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矛盾論》解讀03
2. 矛盾的鬥爭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和矛盾的鬥爭性始終聯結在一起的,它們共同構成了辯證矛盾的兩種根本屬性。在懂得了矛盾的同一性原理之後,必須進一步理解矛盾的鬥爭性原理,才能全麵把握《矛盾論》的精神實質。
(1)矛盾鬥爭性的基本含義
與同一性對應的是鬥爭性。在中國古代哲學史上,矛盾的鬥爭性一般用“反”“交”“爭”“仇”“分”等概念來表述。馬克思主義哲學對矛盾的鬥爭性的解釋是:鬥爭性是矛盾雙方互相分離、互相對立、互相排斥、互相否定的傾向。任何矛盾作為對立麵的統一,矛盾的雙方就不僅存在著同一性,而且必然存在著鬥爭性。試想,如果對立麵之間沒有相互排斥的屬性,怎麽能稱之為“對立麵”呢?
對立麵之間如果沒有互相否定的趨勢,就隻能是僵死的統一,就不能構成活生生的矛盾,也就無所謂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事實上,凡矛盾均自始至終地處於相互排斥的鬥爭之中。
應當注意的是,矛盾的鬥爭性是一個相當廣泛的哲學範疇,必須以理性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去加以深刻把握。任何具體的矛盾,都是由相反的、對立的兩個方麵組成的,“‘相反’就是說兩個矛盾方麵的互相排斥,或互相鬥爭”[132]。這是一切矛盾的共性、絕對性,但是,互相排斥和互相鬥爭的形式和情形又是多種多樣的,這是矛盾的特殊性、相對性。機械運動中的作用和反作用,物理運動中的吸引和排斥,化學運動中的化合和分解,生物體的同化和異化,社會領域內的階級對立和階級鬥爭,人民內部和風細雨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學術領域裏不同觀點的爭鳴,等等,都是矛盾鬥爭性的具體表現。哲學上的鬥爭性這一概念的涵蓋麵極為廣泛,理論抽象程度很高,我們不應當把哲學上矛盾雙方的鬥爭或鬥爭性,僅僅狹隘地理解為政治上的敵我鬥爭,同樣的,我們也不應當把某一種矛盾鬥爭的具體形式,無邊界地泛化為矛盾鬥爭性的一切形式。
不但在不同的事物中矛盾的鬥爭性有不同的情況,就是同一個矛盾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或不同的條件下,鬥爭的形式、特點、規模、尖銳的程度等也具有不盡相同的表現形式。一般來說,在矛盾發生的初始階段,矛盾鬥爭性表現為對立雙方的差異,它們的對立性質尚處於萌芽階段,尚未充分、完全展開。隨著矛盾的進一步發展,差異逐漸顯露和展開,矛盾雙方的對立性質日益明朗化、公開化,相互鬥爭也隨之激烈起來,最後相互之間的鬥爭達到激化的程度,導致矛盾的轉化和解決。這就是說,隨著矛盾的發展,貫穿於其中的鬥爭性也會經曆一個從不明顯到較為明顯,再到激化的過程。
我們不能把鬥爭性等同於衝突和對抗,因為“差異就是矛盾”,事物的差異性也是一種鬥爭性。
概括地說,矛盾雙方的互相排斥、互相對立、互相否定等就是鬥爭性。盡管不同矛盾有不同的鬥爭形式,同一矛盾在其發展過程中鬥爭性的表現也不盡相同,但這隻是鬥爭性的方式、程度、作用、規模的差別問題,而不是鬥爭性的有無問題。當我們研究矛盾鬥爭性時,既要注意矛盾鬥爭性的普遍意義,又要注意矛盾的各種不同的鬥爭形式的區別,否則就有可能錯誤理解鬥爭性的哲學含義,導致對辯證矛盾的錯誤認識,從而在社會生活尤其是政治實踐上產生左”的過火的錯誤行為。
(2)矛盾鬥爭性和矛盾的同一性的關係在分別論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鬥爭性之後,《矛盾論》就轉入對同一性和鬥爭性相互關係的論述。兩種矛盾的根本屬性之間的相互結合與相互作用,推動了矛盾著的事物的向前發展,是事物矛盾運動的根本動力。因此,在理解它們的相互關係時,應當從“動力”和“源泉”的角度去把握。
①“相反相成”
對矛盾同一性和矛盾鬥爭性分別進行考察,是為了邏輯闡述和表達順序的需要,但任何邏輯上的區分都不能等同於現實事物本身。
作為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在任何一個具體的矛盾體中都是緊緊聯係在一起,不可分離的。為了闡明這一道理,毛澤東在《矛盾論》中以“相反相成”來描述矛盾同一性和矛盾鬥爭性的相互關聯。
“相反相成”是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的一個哲學命題。
