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給予本書以應有的價值。這是一個盡含苦澀渣滓的果實,宛似荒漠中的藥西瓜。藥西瓜生長在石灰質地帶,吃了非但不解渴,口裏還會感到火燒火燎,然而在金色的沙上卻不乏瑰麗之態。

我若是把主人公當作典範,那就得承認我寫得很不成功。即使少數幾個人對米歇爾的這段經曆感興趣,也無非是疾惡如仇,要大義凜然地譴責他。我把瑪絲琳寫得那麽賢淑並非徒勞,讀者不會原諒米歇爾把自己看得比她還重。

我若是把本書當作對米歇爾的起訴狀,同樣也不會成功,因為,誰對主人公產生義憤也不肯歸功於我。這種義憤,似乎是違背我的意誌而產生的,而且來自米歇爾及我本人,隻要稍有可能,人們還會把我同他混為一談。

本書既不是起訴狀,也不是辯護詞,我避免下斷語。如今公眾不再寬恕作者描述完情節而不表明讚成還是反對。不僅如此,甚至在故事進行之中,人們就希望作者表明態度,希望他明確表示讚成阿爾賽斯特還是菲蘭特,讚成哈姆雷特還是奧菲莉亞,讚成浮士德還是瑪格麗特,讚成亞當還是耶和華。我並不斷言中立性(險些說出模糊性)是一位巨匠的可靠標誌,但是我相信,不少巨匠十分討厭下結論,準確地提出一個問題,也並不意味著推定它早已解決了。我在此使用“問題”一詞也是違心的。老實說,藝術上無問題可言,藝術作品也不足以解決問題。

如果把“問題”理解為“悲劇”,那麽我要說,本書敘述的悲劇,雖然在主人公的靈魂中進行,也還是太普通,不能限定在他個人的經曆中。我無意標榜自己發現了這個“問題”,它在成書之前就已存在。不管米歇爾告捷還是敗績,這個“問題”依然存在,作者也不擬以勝敗為定論。

如果幾位明公隻肯把這出悲劇視為一個怪現象的筆錄,把主人公視為病人;如果他們未曾看出主人公身上具有某些懇切的思想與非常普遍的意義,那麽不能怪這些思想或這出悲劇,而應當怪作者。我是說應當怪作者的笨拙,盡管作者在本書中投進了全部熱情、全部淚水和全部心血。然而,一部作品的實際意義和一朝一夕的公眾對它的興趣,這兩件事畢竟大相徑庭。寧可拿著好貨而無人問津,也不屑於嘩眾取寵,圖一時之快。我以為這樣考慮算不上自命不凡。

眼下,我什麽也不想證明,隻求認真繪製,並為這一畫幅配好光亮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