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回血丹
第二十章回血丹
搞好瞬回血配方,再看看包裏還有一種也是回血藥性的草藥「幽蘭草」,我突發奇想,不如再試試這種草藥,看看能否煉製出別的品種,畢竟「1級瞬回藥」品級太低,而且回血也隻有300點。
於是,又按照先前的方法,我選了10株「幽蘭草」和3株「水仙草」,施展煉藥術後,
……
叮~!”
係統提示:“對不起,您煉藥失敗,所有草藥消失。”
正所謂期望愈大失望越大,滿以為會成功,卻意外出現失敗,我鬱悶得暗暗咬牙,不甘心再次放入10株「幽蘭草」和3株「水仙草」。
……
叮~!”
係統提示:“對不起,您煉藥失敗,所有草藥消失。”
叮~!”
係統提示:“對不起,您煉藥失敗,所有草藥消失。”
叮~!”
係統提示:“對不起,您煉藥失敗,所有草藥消失。”
……
接著,我不服輸地將「幽蘭草」和「水仙草」放入比例不斷變化,結果卻依然是外甥打燈籠——照舅(舊)。
連續十七八次,居然全部失敗,令我失望無比。
深深吸了口氣,我靜靜地坐在地上,拿出「百草錄」再次仔細查看包裏的其他草藥的藥性,最後發現「七星草」後麵介紹有一欄小字“此藥具有中和藥性的功能,可以入多種藥。”
我靈感一閃,“莫非「幽蘭草」和「水仙草」藥性差距太大?對了,「大黃草」功效說明具有回血功能,而「幽蘭草」功效說明卻是具有高效回血功能。一定是兩種草藥藥性不匹配!”
於是,懷著幾分期待,幾分試驗,我再次將10株「幽蘭草」,3株「水仙草」、1株「七星草」放進「青龍鼎」,接著開始我的煉藥大業。
30秒後。
叮~!”
係統提示:“對不起,您煉藥失敗,所有草藥消失。”
10株「幽蘭草」,3株「水仙草」、2株「七星草」再試。
30秒後。
叮~!”
係統提示:“對不起,您煉藥失敗,所有草藥消失。”
係統提示:“對不起,您煉藥失敗,所有草藥消失。”
係統提示:“對不起,您煉藥失敗,所有草藥消失。”
……
都說失敗乃成功TM,沒想到剛剛燃起的煉藥激情就被係統重重潑來一大盆冷水。
20分鍾後,我將10株「幽蘭草」,5株「水仙草」、3株「七星草」放入藥鼎,心裏默默對自己說,如果這次再失敗,今天再也不煉藥。
30秒,沒反應。我心裏燃起幾分希望。
……
35秒,仍然沒反應!我有些納悶:不待這麽玩人吧?好歹給個說法呀!
…..40秒,鈴聲響起——。
“叮~!”
係統提示:“恭喜您,您成功煉製了9份1級藥水,煉藥熟練度+9。”
“哈哈哈!”終於成功了,我高興得手舞足蹈,這一回的興奮,遠遠比第一次成功來得更加的興奮,畢竟這次是自己千辛萬苦試驗出來的,瞎貓碰到死耗子那樣的事情雖然讓人高興,但缺少了成就感。
“叮~!”
係統提示:“請您為藥水命名!”
……
「未命名藥水」。
增加800點的生命。
屬性:生命回複速度+300%,生命值上限+10%,持續時間3600秒。
品級:1。
……
看看藥水屬性,我驚訝不已,這可是好東西,服用後,不但氣血值上限增加;了10%,更牛叉的是回複速度加了3倍,一般來說,氣血回血速度一秒鍾大約是15—20點,在使用這種藥後,每秒鍾變成了回複45——60點氣血值,簡直相當於有個小牧師在不停給自己拉血呀!
將這種藥命名為「回血丹」,這次係統又大方了一次。
“叮~!”
係統提示:“恭喜您,藥品命名成功,由於您煉製出係統藥店外藥品「回血丹」,獲得係統獎勵煉藥熟練度2000,聲望200,金幣200。”
增加800點的生命。
屬性:生命回複速度+300%,生命值上限+10%,持續時間3600秒。
品級:1。
製造玩家:湮滅。
……
如法炮製,我將包裏所有的「幽蘭草」耗盡,又煉製了整整80份。
有了前麵煉製的經驗,接下來就容易多了,在嚐試了十多次後,我再次煉製出了一種瞬回藍的藥和回藍的藥,我比照先前的命名,分別命名為「1級瞬回藍」和「回藍丹」。
「1級瞬回藍」。
增加300點的魔法藍,持續時間3秒,可重複使用。
品級:1。
製造玩家:湮滅。
……
增加800點的魔法藍。
屬性:魔法藍回複速度+300%,魔法藍值上限+10%,持續時間3600秒。
品級:1。
製造玩家:湮滅。
……
將包裏的草藥耗盡,我看看包裏的成果:「1級順回血」218份,「回血丹」89份,「1級瞬回藍」150份,「回藍丹」30份,一時間滿意無比。
“恩,先拿一部分「回血丹」去賣,回藍藥水先留給自己用,畢竟使用神怒斬太費魔法藍,現在金幣兌換比率太高,是賺錢的好時機,半月後,銀行係統開通RMB兌換後,金幣就會貶值,再說畢竟自己刷級要不了這麽多回血丹,一個就可以用1小時。”我暗想。
……
看看時間,居然不知不覺就到了淩晨,感覺有些疲倦,於是我放棄了進入第二層繼續刷級的念頭。
掏出回城卷,回到白帝城,將已經開始發紅的裝備耐久度恢複,然後來到寄賣行,發現寄賣的鎧甲和項鏈已經被人買走,可惜本來600金幣,由於係統收取了10%的寄賣費用,隻得到540金幣。
“黑心的係統!姥姥的,我自己開個商店算了。”心裏暗罵完,便徑直來到白帝城商會管理員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