我們中國人常說:“相反相成。”就是說相反的東西有同一性。這句話是辯證法的,是違反形而上學的。“相反”
就是說兩個矛盾方麵的互相排斥,或互相鬥爭。“相成”就是說在一定條件之下兩個矛盾方麵互相聯結起來,獲得了同一性。而鬥爭性即寓於同一性之中,沒有鬥爭性就沒有同一性。[133]
②同一性是相對的,鬥爭性是絕對的作為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同一性和鬥爭性揭示了矛盾雙方對立統一關係的深刻內涵。現在我們要進一步弄清楚的是,同一性和鬥爭性在矛盾中的地位如何?它們各自具有什麽特點?考察這一問題,將有助於加深對矛盾問題的認識。
首先應當確定,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鬥爭性是相互聯結、不可分割的,是“相反相成”的,也就是說,沒有鬥爭性就沒有同一性,同樣,沒有同一性也就沒有鬥爭性。鬥爭性和同一性作為矛盾的兩種基本屬性,無論失去哪一種,都會使矛盾不成其為矛盾。因此,同一是對立中的同一,而對立則是同一中的對立。
《矛盾論》明確地闡發了為什麽同一性是相對的,鬥爭性是絕對的。
第一,“一切過程的常住性是相對的”[134],故同一性是相對的、暫時的;“但是一種過程轉化為他種過程的這種變動性則是絕對的”[135],故鬥爭性是絕對的、無條件的。這就從矛盾根源上揭示了靜止是相對的,運動是絕對的。
無論什麽事物的運動都采取兩種狀態,相對地靜止的狀態和顯著地變動的狀態。兩種狀態的運動都是由事物內部包含的兩個矛盾著的因素互相鬥爭所引起的。當著事物的運動在第一種狀態的時候,它隻有數量的變化,沒有性質的變化,所以顯出好似靜止的麵貌。當著事物的運動在第二種狀態的時候,它已由第一種狀態中的數量的變化達到了某一個最高點,引起了統一物的分解,發生了性質的變化,所以顯出顯著地變化的麵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看見的統一、團結、聯合、調和、均勢、相持、僵局、靜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都是事物處在量變狀態中所顯現的麵貌。
而統一物的分解、團結、聯合、調和、均勢、相持、僵局、靜止、有常、平衡、凝聚、吸引等等狀態的破壞,變到相反的狀態,便都是事物在質變狀態中、在一種過程過渡到他種過程的變化中所顯現的麵貌。事物總是不斷地由第一種狀態轉化為第二種狀態,而矛盾的鬥爭則存在於兩種狀態中,並經過第二種狀態而達到矛盾的解決。所以說,對立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而對立的互相排除的鬥爭則是絕對的。[136]
第二,對立麵的同一是有條件的,所以是相對的;對立麵的鬥爭則是無條件的,所以是絕對的。
《矛盾論》反複闡明這樣一個道理:兩個互相排斥的、相反的東西之間有同一性,所以兩者能夠共居於一個統一體中,又能夠相互轉化。但是,這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即是說在一定條件之下,矛盾的東西能夠統一起來,又能夠互相轉化;無此一定條件,就不能成為矛盾,不能共居,也不能轉化”[137]。由於一定的條件才構成了矛盾的同一性,所以說同一性是有條件的和相對的。矛盾的鬥爭性則貫穿於過程的始終,並使這一過程向他過程轉化。矛盾的鬥爭無所不在,所以矛盾的鬥爭性是無條件的和絕對的。
第三,“鬥爭性即寓於同一性之中,沒有鬥爭性就沒有同一性”[138]。
因為辯證法所說的同一性是矛盾的同一性,是包含差別和對立的具體的同一性,而不是絕對等同的形而上學的抽象的同一性。如果絕對等同就構不成矛盾,也就沒有運動和變化可言。如果把相對的同一性絕對化、無條件化,最終隻能陷入形而上學。
總之,矛盾的同一性的相對性是指它的暫存性、有條件性,矛盾的鬥爭性的絕對性則指它的永恒性、無條件性,即指它能衝破特定條件的限製,將自身貫徹到底的趨勢。然而兩者都不能孤立存在或單獨發生作用,而必須聯結起來才能推動事物矛盾的發展。
③矛盾雙方既同一又鬥爭推動事物的發展我們已經知道,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和源泉。在弄清了矛盾的同一性和鬥爭性的含義、各自在矛盾體中的地位和特點,以及兩者之間的辯證關係後,對矛盾推動事物發展的思想,應當有更深一層的理解。這就涉及同一性和鬥爭性對事物發展所起作用的問題。
那麽,同一性和鬥爭性在事物發展中各起什麽作用呢?
