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意外之簡

霍桑捕賊受傷,實際上手腕傷得很厲害,於是到醫院診治。醫生認為流血太多,必須住院靜養兩天,因此就留在醫院裏麵。他住院第一天便發高熱,我十分焦急。第二天熱度退一些,但是神智還不清楚。當我和孫守根還有鍾德一起到醫院去探望他時,醫生隻準許一個人進去,並且禁止談話。第三天我去探望,他的熱度已退盡,精神比前兩天好得多,不過身體還是軟弱無力,他依舊留在醫院休養。那天鍾德又去探望,還帶了報紙去。

鍾德對霍桑說道:“破獲這件案子,我僥幸受到上司的獎賞,這實在是先生所賜的。我不敢功勞自居,已經把實情報告長官,長官深深敬佩先生的神機謀略,囑我千萬要轉達他的敬意。將來有什麽事,還要請教借重。今天各報章也都稱讚先生,認為是奇跡。先生讀後,也可以一笑了!”

我翻開報紙閱讀。報上用特大號鉛字為標題,大加讚賞,對我的朋友霍桑極盡褒獎之能事。他讀完報紙,禁不住微笑起來。

鍾德說道:“觀察案子的全部過程,可算得變幻複雜。主犯作案布置得很周密,令人難以推測,先生著眼在哪一點上麵,才找出主犯?其中詳情,一定十分動聽。如能不吝指教,增廣我們的見識,我一定感激萬分!”

霍桑允許等他的傷口痊愈,回家之後,再把案情解釋分析給他聽。我當然也十分高興,希望他早日痊愈,可以知道全部案件的詳情。其實我本人比鍾德還要心急,若不是因為霍桑受傷,早就開口要求了。

第五天早晨,霍桑傷口痊愈,健康恢複,於是出院,回到家後,我當然不能再忍耐下去,不等鍾德來家,先慫恿我的朋友,把全部案情講出來。霍桑答應,於是有條理地把案情講出來。

他說道:“過去我常常對你講,我們對付一件案子,最重要的是隨機應變,不可拘束。說到腳印,如果可作為憑據的最好,不能就改變方法,另外找線索,絕對不可墨守成規。這次案件的關鍵是後門外的腳印,我不敢忽略,腳印是從後門進來,直到臥室,絲毫沒有失誤走錯的樣子,料想竊賊完全熟悉屋子裏的各房間的位置,而不是外麵來的陌生人。後來洪福改變計劃用它來證實,實際上他自己也知道失策了。”

“我再觀察他進來後,直接走向第二幢近床邊的箱櫃,這櫃上的一隻箱子就是藏著珍珠首飾。照情理看,賊人進來,必定先從靠近門道的第一幢箱櫃,而現在不然,他明明知道第二幢箱子裏藏有珍寶。可見這賊不但知道屋內情形,還知道珍寶藏在哪一幢箱子裏。沒有疑問,賊是住宅中和主人比較親近的人,絕不是外來的陌生人。即使竊賊碰巧得到珍寶,理應立刻逃遁,為什麽他也翻動其他的箱子,弄得衣服狼藉滿地,連最下麵的一隻箱子都翻動過,卻沒有偷去任何東西,這是他故意布置疑陣,使人相信,竊賊為找珍寶,才搞得這樣亂七八糟。”

“當時我獲得腳印後,知道它有關係,因此細加觀察。腳印不超過六寸長,穿鞋人一定矮小,但是腳印前半段極清楚,後半段就模糊,幾乎看不出來,這人行路時一定是踮起腳尖,腳跟沒有著地,再測度兩腳之間的距離,大約是一尺六七寸左右,起初我不明白,後來把其他的痕跡對照起來,才開始清楚。知道竊賊一定是軀幹魁梧高大,他要移罪到別人,故意穿小尺寸的鞋子,而自己腳大穿不進去,又怕弄出聲音,於是用腳尖套進鞋子,雖然是抬著腳後跟走,因為個子高大,每步的距離竟在一尺六七寸以上。矮小的人,平常每走一步距離最多是一尺六七寸,如果用腳尖走,距離一定還要縮短。依此推測,竊賊顯然不是江南燕,而是有人冒名頂替。”

我說道:“這樣看來,腳印有時也足以作為破案的依據。假定他審慎行事,更進一步,什麽痕跡也不留,那麽偵探對此就感到棘手了,我不知道何以他會這樣愚蠢?”

