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
用“寧靜”這個詞來形容紐約的布魯克林最為恰當,特別是在1912年的夏天。或許“沉鬱”更好一些,但是它並不適合布魯克林的威廉斯堡。大草原風景可愛,謝南多厄河穀水聲動聽,但這些都不適合布魯克林。“寧靜”是唯一適合的詞語,尤其是夏日裏一個星期六下午。
下午的陽光斜照進弗蘭西·諾蘭家遍布苔蘚的院子,曬暖了飽經風霜的木質籬笆。弗蘭西看著籬笆間漏出的一縷縷陽光,心頭湧起美好,就像回憶起自己在學校背誦過的一首詩:
這森林原始古老,
鬆樹與鐵杉低語陣陣,
苔蘚如長須,綠葉做衣袍,暮色中佇立,身影朦朧,
一如古之德魯伊。(1)
弗蘭西家的院子裏隻有一棵樹,它既不是鬆樹,也不是鐵杉。翠綠的細枝從粗壯的枝幹上朝四方散開,枝條上長著尖尖的葉子,整棵樹看起來就像是撐開了許多綠色的小傘。有人管這種樹叫“天堂樹”。它的種子不論落到哪裏都能生根發芽,長成奮力向著天空生長的樹木。它會在用柵欄封死的空場裏生長,在無人留意的垃圾堆裏生長,它也是唯一能從水泥中生長出來的樹木。它能長得很茂盛,然而它隻出現在經濟公寓區。
星期日下午出去散散步,路過一片看起來挺高檔的居民區,當你透過一戶人家院子的鐵門看到了這麽一棵小樹,那就代表布魯克林的這一片區域很快就要變成經濟公寓區了。這種樹明白這一點,它們總是先來一步。在這之後會逐漸有貧窮的外國人搬到這兒,褐砂石舊屋被修修補補地改成公寓,羽毛褥墊被攤到窗台上晾曬,而“天堂樹”也會長得枝繁葉茂。這種樹就是這麽個習性,它喜歡窮人。
弗蘭西家的院子裏長的就是這種樹。它的一頂頂“綠傘”彎彎曲曲地圍繞著她家三樓窗外的防火梯。坐在這防火梯上,一個十一歲的女孩大可想象自己住在樹上的生活(2)。而夏日裏的每一個星期六午後,弗蘭西都是這樣幻想的。
啊,布魯克林的星期六多美好啊!啊,一切都是那麽美好!星期六既是假日,還能照樣領到薪水,也沒有星期天那麽多清規戒律。人們有錢出門買東西,他們可以在這一天裏吃頓好的,醉上一場,去約會、**、盡情熬夜;他們唱歌、奏樂、跳舞、打架,因為第二天還是可以自由安排的一天。他們可以睡個懶覺—至少能睡到晚場彌撒之前。
星期天,絕大部分人會擠著去參加十一點鍾的彌撒。不過,也總有那麽幾個人會去早上六點鍾的彌撒。人們誇這些人起得早,但他們根本不值得被誇獎,因為他們是在外麵鬼混得太晚,直到淩晨才回來,所以才會去參加早場彌撒,走個過場應付了事,再良心“清白”地回家睡上一整天。
對弗蘭西來說,她的星期六是從去垃圾站開始的。同其他布魯克林小孩一樣,她和弟弟尼利會撿些布頭、廢紙、金屬、橡膠和其他破爛兒,把它們鎖在地下室的箱子裏,或者裝進盒子藏在床下。從星期一到星期五,弗蘭西每天放學回家,在路上都會走得很慢,眼睛緊盯著路邊的排水溝,尋找著香煙盒裏的錫紙,或是口香糖的包裝紙。這些東西到時候可以放到罐頭瓶子蓋裏熔化,垃圾站不收沒熔化的錫球,因為不少孩子會在裏麵包個鐵墊圈壓分量。有時候尼利還能找到蘇打水瓶(3),弗蘭西就會幫他把上麵的瓶嘴拆下來,熔化了當鉛塊賣。垃圾站的人不想招惹賣蘇打水的,所以不收完整的瓶嘴。蘇打水瓶嘴可是上等貨,熔化以後一個能賣五分錢。
每天晚上,弗蘭西和尼利都會到地下室去,把升降機架子上這一天積累下來的垃圾全倒出來。他們的媽媽是清潔工,所以兩個孩子擁有這項小小的特權。他們會從架子上翻找廢紙、布頭和帶押金的瓶子。廢紙不怎麽值錢,十磅才能賣一分錢。布頭一磅賣兩分錢,廢鐵一磅賣四分錢。銅的行市不錯,一磅值一毛錢。弗蘭西有時候也會挖到寶,撿到個廢棄的煮衣鍋鍋底,然後她就用開罐器把銅片撬下來,反反複複地折疊捶打。
星期六早晨九點一過,孩子們就紛紛從小巷中湧上主路曼哈頓大道,慢慢地沿著這條大道走向斯科爾斯街。有些孩子直接用手拿著自己收集的破爛兒,有的拖著用木頭肥皂箱加上幾個實心木頭輪子做成的小車,還有些幹脆推著裝得滿滿當當的嬰兒車。
弗蘭西和尼利把他們的破爛兒拿麻袋裝起來,一人拽著麻袋的一個角在路上拖著走,沿著曼哈頓大道一直走,路過莫吉爾街、騰·艾克街和斯塔格街,最終拐進斯科爾斯街。這些醜陋的街道名字倒是都挺好聽。每條街巷都有衣衫襤褸的小孩成群結隊地鑽出來,匯入前往卡尼家垃圾站的大部隊。一路上他們不時遇到空著手回來的孩子們,他們的破爛兒賣光了,賺來的錢也花完了。眼下他們一麵神氣活現地往回走,一麵嘲笑著其他小孩。
“撿破爛兒的!撿破爛兒的!”