首先,矛盾同一性是事物存在和發展的前提。矛盾雙方相互依存,互為其存在的條件,由此而連成一體。因此,任何矛盾雙方力量的變化發展過程都是在矛盾統一體中形成的,它規定了矛盾統一體的發展不是脫離對立麵的發展,也規定了矛盾雙方的同一,是發展中的同一。任何矛盾的一方都不能脫離它的對立麵而孤立發展,總是以另一方的發展為前提的。就以舊中國的社會矛盾來說,反動勢力和革命力量因矛盾同一性而聯結起來,構成矛盾統一體,反動勢力為鞏固和發展自身,必然要限製革命力量的發展,而反動勢力的發展同時又必然要促進革命力量的發展。可見,矛盾著的雙方力量對比的此消彼長,是在雙方互相依存、互為對方存在和發展前提的條件下實現的。
其次,矛盾的同一性作用不僅表現在矛盾雙方的互相依存方麵,也表現在矛盾雙方互相吸取有利於自身發展的因素,表現於在互相作用、互相促進中得到各自的發展上。社會主義製度與資本主義製度是根本對立的社會製度,但社會主義在排斥、否定資本主義的同時,並不全盤否定資本主義社會的一切肯定成果和積極因素,相反,社會主義必須吸取資本主義國家先進的科學技術、吸收由高度發展的社會生產力所帶來的高度物質文明,特別是吸取資本主義國家的先進的經營管理經驗、規範的法製意識和健全的法治秩序。隻有在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的互相依存、互相吸取、互相開放中,才能促進社會主義的發展和完善,並最終戰勝資本主義。而社會主義之所以要吸取資本主義的積極因素,之所以能吸取這些合理因素,正是由於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之間存在著互相聯係、互相貫通的同一性。
這也是我們堅定不移地實行對外開放政策的哲學依據之一。
最後,矛盾的同一性作用還在於,矛盾雙方的互相貫通、由此達彼,規定了事物發展的基本趨勢,造就一事物轉化為他事物、轉化為向著自己對立麵的變化和發展。例如,舊中國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的過於強大,中國民族資產階級的過於軟弱,規定了無產階級領導的人民大眾反帝反封建的鬥爭隻能是以武裝革命摧毀反革命勢力,議會道路走不通,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道路也走不通,因而革命力量對反革命力量的勝利,決定了發展趨勢隻能是社會主義,換句話說,人民大眾同帝國主義、封建勢力鬥爭的前途,隻能是社會主義。概言之,矛盾的同一性為矛盾的轉化提供了內在的根據,使得事物能夠向著自己的對立麵轉化,如果矛盾雙方沒有同一性,沒有由此達彼的條件、橋梁或中介,矛盾雙方是不能相互轉化的,事物也就沒有發展和飛躍可言。
矛盾的鬥爭性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起什麽積極作用呢?
矛盾雙方的同一不是僵死的、固定不變的同一。就發展趨勢而言,它最終必然被矛盾的鬥爭性所打破,使舊的矛盾體轉化為新的矛盾體,因此,矛盾鬥爭性在事物發展中所表現出來的作用,集中體現了辯證法的革命性質,一切事物矛盾的變化要靠矛盾雙方的鬥爭來推動,一切矛盾的解決離不開矛盾雙方的鬥爭。如果沒有矛盾的鬥爭性,隻能是形而上學的僵死的統一。
矛盾鬥爭性在事物量變過程中的根本作用,表現在它引起並推動矛盾著的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造成矛盾雙方發展的不平衡,為對立麵的轉化和事物的質變創造條件。中國革命的曆程,就是在矛盾鬥爭性的作用下,革命力量由弱到強,反革命力量由強到弱並最終被消滅的過程。如果沒有矛盾鬥爭性所引起的對立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事物的根本性質就不可能改變,舊事物也就不可能轉變為新事物。
在事物的質變過程中,矛盾鬥爭性的作用更加明顯,當矛盾雙方力量沿著各自的方向發展到極限時,矛盾的解決隻有通過鬥爭性才會成為現實,隻有矛盾鬥爭性才能突破事物原有的極限。在解放戰爭時期,中國人民解放軍經過一年多的艱苦奮戰,於1947 年進入戰略反攻階段,又經過近兩年的一係列大大小小的戰鬥和戰役,至1949 年前後,蔣介石國民黨反動統治集團已處於朝不保夕的崩潰邊緣。遼沈、平津、淮海三大戰役的勝利完成,則最終結束了蔣家王朝在中國大陸的統治。可見矛盾鬥爭性在促成舊中國向新中國的轉變過程中,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和作用。
概括地說,矛盾的鬥爭性無論是在事物的量變階段還是質變階段,都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事物發展的整個過程中,矛盾同一性的具體形式,如矛盾雙方力量的消長,結構的變化,直至相互轉化,實際上都是鬥爭性促成的。
要正確認識矛盾同一性和鬥爭性在事物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有幾點是必須注意的:其一,為了認識同一性和鬥爭性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我們才分別對它們進行考察,但事實上同一性和鬥爭性對於事物的推動作用,是在兩者相互結合的過程中共同發生和進行的。
其二,說矛盾同一性是相對的,矛盾鬥爭性是絕對的,是為了說明兩者在推動事物發展過程中各自的特點,但絕不能因此而認為“相對”就是次要的、可有可無的,“絕對”就是主要的、唯一的。因為重視鬥爭性忽視同一性,或重視同一性忽視鬥爭性,都違反了唯物辯證法的宇宙觀。其三,同一性和鬥爭性在事物發展過程中的作用,會因矛盾的特點、矛盾發展的階段、矛盾所處的具體條件的不同而各有差異,同一性和鬥爭性的具體形式也會各具特殊性,這都需要做具體分析,切忌抽象地、千篇一律地一概而論。
對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要研究和掌握矛盾鬥爭形式的特殊性,考察矛盾鬥爭性問題,不僅要了解它的理論含義,在邏輯上對它加以界定,還要考察它的七
不同表現形式,這對我們的社會實踐,尤其是政治實踐活動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正因為如此,《矛盾論》以第六節一節的篇幅,專門就這一問題進行論述。這一節一開始就說:在矛盾的鬥爭性的問題中,包含著對抗是什麽的問題。
我們回答道:對抗是矛盾鬥爭的一種形式,而不是矛盾鬥爭的一切形式。[139]
毛澤東在這裏所說的矛盾的鬥爭形式問題,實際上就是解決矛盾的方法問題。在他看來,我們必須具體地研究各種矛盾鬥爭的情況和特點,而不能生搬硬套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階級鬥爭和社會革命的學說。
矛盾和鬥爭是普遍的、絕對的,但是解決矛盾的方法,即鬥爭的形式,則因矛盾的性質不同而不相同。有些矛盾具有公開的對抗性,有些矛盾則不是這樣。根據事物的具體發展,有些矛盾是由原來還非對抗性的,而發展成為對抗性的;也有些矛盾則由原來是對抗性的,而發展成為非對抗性的。[140]
什麽是對抗呢? 對抗是矛盾鬥爭的一種形式,即表現為激烈衝突的矛盾鬥爭形式。自然現象中的彈藥爆炸、火山爆發,階級社會中階級對立發展到一定階段,表現為直接衝突,都是對抗的表現。
無可否認,毛澤東在他整個的革命生涯中,一貫重視對抗在矛盾轉化中的地位和作用。當他論述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時,從理論上論證了革命戰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革命戰爭的目的在於消滅戰爭。這同右傾機會主義者害怕革命戰爭,害怕建立工農武裝的態度是截然不同的。用毛澤東本人的話來說,那就是“在階級社會中,革命和革命戰爭是不可避免的,舍此不能完成社會發展的飛躍,不能推翻反動的統治階級,而使人民獲得政權”[141]。但是,毛澤東同時又注意到,在人類曆史中,階級的對抗隻是矛盾鬥爭的一種特殊的表現,而不是它的全部表現形式。在這個問題上,毛澤東同樣表現出了自覺的辯證矛盾意識和牢牢地把握具體情況具體地分析這一馬克思主義活的靈魂和基本原則。
