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 推理

過了十天,我登門拜訪明智小五郎。通過我和他在案發當日的對話,大家能明白我和他對這起凶殺案的感受,我們在這十天內做了何種深入的思考,最後又得出了怎樣的結論。

我和明智過去見麵基本都是在咖啡店,我還是第一次登門拜訪他。我有他家的詳細地址,但還是花了很長時間才找到。這是一家煙草店,跟他描繪的一模一樣。我在店門口問老板娘,明智在不在。

“哦,他在,我去叫他過來,你在這兒稍等。”說完這話,老板娘轉過身去,幾步走到櫃台後邊的樓梯腳下,高聲叫明智的名字。

明智最近租住在這家煙草店的二樓。他聽到老板娘的叫聲,飛奔下樓,將樓梯踩踏得咯吱作響,同時滿口答應著,發出一陣怪叫。

看見是我,他顯得很意外,趕緊說:“嗨,跟我來!”

我馬上跟他上了二樓,進入他的房間。我看著眼前的一切,大吃一驚,叫出聲來:“啊!”

這真是個奇怪的房間。我知道明智很古怪,卻沒想到他的房間會這麽反常——其實這裏本來跟正常的房間也沒有太大差別。房間隻有大約七平方米,除了中間的小片地板空著,其餘地板上全都是書。四麵牆和紙門旁邊都堆滿了書,差不多頂到了天花板。除了書,房間裏什麽都沒有,甚至沒有日常用具。他晚上怎麽休息呢?我一頭霧水。我們這一主一賓也沒有地方落座,不小心輕輕一碰,用書堆成的大堤就會崩潰,湧出洪水一般的書。

“這地方太小,連坐墊都沒有。你瞧瞧哪本書比較軟,就拿來當坐墊吧!實在不好意思。”

我從層巒疊嶂的書山中穿過,克服重重困難,終於找到一個能勉強落座的牆角。我呆呆地看著周圍的一切,還是覺得很驚訝。

我有必要簡單介紹一下一手打造出這個怪房間的明智小五郎。事實上,我最近才認識他,對他的過去、工作、理想等一無所知。我能夠確定的是,他沒有固定的工作。他也許能算作書生,卻是個非常特殊的書生。他說過這樣一句話:“人類就是我研究的對象!”我聽到這句話時,隻覺得摸不著頭腦。除此之外,我還知道對於犯罪、偵探,他有著極為濃厚的興趣,儲備了極為豐富的知識。

明智的年紀不會超過二十五歲,跟我差不多。他長得比較瘦,走路總喜歡晃動肩膀,這點之前提過了。這一奇怪的走路姿勢跟那些英雄人物沒有半點兒相似之處,倒是像神田伯龍,那個一隻手有缺陷的說書人。無論容貌還是聲音,明智都跟伯龍很像。大家若不知道神田伯龍長什麽樣,隻需想象這樣一個男人:他不算英俊,卻讓人覺得很親切,看起來又非常有智慧。可是明智留著一頭亂糟糟的長發,還習慣一邊跟人交談,一邊亂抓頭發。他也不在乎穿什麽衣服,總是穿一身棉布和服,綁一條皺巴巴的腰帶。

“你來得正是時候,我們從那件事兒過後就沒再見過了。D阪殺人案之後怎麽樣了,警察好像一直沒找到凶手,是嗎?”明智撓撓頭,轉動眼珠看著我。

我不知該說什麽好,艱難地說:“其實我就是為了跟你說這件事兒才過來的。我把這件事兒方方麵麵都考慮了一遍,還去現場偵查過,就像偵探一樣,最終得出了結論,特意過來告訴你……”

“啊?你真了不起,可以詳細說說你的結論嗎?”

