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金發女郎殺手

尼克爾斯·格羅斯將係列性強奸犯的行為概括為四種主要類型及兩種次要類型。主要類型有:權力確信型、權力判斷型、憤怒報複型、憤怒刺激型。之所以從眾多強奸犯類型中分出次要類型,是因為這些罪犯的最初意圖並不是強奸。次要類型的強奸行為分為:機會主義型、團夥強奸。

1985年5月1日下午3點38分,南卡羅來納州哥倫比亞市警局接到了一個報警電話。這是一起綁架案,報警者是一名叫羅伯特·史密斯的男人,他告訴警方,自己的女兒莎莉·費伊·史密斯很可能在家門前的信箱旁被綁架了。

當地警方在接到報案後便迅速趕到了案發地點,案發現場也因為羅伯特有意識的保護而具有重要的分析價值。在案發現場,警方一眼就看到了莎莉的座駕,這輛車還在啟動中,駕駛位旁的車門大開著,莎莉的手包還放在座位上。羅伯特還告訴警方,他出門時看到的就是這樣一副場景,而且四周也沒有可疑的人或者車輛。

警方結合羅伯特所提供的線索,推測出莎莉被綁架的全過程:當天下午,莎莉在社區附近的一家購物中心見過男友理查德之後便驅車回家。到家後,莎莉將汽車停靠在家門口信箱旁的私家車泊位上,準備去信箱中查看一下有沒有自己的郵件。

綁匪就在這一刻出現,他接近莎莉,隨後將其綁架(很可能是被威脅,比如用槍脅迫)。在仔細勘查過案發現場並盤問了羅伯特等人之後,警方排除了羅伯特和他的親朋好友涉案的嫌疑。

這起綁架案被公布之後,整個哥倫比亞上下一片嘩然,要知道這種發生在家門口的綁架案是哥倫比亞市從未出現過的事情,是誰綁架了這名美麗的金發女郎?這起綁架案嚴重影響了哥倫比亞的聲譽。因此,警局迅速組織了一次南卡羅來納州規模最大的搜救行動,他們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將這起案件破獲。

羅伯特·史密斯借助公共媒體向綁匪“喊話”,他告訴綁匪,自己願意答應綁匪提出的任何條件,隻求綁匪能夠將莎莉還給他。就在警方四處搜救的時候,一個自稱綁匪的人撥通了羅伯特的電話。

講話男子的聲音很怪,他告訴羅伯特是他綁架了莎莉。為了證明他就是綁匪,這名語氣怪異的男子告訴羅伯特,莎莉被綁當天穿的是紅黑兩色的內衣。聽到這句話之後,莎莉的母親馬上向綁匪求情,她告訴綁匪,莎莉有糖尿病,必須按時吃藥。但綁匪絲毫不為所動,他甚至沒有提出任何釋放人質的條件,隻是告訴羅伯特一家,在今天晚些時候,他們會收到一封信。

在得知這次通話之後,當地的治安官吉姆·梅茨感到非常擔憂,他迅速給駐紮在哥倫比亞市的FBI分部打了電話。特工吉姆·艾特和羅恩·沃克在得知這一情況之後,十分肯定地告訴治安官,綁匪一定是一名“經驗老到”的危險人物,莎莉很可能會在今晚慘遭毒手。

特工們認為綁匪應該是在購物中心看到了莎莉與理查德接吻的畫麵,隨後產生了一股難以抑製的欲望。這種欲望迫使綁匪尾隨莎莉返家,如果在此時莎莉有所察覺,及時甩掉對方或者在她停車的時候恰巧有其他車輛從附近經過,那莎莉就不會被綁架。但是如果犯罪事實已經發生,那這種類型的綁匪是不會放過莎莉的。

特工們在羅伯特家裏的電話上安裝了錄音設備,他們期待綁匪能再次打來電話。1985年6月1日,羅伯特收到了一封莎莉致家人的手寫信,在這封有兩頁內容的信件中,莎莉坦然而又滿懷思念地向家人轉述了自己對他們的愛,她告訴家人不要因為自己的離去而影響到生活,她的靈魂會與家人同在!這是多麽堅強勇敢的一個女孩!

