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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傑博士示意大家安靜,他繼續說道:

“時間刑與空間刑正好相反,犯人被禁錮在一個有限的時間中,而不是一個有限的空間中。我解釋得更具體一點,犯人在服刑期間會在一個感覺上較為自由的空間內反複地度過同一天,刑期一年就會重複生活365個相同的日子,而在真實的世界中隻經過一天。換句話說,對於犯人的家屬來講,犯人的刑期再長,他們也隻被關押了一天。當然,這個真實的天數和重複的天數在理論上都是可以調節的。這種時間刑解決了空間刑的所有缺陷,節約了大量的社會資源,也可以把對家屬造成的痛苦降到最低。現在唯一還沒有確定的是對犯人本身的懲罰力度是否恰當,過低則失去了刑罰的意義,過高則有可能使得犯人的心理傷害超越人道的界限。比如我們可以讓一個盜竊犯反複體會自己被盜的感覺,讓一個交通肇事犯反複體會自己被車撞的感覺,讓一個故意傷害犯反複體會自己被毆打的感覺,甚至讓一個殺人犯反複體會自己被殺的感覺,等等。這也是我們目前正在努力研究的課題。”

會場上有人忍不住大聲問道:“劉博士,這個聽上去實在太科幻了,技術上難道真能實現嗎?”

劉傑微微一笑,回應道:“我知道很多人都會有這個疑問,我前麵說的一切都不像是今天的技術,雖然愛因斯坦早在100多年前就從理論上證明了時間的相對性,但以今天的物理學要禁錮時間,顯然像是一個笑談。不過,我們確實有辦法可以實現。我們的方法是——”

說到這裏,劉傑停頓了一下,有意要賣個關子。會場徹底安靜了下來,劉傑拉長聲音朗聲說了兩個字:“造——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