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巴爾克總督察用他修剪平整的手指撳了一下桌邊的象牙色按鈕,手擱在上頭等他的手下出現。

“告訴格蘭特探長說我要見他。”他說。這名手下竭盡所能想讓自己看起來對眼前的大人物畢恭畢敬,但這份善意卻被他豐滿的體態違逆,迫使他必須微微後仰以保持身體平衡,這麽一來,他鼻子的角度剛好讓他成了傲慢無禮的討厭鬼。難堪地意識到自己的挫敗,手下退出房間傳達巴爾克的指令,同時將記憶中那些不被人同情卻一再重演的糗事埋藏在心裏。此時,格蘭特探長進入辦公室,愉快地向他的長官致意,然而他春風得意的長官根本無視他的出現。

姑且不論格蘭特探長平素樂於犧牲奉獻、睿智機警和勇氣可嘉這些優點。他最令人激賞的一點就是:他怎麽看都是一副標準的警察架勢。高度中等,身材勻稱,可以說是——短小精悍。我這麽形容也許會讓你覺得他像個蠢蛋,沒法子將他與那些完美的人物聯想在一塊兒,但格蘭特絕對是一個與眾不同的人。你想象著一個短小精悍的人,但非駑鈍愚蠢之輩,那準是格蘭特沒錯。這些年來,巴爾克的風頭都被他這位部下比了下去;巴爾克講究穿著,但他的品位就像他對其他的事一樣,都少了一根筋。更糟的是,當他打算和別人一樣鉚起勁來認真工作時,大家都巴不得沒有這個人存在。

他現在以讚賞有加的眼神看著他的得力助手,感激自己能在這個宜人的早晨——他前晚因坐骨神經痛,徹夜輾轉難眠——來辦公。

“高勃吉那邊有麻煩了,”他說,“照目前的情況看來,高爾街那樁案子背後大有文章。”

“哦?有人在背後搞鬼?”

“不是。昨晚那個案子已經是他們局裏這三天來接獲的第五樁棘手的大案了。他們要把最後這個案子移交過來。”

“什麽案子?劇院隊伍那樁是吧?”

“沒錯,你身為刑事調查組探長,這件案子由你接手,你可以調威廉斯過去。我已經派鮑伯去伯克郡偵查紐勃瑞竊案了。我打過電話,那邊隻有一些瑣事需要處理,鮑伯會比威廉斯更合適,就這樣。你最好現在馬上趕去高爾街。祝你好運。”

半小時之後,格蘭特探長找高勃吉警局的巡警問話。巡警表示,死者在送往醫院前就已經斷氣了,凶器是把鋒利的匕首。刀子用力刺入男人脊背左側,鮮血僅從外套被刺破的傷口處微微滲出,沒有流得到處都是。依他看,男人是在他突然倒下前和隊伍向前移動的這段時間內——十分鍾或更久——被移動的人群簇擁著。事實上,倘使當時人群真的如此緊密地擠成一團,要倒下也是不可能的事。他認為男人可能沒有發覺自己即將遇害,在當時的情況下不斷被推擠,以至於他對突如其來的痛苦毫無預警。當時推擠的情形嚴重到可能多少都會造成意外傷害,所以死者沒有痛苦地突然倒下時沒有人注意到。

“凶手的情形如何?這件案子有沒有什麽特別之處?”

“沒有。這家夥應該很壯,是個左撇子。”

“可不可能是女人幹的?”

“不可能。得要有比女人腕力更強勁的力道,才能對刀的使用控製自如。你也知道,在那麽擁擠的情況下,是沒有空間能揮動手臂的。凶手一定是在靜止的狀態下出手的,所以不會是女人所為。是男人做的,而且還是個下手利落的男人。”

“告訴我死者的情況。”格蘭特探長說。他喜歡聽有科學根據的論點。

“所知有限。營養好——紅光滿麵,我得這麽說。”

“腦筋如何?”

“嗯,我想挺聰明的。”

“他是個什麽樣的人?”

“你是指,他從事什麽行業嗎?”

“不,那個我會知道。我是說,他是個什麽‘性格’的人?”

