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殺人小醜”
每個連環殺手都會有或多或少的心理變態,這些心理變態集中體現在他們的性行為或者人格方麵。也就是說,連環殺手在殺人的過程中是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麽的,他們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合法的、錯誤的,但這種錯誤和不合法恰恰是他們所追求的。
1942年3月17日,在芝加哥郊區的一戶人家中誕生了一個新生命,他就是約翰·維恩·加西。約翰有兩個姐妹,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按理來講,約翰會在未來的某一天成為家中的“頂梁柱”,但實際上他的父親並不想他成為這樣一個對家庭有用的人。約翰的父親是一名一戰退役老兵,常年的軍旅生涯讓他染上了酗酒的毛病,而這個毛病又培養出了他十分暴躁的脾氣,這對約翰一家來講簡直是一場災難。在約翰的記憶中,父親在每次醉酒之後都會爆發“雷霆之怒”,他會拿皮鞭抽打自己的妻兒子女,妻兒的慘呼、痛哭似乎是他追求的唯一樂趣,兒時的生活給約翰留下了不可磨滅的記憶。約翰作為家中唯一的男孩,自然也備受“關注”,他的父親甚至給他起了一個專有外號:“膽小鬼”和“傻子”。在以後的生活中,不論約翰如何努力,他都不能改變父親對他的印象。FBI犯罪心理學專家認為,父親的態度是導致約翰開始走向偏激的最初因素,這一點也為約翰所認同。
可怕的事情才剛剛開始,在約翰5歲的時候,他被鄰居家的一名女孩性侵犯了,這對年幼的約翰來說無疑是一場災難。8歲那年,約翰又被一名男性承包商性侵犯,這次性侵讓約翰完全改變了對“性”的態度。10歲時,約翰得了癲癇症,從此他必須堅持長期服藥。11歲時,約翰在公園玩耍時不小心被秋千擊中了前額,由此還引發了血栓和輕度昏厥,但他的父親竟然認為這是約翰向他騙取同情的“鬼把戲”,這讓約翰感到很絕望。約翰的疾病製約了他的行動,在隨後的求學旅程中,他甚至不能參加集體活動或者劇烈運動,這讓他更加孤僻。對一個孩子來說,缺乏應有的保護是很可怕的,再加上父親的無視和冷漠,約翰的心理慢慢開始扭曲,他的經曆就像是一顆種子,被他深深地掩埋在內心深處,時機成熟的時候就會破土而出。
約翰在20歲的時候再也不堪忍受父親的折磨,他從家裏搬出去獨居。此時的約翰已經開始工作,他靠在社區的一家殯儀館工作的薪資維持生活。幾個月後,約翰大學結業,他辭去殯儀館的工作,加入一家鞋業公司做銷售,在這裏他偶遇了自己的第一任妻子。不久,約翰辭去鞋業銷售員的工作,加入嶽父經營的肯德基連鎖店工作。此後,約翰就像一個“工作狂人”那樣拚命工作,他同時經營三家肯德基連鎖店,並獲得該區青年商會副主席的榮譽稱號。從表麵上看,此時的約翰已經是一名合格的成功人士了,但事實上,這些隻是約翰故意表現出來,用來掩蓋自己“特殊嗜好”的偽裝。約翰自打上了高中之後就開始吸毒,他繼承了父親酗酒的毛病,但他很會掩飾,幾乎沒有人知道他吸毒和酗酒的事情。
事業的成功讓約翰有足夠多的金錢來培養自己的“特殊嗜好”,他開始以吸毒、聚會、召妓以及觀看色情電影等理由,將當地少年誘騙到自家地下室內。在少年們進入地下室後,約翰就以進行有償的科學研究為名和這些少年發生性關係。暴力脅迫他人**的行為自然不可能不為人知,約翰的劣跡很快就浮出了水麵。1968年12月,有兩名15歲左右的男孩向警方報案稱自己遭到約翰的侵犯,約翰隨即被捕。法庭認定約翰有罪,他們判處約翰有期徒刑10年。在法庭宣判的當天,約翰的妻子向法庭遞交了離婚申請,並獲得了所有財產以及子女的撫養權。至此,約翰再一次變得一無所有,但他並沒有自暴自棄,他開始在監獄中積極參與各種活動,並以幫助獄友改善待遇為目的。很快,約翰就承擔了獄中各項工程的監督工作,他不但擔任了廚師長一職,還加入了獄中青年商會分會。約翰優異的表現讓他在服刑僅18個月的情況下,便獲得了假釋許可。