就在史密斯一家惶惶不安的時候,特工們發現這封信上標注的時間是淩晨3點10分,這讓他們認定,這起綁架案很可能已經演變成了一起謀殺案,但莎莉的家人仍然抱有一線希望。

6月3日下午,羅伯特再次接到了綁匪的電話,在這次通話中,綁匪詢問羅伯特是否收到了信,並得意揚揚地說:“這下你該相信我了吧?”為了確定莎莉是否遇害,羅伯特回答道:“我真不知道該不該相信你,因為我從來沒有聽到莎莉的聲音,我需要知道莎莉是否安全。”

麵對羅伯特的要求,綁匪卻陰陽怪氣地讓羅伯特再等兩天,隨後便掛斷了電話。6月3日晚,綁匪再次撥通了羅伯特家的電話,他告訴羅伯特,莎莉還活著並且莎莉的肉體、精神、感情、心靈已經和他融為一體了。

綁匪還在電話中暗示他有可能會放莎莉一條生路,但當莎莉母親要求綁匪保證她的安全時,綁匪隻是聲稱莎莉得到了保護,最後綁匪還在掛斷電話的時候說了一句:“上帝也會保佑大家。”FBI的特工們從電話錄音中聽出,綁匪其實並沒有說實話,他之所以跟莎莉的家人通話,應該是有其他目的。

雖然警方查到綁匪是用公共電話亭內的電話和羅伯特通話,但綁匪非常狡猾,他每次都會去不同地方使用新的公共電話,這讓警方很難確認綁匪的位置。如果想要通過電話信號確認綁匪所處的位置,那羅伯特就要保證和綁匪的通話時間達到15分鍾。

為了做到這一點,FBI的特工們告訴羅伯特,他可以在通話的時候盡量複述綁匪的話,這樣不但可以延長通話時間,還可以讓對方以為自己聽懂了他的意思。如果綁匪認為自己的意圖被對方了解,那就很容易讓綁匪產生其他反應,這些反應能夠暴露出綁匪更多的想法和打算。

更重要的是,這種通話模式還能起到安撫綁匪情緒的作用,綁匪會認為對方是懷有同情心的,並且在認真聽他講話,這會讓綁匪更願意在電話中多講一些內容。

第二天晚上,綁匪又一次撥通了羅伯特家的電話,但是這次綁匪要求和莎莉的姐姐唐通話。在這次通話中,綁匪向唐講述了他綁架莎莉的全過程:當時,莎莉站在信箱前查看信件,綁匪就裝出一副很友善的樣子給莎莉拍了幾張照片,然後在莎莉放鬆警惕的時候用手槍綁架了她。

在這次通話錄音中,FBI注意到,綁匪還講了他和莎莉融為一體的具體時間——6月1日淩晨4點58分。這個時間很重要,極有可能是莎莉的遇害時間。在這次通話的最後,綁匪告訴唐,莎莉會在第二天傍晚時分送回,他還希望唐到時可以準備一輛救護車。

第二天中午,綁匪再次打來電話,他讓唐沿著378號公路行至環形交通樞紐,然後轉向普羅斯佩裏提出口處,再前行1.5英裏到達駝鹿小屋103號門牌後向右拐,再前行1/4英裏,在看到一棟白色框架的建築後向左拐,行到後院,莎莉就在六英尺以外的地方等著。在講完“上帝選中了我們”之後,綁匪就掛了電話。

按照綁匪提供的路線,警局在18英裏外的臨縣薩魯達境內找到了莎莉·史密斯的屍體,屍檢報告顯示莎莉的死亡時間正是6月1日淩晨4點鍾,因為天氣炎熱和死亡時間過長,法醫已經不能從莎莉的屍體上獲得其他線索,他們甚至不能確定凶手采用了哪種殺人方法和莎莉是否遭到性侵。

FBI認為,凶手之所以告訴羅伯特一家他會放了莎莉,就是為了給自己贏得足夠多的時間,以此來達到銷毀證據的目的。通過莎莉臉上殘留的粘貼痕跡可以看出,凶手曾使用膠帶封住莎莉的口鼻,但在棄屍的時候又將這種膠帶除去,這種做法進一步證明了這起凶殺案是有預謀、有詳細計劃的案件。

犯罪心理學家指出,初次作案或欠缺社會閱曆的人通常都不會有如此周密的作案計劃,所以凶手要麽是一個慣犯,要麽就是一個年齡較大的聰明人。犯罪心理學家還認為,凶手保留屍體直到腐爛的行為也有著特殊目的。要知道,大多數罪犯都有在棄屍後重返棄屍地獲得某種性滿足的嗜好,這種嗜好一般會在受害人的屍體腐爛之後結束。所以在本案中,凶手這樣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能夠在“可控”的範圍內滿足自我欲望。