他眼睛裏迅速閃過一道洞悉一切的光,被我發現了。

受此刺激,我拋開原先的猶豫與不安,繼續說道:“我有位記者朋友認識這個案件的負責人小林刑警。我從這個朋友口中打聽到了警方調查的進展。警方一直在努力,從各種角度做了各種調查,始終沒有找到有用的線索,無法確定調查的方向。就說那個電燈開關吧,開關上除了你的指紋,找不到其他指紋。在我看來,把這當成重要的線索隻會誤導調查的方向。警方很確定,凶手的指紋被你的指紋蓋住了。我見警方這麽頭痛,越發興致勃勃地想要偵破這起案件。你知不知道我有何發現,又為何先要來找你,而不是去跟警方說明我的推測?我們先不說這些。我從案發當日就開始注意一件事兒。談到嫌犯的衣服顏色時,兩個學生提供了黑色和白色這兩種截然相反的證詞,你應該還有印象。黑色和白色的對比如此鮮明,還能被混淆,簡直太難以置信了。人類的雙眼再不值得信任,也不會這樣吧!警方對此做何解釋,我不了解,可我覺得兩個學生都沒說謊。你明白我在說什麽嗎?這表明嫌犯身穿黑白條紋相間的衣服,也可能是在一般旅店都能租到的浴衣。兩個學生看到紙門背後的男人時,男人浴衣上的條紋剛好被紙門的格子遮擋了一部分。於是,一個學生從自己的角度隻看到了黑色的部分,另一個學生從自己的角度隻看到了白色的部分,這就是為什麽他們會提供完全相反的證詞。盡管非常罕見,但並不是不可能。這應該是對此事兒最合理的解釋。好了,經過推測,我們了解了嫌犯所穿的衣服,但依舊無法確定誰是嫌犯,隻能縮小範圍。根據電燈開關上留下的指紋,我推測出了第二個結論。在那位記者朋友的幫助下,我得到小林刑警的允許,對開關上的指紋即你的指紋做了細致的研究,由此更加確定了自己的結論。哦,我想借用一下硯台,你這裏有嗎?”

我準備做個實驗。實驗很簡單,先在右手大拇指上抹上硯台中的墨水,再拿出一張白紙,將指紋印在白紙上。墨跡幹了以後,將白紙掉轉方向,用右手大拇指在原先的指紋上用力按下一個新的指紋。如此一來,白紙上就清楚顯現出了兩枚交疊在一起的指紋。

“警方斷定,之所以找不到嫌犯的指紋,是因為嫌犯的指紋被你的指紋覆蓋了。可是做完這個實驗後,我們發現這個結論根本不成立。指紋是由一條條線構成的,這些線不會被後來覆蓋的線完全遮掩,按下後者時再用力都是如此。兩個指紋完全重合隻有一種可能,即兩個指紋本身和位置一模一樣。可這種可能真的成立嗎?即使成立,我的結論依舊是正確的。可若是嫌犯關上了燈,理應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先前我推測警察可能忽略了你的指紋覆蓋了嫌犯的指紋,可我根本沒在我借來的開關上找到這種痕跡,真是出乎我的意料。即從頭到尾,開關上都隻有你一個人的指紋。我不明白舊書店老板一家為何沒在上麵留下指紋,可能是因為那盞燈一直沒關上過。你對我的這些結論有何評價?我推測有個穿著寬條紋和服的男人聽說舊書店老板總在固定時間去夜市擺攤,就趁機對老板娘下手。這個男人跟被害的老板娘很可能是認識的,至於為何要對她下手,多半是感情糾葛吧!這一男一女關係親密,因此,凶案發生時沒有傳出任何聲音,也沒有留下反抗的痕跡。男人得手離開時關上了燈,想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可男人犯下了大錯。一開始,他沒發現紙門沒關上,被舊書店的兩個學生看見了。稍後發現時,他匆忙關上紙門,卻已經於事無補了。從舊書店出去後,他猛地想起關燈時在開關上留下了指紋,於是急於去擦掉。可原路返回風險太大,他便想到偽裝成第一個發現凶案的人,那他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就沒人會懷疑了。此舉還有一個效果,就是警方和其餘人都不會懷疑第一個發現凶案的人就是凶手。其後,他留在現場,鎮定自若地看著警方偵查,還提供了證詞,真是膽大妄為。案件發生了五天、十天後,他依舊安然無恙,一如他之前的預想。”

