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號上的荷官

【1】

那一年,我23歲,在燈火通明的賭場上遇見她。

那是我在西班牙度過的最後一個秋天,五年學業已經結束,回國的機票在七天後。於是我終日拿著地圖,將所有我向往而又沒去過的地方都走一遍,微雨的清晨去塞萬提斯廣場發呆,大太陽時在博物館流連一個下午,傍晚時分到小鎮酒館喝個痛快。

便是這樣,第三日,我跑到地中海沙灘,踏上了女王號郵輪,計劃在闊大的甲板上吹風、喝啤酒,觀看一場巴薩的比賽。

也許是太放鬆,等待驗票時,我和排在後排的一對情侶聊起了天。他們都還不到20歲,穿一模一式的白T恤和跑鞋,笑容也一模一式的美好。巧的是他們也支持巴薩,還跟我同仇敵愾地和一旁的紅鼻子皇馬球迷互相挖苦了幾句。我們聊得很投機,可當我向侍者出示船票後,一回頭他們就不見了。

我一摸褲兜,錢包沒了,紅鼻子男人趁機揶揄我:“嘿,穿Nike的人是不能搭理的。”這是在馬德裏流傳一時的冷笑話:Nike和警車有什麽共同點?答:它們都可以讓小偷跑得更快。顯然這不是個開玩笑的好時機,我很煩,回敬道,“讓你的皇馬去死吧!”

“噢,窮鬼還敢壞脾氣,這可真不是好習慣。”紅鼻子一針見血。

跟很多旅遊國家一樣,西班牙的小偷層出不窮,防不勝防。我撓撓頭,襯衫口袋裏還隻剩幾個角子錢,連買支啤酒也不夠。我可一點兒都不想露宿街頭,決定到船上的賭場碰碰運氣。

同學都說我長了一張好逸惡勞的臉,天生就有窮風流的派頭。是的,一文莫名還敢遊手好閑,隨隨便便地手插褲兜,慢悠悠地晃進了賭場,想挑張順眼的台子搏一把。小賭怡情大賭救命,嗬嗬嗬。

——當真是有命中注定這回事的,真的真的,人聲鼎沸中,金山銀山裏,眼花繚亂間,竟單單就隻有她的身影撞入眼簾,令我如遭雷擊地呆立當場。

她作男裝打扮,穿近乎黑的紫色製服,戴白手套,側臉的線條像極了蘇菲瑪索,正不苟言笑地坐在賭台前,嘩啦啦地洗著撲克牌,往那緊張的賭客麵前一抹,手勢嫻熟優美。

她的肌膚似白玉,頭發如烏木,我平生所見,從未有一人如她,可當得起“豔如桃李冷若冰霜”八個字。那一瞬間我突然想,原來,一輩子見過的最美妙的秋天,在這裏。

【2】

她是職業莊家,這間賭場的荷官之一。

後來我常常想,所謂的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原是在形容千金散盡不複來,溫香軟玉抱滿懷。可她分明是冷而硬的,像一顆凍了太久的水果糖,要含很久才暖,再含很久才化。

再後來人們問我,你一生的傳奇是在何時何地何人,我想我能夠說,在異國他鄉的銷金窟,我的蘇菲瑪索。

明燈千盞,她的沉默如指環。我喜歡她是寂靜的,仿佛她消失了一樣,又仿佛她已死去多時。她身上,是有那種群星璀璨的寂靜之感的,當你抬頭看,你會知道。

我擠進她的賭台,用力地看著她,像一隻餓慘了的田鼠。

我得承認,高三那年升學無望,我說服父母將我送到西班牙留學,而不是加拿大新加坡之類也不算昂貴的國家,完全是因為這所學校的招生畫報內頁刊登了一位女教授的照片,她酷似蘇菲瑪索。