出獄後,約翰在他母親的資助下於芝加哥郊區購置了一塊土地,他開始從事承包裝修工程的工作,並與已經離異的原高中情人結了婚。和原來一樣,約翰積極從事公共事務,他頻繁參加各種社會服務,並迅速獲得了社區鄰居們的一致好評。約翰還試圖與政界建立聯係,他為民主黨派提供無償清理辦公地點的服務。不久,約翰就獲得了加入社區街道照明工程隊的許可。在婚後的一年中,約翰先後遭到了兩次性侵他人的指控。在這兩次指控中,受害人稱約翰以警察的身份將他們誘騙進車內,並強行與他們發生性關係。在發生關係的期間,約翰還多次對他們進行毆打。警方在接到報案之後便逮捕了約翰,但起訴的結果並不能令人滿意。第一次起訴開庭審理的時候,受害人突然失蹤,而第二次起訴審理的時候,另一名受害人也沒有出庭指認約翰。約翰趁機反誣這名受害人其實是想要勒索自己,在沒有人證和相關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庭撤銷了這兩起對約翰的控訴。
訴訟結束後,約翰便加入了當地的“歡樂小醜”俱樂部,他親自為自己設計了獨特的小醜形象,並將這一小醜形象命名為“高蹺小醜”。正是這一形象使得約翰在後來被捕之後被媒體冠以“小醜殺手”的稱號。FBI犯罪心理學家認為,約翰之所以要扮演小醜,最根本的目的就是為了將自己內心中最真實的一麵變相展現給世人(他幼年的經曆和他父親眼中的約翰不正是一個自卑、醜陋的小醜嗎?)。以小醜的形象參加表演或者和他人交流,恰恰是約翰所獨有的釋放方式,他必須將內心中沉積許久的童年陰影釋放出來。在當時,芝加哥會經常舉辦各式各樣的公益聚會或慈善表演活動,約翰就以“高蹺小醜”的身份參加這些聚會,他會在聚會中提供無償表演,這種行為讓約翰迅速贏得了他人的好感。不久,約翰就被人們評為當地的“模範青年”。
與約翰成功的“事業”相比,他的婚姻生活並不是很順利,在約翰向第二任妻子坦承自己是一名雙性戀並與妻子終止性關係之後,他的妻子選擇與他離婚,法院在1976年批準了這項申請。1978年,約翰被選為社區主任,他還在同年5月份的時候,與當時的美國第一夫人羅莎琳·卡特合影。至此,約翰的事業生涯終於達到了人生中最輝煌的時刻,從表麵上來看,約翰的生活好像再一次回到了“正軌”。事實上,“模範青年”的身份並不能完全掩蓋約翰的罪惡行為,他暗中進行的“特殊嗜好”再一次露出了馬腳。
1978年12月11日是比斯特太太的生日。比斯特太太的兒子羅波告訴母親:他會在下班之後給母親一個驚喜的生日禮物,但今晚他可能會回來晚一點,因為他下班後還要去停車場和一個開發商談一談新工作,這份工作的工資要比他在藥房工作的工資高出兩倍,他不能錯過這個機會。比斯特太太欣然同意,但她怎麽也沒有想到,這次談話會成為她與兒子的最後一次談話。一轉眼時間就到了傍晚,天色漸漸暗了下來,可羅波依然沒有回家,比斯特太太有些擔心,她馬上打電話報警。警方並沒有將這件事放在心上,他們安慰比斯特太太,讓她再等一會兒,他們覺得羅波可能馬上就會回家。到了晚上7時30分,羅波依然杳無音訊,比斯特太太強烈要求警方外出搜尋她的孩子,但警方依然沒有用心搜尋,他們知道在芝加哥這樣的大城市,平均每年都會走失約兩萬人,而其中的一萬九千人會在幾個小時到1年內被找到或自行返回,他們認為羅波就屬此類。
