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5 年4 月24 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二號公布, 自2015 年9 月1 日起施行。
本次修改認真總結了現行廣告法的實施經驗, 針對進一步規範有關廣告活動的需要、廣告發布媒介和形式發生變化等實際情況,圍繞實踐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完善有關製度, 主要修改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一是增加、完善了有關廣告準則的規定; 二是增加了對廣告代言人的規範; 三是對煙草廣告的規定進行完善; 四是對針對未成年人的廣告進行規範; 五是增加針對網絡廣告行為的規範; 六是增加了對虛假廣告的界定, 加大對虛假廣告的懲處力度; 七是對大眾傳播媒介發布廣告的行為進一步規範; 八是強化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這次對廣告法的修改, 對於規範廣告活動,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促進廣告業的健康發展, 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為了配合修改後的廣告法的學習、宣傳, 幫助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和消費者準確理解此次廣告法修改的立法原意,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法規司的同誌聯合編寫了本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王超英、工商總局法規司司長薑天波組織了本書的具體編寫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的馬正平、劉澤巍、呂麗萍、陳揚躍四位同誌全過程參與了此次廣告法的修改, 承擔了本書的撰寫工作, 對廣告法的條文含義作了闡釋。在編寫過程中,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王翔處長多次組織編寫人員進行討論,並承擔了全書的統稿工作。在初稿完成後, 工商總局法規司的同誌從實務角度對全書進行了細致的審校, 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
本書力求準確、詳盡、通俗易懂地闡釋廣告法的內容, 但因時間和水平有限, 如有疏漏之處, 敬請讀者批評指正。
編 者
2015 年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