“我懂了。”巡警想了一會兒,狐疑地看著問他話的人,“很難說得很確切——你明白嗎?”格蘭特探長同意他的話,“我隻能說,他是個‘注定失敗的人’。”他揚揚眉試探著對方的意見,確定他了解後,接著補充說,“從相貌看來,他的閱曆相當豐富;但他的手,卻是一雙夢想家的手。等你看過就會知道了。”

隨後他們一起去看屍體。死者是個年約二十九、三十的年輕人,金黃發色,榛實色的眼睛,身材瘦頎,高度中等。醫生特別指出他那雙細長的手,像是從未幹過粗活的手。“大概是站得太久了,”巡警盯著死者的腳說,“他走路時左腳趾得內彎。”

“你覺不覺得,攻擊他的人,對解剖有點概念?”格蘭特探長問道。僅此一個小小的傷口就能斃命,令人覺得不可思議。

“這並不需要外科醫生就可以辦到。任何一個戰後幸存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解剖的常識,這是幸運的一刀——我隻能這麽說。”

格蘭特探長向巡警道謝之後返回高爾街辦公室。辦公桌上的資料袋裏裝著死者少得可憐的資料,探長看完以後一陣沮喪。白棉布手巾、一小袋零錢(2.5先令銀幣兩枚、6便士兩枚、一先令一枚、4便士與半便土各一枚),還有,出人意料的——左輪手槍一把。包裹手槍的白手巾沒有任何標簽,左輪是滿膛的。

格蘭特在惱人的寂靜中檢視那把槍。“衣服上有沒有什麽標簽?”他問。

沒有,什麽都沒有。

沒有人能夠告訴他嗎?沒人打聽得出來嗎?

沒有,沒有人,除了一個發狂的老女人對他撂下話說,警察能查的都查了。

好吧,他要親自檢查死者的衣物。帽子和鞋子均已經被磨得發亮。原先縫在鞋內襯裏的商標字樣已褪去;帽子則是從倫敦或外地自產自銷的工廠買來的。兩樣東西都陳舊不堪。藍色西服外套剪裁合體,灰色的大衣也很合身。男人的衣著是上等而不貴的亞麻質料,襯衫款式極為普通。從全身行頭看來,這男人要麽是個講究衣著的人,要麽是個習慣在上流社會走動的人。可能是男性服裝推銷員。高勃吉那邊的人說,他們沒看到洗衣標簽。死者無非是為了掩飾自己的身份,再不然就是他一向自己在家洗衣服。答案若是後者,沒有洗衣標簽的解釋相當合理。西服外套上,裁縫師的名字被刻意除去。除此之外,怪的是,連死者貼身衣物都顯示出他欲掩飾身份的意圖。

最後一樣——就是那把匕首。一把邪惡精巧的武器,銀製把柄,約三英寸長,外型高貴,鋒利,耀眼,明亮樸質的外觀像是天主教國家的聖物。應該是來自意大利或西班牙南部沿海。

格蘭特探長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把匕首。

“有多少人碰過這玩意兒了?”他問。探員說,這把短刀在死者被送至醫院後才取下,直至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動過。指紋檢驗顯示結果是白忙一場,探長臉上深表滿意的表情又消逝無蹤。聖潔閃亮的刀柄上,居然半點印子也沒有。

格蘭特說:“我把這些東西帶走了。”他指示威廉斯在采集完死者的指紋後,破例將槍送去檢驗。在他看來,這把左輪就像上次世界大戰後英國家家戶戶必備的老爺鍾一樣,是個再尋常不過的東西。然而,誠如先前提到的,格蘭特探長隻信有憑有據的論點。他招來一輛計程車,打算用這天剩下的時間挨家挨戶探訪案發當時離倒下的死者最近的七個陌生人。

計程車四處兜轉之際,他讓自己在腦子裏重複排演案發當時的情景。他並不奢望訪問這些人會對他有什麽幫助。這些人在初次接受訊問時多半不太願意承認他們知道些什麽,現在更不可能改變心意。排在死者跟前或當下發現苗頭不對的人,都準備得太好,等於什麽也沒說。根據格蘭特探長過去的經驗,100個人裏麵99人提供的資訊都毫無價值,唯一知情的人卻往往默不作聲。醫生表示被害者是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遇刺的,凶手不可能在殺了人之後,還留在被害人附近等著被發現。就算凶手是個膽大包天的人,有機會擠到死者身邊,敏感的人不可能完全沒有提防到——有自我防衛意識的人,隨時都會提高警覺。不可能,凶手應該在屍體被發現前就脫隊了。格蘭特必須找到在死者遇害前就注意到凶手的人,或是曾經看到凶手與死者交談的人。說不定,這兩個人根本沒有交談,凶手直接站到死者的身後,下手後,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溜走了。他必須找到這個案子的目擊者,看見這個中途離隊的人。這應該不難。媒體方麵想必能助他一臂之力。