聽到這種稱呼弗蘭西立刻漲紅了臉。雖然她知道這麽喊的孩子自己也撿破爛兒,而且她的弟弟過一會兒也會這樣和夥伴們一起空著手大搖大擺地回去,一路上用同樣的話笑話來得更晚的人,但這都無濟於事,她就是覺得害臊。
卡尼在一個搖搖欲墜的馬棚裏做著回收垃圾的生意。一轉過街角,弗蘭西就看到馬棚的兩扇大門都周到地敞開著,在她眼裏,磅秤又大又粗糙的刻度盤似乎晃了晃指針歡迎她。她看見了卡尼,鐵鏽色的頭發,鐵鏽色的胡子,鐵鏽色的眼睛緊盯著磅秤。比起男孩,卡尼更喜歡女孩,要是他伸手捏女孩臉蛋的時候對方不往後躲,他就多給一分錢。
因為有可能拿到額外的好處,尼利總是會站到旁邊,讓弗蘭西把麻袋拖進馬棚。卡尼跳上前來,把麻袋裏的東西一股腦兒倒在地上。他先在弗蘭西臉上捏了一把,然後開始把破爛兒往磅秤上堆,弗蘭西眨眨眼睛,適應著馬棚裏的黑暗,她能聞見空氣裏的黴味兒和潮濕的破布頭散發的臭氣。卡尼瞟了一眼秤的指針,說出兩個字,那就是他的開價。弗蘭西知道他不讓討價還價,就點頭同意了。卡尼叫她在一邊等著,便把破爛兒從秤盤上掀下去,把廢紙堆在馬棚的一個角落,布頭扔到另一個角落,再把金屬分門別類放好,然後他才肯把手伸進褲兜,摸出用蠟繩拴著的舊皮口袋,從裏麵一枚一枚地數出些長滿了綠鏽的舊分幣,這些分幣本身看著也跟破爛兒一樣。“謝謝。”弗蘭西低聲說著,卡尼用鐵鏽色的眼睛猥瑣地看了她一眼,又在她臉蛋上重重地捏了一把。弗蘭西堅持住了沒躲,卡尼笑了,多給了她一分錢。然後他突然改變了態度,開始咋咋呼呼,手腳麻利地幹起活兒來。
“快過來,”他衝著排隊的下一個孩子喊道,那是個男孩,“趕緊的,都把‘鉛塊’拿出來!”(4)他頓了頓,等著孩子們發笑,“我說的可不是破爛兒裏的鉛塊啊!”孩子們非常捧場地笑了起來,笑聲聽著就像一群迷路的小羊咩咩亂叫,不過卡尼似乎很滿意。
弗蘭西走出馬棚,向弟弟匯報成果:“他給了我一毛六,這之外還有讓他捏臉的一分錢。”
“那一分錢你留著。”弟弟說,這是他們早就約好的。
弗蘭西把這一分錢揣進裙子口袋,剩下的交給弟弟。尼利十歲,比弗蘭西要小一歲,不過他是男孩,所以錢的事都歸他管。他小心翼翼地把這些分幣分成三份。
“這八分錢存起來,”這是他們倆的規矩,不論是在哪裏掙的錢,都要拿出一半存“銀行”—一個釘在大衣櫃最深處角落裏的錫罐子,“然後這四分錢歸你,剩下四分錢是我的。”
弗蘭西把要存“銀行”的分幣用手帕包起來係好,又看了看自己拿到的五分錢,開心地想著這就能換成一個五分硬幣了。
尼利把麻袋卷起來夾在胳膊底下,開始朝查理便宜店走去,弗蘭西也緊緊跟在他後麵。查理便宜店是卡尼隔壁的一家廉價糖果店,專做垃圾站這一帶的生意。每到星期六晚上,這家店的收款箱裏就塞滿了長著綠鏽的分幣。它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隻有男孩才能進到店裏麵。所以弗蘭西沒進去,隻是在門外頭等著。
聚在店裏的男孩年紀從八歲到十四歲不等,一個個看起來都差不多,他們都穿著鬆鬆垮垮的燈籠褲,戴著鴨舌帽,帽簷也都是破破爛爛的。他們手插在褲兜裏到處站著,瘦削的肩背向前弓著。這些孩子長大了也會是同一副模樣,他們還是會以同樣的姿勢紮著堆兒在不同的聚會場所站著,唯一的區別就是那時候他們總會叼著根香煙,那煙像是粘在嘴角上一樣,隨著說話時語調的起伏上上下下。
眼下這些男孩們緊張地聚在一起,瘦瘦的臉一會兒轉向查理,一會兒轉向彼此,一會兒又轉回查理那邊。弗蘭西留意到,有幾個孩子因為夏天的到來,已經剪了頭發:他們的頭發剪得特別短,頭皮都讓推子刮破了幾處。這些幸運兒要麽把帽子扣在後腦勺上,要麽索性把帽子塞在口袋裏。而那些還沒剪過頭發的孩子頭發微微打著卷兒,像幼兒的胎發一樣貼在後頸上。他們覺得這樣很丟人,便把帽子戴得低低的,連耳朵都蓋了進去,所以他們雖然滿嘴粗話,可模樣卻多少有些女孩子氣。
