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驟 2 整理——不斷地定義、分類 1 從將物品全部拿出來開始

其實,整理是一項定義自己擁有的每件物品的意義的工作。隻要為每件物品賦予意義,整理就完成了。重要的是用自己的手觸摸每件物品,不斷地分類。根本沒必要扔東西。

整理的基礎是將物品全部拿出來。不要在物品被擺在書架上或放在衣櫃裏時去思考擁有它的意義或判斷應該將它放在什麽地方。

整理工作從將目標物品裝進箱子裏開始。這裏說的箱子是指100厘米規格的箱子。然後從箱子裏依次取出物品,思考擁有每件物品的意義,再將物品依次排列在地板上。整理完成時,所有的目標物品應該已經被擺在地板上了。

下麵以衣服為例,具體說明應該如何整理。

首先將衣櫃裏的衣服從衣架上取下來,塞進箱子裏。這一步不必疊衣服。

已經整齊地疊放在衣櫃裏的衣服也要重新整理一次。

經常有人會這樣想:下個季節的衣服已經整理好了,最好別去動它們。也有人會想:已經收納得很整齊了,不想再拿出來。但不管物品處在什麽樣的狀態,一定要先裝進箱子裏,再依次拿出來。

逐一思考擁有每件物品的意義,並在其背麵貼上標簽

在將物品全部拿出來的過程中,在每件物品的背麵貼上標簽,寫上擁有那件物品的意義。

我將這種標簽稱為“背麵標簽”。第82頁列出了詳細的“背麵標簽”表。請一邊判斷手中的物品屬於哪一類,一邊進行分類。

為了方便擺放從箱子裏拿出來的物品,可以事先鋪上塑料布。衣服可以直接放在**。

按照是否使用和是否喜愛進行分類

製作背麵標簽的第1個判斷標準是“是否使用”。將要用的東西放在左邊,不用的東西放在右邊,進行區分。

在這個階段不必深入思考,隻要客觀、嚴格地進行判斷即可。

回顧自己在過去的1年中使用這些物品的頻率,再設想一下在此之後的1年中的使用頻率。

對於不是特別喜歡卻經常使用的東西,如果抱著將來想和使用這種東西的自己決裂的強烈念頭,可以歸類到“不使用”分組。

第2個判斷標準是“是否喜歡”。對於在第1步被判斷為“不用”的物品,用“是否喜歡”這一標準再次劃分。

應該留下不使用卻仍然喜歡的物品,主動放棄不使用也不喜歡的物品。

如果思考10秒鍾以上還是無法確定自己是否喜歡某件物品,可以暫時放到待定箱(可以是箱子、籃子或紙袋)裏。在整理工作的最後,重新評估待定箱中的物品,看看能否分配相應的背麵標簽。

整理1箱物品花費的時間以15分鍾為準。按每箱裝有30~60件物品算,那麽分到每件物品上的時間隻有15~30秒。

擔心自己無法遵守時間的人,可以在手機上安裝計時軟件,設置成每30秒提示1次的狀態。這樣可以保持緊迫感,同時繼續進行整理。

如果一同進行整理的不止2個人,可以讓1個人作為決策者,再選1個人作為幫手,以合作的形式進行判斷,從而加快整理速度(見第66頁)。

幫手向決策者提問:“你要用這個嗎?如果不用,那你還喜歡它嗎?”然後決策者有節奏地回答。如果決策者對某件物品的回答猶豫了10秒以上,就將它放在待定箱裏,暫時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