明智小五郎聽到我這樣說會怎麽想,我不清楚。我原先猜測他會變臉色,打斷我,為自己辯駁。結果他卻一臉冷漠,這讓我十分困惑。雖然他平日裏喜怒不形於色,但是在這種指控下,他還若無其事,隻是偶爾撓撓那一頭亂發,也太奇怪了。

我覺得他真是厚顏無恥,但還是耐心說完了我的推測:“可能你會提出反駁,凶手到底是怎麽出入舊書店的?確實如此,就算其餘問題都解決了,隻留下這個問題,也無法破案。可我已經解決了這個問題。案發當晚,警察好像沒有偵查到凶手離開案發現場時留下的任何痕跡,可這在已知發生凶案的前提下,是不可能成立的,所以警方搜查時肯定忽視了某個地方。當然,警察在搜查中已傾盡全力,可跟我這個書生相比,他們的智慧還是要遜色一些。這件事兒說起來平平無奇。我推測住在那一帶的人經過警方的仔細盤問,都被排除了涉案的可能性。這說明凶手離開案發現場時絕不會被人發現,或是被人發現也不會被懷疑,即凶手利用了人類注意力的盲點。人的注意力跟視覺一樣,也存在盲點。利用視覺盲點,魔術師能在眾目睽睽下讓龐大的東西消失,讓自己隱身。就這樣,我留意到了蕎麥麵店旭屋,它與舊書店隻隔著一家店。”

舊書店右邊緊鄰鍾表店,然後是糕點店。舊書店左邊緊鄰鞋襪店,然後是蕎麥麵店。

“我親自去那裏問過店老板,案發當晚大約八點鍾,有沒有一個男人借用店裏的廁所。從旭屋出來有一條小道,直接通往後邊的木門,廁所就在木門旁邊,這你應該知道。凶手隻需假裝去廁所,就能溜出後邊的木門,到舊書店行凶,然後原路返回,好像什麽事兒都沒發生過一樣。在小巷拐角處賣冰激淩的小販自然也不會看到有人從那裏出去。借用蕎麥麵店的廁所本身再尋常不過,而且我查到案發當晚蕎麥麵店隻有老板看店,老板娘出去了。要執行殺人計劃,當晚確實是最好的時機。哎,這個計劃簡直一點兒破綻都沒有,你認為呢?如我所料,旭屋老板告訴我,有個客人在那段時間借用過廁所。可惜那個男人相貌如何、穿著什麽花紋的衣服,店老板一點兒印象都沒有。我馬上讓我的記者朋友向小林刑警說明了這一情況,但是親自去蕎麥麵店調查過後,小林刑警還是沒能找到什麽線索——”

我想給明智一個解釋的機會,就停頓了一下。站在他的角度,到了這時候,必須要幫自己辯解才行。結果他還是撓著一頭亂發坐在那兒,心安理得,毫無反應。

眼見旁敲側擊不管用,我隻好直截了當地逼問道:“哎,明智,我在說些什麽,想必你很清楚吧?證據確鑿無疑,且全都對你不利。說句老實話,看到這些確鑿無疑的證據,我雖然不想懷疑你,也不能不按證據說話。我還到長屋四處打聽過有沒有哪位男住戶愛穿黑白寬條紋的浴衣,生怕誤會了你,結果發現根本沒有這樣的住戶。我已預料到會是這樣的結果,像紙門格子縫隙那麽寬的條紋太誇張了,很少有人喜歡。而且指紋和借廁所的計策如此巧妙,能想出這麽完美的犯罪計劃的,應該隻有你這種對犯罪深有研究的人。除此之外,作為老板娘童年時期的朋友,你卻在案發當晚調查老板娘的背景時保持緘默,這種反常的表現相當耐人尋味。行啦,現在除了不在場證明,你已經無法幫自己辯解了。你想借不在場證明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也是不可能的。案發當晚,我們一起回家,途中我曾問你到白梅軒之前身在何處,你還有印象嗎?你是不是跟我說過,在那之前大約一個小時,你一直在附近散步?即便有人看到你,你在散步期間借用蕎麥麵店的廁所,也同樣不會惹人懷疑。明智,一切都跟我推測的一樣,是不是輪到你提出反駁了!”