犯罪心理學家結合以上分析認為,能夠在青天白日之下(下午時分)在受害人家門口將其綁架,除了整個綁架計劃要有一定程度的策略和經驗之外,凶手還應該有令受害人感到安全的年齡,所以專家們推測凶手應該是30歲左右。

對受害人來說,處在這個年齡階段的男人通常都是有家室的(在美國人心目中,有家室的男人都有較強的責任心)。另外,通過凶手在殺死受害人之後還頻頻與受害人的家屬玩“心理遊戲”來看,凶手應該是一個冷漠而又殘忍的人。

這種男人很有可能早婚,並且婚姻不成功,所以凶手要麽是獨居,要麽就是和父母一起生活。失敗的婚姻會讓凶手仇恨女性,而對女性的渴求又會迫使凶手騷擾或侵犯其他女性,所以凶手應該有騷擾或猥褻女性的犯罪前科。

犯罪心理學家在研究凶手打給莎莉家人的電話記錄時又發現了一個新線索,凶手在電話中所講的內容應該是提前寫好的,他在電話裏所講的話很可能就是在讀稿子!種種跡象顯示,凶手是一個刻板而又有條理的人,他有記筆記的習慣,在處理一些重要事情的時候,凶手會事先列好處理該事情的具體步驟,然後再按照這些事先設計好的步驟做事。

通過這些細節,專家們認為凶手在綁架莎莉之前一定曾多次前往案發地點進行踩點,而且他所駕駛的汽車一定隻有三年以內的車齡,並且保養得很好、很幹淨。

凶手所選擇的藏屍地點以及他在電話中所陳述的詳盡路線也間接告訴警方,他是本地人,隻有長時間生活在該地區的人才能詳細地掌握該區的地理環境。凶手之所以能夠在處理屍體的時候不被他人發現,就是占了這個優勢。聯邦調查局的特工還發現,凶手在給受害人家屬打電話的時候使用了一種叫變速控製器的裝置,這種裝置能夠讓他的聲音失真,這就意味著凶手應該懂一些電子學方麵的知識,那麽他很可能從事住宅建設或者電子製造業方麵的工作。

在找到莎莉屍體後的第二天,凶手又一次打通了羅伯特的電話。此時,莎莉的家人正在為她準備後事。在電話接通之後,凶手還是要求和唐通話,唐是一個堅強的女孩,她決定與凶手鬥爭到底。在確認接電話的人是唐之後,凶手告訴唐他會在明天自首,並且還說他在信箱前給莎莉拍的照片已經在寄往羅伯特家的路上了。

在這次通話中,凶手痛斥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他還說他是史密斯一家的朋友並且希望能夠得到史密斯一家的原諒,凶手還暗示自己很可能會自殺贖罪。凶手還告訴唐,他綁架莎莉隻是為了和她**,但事情失控了,他不得不殺了莎莉。但在說這一段話的時候,凶手多次將莎莉的名字說成唐。

犯罪心理學家認為,凶手是故意將莎莉和唐混為一談的,唐和莎莉的外貌非常相似,而且都有著一頭金發,所以唐對凶手有著同樣致命的吸引力。

在和唐通話之後,凶手還給當地著名的新聞節目主持人打了電話,他告訴主持人,如果主持人願意擔任他自首時的中間人,那他就會接受一次由主持人對他展開的專訪,因為多方麵的原因,主持人並沒向凶手承諾任何條件。

犯罪心理學家認為,凶手根本沒有任何想要自首的意圖,他更不會自殺,而且凶手不可能是史密斯一家人的朋友。他之所以這樣講的原因,隻不過是因為他自認為自己和莎莉之間的關係很“親密”,而“朋友”的說法不過是凶手內心所產生的一種虛假幻想。

犯罪心理學家提醒警局,凶手有自戀癖,史密斯一家對他做出的回應越多,凶手就越自在,越能充分體驗到滿足。如果警方不能盡快破案,那凶手還會繼續殺人,而且他所選擇的殺害對象一定是一個酷似莎莉的人。如果凶手找不到這樣的受害人,那他就會隨機挑選另一名受害人。凶手的行為統統圍繞著這樣一個主題——享受掌控權力,操縱、支配以及控製他人。