他天馬行空地想著:凶手到底是什麽樣的人?英國人不會使用這種武器。嗜用鋼刀的人會幹脆拿把剃刀割人的喉嚨。他自己可能使用的武器是棍棒,沒有棍棒的話,他會用槍。這是樁經過巧思策劃的計謀,外來的作風挑釁著英國人傳統的思維。有可能是人們所稱的黎凡特人(Le-vant,地中海東部諸國沿岸地方。——譯者注),或者是生活方式和黎凡特人相近的人所為。是船員,也許是常跑地中海沿岸港口的英國船員。但是,一個船員可能會想到要混跡在隊伍裏行凶嗎?夜晚守候在杳無人跡的暗巷中伺機而動比較像是英國人的作風。而且,英國人最熱衷的挑釁方式是毆打,這種放暗箭的行徑他們想都不會去想。

這倒讓格蘭特聯想到凶手的動機。他過濾著幾個常見的動機:偷竊、報複、忌妒、恐懼。第一項排除,隨便一個職業醫生或律師口袋裏的錢都比死者多至12倍以上:況且,凶手犯不著在光天化日之下采取如此強烈的暴行。比較有可能是出自報複或忌妒——黎凡特人最聞名遐邇的就是他們的情緒化。被侮辱時他們會積怨在心;高興的時候,不經意間的微笑就能讓他們欣喜若狂。死者是不是曾在某個黎凡特人和他的女友麵前,用榛實色的眼睛展現過自己的魅力?

無論格蘭特探長怎麽想,就是找不出半點理由。他無時無刻不在針對各種可能性設想,但是——他就是不認為情況會是如此。剩下的最後一個動機是“恐懼”。滿膛的左輪,是不是死者早準備好要偷溜到手持銀製匕首的凶手身後?死者是否曾企圖用槍瞄準黎凡特人準備射擊?凶手曾發現自己深陷危機之中,還是他別有所圖?隨身攜帶自衛武器的死者最後為什麽沒有用上這把槍?身份不詳的死者似乎打算要掩飾自己的身份,難道說,上滿子彈的左輪是為了自盡?倘若他真的要自殺,為何在前往看戲的中途暫緩了這個念頭?有什麽其他的動機讓死者必須隱藏自己的身份?怕被警察逮捕?他意圖殺害某人,怕一時失手,所以掩飾身份?這點倒是合情入理。

這個理由說得通,最起碼它假設了一件事,死者和被格蘭特探長認為計高一籌的黎凡特人是因舊識關係而產生摩擦。格蘭特一向對神秘團體抱有幾許期待,認為那可能就是凶殘命案的源頭。神秘團體常不明究竟地以掠奪或勒索等卑劣手段去獲得他們想要的東西,過去他們曾犯下一些案子,讓格蘭特探長有過頭痛的經驗。但是,現今倫敦已經沒什麽令人印象深刻的神秘團體了,他希望以後也不會有。謀殺案讓他對一成不變的日常生活產生了厭倦。對他而言,能將心比心地去揣想這出戲的可能性實在是一大樂事。黎凡特人與無名死者之間的關係引起他的好奇。現在,他必須盡全力查出無名死者的身份——黎凡特人給了他一條線索。為什麽沒有人出麵指認死者呢?現在還太早,沒錯。他隨時都可能被人認出來。畢竟,他隻是那晚眾多人群中“失蹤”的一個。不是所有的人都急著想看是誰被殺了,因為他們認為他們的兒女和親人都在別處歡度周末。