《矛盾論》不僅指出不應當將對抗這一公式“不適當地套在一切事物的身上”[142],同時又指出矛盾的“鬥爭的形式,則因矛盾的性質不同而不相同。有些矛盾具有公開的對抗性,有些矛盾則不是這樣。根據事物的具體發展,有些矛盾是由原來還非對抗性的,而發展成為對抗性的;也有些矛盾則由原來是對抗性的,而發展成為非對抗性的”[143]。這裏顯然孕育了這樣一個重要的思想:對抗性矛盾和非對抗性矛盾具有本質的區別,但在一定條件下能夠相互轉化。
所謂對抗性矛盾,指的是自然界和社會領域中具有對抗性質的矛盾。解決這類矛盾往往采取外部對抗的形式。所謂非對抗性矛盾,特指自然界和社會領域中不具有對抗性質的矛盾,解決這類矛盾不采取外部對抗的形式。由於在階級社會中,對抗性矛盾是最基本的社會矛盾,貫穿於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和資本主義社會,因此較為人們所重視,《矛盾論》也特意把“對抗在矛盾中的地位”專門列出,並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加以深刻論述。
因此,黨一方麵必須對於錯誤思想進行嚴肅的鬥爭,另方麵又必須充分地給犯錯誤的同誌留有自己覺悟的機會。在這樣的情況下,過火的鬥爭,顯然是不適當的。但如果犯錯誤的人堅持錯誤,並擴大下去,這種矛盾也就存在著發展為對抗性的東西的可能性。[144]
在論述對抗性矛盾和非對抗性矛盾互相轉化的原理時,毛澤東以中國共產黨黨內鬥爭的曆史經驗加以說明:共產黨內正確思想和錯誤思想的矛盾,在階級存在的時候,是階級矛盾在黨內的反映。
這種矛盾在開始的時候,或在個別的問題上不一定馬上表現為對抗性的。但隨著階級鬥爭的發展,這種矛盾在一定條件下有可能發展為對抗性的。因此,黨內鬥爭必須極其謹慎、慎重,不能不顧一切地采取對抗的方式。
《矛盾論》:作為實踐哲學的方法論意義毛澤東的哲學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實踐哲學,它在中國共產黨人創造性地認識、理解現代中國革命的基本邏輯和發展規律,並由此深刻變革中國社會的曆史性實踐中發揮了極其巨大的方法論作用。
《矛盾論》是毛澤東以深入研究事物的矛盾法則為理論目的,以清除黨內主觀主義,特別是“左”傾教條主義為實踐指向的經典之作。毛澤東以現代中國的複雜的社會矛盾體係為時代背景,以透視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邏輯為基本任務[145],抓住馬克思列寧主義唯物辯證法問題中的幾個關鍵環節,進行了極其精深而又具有獨創性的研究,繼承並且發揮了馬克思、恩格斯特別是列寧關於辯證法問題的精神實質,發揚並且光大了中國古代辯證法思想的優秀傳統,同時也創造性地消化、吸收了國內外同代人關於馬克思列寧主義辯證法研究的成果,並由此深刻反思和總結了中國共產黨人在革命實踐中形成的世界觀方法論,在理論與實踐的具體的曆史的統一中係統闡明了馬克思列寧主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
毛澤東有著馬克思列寧主義和中國傳統文化的深厚素養,但毛澤東更是一位以改造中國、改造世界為目標,有著遠大社會理想和宏偉政治抱負的職業革命家。闡發唯物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自然是八
毛澤東在馬克思主義哲學史上的重大貢獻,但在我們看來,對事物矛盾對立統一法則的發揮和闡發,僅僅是毛澤東戰略思考中的一個理論鋪墊或理論前提。作為一個胸懷改造中國、改造世界的國際共產主義戰士,作為一位獻身於中國革命的中國共產黨人的政治領袖和職業革命家,毛澤東進行哲學思考和哲學創造的深層思想動機,主要地不在於進行職業哲學家之一般意義上的哲學研究,而在於他所從事的那場偉大的民族民主革命,在於把百年來任人宰割被肆意憑陵四分五裂的中國,改變為一個真正能夠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的現代主權國家,在於通過創造性地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思想武器實現中國人民的自由和解放。
毛澤東的思想和理論的中心或紅線,是提供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邏輯,描繪現代中國革命的思想藍圖,塑造現代中國革命經驗的理論形態。在創造和實踐這一思想藍圖、哲學邏輯的艱難曆程中,在把現代中國革命的實踐經驗提升、凝煉為理論形態的卓絕勞作中,毛澤東遇到了難以形容、無法想象的各種各樣的巨大挑戰。我們有理由認為,毛澤東所遇到的最大挑戰,從某種意義上說,甚至不是外部的蔣介石國民黨的政治高壓和軍事威脅,而是中國共產黨黨內一直存在並嚴重影響著中國共產黨和中國革命前途的主觀主義。而在作為主觀主義表現形態的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中,教條主義尤其是中國共產黨人前進發展的最大敵人,因為正是黨內的“左”傾教條主義一再地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造成嚴重挫折,甚至幾乎一度斷送了中國共產黨和它領導的現代中國革命。這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多麽深刻而慘痛的教訓。
毛澤東清醒而自覺地意識到,自己在哲學上肩負著的一個必須完成的重大而艱巨的理論使命和曆史使命[146],就是為中國共產黨人提供一個關於如何認識和解釋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範式和理論框架,繪就一幅如何進行革命的思想藍圖,創製一種使中國革命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哲學邏輯,或者用一句現在時髦的用語來說,就是提供一個能夠深刻闡明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模型。一句話,就是形成和提出一條作為中國共產黨人生命線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
毛澤東以無與倫比的創造性的哲學思考、思想創造和理論智慧,實現和完成了這一偉大的哲學任務和理論使命。他精心創作的《實踐論》和《矛盾論》的基本意義,就在於它作為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邏輯,作為現代中國革命經驗的理論形態,作為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模型,以其特有的哲學範式、理論框架,以經過他創造性使用的中國語言和表達方式,塑造了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基本結構,奠定了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哲學基礎。
就《矛盾論》而言,毛澤東通過闡發普遍性與特殊性、共性與個性、絕對與相對的辯證統一這一“矛盾的問題的精髓”,特別是通過詳細發揮矛盾特殊性及其各種表現形式的矛盾理論,以及與此相應的一係列方法論原則,為中國共產黨人提供了一個如何認識、理解和解釋現代中國革命的科學的理論模型,提供了一個批判、消解、打破“左”傾教條主義的無堅不摧的辯證法的武器,一個有著鮮明的中國特點的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則。[147]毛澤東在《矛盾論》中對列寧哲學思想所做的創造性的說明和發揮,在於他進一步闡明和強調了對立統一規律在辯證法理論中的實質與核心地位,認為矛盾法則作為對立統一法則是唯物辯證法的最根本的法則;闡明了辯證法和形而上學作為兩種對立的宇宙觀,它們的根本分歧或對立就在於是否用矛盾的觀點去認識和看待世界;明確強調了對立統一規律作為認識規律的方法論意義,深刻地體現了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的有機統一。毛澤東高度自覺地建立起矛盾法則與方法論之間的橋梁和中介,諄諄教誨和提醒中國共產黨人,矛盾法則作為一種世界觀,同時更是一種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矛盾分析方法。我們有理由認為,不僅在中國,而且在整個世界馬克思主義哲學發展史上,毛澤東都是把矛盾法則的重大方法論意義提高到空前未有之高度的為數不多的政治領袖和職業革命家之一。
