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 16:24 美國紐約曼哈頓上東區理查德·納茨內科診所

“最近這樣的例子多起來了,太太。您是在過分擔心而已。”納茨醫生合上病曆表,“就像我一直在說的那樣,挑食對這麽大的小夥子來說不算什麽大問題。我開給你的複合維生素片可以彌補膳食中缺乏的營養成分,而且對於棒球隊的運動員來說,牛肉和牛奶是最好的蛋白質來源……隻愛吃牛排、小羊肉、炸雞和培根?這聽起來像三億美國人的通病呀,哈哈哈……”

桌子對麵的女人猶豫著說:“可湯姆以前不是這個樣子,他很愛吃蔬菜,也愛吃肉汁土豆泥和起司通心粉。現在除了肉類以外,他什麽都不碰。”

醫生再次打開病曆表,指著上麵的字母和數字說:“現代醫學是非常精準的科學,史迪威太太,您兒子的身體非常健康,所有讀數都在正常範圍之內,他的體能比同年齡段的大多數孩子要好得多。唯一的問題是右肩三角肌拉傷,揮棒動作導致的職業病—相比那些渾身零件都已經破破爛爛的職業選手來說,這根本不值一提。”

“好吧,謝謝。”史迪威太太站起來同醫生握手,走出了辦公室。外麵的高中棒球明星早就等得不耐煩了,他揮舞著拳頭嚷著:“我就要錯過晚間練習了!快點兒,晚高峰就要來了,我可不想堵在路上!”

“走吧。醫生說你一切正常。”女人拎起兒子的棒球包。

“我早說過。”湯姆·史迪威煩躁地走在前麵,“對了,路過135街的時候停一下,我去買一桶雞塊。”

“你以前總說那是貧窮的黑人才吃的食物啊。”“隨便啦。”

同一天 23:50

沙龍的幾位成員同時收到了顧鐵發來的一封電子郵件:

To 同誌們:

我最近一直在考慮人吃人的法律問題。吃人這件事本身犯了侮辱屍體罪,可如果為了生存不得不吃人,則可應用《刑法》第二十一條的緊急避險原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親手殺死別人(中國也沒有對見死不救量刑的法律條款),被迫吃人就是無罪的。我不是法律專家,隻想問問其他國家的情況是不是類似。這大概是個挺有意思的話題。附上一本很有價值的專著《中國古代食人考》,裏麵或許有青銅盒子的線索。

—顧鐵

P.S.今天是中國的農曆新年,最近大魚大肉吃多了肚子真難受,身體是革命的本錢!祝大家都好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