用盡耐性、體諒及機敏的心智,格蘭特探長訪談了七位他原先預定要見的人——真的隻是見了形式上的一麵。就算不奢望能直接從他們那裏聽到什麽,他還是得一一登門造訪,對訊問的內容做個整理。他發現他們都竭盡所能做了不同的描述,除了詹姆斯·洛克萊的太太之外。洛克萊太太虛弱地躺在**等候醫生診療,她仍為她所受的驚嚇難過不已。她的妹妹——一個嫵媚動人、蜜色長發的女孩,出來和格蘭特探長說話。她走進會客室,對警方在她姐姐臥病的情況下前來滿懷敵意。警察的出現讓她大吃一驚,她不經意地多瞄了一眼來者的證件。格蘭特內心的莞爾遠大於他臉上的表情。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他以平淡的語調表示歉意,“但我希望你能讓我和你姐姐說幾句話,兩分鍾就好。你可以在外麵計時,當然,你想進來聽也無妨。我不是要和她談什麽秘密的事,隻是,我現在負責偵辦這個案子,有責任對案發當晚離死者最近的七個人做些了解,這會有助於我今晚的工作進度,擬定明天的偵查方向。不知你意下如何?隻是個小小的例行公事,對我卻有很大的幫助。”

如他所願,他的理由獲得了美人的頷首。猶豫了一下,女孩說:“我去看看能不能說服她。”格蘭特探長的魅力窘得她滿臉緋紅。比他預期的還順利,不一會兒工夫,她回來帶著探長去她姐姐的臥房。探長見到淚眼婆娑的洛克萊太太倚在**,她出於自衛地聲稱在死者倒地前不曾注意有這麽個人。她汪汪的淚眼一直瞅著探長,一條手帕輕掩著嘴,並時不時按按雙唇。格蘭特希望她能把手帕放下來一會兒,他的理論是——嘴永遠比眼神表露得多——尤其是女人。

“死者倒下時,你正好站在他的身後?”

“是的。”

“當時,與他並排的是什麽人?”

她不記得了。去戲院看戲,沒人會記得那些旁的瑣事,更何況連平時上街時,她都很少去注意別人。

探長臨走的時候,她以孱弱的聲音說:“真的很抱歉,我希望能有用得上我的地方。當時我注意到那把刀了。我願意做任何事,協助你們抓到凶手。”格蘭特探長一告辭出來,就把她摒除在腦後。

為了見這位女士的丈夫,他跑到另一個城市去——其實,他可以隨便派個蘇格蘭場的探員去,但他想看看命案發生後的第一天他們是怎麽辦案的。洛克萊先生提供了有用的資訊。他說,當時有一些小販在隊伍前麵兜轉,因為劇院門大開的緣故,他們周遭人的位置都變了。他還記得,排在死者旁邊,也就是排在他前麵的那個男的,是同夥四人中的一個,那四個人當初是一起來的。洛克萊先生和他的妻子一樣,直到死者倒地才注意到這個人的存在。

格蘭特探長探訪的其他五人,全是一問三不知,沒有人注意到那名男子,這讓探長略感意外。為什麽沒有人留意過他?他一定是一直留在原地沒有離開,一個還沒被擠到隊伍前麵的人,暫時是不會引起他人不快的。什麽都不曾注意的人多少會在事後想起他們看到的,即使他們當時無心去看見一些事。格蘭特探長返回蘇格蘭場的時候,仍然在苦思這個問題。

他發新聞稿給媒體,要求當晚任何看見有人離隊的民眾和蘇格蘭場聯絡。他同時也公布了死者的詳盡資料與案情偵辦的過程。他喚威廉斯來問他的工作進度,威廉斯匯報他們已經采集了死者的指紋送往鑒定小組,但警方的資料並沒有顯示出這個人的身份。武器專家找不出手槍有任何特別之處,可能是把二手槍,用得很舊了,但仍是支頗具殺傷力的武器。

“嗯哼!”格蘭特嗤鼻,“了不起的專家!”

