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第一

《說文解字》,由東漢經學家許慎編著的語文工具書,

是中國最早的係統分析漢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辭書

中國文字相傳是黃帝的史官叫倉頡的造的。這倉頡據說有四隻眼睛,他看見了地上的獸蹄兒、鳥爪兒印著的痕跡,靈感湧上心頭,便造起文字來。文字的作用太偉大了,太奇妙了,造字真是一件神聖的工作。但是文字可以增進人的能力,也可以增進人的巧詐。倉頡泄漏了天機,卻將人教壞了。所以他造字的時候,“天雨粟,鬼夜哭”。人有了文字,會變機靈了,會爭著去做那容易賺錢的商人,辛辛苦苦去種地的便少了。天怕人不夠吃的,所以降下米來讓他們存著救急。鬼也怕這些機靈人用文字來製他們,所以夜裏嚎哭(1),文字原是有巫術的作用的。但倉頡造字的傳說,戰國末期才有。那時人並不都相信,如《易·係辭》裏就隻說文字是“後世聖人”造出來的。這“後世聖人”不止一人,是許多人。我們知道,文字不斷地在演變著;說是一人獨創,是不可能的。《係辭》的話自然合理得多。

“倉頡造字說”也不是憑空起來的。秦以前是文字發生與演化的時代,字體因世、因國而不同,官書雖是係統相承,民間書卻極為龐雜。到了戰國末期,政治方麵、學術方麵,都感到統一的需要了,鼓吹的也有人了;文字統一的需要,自然也在一般意識之中。這時候抬出一個造字的聖人,實在是統一文字的預備工夫,好教人知道“一個”聖人造的字當然是該一致的。《荀子·解蔽篇》說,“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一也”,“一”是“專一”的意思,這兒隻說倉頡是個整理文字的專家,並不曾說他是造字的人,可見得那時“倉頡造字說”還沒有凝成定型。但是,倉頡究竟是甚麽人呢?照近人的解釋,“倉頡”的字音近於“商契”,造字的也許指的是商契。商契是商民族的祖宗。“契”有“刀刻”的義,古代用刀筆刻字,文字有“書契”的名稱。可能的因為這點聯係,商契便傳為造字的聖人。事實上商契也許和造字全然無涉,但這個傳說卻暗示著文字起於夏商之間。這個暗示也許是值得相信的。至於倉頡是黃帝的史官,始見於《說文·序》。“倉頡造字說”大概凝定於漢初,那時還沒有定出他是哪一代的人;《說文·序》所稱,顯然是後來加添的枝葉了。

識字是教育的初步。《周禮·保氏》說貴族子弟八歲入小學,先生教給他們識字。秦以前字體非常龐雜,貴族子弟所學的,大約隻是官書罷了。秦始皇統一了天下,他也統一了文字;小篆成了國書,別體漸歸淘汰,識字便簡易多了。這時候貴族階級已經沒有了,所以漸漸注重一般的識字教育。到了漢代,考試史、尚書史(書記秘書)等官兒,都隻憑識字的程度,識字教育更注重了。識字需要字書。相傳最古的字書是《史籀篇》,是周宣王的太史籀作的。這部書已經佚去,但許慎《說文解字》裏收了好些“籀文”,又稱為“大篆”,字體和小篆差不多,和始皇以前三百年的碑碣器物上的秦篆簡直一樣。所以現在相信這隻是始皇以前秦國的字書。“史籀”是“書記必讀”的意思,隻是書名,不是人名。