查理便宜店的東西一點兒都不便宜,老板的名字也不叫查理。不過他任憑別人這麽喊他,店外的遮雨棚上也是這麽寫的,所以弗蘭西也就這麽信了。隻要花上一分錢,查理就讓你抽次獎。他櫃台後麵有塊木板,上麵釘著五十個標了數字的鉤子,每個鉤子上都掛著一件獎品。有幾個獎品挺不錯,比如旱冰鞋、棒球手套、裝了真頭發的洋娃娃什麽的。別的鉤子掛的則是吸墨紙、鉛筆和其他一分錢就能買到的便宜貨。弗蘭西看著尼利花錢抽了一次獎,他從破信封裏取出一張髒兮兮的卡片—二十六!弗蘭西滿懷希望地看向那塊板子,尼利抽到的是一塊一分錢的抹筆布。
“要獎品還是要糖?”查理問他。
“當然要糖,不然呢?”
每次都是一樣的結果。弗蘭西從來沒聽說過有誰抽到一分錢以上的獎品。當然,那雙旱冰鞋的輪子都生鏽了,洋娃娃的頭發上也蒙了一層厚厚的灰塵,這些東西似乎已經在那裏等待了很久,就像“藍衣小男孩”(5)的錫皮兵和玩具狗一樣。弗蘭西暗暗下定決心,等有朝一日她手裏有了五毛錢,她一定要把所有抽獎券都買下來,這樣就能拿到板子上的全部獎品了。她覺得這實在是筆劃算的買賣:隻要五毛錢,就能買到旱冰鞋、洋娃娃、棒球手套,和其他所有東西。光是那雙旱冰鞋就值四倍的價錢了!等到了那個了不起的日子,尼利也得和她一起來,因為女孩基本不會光顧查理家。確實,那個星期六店裏是有幾個女孩……那種大膽、魯莽、早熟過頭的女孩。那種嗓門很大,和男孩們動手動腳地打打鬧鬧的女孩—鄰居們言之鑿鑿地說以後一準兒要學壞的女孩。
弗蘭西穿過馬路去吉姆佩糖果店。吉姆佩是個瘸子,他脾氣溫和,對小孩子特別好……至少大家都是這麽以為的,直到有一天,他把一個小女孩騙進了自己的小黑屋。
弗蘭西糾結著要不要豁出一分錢買一個吉姆佩特供的“抽獎袋”。眼下莫迪·多諾萬—那個偶爾和她算是好朋友的姑娘—正要買一個。弗蘭西擠過去站在莫迪身後,裝出一副準備在這裏花掉一分錢的樣子。她緊張地屏住呼吸,看著莫迪再三猶豫之後,最終指向了櫥窗裏一個鼓鼓囊囊的袋子。如果是弗蘭西來選的話,她應該會挑一個小一點的。她的視線越過朋友的肩膀,看見莫迪掏出了幾塊不新鮮的糖果,仔細打量著抽到的獎品—那是一塊粗糙的麻紗手絹。弗蘭西自己有一次抽到了一瓶嗆鼻子的香水。弗蘭西又開始糾結要不要花一分錢買個“抽獎袋”了,雖然袋子裏的糖果根本沒法吃,但是能得到個驚喜還是不錯的。不過,她又盤算著,剛才莫迪抽獎的時候她一直看著,就相當於她也跟著驚喜過了,這感覺也挺好。
弗蘭西沿著曼哈頓大道走著,一路念著那些很氣派的街名—朔爾斯大道,梅塞羅勒大道,蒙特羅斯大道,然後是約翰遜大道。最後那兩條街是意大利人聚居區,而被稱為猶太城的地區則從西格爾街開始,包括摩爾街和麥克吉本街,最後緊鄰著百老匯。弗蘭西要去的正是百老匯大道。
布魯克林威廉斯堡的百老匯大道上有什麽呢?什麽都沒有—除了全世界最棒的廉價商品店!這店又大又亮堂,全世界的東西無所不有—至少在十一歲的小姑娘眼裏它就是這樣。弗蘭西有五分錢,因此充滿了力量,她進到店裏真的可以想買什麽就買什麽!世上也隻有這麽一個地方能讓她這麽做了。
弗蘭西走進店裏,沿著貨架之間的過道閑逛,看見喜歡的東西就拿起來把玩一番。能隨便把東西拿起來在手裏擺弄一陣,來回撫摸它的表麵,感受它的輪廓,然後再小心翼翼地放回去,這感覺多美呀!她的五分錢給了她這種特權。如果有售貨員問她到底要不要買東西,那她就可以說要買,然後立刻把東西買下來,給他點兒顏色瞧瞧。錢可真是個好東西,弗蘭西由此斷定。盡情過夠了摸東西的癮之後,她買下了早就想買的東西—五分錢粉白相間的薄荷壓片糖。