在史密斯一家為莎莉舉行葬禮的當晚,凶手再一次撥通了羅伯特的電話。在這次通話中,凶手以一種非常平淡而又漫不經心的語氣描述了莎莉的死亡過程:“我們幾乎無話不談,一直到她死去,我讓她選擇了時間,是4點58分,她說她準備好了,上帝已經準備接納她為天使,我允許她選擇死亡方式,讓她在槍殺、過度服毒和窒息而死之間選一個,最後她選擇了窒息而死,所以我用膠帶封住了她的口鼻,將她悶死。”這次通話之後,凶手暫時停止了騷擾史密斯一家的行為,FBI認為他應該是在策劃另一起謀殺。

兩星期後,裏奇蘭縣的黛布拉·梅·赫爾米克被人綁架。目擊證人告訴警方,當時黛布拉就在自家拖車式活動房屋前的院子裏玩耍,一個人把車子停靠在院外,走出車門和黛布拉說話,然後突然抓住黛布拉的手臂將她拽進了停在院外的車內,隨後迅速駛離。

當時黛布拉的父親就在拖車內,他在綁匪逃離的時候就衝了出來,然後與鄰居一同駕車追趕,但他們並沒有追上綁匪。警方發現,黛布拉和莎莉有相似之處,她們都是有著金色頭發、碧綠眼睛的美麗女孩。

但黛布拉今年隻有九歲。為了能夠盡快將黛布拉找到,治安官又發動了一次大規模搜索行動,人們自發自覺地參與此次搜索,大家夥都希望黛布拉可以免遭厄運。

雖然莎莉和黛布拉的年齡不同,但黛布拉被綁架的地點和案犯所使用的綁架手段都與莎莉一案非常相似,這也從側麵證實了FBI的推測,兩起案件的案犯應是同一人。這也就意味著哥倫比亞的市民將要做好麵對一名連環殺手的準備。

犯罪心理學家認為,兩名受害人都是白人,那案犯也應該是一名白人,因為跨種族所進行的性犯罪活動是非常少見的。因為這兩起案件都是出於性原因的犯罪,所以也就間接證實了案犯是一個嚴重缺乏安全感,又有某種生理缺陷的男性。

從凶手能夠和受害人交談上來看,他在平時應該是一名略顯靦腆而又非常有禮貌的人,但是他自我感覺很差,而且他的外貌也不能對女性產生吸引力。專家預測,在凶手犯案的這一階段,凶手應該會表現出一些異常,比如他開始酗酒、不刮胡子、喜歡談論謀殺案以及體重有所減輕等。

這種類型的凶手還會狂熱地跟蹤新聞報道並收集與他所犯案件有關的報刊。凶手應該還有收集色情報刊的嗜好,尤其是喜歡收集一些帶有性奴役和施虐受虐之類內容的雜誌。

犯罪心理專家認為,凶手是熱衷於名利並喜歡玩弄他人情感的人,當他找不到一個符合幻想對象的人時,就會隨機地對一些弱者下手。參照莎莉的情況來看,警方很難相信黛布拉可以完全符合凶手內心中的幻想,所以凶手應該不會給黛布拉的家人打電話。在凶手看來,黛布拉並不是他心目中的“最佳人選”。

事情果然和專家預測的相同,案犯沒有和黛布拉的家人有任何聯係。在這兩起案件中,案發現場都沒有任何搏鬥的痕跡,這讓專家更加確定案犯就是一名本地人。在警方幾次搜查無果之後,專家們建議當局使用心理戰術來迫使凶手自我暴露。

特工們在和唐溝通之後,決定和報社合作,在新聞版麵上刊登幾張有關唐的照片,然後在這些報道刊發之後,特工們讓史密斯一家在列克星敦紀念公墓前為莎莉舉辦一次悼念儀式。在儀式中,唐會將一個綁有莎莉生前最喜愛玩具的花束留在墓前。

犯罪心理專家預測,凶手很可能會參加這個追悼儀式,並且會在儀式結束之後返回墓前,將那個綁在花束上的玩具帶走,作為對莎莉的有形紀念。

史密斯一家按照FBI的建議去做了,唐非常勇敢,她希望自己能幫助警方將這個殺害自己妹妹的凶手抓到。在舉行儀式的時候,FBI偽裝成電視台記者在周圍拍照,並安排一些便衣警察悄悄記住儀式舉行時所有過往車輛的車牌號。

盡管整個計劃很周密,但是事情還是超出了FBI的意料。在舉行儀式的時候,他們發現莎莉的墓距離道路太近,這是一個缺乏隱蔽性的地點,這種地點很可能會讓膽小的凶手感到恐懼而不敢靠近,而且四周開闊的地形還可以讓案犯站在遠處就能觀察這場儀式,這讓警方非常被動。