始皇為了統一文字,教李斯作了《倉頡篇》七章,趙高作了《爰曆篇》六章,胡毋敬作了《博學篇》七章。所選的字,大部分還是《史籀篇》裏的,但字體以當時通用的小篆為準,便與“籀文”略有不同。這些是當時官定的標準字書。有了標準字書,文字統一就容易進行了。漢初,教書先生將這三篇合為一書,單稱為《倉頡篇》。秦代那三種字書都不傳了;漢代這個《倉頡篇》,現在殘存著一部分。西漢時期還有些人作了些字書,所選的字大致和這個《倉頡篇》差不多。就中隻有史遊的《急就篇》還存留著。《倉頡》殘篇四字一句,兩句一韻。《急就篇》不分章而分部,前半三字一句,後半七字一句,兩句一韻;所收的都是名姓、器物、官名等日常用字,沒有說解。這些書和後世“日用雜字”相似,按事類收字——所謂分章或分部,都據事類而言。這些一麵供教授學童用,一麵供民眾檢閱用,所收約三千三百字,是通俗的字書。

東漢和帝時,有個許慎,作了一部《說文解字》。這是一部劃時代的字書。經典和別的字書裏的字,他都搜羅在他的書裏,所以有九千字。而且小篆之外,兼收籀文、“古文”;“古文”是魯恭王所得孔子宅“壁中書”及張倉所獻《春秋左氏傳》的字體,大概是晚周民間的別體字。許氏又分析偏旁,定出部首,將九千字分屬五百四十部首。書中每字都有說解,用晚周人作的《爾雅》、揚雄的《方言》,以及經典的注文的體例。這部書意在幫助人通讀古書,並非隻供通俗之用,和秦代及西漢的字書是大不相同的。它保存了小篆和一些晚周文字,讓後人可以溯源沿流;現在我們要認識商周文字,探尋漢以來字體演變的軌跡,都得憑這部書。而且不但研究字形得靠它,研究字音、字義也得靠它。研究文字的形、音、義的,以前叫“小學”,現在叫文字學。從前學問限於經典,所以說研究學問必須從小學入手;現在學問的範圍是廣了,但要研究古典、古史、古文化,也還得從文字學入手。《說文解字》是文字學的古典,又是一切古典的工具或門徑。

《說文·序》提起出土的古器物,說是書裏也搜羅了古器物銘的文字,便是“古文”的一部分,但是漢代出土的古器物很少;而拓墨的法子到南北朝才有,當時也不會有拓本,那些銘文,許慎能見到的怕是更少。所以他的書裏還隻有秦篆和一些晚周民間書,再古的可以說是沒有。到了宋代,古器物出土得多了,拓本也流行了,那時有了好些金石圖錄考釋的書。“金”是銅器,銅器的銘文稱為金文。銅器裏鍾鼎最是重器,所以也稱為鍾鼎文。這些銘文都是記事的。而宋以來發見的銅器大都是周代所作,所以金文多是兩周的文字。清代古器物出土得更多,而光緒二十五年(一八九九)河南安陽發現了商代的甲骨,尤其是劃時代的。甲是龜的腹甲,骨是牛胛骨。商人鑽灼甲骨,以卜吉凶,卜完了就在上麵刻字紀錄。這稱為甲骨文,又稱為卜辭,是盤庚(約前一三〇〇)以後的商代文字。這大概是最古的文字了。甲骨文、金文,以及《說文》裏所謂“古文”,還有籀文,現在統統算作古文字,這些大部分是文字統一以前的官書。甲骨文是“契”的,金文是“鑄”的。鑄是先在模子上刻字,再倒銅。古代書寫文字的方法,除“契”和“鑄”外,還有“書”和“印”,因用的材料而異。“書”用筆,竹木簡以及帛和紙上用“書”。“印”是在模子上刻字,印在陶器或封泥上(2)。古代用竹木簡最多,戰國才有帛,紙是漢代才有的。筆出現於商代,卻隻用竹木削成。竹木簡、帛、紙,都容易壞,漢以前的,已經**然無存了。