弗蘭西沿著“猶太區”的格拉漢姆大道往家走。她看到琳琅滿目的小推車,每輛小推車都是一家小小的店鋪,周圍還有一些正情緒激動地講著價錢的猶太人,而這一帶的氣味更是獨特:有填餡烤魚的香味,有新鮮出爐的黑麥酸麵包的香味,還有一種有點兒像煮蜂蜜一樣的氣味,這一切都讓她興奮又開心。她盯著那些留長胡子的男人看了一會兒—他們身穿絲光棉外套,頭戴羊駝呢的小圓帽—她很好奇這些人為什麽眼睛那麽小,而目光又那麽銳利。她朝那些仿佛直接在牆壁上掏出來的狹小店鋪看去,聞著桌子上散亂堆著的衣料散發的氣味。她留意到羽毛床墊底朝上從窗戶裏攤出來,色彩鮮豔、頗具東方風情(6)的衣裳掛在防火梯上晾曬,半**身子的小孩在排水溝裏玩耍。一個挺著大肚子的孕婦耐心地坐在路邊一張硬邦邦的木頭椅子上。她安穩地坐在熱辣的陽光下,看著大街上的芸芸眾生,守護著腹中那隻屬於她自己的神秘的生命。
弗蘭西想起有一回媽媽告訴她耶穌是個猶太人,那時候她驚訝極了,因為她一直以為耶穌是個天主教徒,不過媽媽什麽都知道。媽媽說,在猶太人看來耶穌隻是個老惹麻煩的猶太男孩,他不肯老老實實地做自己的木匠營生,安頓下來結婚生子。媽媽還說過,猶太人相信他們的“彌賽亞”還沒有到來。想到這些事,弗蘭西不由得盯著那個懷孕的猶太女人看了起來。
“我猜這就是為什麽猶太人會生那麽多孩子吧。”弗蘭西想,“這也是她們老是就那麽靜靜坐在那裏……等待的原因吧,也是她們從來不對自己臃腫的身材感到羞愧的原因吧。每個猶太女人都相信自己可能會生下個真正的小耶穌。所以,她們懷了孩子之後走起路來神情才會那麽驕傲。而愛爾蘭女人總是一副羞愧的模樣,因為她們知道自己永遠生不出耶穌來,生出的大概又是叫米克的孩子。等我長大了,懷上了孩子,我一定得記著要慢悠悠地、神氣活現地走,哪怕我不是猶太人。”
弗蘭西十二點才回到家。很快媽媽也回來了,她把提著的掃帚和水桶砰一聲扔進角落,這說明直到下星期一之前,她都不會再碰這兩樣東西了。
媽媽二十九歲,她有著黑色的頭發和褐色的眼睛,手腳麻利,體形也很好看。她是個清潔工,負責三棟廉價公寓樓的衛生。誰能相信媽媽居然靠擦地板養活著一家四口呢?她那麽漂亮,那麽纖細,那麽開朗,總是充滿著活力。雖然她的手因為總是泡在加了堿的水裏而發紅開裂,但是手形還是很美的,飽滿的橢圓形指甲也非常可愛。人人都說,像凱蒂·諾蘭這樣的苗條美人兒還得去擦地板實在是太可惜了。不過人們還說,嫁了那麽一個丈夫,她不去擦地板還能做什麽呢?可是他們也不得不承認,約翰尼·諾蘭不管怎麽看都是個英俊又討喜的家夥,比這個街區所有男人都強得多。但是他終究是個酒鬼。人人都這麽說,而這一點也的確沒錯。
弗蘭西叫媽媽看著她把那八分錢放進錫罐子“銀行”裏,母女倆合計著“銀行裏”到底存了多少錢,就這樣快樂地算了五分鍾。弗蘭西覺得裏麵得有將近一百美元了,而媽媽說大概八美元更靠譜一些。
接下來媽媽打發弗蘭西去買點午飯吃的東西。“從那個豁了口的杯子裏拿八分錢,去買四分之一塊猶太黑麥麵包,一定要新鮮的。再拿個五分錢,去索爾溫店裏買塊‘口條根’來。”
“那個得和他攀上點關係才能買到呀。”
“就跟他說是你媽媽要買。”凱蒂堅決地說。她又盤算起了什麽:“我們是再拿五分錢買點甜麵包卷,還是把這錢存起來。”
“哎喲,媽媽,今天可是星期六。這一整個禮拜你都跟我們說星期六能吃上甜點的。”
“好吧,那就買甜麵包卷。”