毛澤東在《矛盾論》中對矛盾普遍性含義的界定和闡述可謂獨具特色、清楚明白、易於運用。我們完全可以說,隻要學過哲學的每一個中國人,都會直接或間接地了解或記得矛盾普遍性的兩個方麵的含義:時時有矛盾,處處有矛盾。矛盾分析方法之所以能夠在中國共產黨人中作為普遍的思想方法得到普遍運用,得益於毛澤東對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深入淺出的創造性的闡發和通俗易懂的表達。毛澤東哲學的時代性、實踐性和人民性達到了出神入化、水乳交融的統一。
由此我們也就可以理解和明白,為什麽到了今天,是中國共產黨而不是任何其他國家的馬克思主義政黨,能夠響亮而有力地提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和大眾化這一命題的理論邏輯和曆史邏輯所在。
毛澤東關於矛盾問題的一個最獨特的貢獻,是他特別重視和詳細發揮了矛盾特殊性理論。[148]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毛澤東的哲學研究始終深深地植根於現代中國社會的矛盾體係,著眼於揭示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邏輯,著力於把現代中國革命的實踐經驗提升為哲學的理論形態。毛澤東之所以把教條主義者嚴厲地批評為懶漢,之所以向全黨特別是領導幹部發出“洋八股必須廢止,空洞抽象的調頭必須少唱,教條主義必須休息”[149] 的嚴肅的理論命令和實踐命令,是因為他們僅僅滿足於矛盾的普遍性,隻知道背誦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原理和公式,而不願意花大氣力去深入地、創造性地研究矛盾的特殊性,不願意深入考察中國社會的實際,不願意具體研究中國革命的特殊性,不願意總結中國革命的特殊規律。正是基於教條主義這樣一種嚴重的思想傾向和現實狀況,毛澤東在矛盾問題的研究中才用極大的精力、心血和篇幅,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用濃重的筆墨、大量的篇幅考察了矛盾特殊性的五種情形,並由此突出而鮮明地強調了理解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的相互關係,特別是研究矛盾特殊性的極其重要的方法論意義,即具體分析具體情況這一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則。這是毛澤東對現代中國革命問題的獨具特點的哲學反思,是中國共產黨人反對、批判和消除“左”
傾教條主義的有力的哲學武器。
毛澤東關於矛盾法則、矛盾辯證法問題的闡述還有許多其他方麵的創造性的貢獻。他關於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麵和非主要方麵及其相互關係的精深研究和生動表述,為中國共產黨人如何認識和處理中國社會、中國革命中的複雜的矛盾體係中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麵和次要方麵的相互關係,特別是它們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的辯證法,提供了至今依然是經典的方法論原則[150]。毛澤東對矛盾同一性和鬥爭性之為矛盾基本屬性的論述,對於對抗性矛盾與非對抗性矛盾相互關係及其方法論意義的科學考察,不僅在中國哲學史,而且在世界馬克思主義哲學史上亦有其特殊的地位和貢獻。
《矛盾論》作為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邏輯,作為現代中國革命經驗的理論形態,作為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模型,它的巨大的曆史作用,已經由於現代中國民族民主革命的偉大勝利而得到了無可辯駁的證明。
我們在這裏雖然不能詳細展開,但必須談到的一個重大問題是,《矛盾論》提供的哲學邏輯、哲學模型經由鄧小平的卓越運用,發生了從革命到建設,到改革開放的重大轉變。鄧小平運用普遍性與特殊性的辯證統一這一偉大的矛盾法則,提出了一個響徹於當代世界的偉大命題和著名論斷:走自己的道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鄧小平由此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這一民族複興的康莊大道,實現了社會主義由傳統形態到現代形態的重大轉折,開啟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第二次曆史性飛躍的革命性的變革曆程。
在此,我們還要再一次提及毛澤東在《矛盾論》中關於“矛盾的問題的精髓”和“事物的矛盾法則”的最具經典性的精彩論斷,作為我們本“導讀”的一個基本結論:“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關係,就是矛盾的共性和個性的關係”,“這一共性個性、絕對相對的道理,是關於事物矛盾的問題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於拋棄了辯證法”[151]。
“事物矛盾的法則,即對立統一的法則,是自然和社會的根本法則,因而也是思維的根本法則。……按照辯證唯物論的觀點看來,矛盾存在於一切客觀事物和主觀思維的過程中,矛盾貫串於一切過程的始終,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絕對性。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麵各有其特點,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矛盾著的事物依一定的條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夠共居於一個統一體中,又能夠互相轉化到相反的方麵去,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然而矛盾的鬥爭則是不斷的,不管在它們共居的時候,或者在它們互相轉化的時候,都有鬥爭的存在,尤其是在它們互相轉化的時候,鬥爭的表現更為顯著,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絕對性。當著我們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對性的時候,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麵的主要的和非主要的區別;當著我們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鬥爭性的時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種不同的鬥爭形式的區別。否則就要犯錯誤。如果我們經過研究真正懂得了上述這些要點,我們就能夠擊破違反馬克思列寧主義基本原則的不利於我們的革命事業的那些教條主義的思想;也能夠使有經驗的同誌們整理自己的經驗,使之帶上原則性,而避免重複經驗主義的錯誤。”[152]
【本章注釋】