大家能猜到古怪的明智小五郎會怎樣應對這種氣勢洶洶的逼問嗎?大家可能會覺得他會羞慚至極吧?我來這裏之前想過種種可能,卻沒想到他會突然放聲大笑,笑得停不下來,搞得我完全不知所措。

明智像在為自己分辯:“哦,抱歉,我無意笑話你,可是你說話時這麽一本正經,我看著你的表情,就忍不住要……你的推理非常有意思,我很高興能跟你做朋友。可惜你的推理太膚淺、太粗糙了。比如你提到老板娘是我小時候的朋友,可我跟她到底是什麽關係,你調查過嗎?我以前真的跟她相愛過,以至於現在還對她心懷怨憎嗎?你不能僅憑推理就確定這些細節問題。案發當晚,我之所以隱瞞自己跟她相識的事兒,理由非常簡單,就是因為我無法給警方任何有用的線索,我對她的了解十分有限。進入小學後,我再未跟她見過麵。最近才偶然聽說,我小時候曾跟她一起玩耍過。最近,我跟她聊過天,但加起來也不過兩三次。”

“那你如何解釋指紋的事兒?”

“難道你覺得案發後我什麽都沒做過嗎?我同樣做了很多調查,常常從早到晚都待在D阪大街。我去過舊書店很多次,差不多每天都在跟店老板糾纏。在他麵前,我直言我跟他妻子早就認識了。我竟由此得到機會,對此案展開了深入的調查。你從你的記者朋友那裏打聽警方的調查進展,我也從舊書店老板處得到了很多線索。沒過多久,我知道了指紋那件事兒,同樣感到很不可思議,便開始調查此事兒。哈哈!調查結果讓我完全意想不到,且很滑稽。電燈滅了,不是有人故意關上的,而是電燈鎢絲燒斷了。後來我按下開關,電燈又亮了,實際上卻是混亂中電燈晃動起來,把燒斷的鎢絲又接起來了。如此一來,開關上肯定隻有我一個人的指紋。你曾說案發當晚你看到有燈光從紙門的格子縫隙裏透出來,說明電燈鎢絲是之後燒斷的——我們經常能見到老舊的電燈忽然滅掉。至於凶手的衣服顏色,我來解釋倒不如……”

他猛然轉身,從身後那堆書中找出一本陳舊的外語書,說:“你有沒有看過這本書?芒斯特伯格[7]的《心理學與犯罪》,其中一章的標題是‘錯覺’,你看看最前麵那十行!”

我聽到他強有力的辯駁,逐漸醒悟到我的推理站不住腳,就順從地接過他手裏的書開始閱讀。其大致內容是這樣的:

這是以前發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法庭中有兩個證人,都宣誓絕不說謊。一個證人表示,案發時道路十分幹燥,塵土翻滾,另外一個證人卻發誓說,路上滿是泥濘,因為剛剛下了一場雨;一個證人說,案發時汽車走得很慢,另外一個證人卻說,汽車正在疾馳,速度快得驚人;一個證人說,案發時路上不過兩三個人,另外一個證人卻說,案發時路上有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很多人。兩位證人都是紳士,受人敬重,且他們不會因為做偽證得到任何獲利。

明智等我看完後,翻到另外一章:“我剛剛所說的事情是真實發生過的。你再看看這一章,題目是‘證人記憶’,其中提到一個剛好也涉及衣服顏色的設計實驗。你可能有些煩躁,不過,我還是希望你能耐心地讀一讀。”

這一部分內容如下:

(前略)這裏簡單舉個例子。前年(本書出版於1911年),哥廷根召開了一次學術研討會,參會者包括法律學、心理學和物理學三個領域的專家,這些專家在各自的專業中都是出了名的嚴謹。研討會開始後,氣氛相當熱烈。就在這時,一個穿著五彩斑斕服裝的小醜突然撞開會議廳的大門,發了瘋一樣闖進來。定睛細看,有個黑人正在追他,手裏還拿著槍。在會議廳的中央,兩人停下來,互相恐嚇咒罵。忽然之間,小醜倒在地上,黑人立即跳到他身上,手裏的槍發出“砰”的一聲巨響。隨後,兩人匆匆逃走,迅如閃電。從他們進來到出去,總共持續了不到十秒鍾。會議廳裏的人自然都非常驚訝。其實黑人、小醜所有的動作都是事先排練好的,還有人負責拍照,但在場諸人對此一無所知,除了這次研討會的主席。主席提議大家原原本本記下剛才的見聞,因為以後大家也許要出庭做證。主席說這些話時,並未露出半點兒破綻。(中略,內容是參會者記下的內容,其中出現了很多錯誤,還有相應的錯誤百分比)四十個人中隻有四個正確記下黑人並未戴帽子,其餘人的記錄五花八門,包括黑人戴了高帽,黑人戴了絲綢紳士帽,等等。至於黑人穿的衣服,有人說是紅色,有人說是棕色,有人說帶條紋,關於條紋的顏色也有咖啡色等多種顏色。其實黑人穿的是白色長褲、黑色上衣,係著一條寬大的紅色領帶,僅此而已。(後略)

明智說:“‘人類的觀察力和記憶一點兒都不可信’,充滿智慧的芒斯特伯格如是說。這個案例中的人都是有頭腦的專家,連他們也記不住衣服的顏色。在我看來,案發當晚的兩個學生記錯衣服的顏色很正常。他們看到了誰,我不清楚,可那人穿的衣服多半沒有條紋,我自然也不是凶手。可你的思維的確很有意思,從紙門的格子聯想到了條紋。不過,這實在太巧合了,更務實的做法是相信我是無辜的,而不是相信這種巧合。好啦,在去蕎麥麵店借廁所的事情上,我跟你有相同的推測。原先我相信這是凶手唯一的逃跑方法,但我最終得出的結論卻跟你的截然相反。這是我到現場考察後的結果。我相信根本沒有男人去借過廁所。”

大家可能已經發現了,明智否認了凶手的指紋和逃跑路線,還試著尋找證據證明自己的無辜,他在推翻我把他當成凶手的推理。可這樣做會不會把曾發生過凶案這一點都推翻了?他究竟想做什麽,我一頭霧水。

“既然這樣,你已經推測出真凶了?”