小小的猶太熟食店裏擠滿了來買黑麥麵包的基督徒。弗蘭西注視著店員把她買的那塊麵包裝進紙袋裏。這種麵包的外皮酥脆,底下還沾滿了麵粉,弗蘭西覺得,這絕對算得上是全世界最棒的麵包—當然,得是在它還新鮮的時候。接下來她不情不願地走進了索爾溫的肉鋪。買“口條根”,索爾溫有時候很好說話,有時候完全不講情麵。切片的熟口條七毛五一磅,有錢人才吃得起。但是如果你和索爾溫先生能攀上點關係,那麽等熟口條快賣完的時候,你就能花五分錢買一塊切到最後剩下的地方。這一塊裏自然是剩不下多少口條肉了,主要都是小骨頭和軟骨,但好歹能讓人覺得有點肉的意思。
這天的索爾溫碰巧就挺好說話。“口條昨天就賣完了。”他說,“不過我把根兒給你們留著呢,因為我知道你媽媽愛吃口條,而且我挺喜歡你媽媽的。這話你可得告訴她,聽見沒有?”
“聽見了,先生。”弗蘭西用極小的聲音答道。她盯著地板,感覺臉上直發燒。她討厭索爾溫先生,她絕對不會把他說的話講給媽媽聽的。
她在麵包店仔仔細細地挑了四個糖最多的甜麵包卷。在店外頭遇上了尼利。他朝袋子裏偷偷看了一眼,瞧見了甜麵包卷,興奮得連蹦帶跳。雖然他這一上午已經吃了四分錢的糖,可這會兒還是餓得不行,直催著弗蘭西一路跑回了家。
爸爸沒回來吃午飯。他是個在餐廳打散工的歌唱侍者,這也就說明他不是每天都有活兒幹。他周六上午基本都會在工會總部等著活兒上門找他。
弗蘭西、尼利和媽媽一起吃了頓美餐。每個人都分到了一塊厚厚的“口條”、兩片氣味香甜的黑麥麵包(塗著不加鹽的黃油)、一個甜麵包卷,還有一杯熱熱的濃咖啡,邊上配了一小勺甜味煉乳。
咖啡裏是有些諾蘭家特別的創意在的。咖啡也是他們家最奢侈的享受之一了。媽媽每天早上都會煮一大壺咖啡,午飯和晚飯的時候再接著加熱,所以一天下來這咖啡就越煮越濃。壺裏其實水多咖啡粉少,但是媽媽會放一塊菊苣根(7)進去,這樣就能煮得又濃又苦了。每個人一天能喝三杯加奶的咖啡,黑咖啡則是什麽時候想喝都能倒上一杯。有些時候你一個人待在家裏,外頭下著雨,而你什麽都沒的吃,那麽好歹能有點東西下肚的感覺還是非常美妙的,哪怕那隻是一杯苦澀的黑咖啡。
尼利和弗蘭西喜歡咖啡,但是喝不下多少。今天尼利也和往常一樣,把他的那勺煉乳塗在麵包上吃了,根本沒加到咖啡裏,那杯黑咖啡他隻是抿著稍微喝了點意思意思。媽媽給弗蘭西倒上咖啡,把煉乳也放了進去,哪怕她很清楚這孩子不會喝它。
弗蘭西很愛咖啡的香味,也喜歡它熱乎乎的觸感。她一邊吃著麵包和肉,一邊始終用一隻手握著咖啡杯,感受著杯中的溫度,還不時探過去聞聞那又甜又苦的香氣,這感覺可比把咖啡喝下去要美好多了。午餐吃完之後,這杯咖啡也就被倒進洗碗池裏了。
媽媽有兩個姐妹,茜茜和伊薇,她們也經常到公寓裏來。姐妹倆每次看到媽媽把咖啡倒掉,都會數落她浪費東西。
而媽媽會解釋說:“弗蘭西和其他人一樣,每頓飯能分到一杯這種咖啡。如果她感覺把咖啡倒掉比喝了舒服,那就隨她這麽做吧。我自己覺著吧,像我們這樣的人家,偶爾能浪費一點東西也挺好的,這樣至少能體會一下手裏有錢,不用摳摳搜搜地過日子是個什麽感覺。”
媽媽對這種古怪的觀點很滿意,弗蘭西也滿意。這也算是能把苦苦掙紮的窮人和大手大腳的富人聯係起來的東西之一了。這個小姑娘覺得,即便她是全威廉斯堡最窮的人,但在某種意義上,她也比所有人都富有,因為她還有東西可以浪費。弗蘭西很慢地吃著甜麵包卷,巴不得能多享受一會兒那甜美的味道,而杯中的咖啡早已涼透了。她像個小公主似的把咖啡倒進洗碗池,感覺自己奢侈又瀟灑。這之後她就要動身去羅舍爾麵包廠買全家接下來半個星期要吃的陳麵包了。媽媽告訴她可以多拿五分錢,如果看見有擠得不太碎的陳餡餅就買一塊。