[1](法)讓· 雪斯諾敏銳地認識到,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民族化的重大成就:“曆史地說來,馬克思主義是從西洋的進步思想發展而來的,但是指出了馬克思主義怎樣可以由中國人民的無數經驗而豐富起來,怎樣能夠成為整個的中國民族文化的先鋒,這卻是毛澤東的著作莫大的價值。”
(許全興、陳葆華、馮國瑞編:《國外毛澤東思想研究文選》(黨校內部發行),1987 年版,第69 頁)
[2]《列寧全集》第38 卷,人民出版社1959 年版,第305 頁。
[3](美)弗朗西斯· 蘇基於毛澤東辯證法理論的立場,對毛澤東的矛盾概念進行了具體研究並做了高度評價,在他看來,矛盾概念成了“毛澤東辯證法理論的關鍵性概念,也成了他整個哲學的核心。而可轉化性原則就成了解釋矛盾各種屬性之間關係的重要原則。這種原則在實際問題中的運用,在某些方麵對馬克思主義傳統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尚慶飛:《國外毛澤東學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第273 頁)[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9 頁。
[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0 頁。
[6]《列寧選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556 頁。
[7]《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0 頁。
[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1 頁。
[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1 頁。
[1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1 頁。
[1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4 頁。
[1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5 頁。
[1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8 頁。
[14]《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57 年版,第43 頁。
[15]《列寧選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13 頁。
[1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7 頁。
[17]《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9 頁。
[1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1 頁。
[19]《列寧全集》第38 卷,人民出版社1959 年版,第409 頁。
[2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9 頁—第320 頁。
[2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8 頁。
[2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0 頁。
[2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252 頁。
[2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2 頁。
[2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 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270 頁。
[2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 卷,人民出版社1971 年版,第506 頁。
[2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2 頁。
[2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6 頁—第327 頁。
[30](德)黑格爾:《邏輯學》(上卷),商務印書館1966 年版,第39 頁。
[31]《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11 頁。
[3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361 頁。
[3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431 頁。
[34]《列寧全集》第38 卷,人民出版社1959 年版,第111 頁。
[35]《列寧專題文集:論辯證唯物主義和曆史唯物主義》,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140 頁。
[36]《列寧全集》第38 卷,人民出版社1959 年版,第408 頁。
[37]《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7 頁。
[3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8 頁。
[39]《列寧選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693 頁。
[4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4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4 頁。
[4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4 頁。
[43](蘇)列寧:《對布哈林“過渡時期的經濟”一書的評論》,人民出版社1958 年版,第13 頁。
[4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5 頁。
[4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4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2 頁。
[47]《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1 頁。
[4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4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5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5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5 頁。
[5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0 頁。
[53] 尚慶飛:《國外毛澤東學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第271 頁—第272 頁。