果然,凶手並沒有在儀式現場出現,也沒有將那個放在墓前的樹袋熊玩具拿走。就在警方以為自己打草驚蛇的時候,凶手終於按捺不住自己內心中的幻想,再次撥通了史密斯一家的電話。

午夜時分,當凶手確認接電話的是唐之後(FBI建議這一段時間史密斯一家的電話都由唐來接聽),首先強調了他是一個說到做到的人,隨後就開始恐嚇唐,他聲稱自己會讓唐和莎莉“做伴”,並且強調這隻是一個時間問題,然後凶手一字一頓地問唐是否認識一個叫黛布拉的小女孩,並在這次通話的最後留給唐一個地址,凶手告訴唐,她可以在那裏找到黛布拉。

犯罪心理專家發現,凶手變得更加大膽了,他在打電話的時候不再使用變聲裝置,這就意味著凶手可能遺留下來的線索會越來越多,而警方抓到他的概率也自然越來越大。就在案件進展順利的時候,FBI證據分析部門又給專家們提供了一個新的證據。因為莎莉所寫的親筆信的信紙是來自於一本紙簿上,所以證據分析部門使用一種名叫“埃斯塔機”的裝置對莎莉使用的信紙進行了反複掃描,這種裝置可以將信紙前幾頁印在後幾頁上的那些肉眼看不到的輕微凹痕複原。

最後,證據分析部門得到了一份雜貨清單,並且在這份清單的末尾辨認出了一行數字:205-837-13×8。205是亞拉巴馬州的區號,837則是亨茨維爾市的區號,最後的13×8則是亨茲維爾市的固定電話號碼。

盡管這個號碼缺少了一個數字,但FBI還是在雜貨公司的幫助下確認了一個號碼,這個號碼的主人曾多次向哥倫比亞市萊克星頓縣打過電話。這是一條重大線索,在市政廳提供的資料中,這個電話號碼屬於莎倫·謝波德夫婦。

FBI迅速趕往莎倫家,莎倫夫婦非常友好地接待了FBI的特工們,特工們發現除了莎倫曾經是一名電工之外,這對夫婦身上沒有一條符合犯罪心理專家的推測。最重要的是,在莎莉和黛布拉遇害的這段時間裏,莎倫夫婦都有不在場的證明,他們兩人一起去外地度假了。

在這種情況下,莎倫夫婦的電話怎會被使用呢?特工們決定將專家們的推測轉述給莎倫夫婦,希望他們認識與這些推測相符的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莎倫夫婦一致認定,有一個人和專家們的推測非常相符,這個人就是拉裏·吉恩·貝爾。

拉裏大概30出頭的樣子,他離了婚,孩子跟著前妻生活,他則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拉裏性格靦腆、體格粗壯,他從事室內布電工作,偶爾也會做些零活。因為拉裏做事很細致,所以莎倫夫婦在外出度假的時候決定聘請拉裏來為自己照看房子。莎倫還告訴警方,他曾在一個紙簿上將他的電話號碼留給了拉裏,以便於彼此之間的聯係。

而且莎倫夫婦還告訴警方,當拉裏在機場接到他們的時候,曾多次向他們講述了莎莉遭到綁架並被殺害的事,而且拉裏的外貌也有很大的變化,他看起來瘦了一些,胡子長了很長也沒刮,並且情緒很激動。

特工們又詢問莎倫夫婦是否擁有槍支,莎倫夫婦告訴特工,他有一把用來自衛的手槍,這把槍有充足的子彈配置。特工們想要看一看這把槍,但勞倫夫婦在放槍的櫃子中並沒有找到它,最後特工們在拉裏睡過的床墊下找到了這把槍。

槍已經發射過,現在處在卡殼狀態,床墊下還有一本色情雜誌,這本雜誌的封麵上印了一個金發碧眼的美女被釘在木架上遭到奴役的畫麵。接下來,特工們又給莎倫夫婦播放了一段凶手打給唐的電話錄音,莎倫夫婦馬上確認了打電話的人就是拉裏·吉恩·貝爾。

在確認拉裏的嫌疑之後,FBI迅速製定了抓捕拉裏的計劃,但犯罪心理學家認為,拉裏被捕後很可能不會供認自己的罪行。凶手顯然是一個十分珍惜自己生命的人,但他所犯下的罪行最少也要讓他在監獄中待上一輩子,更不要說南卡羅來納州是有死刑判決的,所以當局要事先做好準備,以防凶手以推卸部分責任和自身患有精神病等理由來逃避法律製裁。