霍桑用譏諷的口吻笑道:“你也太老實!還沒有明白我的意思啊?要知道他這個人十分狡猾,他所以如此行動,是想一箭雙雕。開始他本想用江南燕的名字來掩飾自己,但後來想想還不夠妥善,因此再製造假跡象,把馮二的鞋子找出來,故意留下腳印,作為第二步卸罪的方法。不然,你以為黑夜走到後門小巷,失誤踏入泥水潭,而留下腳印,洪福是蠢如豬驢,你也未免觀察欠周。你應該看到泥溝是沿牆腳,不是到小巷所必經之路,絕對沒有誤入的可能,即使不小心踏進泥潭,鞋子稍微受濕,走進屋子,一會兒就幹,不可能還看得出離開屋子的腳印。我察看這種情形,進和出十分明顯,仿佛鞋子曾經在泥潭裏浸濕很久。於是我推測他是預先把鞋子藏在泥水中的,這不是無稽之談啊!”

霍桑休息一下,凝神靜聽,接著拿出紙煙吸著,神色很得意。

之後,他繼續說道:“從上麵幾點可見,我已經有了線索,知道盜賊一定是屋子裏的人,或者是熟悉屋子內情的人,此人一定身材魁梧高大,機智詭詐。屋裏仆役中,洪福最合格。他說話帶譏諷,雖然像在妒忌我,但不無可疑。可是一想到洪福跟著主人一起去看戲,人不在,我是一時有點猶豫。再想到廚師王霖,他身體肥胖高大,力氣很大,看他麵相笨頭笨腦,如果他是主犯,必須串通看門人老榮。我瞧老榮倒是像個忠厚的人,因此我一度躊躇不決。”

“這時格恩告訴我關於董三的事,我的視線差一點轉移到別人身上。後來幸虧收到恐嚇信,於是我的思路才得到了統一。竊賊寄出恐嚇信的原意,想掩遮自己,可惜他沒有深思,反而有了漏洞。這一方麵,我過去已經對你談過。我看信封是三月二十五日七時在甲區的郵局發出,甲局屬於閶門的範圍,七時是清早第一班,這封信寄出的時間必定是二十五日七點鍾以前,或者在二十四日的晚上。現在春寒料峭,七點以前出去寄信似乎太早,因此我料想他是在二十四日夜裏投寄,是投在閶門甲區郵局的信箱中。案子發生在這天晚上,戲院就在閶門。因此我格外疑心竊賊是洪福。洪福雖然陪主人一起去,戲院裏主人與仆人的座位等級不同。洪福到了戲院,佯作就座,之後就偷偷離開,獨自回去進行他的盜竊勾當是可以的。因為測度地點與時間,自孫家到劇場大約三刻鍾可以到達,走快一點,半小時即行。洪福十點一刻離劇場回家,十點四十五分就能到孫家,再用四十分鍾時間動手偷盜,然後迅速趕回閶門,順便把信投入信箱,又重新進劇場,準備燈具陪伴守根回家,時間綽綽有餘。”

“我既然有這樣的理解,但也清醒地看到,在法律上,我應該當麵查問洪福,一旦抓住他的漏洞和疑竇,就不難根據證據而製伏他,可是守根把洪福看做親信,如果得不到確鑿的證據,萬難得到他的同意,若是草率地查問,非但無濟於事,反而會打草驚蛇,把事情搞壞。所謂‘投鼠忌器’,我不能不尋求別的途徑。”

“次日,我到閶門劇場中去探查,聽說守根素來歡喜看戲,每一次他去洪福總是跟隨著。因此劇場中的招待員中也有認識他們兩人的。果然我找到有位姓呂的人,他說那天晚上兩人到達劇場不久,洪福就出去,什麽時候回場,因為人多,未加留意。我再問守根,他們到劇場後有沒有吩咐他出去買糖果,守根回答說沒有差遣他出去買東西。於是我確信自己所料的沒有錯。”

我聽到這裏,恍如從夢中覺醒說道:“那你第二步探索,應該是找尋贓物。難道是你在浴室裏找到蹤跡的嗎?”