我迷戀蘇菲瑪索,得從《007之末日危機》說起,那個炎熱的暑假,我自電影中邂逅了最美豔最狠毒的邦女郎。在同班同學如火如荼地早戀,拉著小男友的手散步喝珍珠奶茶時,我待在家裏,一遍遍地觀看她的影片,從《勇敢的心》到《安娜?卡列尼娜》再到《路易十四的情人》,揮霍了許許多多的日子。

身為狂熱的追星族兼YY達人,理所當然,我離蘇菲瑪索有多遠,就離鄙國高等學府的門檻有多遠。法國太貴,美麗的女教授在畫冊上**著我,一咬牙,我選擇了西班牙。

學語言、辦簽證,讀預科,曆經種種磨難,一年後,我抵達了馬德裏。幾經打聽,我終於見到了女教授,頓時兩眼一黑,主啊,這個世上有一種神奇而偉大的技術叫PS。

命運陰差陽錯,無可奈何。不得已,我留了下來,鬱鬱寡歡地待了五年,在假期時一再從馬德裏坐火車去巴黎。天道酬勤,終於在某年時裝周的外場,遠遠地眺望了夢中的她。

隔著數千人潮,我凝視著那朵法蘭西玫瑰。

如今,在萬人中央,我遇上了另一朵玫瑰……然而她不是玫瑰,她應該是馬蹄蓮或薑花,白而清冷。

然後我說:“9點。”

【3】

我不是乖乖牌,但賭不起,隻得鑽點小空子,玩百家樂,押閑家。下注前,我已分析了開牌的趨勢,根據賠率計算出賠付包容率,果斷地押上這一記。不求賺個盆滿缽滿,小富即安。

贏是必然的,我賺到了回程路費的三倍,見好就收。旁人慫恿我再來再來,我擺擺手,自甘墮落地淪為看客。不同的是,他們都在盯著籌碼,我隻看她。而她不看我,我注意到,她右手的小指是不能彎曲的——很久了吧,她曾經疼過嗎?

賭場的炸魚和辣香腸美味無比,而且免費,我不斷地去取,廣而散之。紅鼻子聞香而動,晃過來和我搭訕,我有一搭無一搭地應付著他,他手癢,也嚎叫地殺入了賭局,沒幾局就輸個精光。

他不服氣,向我借錢翻盤,可我不打算當聖母也不是活佛,冷酷地拒絕他了,他就去把懷表當掉了。發牌的當口,我製止了他:“下一盤再出手怎麽樣?聽我講個故事。”

紅鼻子嘟噥著說:“好吧。”

我便跟他說起我的故國、前朝和機巧的文人。是康熙年間,皇帝下江南,見到門泊東吳萬裏船的景象,隨口問道:“這條河上有多少條船?”擅玩花頭的文臣答,“兩條,一條為名,一條為利。”

再好的故事,脫離了母語的環境,就喪失了原味。紅鼻子聳聳肩,表示聽不懂,而女荷官聞聲轉頭瞧了我一眼,很純正的東方麵孔,即使鼻梁到下巴的弧度如歐洲人般完美無缺。我試探地對她說起中文:“熙熙攘攘,皆為利來。”這是無法用西班牙語翻譯得盡興的,我真正的語言。

這一池子人,挽起了胳膊輸紅了眼,都是為了一個利字。那條河上實則隻有一條船,求名也是為了利,何況是此地,理智放兩旁,利字擺中間,眾生百態,盡在其中。

“要牌嗎?”她回我以西班牙語。我謝卻,她便收回目光,做回麵無表情的荷官。可這已足夠我微笑回味,即便巴薩輸球了我也如此。

我打聽到她是倒班輪休製,下班是在晚間六時,就端了啤酒在樓道口等。不多時她就出來了,白襯衫,銀項鏈,長發盤起來,全都藏進貝雷帽裏,看上去像個漂亮倜儻的公子哥兒。我從暗光裏走近她:“嗨,一起喝一杯?”