幸運的是,羅波失蹤的事情引起了一名警探的注意,因為這名警探的兒子和羅波是好朋友,所以他熟知羅波的品行,羅波是不會做出莫名消失的事情的,他決定介入這次調查。警探從藥房那裏得知了那名邀約羅波的承包商的名字——約翰·維恩·加西。警探開始調查約翰的檔案,他需要了解約翰是否有過犯罪記錄,同時他會邀請約翰到警局麵談。麵談進行得並不順利,約翰最初堅稱自己並不認識羅波,他沒有和羅波進行過任何接觸,但在警探說有目擊者看到他和羅波在停車場談話的時候,約翰又馬上改口說自己隻是和那個孩子打了招呼,隨後便各奔東西了。盡管警探明知約翰在說謊,但他卻沒有確鑿的證據逮捕約翰,所以他決定將約翰定為重點懷疑對象,並開始監視約翰的行蹤。
約翰很快就發現自己被警方監視了,但他表現得很鎮定,他甚至還去找過監視者,告訴對方警察選擇監視自己的行為是十分愚蠢的,因為他們竟然會調查一名無辜的公民。在每次外出的時候,約翰甚至會將自己即將去的地方主動告訴警方,用他的話來講,他這是害怕警方在交通混亂的地方跟丟自己。在監視行動展開後的第五天,約翰以監視行動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生意為由向法庭起訴警方,他還控告警方的這種行為是在騷擾無辜市民。但就在約翰起訴的同時,當地警方終於掌握了約翰曾經的犯罪曆史。1978年12月21日,警方申請到了搜查約翰住宅的命令,他們馬上展開行動。在搜查即將開始的時候,警方試圖讓約翰主動交代藏匿羅波的地點,但約翰斷然否認自己與羅波的失蹤有關,不過他在否認之後承認了自己曾經在1972年因自衛殺死了一名同性戀夥伴,他將這具屍體封在了水泥中。約翰還主動將藏匿屍體的地點用噴漆標了出來,他試圖用這種方式來吸引警方的注意力,但他並不能阻止警方的搜查。
警方很快就在約翰家的地下室中發現了一間密室,這間密室裏亂七八糟地丟著一些完整或被肢解的屍體,約翰馬上被警方以蓄意謀殺的罪名抓捕。在最初的審訊中,約翰承認自己殺害了羅波以及其他27名男孩,大多數男孩的屍體被他埋在地下室,而最近的幾具屍體則被他丟進了迪斯普拉尼斯河中。警方馬上將約翰的房屋翻了個底朝天,他們需要根據從現場收集到的證據來辨認被害人。經過警方的最終統計,約翰共計殺害33名男性,他將其中的29具屍體藏在了自己的家中,而另外4具則丟進河中。起初,約翰還向警方交代了部分殺人行動的細節,但在律師的建議下,約翰選擇閉口不言,為了獲得更準確的信息,FBI決定介入調查。
約翰首次殺人是在1970年1月份的某天。當晚他在芝加哥一家灰狗巴士站勾搭上了一名男同性戀,他將這名男子帶到自己的家中**。第二天醒來的時候,約翰發現這名男同性戀正拿著一把刀想要殺自己(自稱),而他在掙紮中將刀子捅進對方的胸口,殺死了對方。第二次殺人的時間約翰已經記不清楚了,他告訴警方應該是在1972年到1975年之間,法醫認為這種說法是合理的。據約翰的前妻和嶽母稱,她們在約翰家小住的時候經常會聞到一股“死老鼠”的臭味,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好幾年。顯然在這幾年中,約翰的“特殊嗜好”一直都沒有停止過。
約翰在第二次殺人的時候改變了殺人手法,他開始使用繩索。在準備殺人的時候,約翰會將自己的“獵物”誘騙到自己的家中,他會把“獵物”灌醉,然後用手銬將“獵物”控製住。在對“獵物”施暴之後,約翰會用繩子將他勒死。這種殺人的“流程”被約翰一直沿用,隻不過在誘騙少年的時候,約翰會使用對孩子們更有吸引力的理由——魔術表演,來誘騙對方進入自己設好的圈套中。漸漸地,約翰的“殺人技術”越來越純熟,他能有效地誘騙、控製“獵物”,這也讓他的殘暴程度與日俱增。約翰在選擇被害人的時候,通常都會在同性戀聚集地進行挑選,在這裏出沒的同性戀者通常都是暫停該處的過客,這樣就保證了受害人在突然失蹤之後依然不被他人所察覺。