羅舍爾麵包廠主要給附近社區的商店供貨,他們生產的麵包不用蠟紙包裹,所以很快就會變陳變硬。麵包廠會從店家那裏回收放陳了的麵包,再半價賣給窮人。賣陳麵包的鋪麵就在麵包廠隔壁,它一麵是個狹長的櫃台,另外兩麵各放了一條長凳,櫃台後麵是一扇雙開的大門。麵包廠的貨車會從這扇門裏倒著車進來,直接把麵包卸在櫃台上。這樣的麵包五分錢兩塊,一卸車人群就會擠上來搶著買,一整車的麵包永遠不夠搶,有些人甚至得等三四車麵包賣光之後才能買到。既然價錢賣得這麽低,包裝紙肯定就得買主自備了。來買麵包的絕大多數都是小孩,有的孩子把麵包直接往胳膊底下一夾就走,明目張膽地向世界展現著自己的貧窮。自尊心強點的孩子會把麵包裹起來,有的用舊報紙,有的用或髒或幹淨的麵粉口袋。而弗蘭西帶去的是個大紙袋子。
她沒有立刻擠過去買麵包,而是在一條長凳上坐下看著:十來個小孩推推搡搡地衝著櫃台嚷嚷,四個老頭兒坐在對麵的長凳上打盹兒。這樣的老頭兒現在隻能讓家裏人養著,所以經常被打發出來跑腿或者帶孩子,這是威廉斯堡被工作榨幹的男人們年老以後唯一還能做的事情了。他們會等上很長時間才去買麵包,因為廠子裏烤麵包的香味非常好聞,窗戶裏灑下來的陽光也把他們衰老的脊背曬得很舒服。他們就這麽坐著打盹兒,一坐就是好幾個小時,感覺自己仿佛花了不少時間去做正事。這樣的等待會讓他們在短時間內覺得人生有了意義,甚至覺得自己還有些用處了。
弗蘭西看著那群老頭子裏最老的一個,玩起了自己最喜歡的遊戲,也就是揣摩別人。這老頭兒的頭發又亂又少,和凹陷的臉頰上那層胡子一樣,都是髒髒的鐵灰色,他嘴角還黏結著凝固的口水。老頭子打了個哈欠,他一顆牙都沒有了,雙唇一閉上就抿成了一條線,鼻尖恨不得能直接碰上下巴,就好像他根本沒有嘴巴一樣。弗蘭西就這麽盯著他看,感覺既惡心又著迷,她仔細端詳著老頭子的舊外套,袖子縫線磨破的地方還露著外套的內襯。他叉開兩條使不上勁兒的腿,褲子扣扣子的地方油漬斑斑,還丟了顆扣子。弗蘭西發現他的一雙鞋破爛得不像樣,鞋頭也裂開了,一隻鞋僅存的鞋帶打著許多疙瘩,另一隻幹脆用一截髒髒的麻繩充數。她看見了他的兩根又粗又髒的腳指頭,凹凸不平的灰色指甲蓋上滿是裂口。弗蘭西放飛了自己的思緒……
“他這麽老,絕對超過七十歲了。他出生的時候沒準兒亞伯拉罕·林肯還活著,正準備競選總統呢。當年的威廉斯堡一定還是個鄉下小地方,弗拉特布什(8)大概也還住著印第安人。那可真的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她一直盯著老人的腳看,“他當年也是個小寶寶,肯定又幹淨又可愛,他的媽媽也會親吻他粉嘟嘟的小腳趾。如果趕上夜裏打雷的時候,她就會到搖籃邊給他掖好毯子,低聲跟他說不用怕,媽媽在呢。然後她會把他抱起來,臉頰貼著他的小腦袋,管他叫媽媽的心肝寶貝。然後他應該要長成個像我弟弟一樣的男孩,在房子裏跑出跑進的,進出都把門摔得砰砰響。而他媽媽嘴上雖然罵他,心裏想的卻是沒準兒這小子有朝一日能當上總統。然後他成了個小夥子,健壯又快活。他在大街上走著,姑娘們會紛紛笑著轉過來看他,而他也對姑娘們報以微笑,也許還要對她們之中最漂亮的一個眨眨眼。我猜他一定結過婚,還有孩子。他努力工作,聖誕節給孩子們買玩具,他們都覺得他是全世界最偉大的爸爸。而現在孩子像他一樣,也都長大了,他們現在也都有了孩子,誰都不想要這個老頭子了。他們都等著他死,可是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哪怕他已經老成了這個樣子,也享不著什麽福了。”
