在一起按琴鍵不會聽話。”

他為了增加說服力,還舉起兩隻手晃了晃,兩隻手都潔白潤澤,手指修長精致,比例堪稱完美,黎承睿看得心跳加速,他想如果這個少年不是遲鈍和自閉,有這樣的手,沒準他真的能成就一個音樂天才的傳說。

這也許是那位Miss張對他念念不忘的原因吧。

“沒事。”黎承睿伸手握住他其中的一隻,攥緊了,柔聲說,“總有適合這雙手做的事,信我啦,沒錯的。”

“嗯。”林翊應了一聲,想了想,又微微笑了。

“笑什麽?”

“我也有能做好的事的。”林翊孩子氣地說,“媽咪說我煲的湯很靚很正。”

“哦?真厲害啊。”黎承睿誇張地說,“那哪天得讓睿哥試試了。”

“好。”林翊重重地點頭。

他們倆正聊著,黎承睿的電話又響了,黎承睿戴上耳機接通,簡要地說:“是我。”

“阿頭,陳子南案的凶器可能找到了。”周敏筠又快又急的聲音傳來。

“那條狗?為什麽說可能?”

“是這樣,”周敏筠報告說,“阿良翻之前的調查記錄,發現想買程伯那艘舊船的黃姓一家其實生有兩個兒子,黃伯想買船給的是大兒子,但沒他小兒子的記錄。今日我們一查,才發現原來他小兒子自己開了家動物醫院,不愁生計,阿良剛剛請了文姐跟他一起去那家醫院。文姐順手給狗籠做了測試,發現裏麵有不少人血痕跡。”

“為什麽你之前沒查這條線?”黎承睿嚴厲地責問,“你居然讓一個新人挖出這麽猛的料!”

“對不起黎sir,”周敏筠不安地回答,“之前阿Sam查過一遍,我以為,我錯了,對不起。”

“這事算你失職,明早我到辦公室時希望看到你的報告,現在該做什麽你知道吧?”

“是,我已經把現場監控起來,同時扣押了動物醫院的獸醫和員工。”

黎承睿的臉色總算緩和了些,簡單地說:“地址發到我電話上,我等會到,阿敏,我不怪你,再有經驗的警察也有疏忽的時候,但次數不能多,不然就是瀆職。”

“是。”周敏筠低下聲音,再度說,“對不起啊頭。”

“沒事,做好手上的工作才重要。”黎承睿和緩了語氣,問,“為什麽阿良一個新丁能請動文姐跟他一塊出勤?”

“哦,文姐是阿良的表姐。”周敏筠說,“聽說從小一塊長大的,跟親姐弟一樣。”

“這樣好,”黎承睿笑著說,“我們以後麻煩鑒證科的事就由阿良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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