FBI特工們發現,約翰還對自己公司的員工下手。他經常會以發獎金或工資的形式邀請他選中的員工去他家。在員工到達之後,約翰就會用摻了毒品的酒水招待他。約翰會在酒精或者毒品發作之後給這些員工推薦同性戀電影或者報刊,如果對方沒有明確拒絕,那他就會和對方玩“手銬遊戲”或“強暴遊戲”,在受害人失去行動能力的時候,約翰就會展開性攻擊。在滿足自己的欲望之後,約翰一般會用繩子直接勒死受害人,但有時他也會用塑料袋蒙住對方的頭部,以此欣賞受害人奄奄一息的樣子。在使用塑料袋的時候,約翰不會馬上殺死他們,他會在受害人因缺氧休克之後救醒對方,然後進行下一次性攻擊。
FBI犯罪心理學家認為,約翰的行為取決於他的智商。高水平的智商和巧妙的溝通技巧使他可以輕鬆瓦解被害人心中的戒備並讓對方對他產生好奇心。約翰的行為就像是一隻等待捕獵的蜘蛛,他隻有在將獵物誘騙到自己編織好的“網”上時才會對“獵物”下手,如果“獵物”拒絕了約翰的提議,並沒有走進他的圈套,那他就不會成為約翰的新目標。特工們認為,約翰的殺人行為是在1976年2月之後加重的。此時,約翰幾乎每一月都會殺死一人,他的“冷卻期”已經明顯縮短了。
犯罪心理學家認為,在所有導致約翰頻繁作案的原因中,除了從謀殺他人的過程中“獲得滿足感”這一根本原因之外,約翰對自我殺人手段的認同度也非常重要。此時的約翰已經在內心中相信自己的“能力”遠遠超出了警察的能力,他不認為警察有對付他的辦法。在約翰看來,警察甚至都不曾懷疑過他,這就讓他變得更加大膽和狂妄。在約翰頻繁殺戮的時候,他還積極進行著各項公益活動。穿小醜服慰問病童、參加福利院活動、無償清洗社區公共設施以及幫助鄰居等都是他必須參加的活動。這些活動讓約翰博得了大多數人的認同,人們不會將他和“殺手”這個詞語聯係在一起,而這也正是約翰有著縝密心思的佐證。在約翰被捕後,社會輿論甚至很多報刊都將約翰稱為擁有“雙重人格”的人,他們相信“小醜殺手”和約翰是完全兩回事兒,這也是約翰努力參與“公益”的根本目的。
1980年3月,在案件最終的審理階段,約翰的律師試圖以約翰患有雙重人格,他的罪行是被另一個人格唆使所致為由來減輕他所犯的罪行。但這一觀點被FBI請來的精神病專家否決了,再加上犯罪心理專家的佐證,法庭認為約翰·維恩·加西有罪,陪審團一致認定約翰必須為他所殺害的33條人命負責,判處約翰死刑,執行電刑。
【連環殺手與精神病的糾葛】
在很多窮凶極惡的連環殺手被捕之後,我們都會發現一個現象,這些連環殺手的“內質”明顯異於常人,看起來他們就是一些患有不同程度精神病的病人。很多人都相信這些殺手就是精神病人,他們認為殺手殺人和精神病之間是有著直接聯係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經過醫學研究,幾乎所有的連環殺手都不能稱得上是法律意義上的精神病患者,盡管他們幾乎沒有一個是精神正常的,但導致他們不正常的原因是“心理變態”,反社會人格就是其中最顯著的一種。
在犯罪心理學中,反社會人格、精神變態、人格變態,這三者都屬於心理變態行為下的不同分支,是完全可以歸屬於心理變態的範疇中的心理疾病。導致心理變態的原因是人格的缺失,所以反社會人格從本質上來講就是一種人格的殘缺。精神病則是一種嚴重的神經紊亂,它和反社會人格是完全不同的。
每個連環殺手都會有或多或少的心理變態,這些心理變態集中體現在他們的性行為或者人格方麵。也就是說,連環殺手在殺人的過程中是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麽的,他們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不合法的、錯誤的,但這種錯誤和不合法恰恰是他們所追求的。
在美國,大約有5/1000的人患有不同類型的人格缺陷症狀(當然大多數程度較輕),在這個公民擁有槍支屬於憲法權利的國度中,這一數據是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