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原始公社製度

中國曆史同任何民族的曆史一樣,也就是說,依照曆史一般的發展規律,在上古時代,存在過原始公社製度(也稱為原始共產製度)。從中國曆史開端到“禪讓”製度崩潰,正是實行著這個製度的時代。

什麽是原始公社製度?就是對於生產資料的社會公有製。那時候,生產力非常低微,人們借以生活的工具,僅僅是石器以及後來出現的弓箭。那時候,沒有生產資料私有製,沒有剝削,沒有階級。

石器和弓箭,已被仰韶遺物證明了。仰韶時代,約當傳說中的黃帝時代。

周朝祭祀製度,祭品必須仿照被祭者原來的生活狀況,照周朝人所知道的遠古情形,是有火以前,稱為上古,有火以後,稱為中古。上古人連毛帶血生吃禽獸肉,飲的是血和水。中古人把石頭燒熱,放碎肉塊或濕黍米在燒石上,半生不熟地吃。後來才製造陶器、房屋、布帛、酒酪。因此,周天子祭祖先嚳和棄,是用薄酒及半生肉。

《韓非子》說:堯的生活是茅草屋、糙米飯、野菜羹不加調味,飲食器是土缶,粗布僅掩身體,冬天披鹿皮,衣履不到破爛不換。舜比堯進化一些,木製飲食器具上塗漆。禹更進化,祭器外麵塗漆,裏麵塗紅。據龍山發掘,中層黑陶文化,確有這樣的陶器,也許就是夏代的遺物。他們的生活資料這樣貧乏,所以私有觀念不會發達,大酋長位號,無須霸占傳給自己的兒子。

刑法是階級壓迫的表現。那時候既沒有剝削,也就沒有階級,因之不需要殘酷的刑法。相傳(當然雜有後人想像附會處)堯舜時人犯了罪,隻罰麵上塗墨(後世黥刑)、草製帽帶子(後世割鼻刑)、蒼白色鞸(後世宮刑。鞸是蔽蓋腹下的裝飾品)、草鞋(後世割腳刑)、土黃色布衣無領(後世斬刑)。這些叫作象刑。實際上很少人犯象刑。

從《堯典》等篇看來,當時並沒有君臣貴賤嚴格的區分。薑姓部落的酋長,稱為四嶽,有很大的議政權。皋陶確是黃帝後裔,似乎做了夷族的酋長(皋陶也稱皞陶,皞是夷族通稱。夏代與九夷不斷戰爭。春秋時代淮水流域蠻夷小國,很多是皋陶後裔),但仍有被舉做繼位人的權利。舜舉十六族(顓頊、帝嚳後裔各八族),是擴充聯盟的範圍。所謂“禪讓”時代,大概隻是黃帝族做主體,炎帝族(羌)、太皞族(夷)做輔佐的部落自由聯盟。聯盟的主要目的,是對抗頑強的苗黎族。《墨子》載禹伐苗誓詞說:“你們聽我講話,不是我喜歡打仗,而是那苗子實在可惡。我現在率領眾邦君長,去打苗子。”相傳禹攻三苗,東夷不出兵援助,也許夷族對聯盟比炎黃族要疏遠些。

依據上麵那些材料,生產工具僅僅是石器和弓箭,生活資料僅僅是吃半生肉、著粗布衣,刑罰隻有道德上的懲戒作用,大酋長由部落公選,沒有特殊權力。這樣的社會,恰恰就是原始共產社會。所以《禮記》的禮運篇講禹以前的社會情況道: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尊重)能(酋長公選),講信修睦(和平)。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養老),壯有所用(工作),幼有所長(撫育)。鰥(老男無妻)寡(老女無夫)孤(幼兒無父)獨(老人無子)廢疾(殘廢)者皆有所養。男有分(職業),女有歸(生活可靠)。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己(生產品共同所有)。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己(各盡所能)。是故謀閉而不興(不欺詐爭利),盜竊亂賊而不作(不侵略),故外戶而不閉(沒有私有財產,不用關大門),是謂大同。

產生在封建社會而又極端擁護封建製度的儒家學派,如果不是依據古代傳聞,不能虛構“大同”的思想,原始公社製度確在中國上古存在過,這也是一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