造字和用字有六個條例,稱為“六書”。“六書”這個總名初見於《周禮》,但六書的各個的名字到漢人的書裏才見。一是“象形”,象物形的大概,如“日”“月”等字。二是“指事”,用抽象的符號,指示那無形的事類,如“ ”(上)“ ”(下)兩個字,短畫和長畫都是抽象的符號,各代表著一個物類。“ ”指示甲物在乙物之上,“ ”指示甲物在乙物之下。這“上”和“下”兩種關係便是無形的事類。又如“刃”字,在“刀”形上加一點,指示刃之所在,也是的。三是“會意”,會合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為一個字,這一個字的意義是那幾個字的意義積成的,如“止”“戈”為“武”,“人”“言”為“信”等。四是“形聲”,也是兩個字合成一個字,但一個字是形,一個字是聲;形聲意符,聲是音標。如“江”“河”兩字,“氵”(水)是形,“工”“可”是聲。但聲也有兼義的。如“淺”“錢”“賤”三字,“水”“金”“貝”是形,同以“戔”為聲;但水小為“淺”,金小為“錢”,貝小為“賤”,三字共有的這個“小”的意義,正是從“戔”字來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都是造字的條例;形聲最便,用處最大,所以我們的形聲字最多。

五是“轉注”,就是互訓。兩個字或兩個以上的字,意義全部相同或一部相同,可以互相解釋的,便是轉注字,也可以叫做同義字。如“考”“老”等字,又如“初”“哉”“首”“基”等字;前者同形同部,後者不同形不同部,卻都可以“轉注”。同義字的孳生,大概是各地方言不同和古今語言演變的緣故。六是“假借”,語言裏有許多有音無形的字,借了別的同音的字,當作那個意義用。如代名詞,“予”“汝”“彼”等,形況字“猶豫”“孟浪”“關關”“突如”等,虛助字“於”“以”“與”“而”“則”“然”“也”“乎”“哉”等,都是假借字。又如“令”,本義是“發號”,借為縣令的“令”;“長”本義是“久遠”,借為縣長的“長”。“縣令”“縣長”是“令”“長”的引申義。假借本因有音無字,但以後本來有字的也借用別的字。所以我們現在所用的字,本義的少,引申義的多,一字數義,便是這樣來的。這可見假借的用處也很廣大。但一字借成數義,頗不容易分別。晉以來通行了四聲,這才將同一字分讀幾個音,讓意義分得開些。如“久遠”的“長”平聲,“縣長”的“長”讀上聲之類。這樣,一個字便變成幾個字了。轉注、假借都是用字的條例。

秦以後隻是書體演變的時代。演變的主因是應用,演變的方向是簡易。始皇用小篆統一了文字,不久便又有了“隸書”。當時公事忙,文書多,書記雖遵用小篆,有些下行文書,卻不免寫得草率些。日子長了,這樣寫的人多了,便自然而然成了一體,稱為“隸書”,因為是給徒隸等下級辦公人看的。這種字體究竟和小篆差不多。到了漢末,才漸漸變了,橢圓的變為扁方的,“斂筆”變為“挑筆”。這是所謂漢隸,是隸書的標準。晉唐之間,又稱為“八分書”。漢初還有草書,從隸書變化,更為簡便。這從清末以來在新疆和敦煌發現的漢晉間的木簡裏最能見出。這種草書,各字分開,還帶著挑筆,稱為“章草”。魏晉之際,又嫌挑筆費事,改為斂筆,字字連書,以一行或一節為單位。這稱為“今草”。隸書方整,去了挑筆,又變為“正書”。這起於魏代。晉唐之間,卻稱為“隸書”,而稱漢隸為“八分書”。晉代也稱為“楷書”。宋代又改稱為“真書”。正書本也是扁方的,到陳隋的時候,漸漸變方了。到了唐代,又漸漸變長了。這是為了好看。正書簡化,便成“行書”,起於晉代。大概正書不免於拘,草書不免於放,行書介乎兩者之間,最為適用。但現在還通用著正書,而輔以行草。一方麵卻提倡民間的“簡筆字”,將正書、行書再行簡化。這也還是求應用便利的緣故。

(1) 參見《淮南子·本經訓》及高誘注。

(2) 古代簡牘用泥封口,在泥上蓋印。

(3) 參見《說文·文部》。

(4) 參見《說文·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