四下裏靜悄悄的,夏日的陽光透過窗戶照進來,在地上畫出一段段傾斜的小路。灰塵在陽光下舞動,一隻碩大的綠頭蒼蠅嗡嗡叫著飛來飛去。店裏空****的,隻剩下了弗蘭西和那個打著盹兒的老人。等麵包的孩子們早就跑到外麵玩去了,遠處隱隱傳來他們高聲地叫嚷。
弗蘭西突然跳了起來,她的心跳得很快。她害怕了,腦海中毫無緣由地浮現出一把手風琴,它一點點拉到最滿,奏出一個飽滿的音調,然後她又想到這把手風琴被不斷地壓緊……壓緊……再壓緊。她突然生出一種莫名的驚恐,因為她突然意識到,這世上許多可愛的寶寶生下來最終總會變成那樣的老人。她得趕緊離開這兒,不然這樣的遭遇馬上就要發生在她自己身上了,就好像她也要立刻變成個老太太,嘴裏一顆牙都沒有,一雙腳讓人看了直惡心。
櫃台後麵的大門剛好“砰”的一聲敞開了,運麵包的卡車倒著開進來,一個男人走到櫃台後麵,卡車司機開始把麵包一塊塊扔過來,這人再把它摞在櫃台上。弗蘭西衝到櫃台邊,而街上玩鬧的孩子們一聽見開門的響動就立刻湧了進來,亂糟糟地在弗蘭西身邊擠成一團。
“我買麵包!”弗蘭西喊著。一個大塊頭女孩狠狠推了她一把,說是要讓她知道知道自己算老幾。“別管我!別管我啦!”弗蘭西一麵應付著,一麵又高聲嚷了起來:“我要六塊麵包,還要一個餡餅,別太碎了!”
管櫃台那人看她這麽著急,讚許似的推給她六塊麵包,還從回收來的餡餅裏給她拿了個沒怎麽擠壞的,收了她兩毛錢。她從人群裏往外擠,不小心麵包擠掉了一塊,可是人太多了,她沒辦法彎腰,很難撿起來。
出來後,她坐在馬路邊把麵包和餡餅裝進紙袋裏。一個女人推著嬰兒車路過,車裏躺著的孩子抬起小腳,在空中搖搖擺擺的。弗蘭西瞥了一眼,看到的卻不是嬰兒的腳丫,而是扭曲又醜陋的腳,套著破破爛爛的大鞋。驚恐再度襲來,她一路跑著回了家。
家裏沒有人。媽媽早已打扮一番和茜茜姨媽一起出了門,買了一毛錢的大眾票去看日場戲。弗蘭西把麵包和餡餅拿出來放好,裝麵包的紙袋也疊得整整齊齊,下回好接著用。然後她回到和尼利共用的沒窗戶的小臥室裏,坐在自己的折疊**,在黑暗中等待恐懼的浪潮退去。
過了一會兒,尼利也進來了,從他的床底下摸出一隻棒球手套。
“你上哪兒去?”弗蘭西問。
“上空場上打會兒球。”
“我跟你一起去行嗎?”
“不行。”
她還是跟著他上了街。尼利的三個夥伴已經在外麵等他了,一個手裏拿著根球棍,一個拿著個棒球,第三個什麽也沒拿,但是穿了條棒球褲。他們向格林龐特那邊的一塊空地走去,尼利看見弗蘭西跟著自己,但是什麽也沒說。
一個男孩推了推他:
“嘿!你姐在後頭跟著呢。”
“是啊。”尼利說。
那男孩扭過頭來衝著弗蘭西嚷道:
“滾一邊兒去!”
“這可是個自由的國家。”弗蘭西一本正經地說。
“這可是個自由的國家。”尼利也對那男孩重複了一遍。然後他們就不再管弗蘭西了。不過,她繼續跟著他們,因為下午兩點社區圖書館才開門,在這之前她也沒別的事可幹。
幾個男孩一路上連玩帶鬧,走得很慢。他們不時停下腳步找水溝裏有沒有錫箔紙,或者撿幾個煙頭。他們攢著這些煙頭,留到雨天的下午躲在地下室裏抽。他們還攔下了一個正要去教堂的猶太小男孩,千方百計地捉弄他。他們不讓這孩子走,七嘴八舌地討論到底要怎麽對付他。而猶太小男孩就耐心地等著,臉上掛著謙卑的微笑。小基督徒們最終還是把他放了,但是對他下個禮拜的“行為規範”好生指點了一番。
“別覥著臉到迪沃街來。”他們命令道。
“絕對不來。”那孩子滿口答應。男孩們反而有點失望,他們原本希望他能稍微反抗幾下的。其中一個男孩從兜裏掏出一截粉筆,在人行道上歪歪扭扭地畫了條線,他命令道:
“不準邁過這條線。”
這個小男孩意識到,自己直接放棄抵抗反而惹他們生氣,於是決定還是照著他們的路子來
“哥們兒,我一隻腳踩水溝裏都不行嗎?”
