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線索

真是“春天孩兒麵,一天變三變”,當金明和戈亮離開了濱江遊覽艇售票處,雨住了,太陽居然從雲朵的縫隙裏露了出來。金明看了一下電子手表,已經八點二十分了。

戈亮駕駛著轎車,朝公安局駛去。

“先別回局。”金明對戈亮說,“我們再到青山飯店去一下。”

到了青山飯店,大門剛剛鎖上。那裏的早餐,從五點半供應到八點半。趙佩珍和魯鳴脫下了白色的工作服,取下白帽和口罩,坐上金明的轎車,一起駛往公安局。

金明把趙佩珍、魯鳴帶到公安局二樓的一個房間。一按電鈕,黑色的窗簾就自動拉上。這房間看上去像個小型電影放映室,牆壁正中掛著白色的銀幕。金明又一按電鈕,房間裏的燈滅了,一束光線投到銀幕上。沒一會兒,在銀幕上出現方臉、馬臉、鴨蛋臉、柿子臉……

原來,這是金明和戈亮共同研製成功的“電子畫像機”。它存有各種各樣的臉形、眉毛、胡子、頭發、眼睛、嘴巴、鼻子、耳朵、皺紋……逐一放映,讓現場目擊者辨認,以確定罪犯的形象。逐一認定之後,還可以移動眉毛、眼睛之類的位置,或用電子畫筆進行某些修改,使銀幕上的畫像更加接近於罪犯的真麵目。二十分鍾之後,銀幕上出現了這樣的畫像:橢圓臉、雲紋式燙發,新月般細眉、丹鳳眼,稍高的鼻子,寬鏡片眼鏡,兩頰稍豐腴,一副嫵媚的神態。

趙佩珍、魯鳴端詳著銀幕上的畫像,都說:“真像!真像!”

戈亮按了一下另一個電鈕。半分鍾後,數百張這樣的畫像就自動印出來了。

通過電視電話,作案者的畫像很快就被傳送到濱海市各旅館。

當海關大鍾敲了十下,金明接到濱海賓館經理的電話,有一個麵目與畫像相似的女人,曾在那裏住過兩天——前天與昨天。此人年約四十多歲。不過,不是穿鐵鏽紅上衣,而是穿蟹青色上衣。她住在1703號高級套間,一個人住,每天房費50元。從旅客登記表上查出,她的姓名叫舒展,是《星島日報》記者,來華采訪。她於今晨離去,去向不明,行李為一隻手提箱,一隻背包。

這個舒展,會不會就是作案者呢?金明以為,可能性很大。至於上衣的顏色不同,那倒是無所謂的。這類事是屬於間諜們的“小技”:外出時,走進廁所,套上一件衣服,回旅館前,再脫去外衣。兩件外衣的顏色,通常是明顯的不同。

金明和戈亮趕往濱海賓館,迅速地取到五樣東西:

一、金明料定,舒展在濱海賓館住了兩天,房租100元,勢必會用10元大票支付。賓館在收到10元大票之後,是不會找出去的——隻有5元、2元、1元票額的鈔票才可能找出去,因此,金明取走濱海賓館會計今天收到的所有10元票額的鈔票,送銀行李建中鑒定;

二、取走舒展填寫的旅客登記表,以查找舒展的指紋。了解她的筆跡特點;

三、從舒展所住的十七樓1703室中的茶杯、漱口杯、玻璃板、門把手等處,查取舒展指紋;

四、從舒展睡過的**,抽取舒展的氣味;

五、從舒展睡過的枕頭上,揀到幾根波浪形長發。因1703室屬於高級房間,每住進一位新旅客,**所有用品要換洗一次。舒展剛走,這房間又未住入新旅客,因此斷定這頭發係舒展的頭發。

金明和戈亮取到這五樣東西,心中十分高興,覺得破案又有了許多新的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