“這是自然的。”他又撓撓自己的亂發,說:“我的做法有所不同。解釋方式不同,由表麵物證推導出的結論也就不同。能從心理上看清人類內心的偵探才是最出色的偵探。偵探的個人才能決定了他們能否做到這件難度相當高的事兒。簡而言之,心理是我研究這起凶殺案的重中之重。我最開始關注的是舊書店老板娘身上的多處傷痕。隨後,我偶然聽說蕎麥麵店老板娘身上同樣傷痕累累,你對此應該也有所耳聞。然而,她倆的丈夫完全不像暴力狂,舊書店老板和蕎麥麵店老板看上去都穩重、正直,所以我隻能懷疑有什麽不能公開的秘密藏在他們心底。我想先從舊書店老板嘴裏打探出相關的秘密,便整天纏住他不放。這不算困難,畢竟我認識他的亡妻,他對我並不那麽戒備。反觀蕎麥麵店老板,他對我很警惕,讓我很意外。我費盡心機調查他的秘密,最後借助一種不為人知的手段,達成了我的目標。你應該知道,現在犯罪學也開始運用心理學的自由聯想法,測試嫌犯對大量常見單詞的聯想。心理學專家采用這種方法時,很擅長用一些刺激性的單詞,比如狗、家庭、河流等。除了這些,測試還要包括其他內容,而且必須用到精密的計時器。這類硬性規定對成功掌握自由聯想法精華的人來說是多此一舉。這種例子在曆史上比比皆是,有些著名的法官或偵探都活在心理學不發達的時代,卻在無意中應用了心理學這種方法,這要歸功於他們自己的天分。其中之一便是大岡忠相[8]。以小說為例,愛倫·坡的《莫格街凶殺案》開篇就提到杜賓能根據朋友無意之間的舉動推測其內心,這是一種非凡的才能。通過模仿愛倫·坡,柯南·道爾創作了短篇小說《住院的病人》,其中同樣安排福爾摩斯做了這類推理。從某種程度上說,上述推理全都采用了自由聯想法。心理學專家設計了各種測試的標準,針對的隻是普通人,這些人都缺乏觀察力。我好像偏離了正題,簡而言之,我在試探蕎麥麵店老板時,采用了我那套自由聯想法。首先,我跟他聊了很多雜七雜八的話題,得到他的回答後,開始以此為依據揣測他的內心。這種心理探究相當敏感,而且錯綜複雜。我另外再找個日子跟你詳細探討。簡而言之,我得出了一個可靠的結論,也就是我找出了誰才是真凶。可我無法報警抓那個人,因為沒有實實在在的證據。就算報警,隻怕警察也不會理睬。何況還有一點,我並不覺得這個案子中有任何罪惡。這樣說你可能會一頭霧水,可凶手在殺害死者時,他們兩人對此都沒有異議。不僅如此,也許這正是死者期待的。”

明智在說些什麽呢?我怎麽想都想不明白。我專注地聽著這種讓我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的推理,卻完全沒有任何失敗的羞恥感。

“我的結論是旭屋老板就是真凶。為隱瞞自己的罪行,他撒謊說曾有男人借用店裏的廁所。他原本沒想過要這樣做,可我們倆給了他那麽多暗示和刺激,他腦海中閃過一道靈光,想到可以撒這個謊。我們倆都問他有沒有見過這樣一個男人,其實就相當於教他撒謊。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他誤認為我們跟警察是一夥的。而他為什麽要殺人……我通過這件事兒清楚了解到一點,有些人外表平靜,內心卻洶湧,在不為人知的幕後隱藏著出人意料的秘密,這種殘酷的秘密原本隻應該出現於噩夢中。旭屋老板是個重度色情狂,在精神方麵跟薩德侯爵[9]一脈相承。他發現自家旁邊竟然住著馬索克[10]的女繼承人—— 命運真是喜歡開玩笑。舊書店老板娘跟他有著相同的虐戀嗜好,是個受虐狂,嚴重程度跟他差不多。他們兩人秘密相戀,相戀的方式卻很具有隱蔽性。現在你能明白何謂‘兩人都沒有異議的凶殺案’了吧?舊書店老板娘和旭屋老板娘身上都傷痕累累,說明先前那兩人的變態性欲都能從各自的伴侶處勉強獲得滿足。可他們的性欲不同於普通人,隻有這種關係是不夠的。所以在發現苦尋不得的最佳伴侶就在身邊後,他們馬上摩擦出了熾熱的火花,這是很容易想象的。他們一個主動一個被動,互相配合做瘋狂的事兒,且越來越過火。到了案發當晚,悲劇發生了,任何人都不希望出現這種結果……”

我聽完明智的結論,不禁哆嗦了一下,這太讓人意想不到了。這件事兒……唉,真是可悲的意外啊!

一樓煙草店的老板娘來到二樓,送來了晚報。接過報紙,明智馬上翻到社會新聞版,歎一口氣說:“唉,他自首了,應該是心理壓力太大,不堪忍受。我們正在討論這件事兒,結果就看到了這篇新聞,真是世事無常。”

我看著他用手指出的地方,是蕎麥麵店老板投案自首的新聞,小標題下有大約十行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