“往水溝裏啐口吐沫都不行。”對方回答。
“行吧。”他故作無奈地歎了口氣。
一個年紀大點的男孩突然想到個點子:“還不許你碰基督徒的姑娘,聽懂沒有?”他們說完就揚長而去,那個猶太孩子直盯著他們的背影瞧。
“好家夥!”猶太孩子低聲念叨著,棕色的大眼睛翻了翻白眼。這幾個外邦人(9)居然覺得他成熟到能夠想著追姑娘了(不管是猶太姑娘還是外邦人姑娘),這讓他大受震撼,他一麵繼續往前走,一麵來回嘟囔著“好家夥”。
男孩們也繼續慢慢往前走,他們壞壞地看向剛才提到姑娘的那個大男孩,想看他會不會接著說葷話。然而他還沒開口,弗蘭西就聽見自己的弟弟說:
“我認識那小子,他算是個猶太白人。”尼利聽爸爸這麽說過一個他挺喜歡的猶太酒保。
“哪裏有什麽猶太白人。”大男孩說。
“這個嘛,假如有猶太白人的話,”尼利的口氣聽起來既像是要讚同大多數人的觀點,又有還要堅持自己看法的意思,這讓他顯得非常隨和討喜,“那這家夥肯定能算一個。”
“絕對不可能有什麽猶太白人,”大男孩又說,“連‘假如’都沒有。”
“救主耶穌就是猶太人呀。”尼利想起了媽媽說過的話。
“然後別的猶太人背叛他,把他給殺了。”大男孩一錘定音。
進一步深入討論神學之前,他們又看見個挎著籃子的小男孩從洪堡街拐進安斯利街。籃子上蓋著塊破舊卻幹淨的布,一根木棍豎著戳在籃子一角,上麵串著六個堿水麵包圈,像一麵軟趴趴的小旗。尼利這夥孩子裏的大男孩下了命令,男孩們挨挨擠擠地向賣麵包圈的小孩跑去。而那孩子巋然不動,隻是張嘴高聲嚷道:“媽媽—”
二樓的一扇窗子轟然打開,一個女人探出身子,她攏著皺紋紙似的睡衣領口,遮住自己碩大且下垂的胸部,衝樓下罵道:
“別碰他,你們這幫小兔崽子,趕緊給我滾蛋!”
弗蘭西飛快地用手捂住耳朵,這樣一來,她做懺悔的時候就不用告訴牧師自己聽人罵髒話了。
“太太,我們可啥都沒做。”尼利露出討好的笑容,這副模樣總是能把他自己的媽媽唬住。
“你就扯謊吧,這一套對我可沒用。”她又用同樣的口氣對自己的兒子喊起來,“你!趕緊滾上來!看你還敢不敢在我打盹兒的時候給老娘惹事!”賣麵包圈的孩子上樓了,尼利他們也接著往前晃悠。
“那女人可真凶。”大男孩朝著那扇窗戶揚揚腦袋。
“可不是嘛。”其他孩子附和著。
“我家老頭兒也凶得很。”另一個小點的孩子說。
“誰問你了?”大男孩漫不經心地答道。
“我就這麽一說。”小點的那個男孩用道歉的語氣說著。
“我老爹可不凶。”尼利說。男孩們都笑了。
他們一路溜達著,偶爾停步深深吸幾口新鎮河上飄來的空氣,這條小河沿著狹窄的河道,彎彎扭扭地貫穿了格蘭街一帶的好幾個街區。“老天,這水可真臭!”大男孩評論道。
“是啊!”尼利聽起來似乎相當滿足。
“我敢說這是全世界最臭的氣味了!”另一個男孩吹噓說。
“是呀。”
弗蘭西也輕輕地說了聲“是呀”表示讚同。這股臭味讓她有些自豪,因為它意味著這附近有條河,不管多髒多臭,它最終都會匯入更大的河流,和它一起入海。所以對她來說,這惡臭讓她想到遠航的船隻與冒險,所以她還挺喜歡這股子味道的。
男孩們到了空場,那裏有個胡亂拿腳踩出邊線的菱形球場。一隻小小的黃色蝴蝶飛過雜草叢,男孩們立刻追了上去—男性似乎天生就要追逐一切會動的東西,不管這東西是在天上飛、地上跑、水裏遊,還是土裏爬,這是他們的本能—人還沒跑到,破帽子就先扔了過去。尼利逮住了蝴蝶,男孩們簡單地看了看,很快就失去了興趣,開始玩他們自己編出來的四人棒球遊戲了。
他們玩得很瘋,嘴裏罵罵咧咧,手上連推帶打。每次有什麽閑人混子晃晃悠悠地路過,要是再逗留一會兒,他們的動作就格外誇張,刻意賣弄自己的技巧。因為傳言說有至少一百個球探星期六下午會在布魯克林的大街小巷裏溜達,看孩子們在空場上打棒球,尋找有潛力的好苗子。而且布魯克林所有男孩一致認為,要是能進布魯克林道奇隊打球,就算拿美國總統的位子來都不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