威廉斯笑笑。他回憶說:“專家說這把槍沒什麽特別之處。”

威廉斯又解釋說,在把槍送到專家那裏之前,他檢查過,槍上有大量指紋,他現在在等化驗結果。“幹得好!”格蘭特說罷,帶著死者的指紋檔案去見總督察。他向巴爾克簡要匯報了這一天調查的結果,但隱藏了自已的看法——這宗不尋常的、非英國形式的犯罪可能是外國人所為。

“這麽說我們今天一無所獲嘍,”巴爾克說,“除了這把匕首外,這整個案子看起來更像是小說裏的情節,反而不像一樁真實的謀殺案。”

“沒錯。”格蘭特說,“我在想,今晚會有多少人到沃芬頓劇院前排隊。”他岔開話題。

巴爾克若有所思地想著這個有趣的問題沒多久,就被進門的威廉斯打斷了。

“長官,左輪上的指紋。”他簡潔地報告說,把檔案放在桌上。格蘭特探長漫不經心地拿起檔案,比對那些令他漫無頭緒的指紋。霎時,他像隻獵犬般突然興奮了起來。清晰的指紋有五枚,其他的則不完整,但這些完好或殘缺的指印都不屬於死者所有。指紋報告來自指紋化驗小組,而報告上卻沒有對這些指紋做任何注記。

格蘭特回自己辦公室坐下,思索著。這表示什麽?這些訊息到底透露著什麽意義?槍難道不屬於死者所有?是借來的,可能嗎?就算是借來的好了,槍可確確實實是在死者身上發現的呀!槍真的不屬於死者所有,難道是有人刻意將槍放入死者的口袋裏?沒有人會連自己口袋裏被塞了一支沉甸甸的自動手槍都感覺不出來。不,人已經死了——他是在遇害之後才被栽贓的。為什麽?沒有答案。無論情況多麽繁雜,問題還是橫在他的眼前。格蘭特解開包裹裏的匕首,放在顯微鏡下細看,但他還是深陷毫無轉機的五裏迷霧中,覺得十分疲憊。他得出去走走。五點鍾左右,他步行前往沃芬頓,想見見前晚負責守門的人。

黃昏的天空是淡黃色的,襯托著被紫霧暈染成一片的倫敦。格蘭特感激地深吸一口氣。春天就要來了。他要追蹤黎凡特人的下落,勢必得請個幾天假——假如想不到什麽正當理由,就隻好請病假了——去釣魚。該上哪兒去呢?最理想的地方是蘇格蘭高地,但那裏的人似乎有點不友善。不然就去泰思特釣魚吧——施塔克橋那一帶,可能不錯。釣鱔魚是種很沒勁的運動,但是那兒有家幹幹淨淨的小酒吧,是個絕佳的去處。他還可以騎馬,或是在草坪上遛遛馬。漢普郡的春天……

他思忖著,打起精神沿泰晤士河北岸河堤一路走去,把手邊的公務暫且拋到九霄雲外,這就是格蘭特的行事風格。巴爾克有一句名言:“反複咀嚼,不停地咀嚼,睡個覺醒來後,你就找到事情的症結所在了。”這話是針對巴爾克而非格蘭特說的。格蘭特再次思索著他咀嚼時未慮及之處,但他感到口腔隱隱作痛。每當有令他憂心的事困擾著他,或在過程中無法突破時,他就會暫時失去部分感官功能。他接到重大案件時,總會縱容自己“閉上眼睛”一陣子,等他再次睜開眼時,一道曙光乍現,始料未及的靈感會賦予老問題新的詮釋。

沃芬頓下午的戲剛散場,格蘭特發現劇院前麵空無一人,場後卻淩亂不堪。門房不在崗位上,也沒有人知道要到哪裏找他。看來,他晚上要做的工作既多又複雜。熱心的傳話者從大樓另一端傳回訊息:“先生,沒有看到他。”格蘭特最後終於在幽暗的舞台後麵找到他。表明身份及來意後,那人變得十分熱誠,滔滔不絕。他平常隻能遠遠地對尊貴人士表示致意,卻不是每天都有機會與他們這麽親切地交談,尤其來者又是蘇格蘭場的探長。他微笑著調整帽子的角度,理理胸前的綬帶,用褲管擦幹濡濕的手心。如果這樣能讓探長高興的話,他會說他肯定曾在隊伍裏看到過那個兔崽子。格蘭特在心裏悶哼一聲,他總是保持一貫的疏離,他——以旁觀者的心態——想著這個老家夥究竟是何方神聖。以警察第二職業本能預設了結果,他禮貌地向沒提供什麽線索的門房告辭。一個感性的聲音傳來:“怎麽是格蘭特探長!”他轉身看到蕾伊·麥克白站在堆著她東西的門外,顯然那裏是她的更衣室。