我說的是中文,啊,但願她也是。但她不,淡薄地看著我,仍是西班牙語:“你是惟一一個立刻收手不賭的人。”

“我想賭,但我更懂得戀戰者必是輸家。”我輕鬆地把馬甲甩上肩頭,力求使自己瀟灑點,“在我的祖國,我喜歡的歌星有一首歌叫《我會知道幾時要退》。”

努力用輕描淡寫來掩飾我的慌亂,她斷然不會喜歡愣頭青,從容不迫些,大約更能贏得她的關注。但她仍然隻是很無謂地看著我,很淡很淡地笑了笑,走開了。

【4】

我不想錯過她,追上去想說點兒什麽,但我發現什麽都說不出來,隻能亦步亦趨地跟著她穿過人群,走向海灘。

夕陽下的海灘上,涼傘一朵朵地撐開著,空氣中漂浮著咖啡香,蔚藍海水溫柔地拍打著海岸。我注視著她獨行的背影,沒來由地覺得很感動,不知名的女郎啊,秋天的傍晚是用來與你散步的,令我那麽不虛此生。

她不作任何停留,向前方走去,那兒有一座大型車庫。我喜上眉梢,她是要趕去附近的馬拉加嗎?這給了我極好的借口,我上去問:“可否載我一程?我想去看看畢加索。”

在西班牙租車很方便,但旅人搭順風車也算尋常,她無可無不可地點了點頭。如我所料,她把車開得又快又穩,跟賭場上那個強勢的荷官並無不同。一路上我都想和她說話,但她一如既往波瀾不起,連音樂都不聽,我隻好訕訕地去看窗外的風景。

西班牙多是紅土地,漫山遍野野花招展,好一個暖秋。我歪在車裏,盤算著抵達馬拉加後,該予以她怎樣的對白才能打動芳心,卻仍一籌莫展。

苦心思慮時,目的地到了。她開的是一輛SUV,跳下車,看了看我,我趕緊道:“作為答謝,約您共進晚餐如何?”

“不,我還有事。”她說。

她不給我機會。若我是風月老手就好了,二話不說來硬的,扳過她的手腕,凶狠地帶她去餐廳,嗖嗖嗖地點上一堆食物,強迫她吃——哦,我著迷於海盜般的行徑,但她若不是玫瑰,我也做不成槍炮,眼睜睜地看她把車泊在路邊,又進了一家小店買了檸檬茶和長條麵包,車鑰匙就串在那根不能彎曲的小指上,清脆脆地走在那年秋天金黃色的風裏。

我為她著了魔,卻連她姓甚名誰都一無所知,這未免太挫敗。我找不到突破口,但心知不能弄丟了她,就又跟上了她。

小雨初停的城市很清新,大半個世紀前,也會有無數這樣的時刻吧,畢加索放下畫筆,下樓去喝燕麥粥。而我英俊的女郎在街巷中穿行,徑直走到廣場。

廣場遍布露天咖啡座,火紅的弗拉明戈舞很奔放,她置若罔聞,尋了一條長椅坐了,頭輕輕靠在一旁畢加索銅像的臂彎,慢慢地拆開麵包的牛皮紙包裝。

我凝望著她,發傻不已,我的女郎,世界人口七十億,為何惟獨你是如此不可代替。正想走過去,本是紋絲不動的銅像忽然伸出手,揪了一塊麵包,三兩下塞進嘴裏。我這才意識到那是個賣藝人,歐洲城市常有這類活雕塑,他們會扮成各種造型,看起來跟雕像毫無二致,但會冷不丁地朝你眨眨眼,拍拍你的頭,把你嚇一跳。

我就近撿了一張桌子,點了咖啡和蛋糕,靜靜觀望他們。銅像是她的戀人吧,她和他分享著一杯檸檬茶,一人一口麵包,偶爾交談幾句——一看就是極安然篤定的情侶,用不著互訴衷腸就明了彼此,勞累一天後,依靠著吹吹風。