霍桑說道:“的確不錯。我們去浴室時,我心中是另有打算,後來意外碰到洪福也在那裏。我先猜測洪福有串謀的人,偷到首飾可能先藏在他的家中,因此想探問他平素來往有些什麽人。後來知道洪福常常到玉潤園去洗澡,因此我有意約你一起去,探求消息。不想去了不久,洪福隨後就到。起初聽到他所說的,使我不免有些驚愕。我故意假裝跟他敷衍,借此探出他的口氣,後來他說在廟後找到鞋子,咬定馮二是賊,我才明白他已改變策略,想移花接木,把罪名放在馮二身上。”

“這天清晨,我先到蛇神廟後麵去查勘,結果一無所獲,他告訴我鞋子是中午時分找到,由此可知鞋子被預先藏匿在別的地方,並非在亂草堆裏,實際上是在他藏匿的地方拿出來的。後來,我在無意中忽然看見他黑色的棉襖上染有赭褐色的灰跡,像是油漆的灰。我就想到後門被撬開隻有六七寸,他把身體擠進去時,門上的油漆灰塵可能染到衣襟上去。往後門一瞧,隻見門雖漆成赭色,但不像他身上染著的灰塵這麽陳舊,因此大失所望,悵惘地回家。我當時的神態你一定還記得。”

我說道:“可不是嗎?我本想出力相助,可是你含著怒氣把我訓斥一頓,你現在想起來,豈不失笑?”

霍桑說道:“老兄,請原諒,實在事情變化多端,不是你能力可及,這並非我不講情理。”

我問道:“後來你是怎樣找出來的?”

霍桑笑道:“說到這兒,倒是你老兄的功勞。你歡喜抽煙,常常勸我嚐試,這一次的靈感倒是得力於煙。我深思了半天,想得昏昏沉沉,還是一無所得。等到晚飯後我抽煙靜思,忽然想到蛇神廟前麵的一對旗杆,上麵都是陳舊的赭色油漆。趕去查驗,用電筒照著細細觀察,果然在木杆上得到一根黑絲,抬起頸看那隻木鬥,在鏤花的小孔中露出黑色的包裹,知道必定是贓物。孫宅後門有警察守門,我騙他們說要去尋找別的東西,他們也不懷疑。我相信守警不走開,洪福不敢冒險去拿贓物,於是我就坦然回家。”

“等到下一日,這些事情你都是親眼目睹,不必要我再重複述說了。”

我聽到這裏,覺得他循序而進有條不紊,足可當“精密”二字而無愧,深為佩服。霍桑抽完一支煙,繼續再燒一支,抽吸個不停。

霍桑再問我道:“包朗,我辦理這件案子,到此已告結束,你還有什麽疑問沒有?”

我沉思了一下,問道:“有一點我還是迷惑,當竊賊翻箱倒櫃時,為什麽守根的姨太一點都沒有知道?難道說其中還有別的緣故?”

霍桑說道:“若隻看表麵,的確令人懷疑,不過我不是如此想法,因為第一次我們走進臥室,一目了然,可以確信她不會串通共謀。”

我說:“進入臥室時,我不是與你一起去的嗎?那婦人在帳子裏麵睡覺,你究竟看見些什麽?”