“你在找工作嗎?隻怕要不了一個鍾頭,你就不願意待在這兒了。”她帶著微笑揶揄著格蘭特,而她低垂在帽緣下的灰色眼珠卻親切地凝視著他。他們於一年前相識,當時她戲迷饋贈的昂貴化妝箱遭竊,事後他們再也沒碰過麵,而她對他顯然未能忘情。他麵不改色——即使他旁觀者的身份已經感覺出她的情意,並露出了笑臉。他向她解釋自己到戲院來是為了公事,笑容即刻從她的臉上褪去“嗯,可憐的家夥!”她說,“但這裏還有另外一個人跟你一樣。”她接著說,將手放在他的手臂上,“你問了一整個下午的問題吧?現在喉嚨一定很幹。到我房裏喝杯茶吧,我有女仆,她會為我們準備的。我們應該好好聊聊,我們已經這麽久沒有見麵了,真是令人難過。”

她帶著他走進她的更衣室,房間裏半麵牆都是鏡子,另一半則是掛滿服飾的衣櫥,與其說是設計給人使用的房間,倒不如說是間花店。她把花拿在手中揮舞著。

“我的身體不好,不能接近花,最後它們統統得留在這兒,醫院的人很有禮貌,但他們堅持他們怎麽說我就該怎麽做。我不能好好地說:‘不準有花。’這麽說會像喪禮的花一樣,讓人傷心。”

“這是人們唯一能做的事。”格蘭特說。

“嗯,是的,我知道。”她說,“我沒有不知好歹,隻是得慢慢習慣罷了。”

茶水送來,她為他斟上,女傭又用錫盤呈上一盤小脆餅。她為自己倒茶時,她輕攪著茶。他的心裏忽然打個顫,像個缺乏經驗的騎士突然受驚撞到馬嘴。她竟是個左撇子!

“我的老天!”他喃喃咒罵自己,“你不是應該休一天假,而是你必須休個假。你到底要為此下什麽注腳?全倫敦有多少這樣的左撇子,你竟然發這種莫名其妙的神經。”

一個念頭令他轉醒,他才打破沉默,開口說:“你是左撇子?”

“是啊。”她事不關己地說,理所當然地將話題轉向有關他案情偵辦的情形。他告訴她的都是那些隔天媒體將報導的消息,對她描述那把匕首及這件案子讓他感興趣的一些論點。“匕首是把銀質的聖器,上麵裝飾著紅藍相間的亮漆。”

蕾伊·麥克白平靜的眼神突然閃動了一下。

“什麽?”她不由自主地說。

他本來想問:“你曾見過類似的東西嗎?”隨即改變心意,因為他篤信她的回答將是否定的。他已經掌握到線索,他意識到他原本未注意的事,繼續他的描述。

她說:“聖器!挺神奇的,多麽不可思議呀!——負責這麽重大的案子,我相信你一定會得到庇佑的。”

她用她冰涼滑潤的左手執起他的杯子,要為他再添一些茶水,他注意著她平穩的手腕和鎮定的動作,期望這全是他無謂的妄想。

“那倒沒有。”他在心裏對自己說,“你可能在這個怪地方被第六感折騰半天,但對案情的進展卻一點頭緒也沒有。”

他們談了一些格蘭特所熟悉、而她卻要第一次出訪的美國。他準備離去,並真誠地感謝她的茶水,但他的腦子裏全不知那是什麽茶。現在他多晚用晚餐都無所謂了。他走出去,點了一根警衛敬他的煙,在一陣陣的冷戰中,他幸運地了解到麥克白小姐在前晚六點到跟班來請她出場以前,一直都待在更衣室裏。老天有眼,他誇張地揚揚眉毛對自己說。

格蘭特麵帶微笑與警衛點頭道別,但他在獨自一人往蘇格蘭場的方向一路走去時,神色肅穆。究竟是什麽讓蕾伊·麥克白小姐的眼睛突然閃了一下?絕不是因為害怕。不是的,是因為眼熟嗎?很可能,絕對是。一定是非常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