啊,她是有戀人的,而我竟驚覺自己不是太難過。啊我的她是有戀人的,我無非是她偶遇的路人甲,但不曉得為什麽,我竟真的認為自己不難過。咖啡很香醇,我喝完一杯又一杯,看到銅像從腳邊碩大的背包裏摸出兩個踏板,看似漫不經心地往腳下一丟。她蹲下來,拉開背包,取出吉他,撥弄了幾下,銅像跟著她的節拍踩跺著踏板,旋律很熟,是《月亮之子》。

“告訴我銀色的月亮,你打算如何對待一個皮膚醒目的小孩;告訴我銀色的月亮,你打算如何對待一個皮膚醒目的小孩……”

橙色的夕陽淡去,月光中,他們在唱歌。

【5】

她的吉他彈得很出色,銅像微微揚著頭唱歌,是很迷人的煙嗓。歌聲奇異地既歡快又淒涼,在廣場一角,唱得餘音繞梁,很快就吸引了聽眾聚攏過來,接二連三地將零錢擲進地上的禮帽裏。

我愛慕的女郎是荷官,她愛慕的戀人是流浪歌手,他們在初秋的廣場上唱著歌,如花似玉的一雙人。我聽著這些那些西班牙民歌,竟恍然像是回到了五年前的北京之夏。

那時我還在中國讀語言班,每個清晨騎單車到建外SOHO的培訓機構上課,老師是個穿旗袍的圓臉女人,常在教室裏擺一盆綠蘿。我們是小班,才十個學生,坐我右手邊的女孩大我5歲,念大四,學的是戲劇專業,每到周末就邀請我陪她去看小劇場的演出。

不上課的假日,我很無聊,她也是,我們一度走得很近,幾乎像在談戀愛。她愛穿紅裙子,我的單車馱著她四處去找小吃,她提著裙擺,要很小心才不使它卷入車輪。在夏日街,她的小腿光潔如玉,腳踝處係了一顆鈴鐺,一下一下地響著,頗為撩人,令我有時疑心自己會喜歡上她。

……但我不曾。我知道愛是另一回事,因為五年後,我相逢了這女郎。

她在戀人麵前一改冷漠自持的荷官形象,時時大笑闊朗,鼻子皺起來,像隻很有趣的沙皮狗。顧盼間更是俊逸神飛,襯得銅像雙目黯淡,讓我的心倏忽一驚。

她的戀人是看不見的。

他的舉止比常人遲緩,起先我以為是他與生俱來的慢條斯理,但不是的。細心打量就可看出,他兩眼皆盲,在塗滿了古銅色油彩的麵容下,他的世界一團漆黑。

我的人生色彩斑斕。可那又怎樣呢,大千世間滿目琳琅,不敵跟她回家喝湯。

刹那間我想念中國,想念那個炎夏的瓷瓶兒酸奶、蘋果味奶酪、酸梅湯和褡褳火燒。是,我早已不記得那女孩的模樣,但我想念北京至深。

我找店主要了兩杯咖啡,隻要3歐元,香極了,端著它們遞給她:“試試看。”

隻有在戀人身旁她才稍稍和顏悅色,接過去,淡漠說著謝謝,順手抬到銅像的嘴邊。他就她的手喝了,愉快地吹兩聲口哨,側過臉問:“想聽什麽?”

他是看不見的,但仿佛能看穿我的心虛。我斷斷續續地問:“……北京,你會嗎,北京?”

他的身形比大多男子都清簡,是奔跑在原野的少年才有的俊秀,表情卻有片刻的停頓。她不說話,撥動了琴弦,他回過神,深吸一口氣,握住麥的左手一揚,像身處流火輝煌的舞台,聲線很低很沉,典型的煙槍:“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That's a fact,It's a thing we can't deny,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如果他唱《北京一夜》我想哭,如果他唱《晚安北京》我想哭,如果他唱《北京的金山上》……好吧我還是想哭。可關於中文他隻字不提,唱的是純粹的英文歌……好吧我還是想哭。

“北京城裏有900萬輛自行車,這是個事實,是我們無法否認的事,就像我愛你至死。我們離時間盡頭有120億光年,那隻是個猜測,沒人能說那是真的,但我知道我會一直跟你在一起。”