[54]《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20 頁。
[5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0 頁。
[56]《毛澤東選集》第5 卷,人民出版社1977 年版,第346 頁。
[57]《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0 頁。
[58]《列寧選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442 頁。
[5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0 頁—第301 頁。
[61]《列寧選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557 頁。
[62](德)黑格爾:《邏輯學》(下卷),商務印書館1976 年版,第65 頁。
[63](德)黑格爾:《邏輯學》(下卷),商務印書館1976 年版,第66 頁。
[64]《列寧選集》第2 卷, 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 第559 頁— 第560 頁。
[6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1 頁。
[6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3 頁。
[67]《列寧全集》第38 卷,人民出版社1959 年版,第390 頁。
[68](德)黑格爾:《邏輯學》(下卷),商務印書館1976 年版,第65 頁。
[69](德)黑格爾:《小邏輯》,商務印書館1980 年版,第258 頁。
[70](德)黑格爾:《邏輯學》(下卷),商務印書館1976 年版,第68 頁。
[71](德)黑格爾:《美學》第1 卷,商務印書館1979 年版,第154 頁。
[7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5 頁。
[7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6 頁。
[74]《列寧選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52 頁。
[7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5 頁。
[7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7 頁。
[77] 餘源培、夏耕:《辯證法故鄉的哲學新葩——毛澤東的〈矛盾論〉》,雲南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82 頁。
[7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7 頁—第308 頁。
[7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8 頁。
[8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9 頁。
[8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9 頁。
[8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9 頁—第310 頁。
[8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0 頁。
[8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1 頁。
[8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1 頁。
[8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1 頁。
[87]《斯大林選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490 頁—第491 頁。
[8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5 頁。
[8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9 頁。
[9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 卷,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44 頁。
[9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4 頁。
[9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4 頁。
[9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4 頁—第315 頁。
[9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2 頁。
[9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2 頁。
[97]《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7 頁。
[9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9 頁。
[9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2 頁。
[10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3 頁。
[10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3 頁—第314 頁。
[10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8 頁。
[10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09 頁。
[10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8 頁。
[10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7 頁。
[10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8 頁。
[107] 餘源培、夏耕:《辯證法故鄉的哲學新葩——毛澤東的〈矛盾論〉》,雲南人民出版社1992 年版,第129 頁—第130 頁。
[10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9 頁—第320 頁。
[10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0 頁。
[11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6 頁。
[11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0 頁。
[11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2 頁。
[11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2 頁。
