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咕普拉辛達批法醫的驗屍報告

(以下陳述為譯文)

按照該星區規定,報告之前,咕普拉辛達批陳述原因,解釋為何未能及時到達並解剖被害者緋紅之子的身體。

事故發生地緋紅行星所在大星區,約96%已知生命為超低溫生物。該星區無在職且配有執照的,體溫兩千至五千攝氏度生物法醫。咕普拉辛達批從臨星區來,到達時緋紅之子已經結束冷卻,進入分解狀態,比太陽係人完成傷害動作並離開時有所不同。以下報告,請聽者結合這一要素考慮。

下為報告。

緋紅之子死前受到三次可追尋痕跡的傷害,兩次直接傷害,與一次延續傷害。

以時間順序為基準。

第一次傷害為太陽係人稱的短波信號發射器接觸緋紅之子體表所致。第一件凶器起到了麻醉作用,陌生頻段的短波幹擾了緋紅之子身體中受體磁場控製的體液流動。

可見短波信號發射器停留過的體表凍傷之嚴重與急迫,遠超過信號發射器熔解所需熱量,因此該處凍傷並非直接從凶器發出,而是緋紅之子主動降低局部體溫所致。由測得的信號發射器分子擴散速度反演,緋紅之子發現凶器麻痹身體局部後,不理解其運作原理,為防止麻痹效果擴散,主動令更大麵積的局部身體降溫致凍傷,程度未知。

緋紅之子受到初次傷害後,試圖以冷卻的身體局部包裹異物排出。該動作未能完成。

第二次傷害為太陽係人稱的石材切割機接觸緋紅之子體表,暴力移除部分硬質皮膚所致。

第二次傷害剛開始,緋紅之子以緋紅種族的社會習性判斷,錯誤地以為體表變化為動作發出者正在施以治療,以為他們在嚐試幫助移除之前的異物。因此即使已經注意到太陽係人的動作,緋紅之子也並未立即做出反應。

傷害進行到一定程度後,緋紅之子皮膚被強製切斷。該傷害深度幾乎達到皮膚內層邊緣,並未直接切透,但傷口處剩餘薄層皮膚已無力應對自身體液壓力。劇烈不適令緋紅之子振動身體,其周身其他居民同時做出回應,流向突然混亂的環境**加速了緋紅之子傷口的惡化與不可控程度。此時太陽係人離開,並帶走一塊緋紅之子的皮膚。在53號證據“藍海牛號護盾的切片”中,找到與緋紅之子物種同源的生物物質,物質類型為緋紅人皮膚組織。

第三次傷害為間接延續性傷害,在太陽係人離開後,由緋紅之子體液從兩處身體傷口噴湧導致。失去平衡的緋紅之子,在接下來的約180太陽係標準小時中流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