遊人如織的廣場,溫柔的咖啡館和店鋪,以及耳中過盡千帆的歌。再不走,我會哭出聲來,一定會。所以我飛快地逃走了,沒有說再見。

【6】

五年了,我依然沒能愛上西班牙,但在告別前夕,我幸會了一位女郎。

她讓我心碎,哦,際遇你個狗日的雜碎。

第二天一大早,我一個人去廣場待了很久。西班牙人的夜生活太過豐富,這使得每天中午以前,公共場所像屠城般安靜,過了正午才會看見烏泱泱的人出沒。

太冷清,我和公園掃落葉的老頭子談了一會兒天。他是個頭發花白的小個子,我和他分享著鵝蛋卷和泡酒,太清楚畢生不會再碰麵,因此心平氣和地說著話,他懷念年輕時的雪橇和獵狗,我則想回北京看一看。我們熱熱鬧鬧地各說各的,在一起這樣高興……但沒有用處。

從餐廳出來,廣場上的人多了起來。我走了一圈,沒找著畢加索銅像,急得拉著人打聽:“……畢加索……畢加索在哪裏?”他們都莫名其妙,“你是要去他的故居嗎?”

馬拉加是畢加索的故鄉,但我要找的是另一個人。可我滿頭大汗了也沒看到他,癱在椅子裏作不得聲,真笨呢,怎麽這麽笨呢,名字、國籍、來曆,一概不得而知,我要從何打聽?要麽,趕到女王號上再見她一麵?但見了又能如何。又能如何。

我什麽都做不了。我抱住頭,好像才了解了一樁事實:自始至終,我都是他們不相幹的人,如同這個國度,我待了五年,終究還是要歸去。

突地聽見一聲輕笑,是他:“我認得你的聲音。”

這一回他扮成堂吉訶德,那個與風車搏鬥的人。油彩太重,我仍看不清他長得什麽樣,但頎長單薄,嘴唇的線條很美。唔,他就是用它和她說話,親吻她,許下動聽的誓言。我盯著他看了半天,想了想才說:“謝謝你的歌……能告訴我,你是哪裏人嗎?”

他比他的戀人親和多了,總在笑:“地球人,你呢?”

他不說,我就不多問,開了一支香檳給他:“彼此彼此。”之後我們漫無目的地說話,他說西班牙是他們天涯羈旅的第六站,明年冬天想去南美走一走,我說《北京有九百萬輛自行車》是悲哀的歌,他又笑,“在那種環境仍能罷手,你是有境界的人,悲哀之事,不在話下吧。”

啊她竟對我有印象,她竟是對他說起過我的。但我擔不起她的謬讚,我愛錢,可賭場從不是叫人榮辱不驚的,隻會物我兩忘,滿腦子隻有錢……贏了得意忘形,輸了氣急敗壞,那副嘴臉不好看,我怎能把狼狽叫她瞧了去。

我在賭場上罷手,因為是她;我在情場上罷手,因為是她。嗬,鐵打的賭盤流水的賭客,莊家是她,我不過是來去匆匆麵目模糊的死跑龍套的。霎時我有豁然開朗的感覺,同他說起《007之末日危機》,我的情愛啟蒙。我熱愛它,甚至在幾年後的北京還念念難忘,在生日的夜晚包了場,獨自坐在小劇場裏重溫了它。

坐落於北京東邊的小劇場綠樹成蔭,小巷深深,誰人的陽台上種了滴著水的大紅花,我總和女孩相約在那附近的小店吃褡褳火燒。我對話劇、芭蕾劇和舞台劇都提不起勁來,意興闌珊得很,而她猶猶豫豫的,沒想好要不要和我開始,一頓飯我們磨磨蹭蹭吃幾個小時,趕到劇場時,經常隻能看個下半場。

有一次,是女孩崇拜的大影星的玩票之作,全部角色都是反串,她很感興趣。但我們又遲到了,急急忙忙地跑進場,是夜裏七點五十分,女孩整理著裙擺,我掀開厚重的布簾,黑暗中,一束筆直的光芒乘著鮮花與流水紛湧而至——