很快,拉裏被捕了,當時他的臉色就像是刷了一層石灰一樣詭異。在拉裏家,警方找到了更多證據,其中包括拉裏自製的路線說明,大量與性虐有關的報紙雜誌以及與莎莉DNA相符的毛發。當拉裏的照片出現在電視新聞中的時候,黛布拉一案中的目擊證人一眼就認出了他。

拉裏的背景很快也被警方調查清楚,他曾多次涉嫌各種與性有關的案件,並且在26歲的時候因為持刀脅迫一名19歲的已婚女性而被警方逮捕,但他借助接受精神病治療的方式,逃過了這次牢獄之災。

半年後,拉裏又一次持槍脅迫一名女大學生,這次他被判了五年,但在服刑21個月後獲得假釋。假釋期間,拉裏又給一名年僅10歲的女孩打了近80個騷擾電話,因此他又被送進了監獄。盡管警方掌握了拉裏的背景,但拉裏還是拒絕招供,他強調自己和莎莉以及黛布拉的死沒有關係,即便是在警方播放了他打給唐的電話錄音之後,拉裏依然拒不認罪。

最後FBI特工換了一種審訊方式,特工們告訴拉裏,如果他現在不招供,那等到庭審的時候,他的律師甚至不會讓他上證人席作 證,這樣的話,拉裏就會永遠失去解釋自己行為的機會。

在特工們循序漸進的引導下,拉裏終於滿含“眼淚”地回答道:“我隻知道坐在這裏的拉裏·吉恩·貝爾不會幹這種事,但那個壞拉裏·吉恩·貝爾可能會。”

在第二年庭審的時候,拉裏的律師最終也沒能讓他上證人席,拉裏依然拒絕認罪,但檢方所掌握的證據是很有說服力的,在經過47分鍾的審理之後,陪審團一致認定拉裏有罪,他必須為莎莉和黛布拉兩起案件負責。法庭判定拉裏有罪,他因犯有兩起一級謀殺罪以及兩起綁架罪等罪名被處以死刑,執行電刑。

【強奸行為的主要及次要類型】

尼克爾斯·格羅斯將係列性強奸犯的行為概括為四種主要類型及兩種次要類型。主要類型有:

1.權力確信型。該類行的強奸犯在內心中確信自己有權力對受害人施暴,強奸犯在實施罪行的時候會產生臆想,這種臆想能夠讓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符合受害人意願的。在強奸犯的臆想世界中,受害人是給了他非口頭暗示的,他確信受害者需要他。所以此類強奸犯在犯案之後完全不會產生任何程度的自責或者負罪感。

2.權力判斷型。這一類強奸犯認為,女性存在的目的隻不過是為了滿足他們的性需要,所以這些人和第一類相似,不會在作案後產生任何負罪感,而且這種強奸犯也不會因為某種原因對受害人產生感情。

3.憤怒報複型。該類型的強奸犯是為了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貶低與羞辱受害人,這種犯罪模式通常都基於或真實或假想的理由而對女性展開報複性行為。

4.憤怒刺激型。該類型的強奸犯主要是為了在強奸受害者的過程中使受害者產生痛感或者恐懼。這種強奸犯認為女性天生有罪,並且這種罪是針對男性的,她們是能夠威脅成年男性的事物,而強奸犯的行為就是為了實現他在幻想中壓製女性力量的目的。

之所以從眾多強奸犯類型中分出次要類型,是因為這些罪犯的最初意圖並不是強奸。次要類型的強奸行為分為:

1.機會主義型。該類型的罪犯最初在犯罪現場實施的犯罪行為或許是與強奸無關的,但如果罪犯發現自己與受害人獨處一室或者自己有能力製服受害人的時候,他就很可能起意強奸。如果罪犯在這次作案之後並沒有被抓獲,那他就會故伎重演,繼續以上罪行。

2.團夥強奸。在犯下強奸罪的團夥中,都有至少一個領導者或至少一個非自願參與者。在這類性犯罪中,被脅迫犯罪的人很可能會產生反抗行為,以至於和其他罪犯搏鬥。如果被脅迫者並沒有產生反抗行為,那他也會在成為嫌疑人後主動協助警方破案,該類型的犯罪是最容易演變成為謀殺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