[11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2 頁。
[11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15 頁。
[11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2 頁。
[117]《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6 頁—第327 頁。
[11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7 頁。
[11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7 頁。
[12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0 頁。
[12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8 頁。
[12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8 頁。
[12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8 頁。
[12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8 頁。
[12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0 頁。
[12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9 頁。
[12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0 頁。
[12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0 頁。
[13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1 頁。
[13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1 頁—第332 頁。
[13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13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13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2 頁。
[135]《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2 頁。
[136]《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2 頁—第333 頁。
[137]《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138]《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3 頁。
[139]《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4 頁。
[140]《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5 頁。
[14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4 頁。
[14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5 頁。
[143]《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5 頁。
[144]《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5 頁。
[145]“萊文指出,在毛澤東寫作《矛盾論》時,他已經達到了政治上的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也就是說,毛澤東迫切期望確立中國共產黨在政治上的獨立性,不再唯蘇聯共產黨和共產國際之命是從。……萊文認為……《矛盾論》的創作就是要為這種政治上的‘中國化’——而不是‘俄國化’——提供哲學基礎。”(尚慶飛:《國外毛澤東學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第133 頁)
[146]《實踐論》《矛盾論》對理解毛澤東思想的活的靈魂是一個關鍵環節。“與《實踐論》一樣,《矛盾論》也被國外學者認為是一篇精彩的哲學論文,可以被當做是走近毛澤東心靈深處的一把理論‘鑰匙’。”(尚慶飛:國外毛澤東學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第271 頁)[147] 日本學者非常清楚地意識到毛澤東寫作《矛盾論》的深層實踐動機,並由此評價了毛澤東在哲學矛盾觀上的重大貢獻:“1952 年,日本學者鬆村一人在《思想》雜誌上連續發表文章,文章指出:……‘毛澤東在理論上創造了克服一切公式主義並符合複雜的客觀世界的矛盾辯證法,這種矛盾辯證法徹底地打破了對辯證法的教條主義的理解。’‘毛澤東的矛盾論思想具有兩方麵的劃時代意義。第一,將矛盾規律作為辯證法諸法則的核心,由此而闡明了諸法則的內在聯係;第二,第一次將矛盾的特殊性等重要問題從哲學上加以理論化。’”(尚慶飛:《國外毛澤東學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第271 頁)
戴維· 麥克萊倫指出,教條主義者由於不得矛盾的特殊性,不知道應當用不同的方法去解決不同的矛盾,隻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種自以為不可改變的公式到處硬套,這遭到了毛澤東最嚴厲的批判。與矛盾的普遍性相比毛澤東更強調矛盾的特殊性,在抗日戰爭時期,中共抗日統一戰線政策的製定和實行,就是毛澤東抓矛盾特殊性,認真分析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麵的結果。在曆史唯物主義的一般原理方麵,由於強調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麵,毛澤東有時更傾向於適當地強調政治、文化上層建築的因素。”(尚慶飛:《國外毛澤東學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 年版,第272 頁)
[149]《毛澤東選集》第2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534 頁。
[150] 這裏有必要談到的是,阿爾都塞從其“多元決定”的曆史觀出發,認為馬克思主義盡管必須強調經濟的優先性,但“在人類曆史的具體展開演進中,沒有任何一個因素可以恒久占有絕對的支配性地位”。正是在這一意義上,他才認為是毛澤東“第一次準確地指出了次要矛盾與矛盾的次要方麵絕不是可有可無,可以不予重視的;矛盾體係內的不平衡會不斷被打破,不同方麵在體係內的地位也不斷會發生變化。這是毛澤東《矛盾論》的重要特點”。(尚慶飛:《國外毛澤東學研究》,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7 頁)
[151]《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20 頁。
[152]《毛澤東選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版,第336 頁—第33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