一條斑駁破敗的小船,被刷成明亮的藍色,穿黑衣的少年頭發清短,戴低低的鴨舌帽,長手長腳地坐在船頭,一身風塵仆仆歸來故園的蒼涼氣息,直教人魂飛魄散地想起了蘇軾的詞:小舟從此逝,江海寄餘生。

這一幕震撼得我頭皮發麻,連忙去翻演員表。是個小明星,唱過幾首口水歌,演過幾個小配角,有一小撮粉絲和一大批叫不上她名字的八卦愛好者。在這部舞台劇裏她演的是大影星的少年時代,才23歲,卻能把中年滄桑詮釋得氣定神閑信手拈來。

隨後,《船歌》悠悠響起。我皺了下眉頭,不是齊豫的原唱,歌喉很婉轉,但和場景明顯不搭,得用更沉黯的嗓子才壓得住陣腳,算是這場戲的敗筆。而小明星仍無動於衷地坐在船頭,像是布景本身,小小年紀,一身滄桑。

她眉目英氣,演起少年幾可亂真。隨著燈光暗去,屬於她的戲份也嘎然而止。沒多久我就啟程來到了馬德裏,還在網絡上找尋過她的訊息,不算多,偶有幾條而已。娛樂這一行太勢利,磅礴的掌聲隻獻給最頂端的人,其餘數眾,都在討生活,並逐步逐步隕落在生活裏。第二年,她就再無音訊,隻剩零星舊聞,久而久之,我不再掛懷。

這是當年夏天的北京,除了食物之外,我最難忘的遇見。當堂吉訶德問我今晚想聽什麽時,我想也不想就答:“《船歌》,你會嗎?”

我和那女郎相會在夜的海麵上,沒有多少交會,但大船之上,漫天星鬥光亮四方。我想聽到它,像多年前,那個黑衣的少年,她回到故土。

我渴望在23歲時擁有她的氣度,卻沒能做到。

我仍青澀而窘迫。

【7】

陽光如瀑布般灑落,棕櫚樹在微風中招搖,堂吉訶德說:“等她來了,讓她唱,她會。”漸漸地我們談到了他的眼疾,那是四年前的一場車禍,他們乘坐的別克和貨車相撞,車窗玻璃的碎片飛濺到他的眼睛裏,頃刻間角膜被割裂,而她的右手小指被車門夾傷。由於是在鄉下,趕回城裏耽擱了時間,錯過了最佳治療期,他失明,她則落下了輕微的殘疾。

他們封鎖了消息,出院後,結束了手頭的事業,入了外籍,揣上銀子帶了書,一個國家一個國家地闖**,攜手共看星辰和日出,轉眼已四年。

再驚心動魄的事在歲月更迭後,也可選了平淡的語氣訴說。我望著他空洞的雙眼,低聲說:“……她一定很難過。”

“不,我若是她,就會鬆了一口氣。”他捧著咖啡,很平淡地說著話,沒有怨懟也沒有遺憾,“連我自己,也鬆了一口氣呢。”

“嗯?”

他把玩著裝咖啡的小紙杯,嘴角彎起淺笑:“我年輕時,是很愛玩的。很愛玩也很虛榮,很享受……”他沒說西語,換了一個英文詞,“很Enjoy被仰慕的目光追隨,越多越好。”

多年後他漠視了虛名,穿滑稽的衣服,把臉塗得髒亂差,很難看清他真實的容貌。一隻簡陋的麥和一把破吉他逍遙走天下,在異域的街頭,散淡地說起一兩樁故人舊事:“我認識她時還不到21歲,不定性,也不安分。知道她重要,但還是不安分;不能失去她,但還是不安分……挺發愁挺苦惱也挺糾結,你明白嗎?”