霍桑說道:“我初次看見牆上掛的女子的肖像,猜到她一定是守根的姨太,相貌很嫻靜,穿衣很講究,但絕對沒有妖豔狀態。後來看見書桌上有一卷書,書名是《達生要旨》,因此肯定她是位貞潔的女子,不是尋常一般****的女子可比。這兩點你沒有注意,難怪你要疑心。還有一點,你要注意,當我們走入臥室時,覺得裏麵空氣渾濁,令人窒息,我吩咐他們立刻開窗。你知道這是什麽緣故?原來竊賊進去時曾用蒙藥,臥室門窗都關緊,等到我們進去時,蒙藥還未消散。”

我恍然大悟,再想到黑包贓物中有紙一卷和藥末一瓶,大概就是用來迷昏婦人的。

因此我說道:“那麽婦人受驚生病,並不完全是受驚嚇,還中了蒙藥的毒素啊。”

霍桑點頭說:“對了,隻要見他們開窗通新鮮空氣後,第二天那婦人就好了一大半,這就是證明。現在我話已說完,你一定完全了解明白了吧!”

我乘機問道:“還有一件事,要獲得你的同意。”

霍桑詫異地問:“什麽事?”

我說:“沒有別的,請求你授權給我把這件案子寫述出來,將來發表刊印,公之於世。”

霍桑笑道:“你真想做東方的華生?無奈這件案子平淡無奇,也不動聽,就不怕將來被人指摘?”

我嚴肅地說道:“案情雖不像西洋探案那樣的驚異,但中外風俗習慣不同,大可不必一模一樣。況且我們中國人的探案記載,能著重理智分析,深思推測,不牽涉到神怪迷信的,可以說是鳳毛麟角。這件案子是你初次出馬的成績,來日方長,誰能知道將來沒有更神奇的案子……”

霍桑立刻揮手阻止,他說道:“夠了,你一定要記錄,就這樣作罷。誰受得了你的大篇宏論?不過這件案子還沒有適當的標題,這一點不能不令人躊躇!”

我說道:“的確如此,我也在思忖,不容易找到合適的標題。這一點不能不令人躊躇!”

這時忽然門外有聲音傳來,接著有說話聲:“先生不必擔憂,我代你們起個題目好嗎?”

我詫異地站起來,一看原來進來的是警探鍾德。

霍桑說道:“你已到此有一刻多鍾,是嗎?我們的談話想已全部聽到。”

鍾德大驚,問:“大部分已經明白,但是你怎麽知道我進來的?”

霍桑說道:“怎麽會不知道呢?猜你的來意是想知道案情的,所以沒有叫你,讓你留在室外聆聽。”

鍾德有些恐懼,說道:“偷聽是有罪的,我也不能辯護,先生能原諒我嗎?”

霍桑說道:“沒有關係,然而我現在看來你來是還有另外消息要告訴我,對不對?”

鍾德呆了一下,然後在懷裏拿出一張紙,交給霍桑,說道:“的確有消息。先生讀後知道。至於孫家這件案子前段既然牽涉到江南燕的名字,事後如此結束,我的意思題目直接就叫‘江南燕’。”

我和霍桑,注意力都被那封信吸引去了。霍桑拿信展開,我走近一起看,紙上寫的是草體,筆跡勁健有力,一望而知是對書法有造詣的人寫的。

上麵寫著:“霍桑先生左右:報上記載蘇州城孫家竊案一事,竟然有不肖之徒盜用我名。雖然我名不足惜,但我性格光明磊落,做事直爽,絕無畏首畏尾之醜態。幸虧先生偵查大白,為我洗滌汙穢,雲山在望,瞻望欽仰,敬修短簡,先表謝忱,相見有日,前途珍重。江南燕。”

我讀完信,驚奇地看著霍桑,說道:“老兄,這是真正的江南燕,他寫這封信給你,有什麽用意?”

鍾德說:“這封信他直接送到警察局,要他們轉交,可以見到他的膽識,然而他過去犯的兩件案子,至今還未解決。今天先生收到這封信也可用作線索嗎?”說完投目注意霍桑,似乎在等待答複。

霍桑沒有回答,把信放在腳膝上,目光灼灼,對著信紙望,咬著嘴唇,低著頭,很久沒有說一句話。

原載《樂園》,1919年第273號至32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