我明白,誠如我沒愛過那女孩,仍和她來往了一段時日。結束語言班的課程後,她找過我幾次,我避而不見,在電話裏問:“你下定決心了嗎?”

她吞吞吐吐,我就收了線,她識趣,我們自此再不聯絡。聽說她申請的大學在巴塞羅那,可西班牙這麽大,我又在馬德裏,兩個人同在北京都沒能發展下去,跑來萬裏之遙的他鄉譜寫戀曲?搞笑。

他摸索著朝我伸出手,緊緊一握:“你知道的,《007之末日危機》還有一個譯名叫《縱橫天下》。”

末日危機後,我們縱橫天下,很妙啊,我的蘇菲瑪索女神。我和他相握,他的手很細瘦,不似一般成年男子有力,宛若清俊少年:“她也喜歡《船歌》。她對我說過,每個人的內心都是一座孤島,連我也不能覆蓋她與生俱來的孤獨感,但我能緩解它,這就夠了。我告訴她,哪怕這世界是荒島,我們仍是彼此的星期五。就這樣,事故後,我們成了魯賓遜,一站站地漂流,去到世界盡頭。”

“可你看不見了。”我多惋惜。

可是他隻喃喃地重複著:“這樣也好……這是我們的夢想,在我24歲就實現了,你說多好。你會懂的,這樣也好。”

親愛的,我是如此恐懼會與你失散,在最後的時光到來之前。那麽,這樣也好,真的,也好。

如果人生是困境,我希望是與你在一起。

【8】

那女郎在暮色蒼茫時分到來,依舊是檸檬茶和長條麵包。我和堂吉訶德聊得很開心,見她來了就起身相迎,她瞪著我,清清楚楚的中文:“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她跟我開玩笑了呢,我多麽高興,說不出的高興。

我很喜歡一個人,得不到。喜歡得不曉得怎麽辦才好,得不到。可她是我的同胞,我還算走運,真的,這樣也好。

其後我如願以償,她唱了《船歌》。是青山綠水般的音色,五年前的北京,我第一次聽到它,歌手的嗓音如年輕氣盛的少女,踏浪而來殷殷相詢,而此刻聽她唱,是嫻靜婦人漫唱流年,一派悠然自得。

年少的愛情,務必要血淚糾纏才算快意。但千山萬水一路相攜,終可返璞歸真,隻餘相依為命的兩個人,走到杏花春雨深處。

再浮華的過往,俱往矣。沒變的是他們之間,他愛談天她愛笑,一切如舊,一切如新。我看看她,又看看他,恨不得撲倒在荒地裏痛哭,為這終生的求不得。

可最終,我隻笑語喧嘩,談起我的家鄉湘北,他們尚未親臨的小城。湘北的風光是很好的,每到落雨前,雲朵都胖胖的低低的,拿一塊磚頭就能把它們拍散了似的。可我知道,她和她的愛人堅不可摧,是西班牙的雲,高遠淡漠,以顛沛流離打底,有豐富的質地。

我還能說什麽呢。我將會永遠地傾慕和銘記她了,船在海上,馬在山中,我有什麽辦法呢。命運沒有足夠善待他們,他們尚且渾然不覺,我眼明心亮好手好腳,還矯情個什麽勁呢。就像她說的,右手小指破了就破了,反正彈吉他時經常用不著,那就不求甚解吧,囫圇吞棗也能撐個飽。

那夜,我們三人當街而坐,喝光了六支葡萄酒。我略有薄醉,趁酒意敲了敲他的肩,窄窄的,仍像23歲時獨坐船頭的黑衣少年,年歲尚輕,姿態洞達。

其實我認出了他是誰。

忘記他是她。

【9】

三天後,一張機票送我離開她。

大西洋上空夜風如刀,她們客居在三萬英尺之下,那個人人懶散,一天從中午開始的地方,共度漫長的春和夏。我呢,也許有幸結識一個好姑娘,和她乘上慢火車,一起去中國南部閑坐。

我將走馬觀花過一生,而我所懷念的城市已黃昏。

2010年9月於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