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
故事沒有開端,也沒有結尾:作者從自己經曆中選擇那個可以讓其回顧以往或者放眼未來的時刻時,完全是任意的。有些職業作家,在被人們認真注意到的時候,會因他們的寫作技巧而受到讚美。我用“作者選擇”這樣的說法時,口氣裏所帶的,便是這類作家會有的那種並非很確切的自豪感。但是,事實上是我自己選擇了一九四六年一月那個漆黑的雨夜裏,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亨利·邁爾斯頂著一片滂沱大雨斜穿而過呢,還是這些景象選擇了我?依照我這一行當的慣常做法,我從這裏開始寫會很方便,也很正確。可如果當時我信某位天主的話,我也會相信有那麽一隻手在拽著我的胳膊肘,示意我說:“去同他打招呼吧,他沒看見你。”
不然的話,我怎麽竟會去同他打招呼呢。如果用“恨”這個字眼來說人不算太過分的話,我是恨亨利的——我也恨他的太太薩拉。我想那天晚上的事情過後不久,亨利也開始恨我了,就像他一定曾時時恨過自己的太太以及另外那個人一樣(所幸的是,那時候我們都不相信另外那個人的存在)。所以說,這本書所記述的與其說是愛,倒遠不如說是恨。不過,如果我碰巧說了亨利和薩拉什麽好話的話,讀者也大可以相信我:我這樣做是在抵製偏見,因為我喜歡寫出接近於真實的東西,甚於發泄自己接近於仇恨的情感,這是我的職業自尊心之所在。
看到亨利在這樣一個夜晚跑到外麵來可真是奇怪:他喜歡自己擁有的那份安逸,而且——或者說是我這麽想——他畢竟有薩拉。對於我來說,安逸就像是在錯誤的地點或者錯誤的時間裏勾起的錯誤的回憶:人在孤獨的時候寧願不要安逸。甚至在我那間起居兩用的公寓,我也嫌安逸太多了。公寓位於公共草坪的南邊——錯誤的那一邊——裏麵還有別人丟下的舊家具。我想到雨裏去散散步,在鄰近的小酒館裏喝上一杯。狹窄擁擠的門廳裏掛滿了陌生人的衣帽——住在三樓的那個人正在招待客人,結果我錯拿了別人的雨傘。我帶上身後那扇鑲著彩色玻璃的門,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階,台階在一九四四年時被炸壞了,以後就從來沒修過。我有理由記住那個場麵,記住那扇結實、難看、維多利亞時代風格的彩色玻璃門,是如何經受住炸彈爆炸的震**的,就像我們的祖父們當時如果健在的話也會的那樣。
我剛準備穿過公共草坪,就發覺自己拿錯了雨傘,因為傘上裂著一條縫,雨水流進了我的防雨布衣領。就在這時候,我看到了亨利。本來要躲開他很容易,他沒帶傘,借著路燈,我能看到他的眼睛被雨水糊住了。黑魆魆的、沒有葉子的樹像破水管似的聳立在那裏,擋不了雨。雨水從亨利頭上戴的那頂硬邦邦的淺黑色帽子上滾落下來,匯成一股股細流,順著他的黑色公務員大衣往下淌。我就是同他擦身而過,他也不會看見我,何況我還可以往路邊走兩步,保證讓他看不到我。但是我卻開口說:“亨利,簡直認不出你來了。”我看到他聽到我的聲音後眼睛一亮,就像碰到了老朋友似的。
“本德裏克斯。”他親熱地招呼道。天下的人都會說他才有恨人的理由,而不是我。
“亨利,下這麽大的雨,你在這幹嗎?”有些人身上有著你自己不具備的美德,這樣的人總讓你忍不住要去戲弄戲弄。他含糊其詞地回答道:“哦,我想透透氣。”一陣突如其來的風雨差點把他的帽子卷到北邊去,幸好他及時把它抓住了。
“薩拉好嗎?”我之所以這麽問,隻是因為如果不問的話就會顯得有點不對勁,其實我巴不得聽到她病了、怏怏不樂、奄奄一息的消息才開心呢。我想象過,在那些日子裏,她所經受的任何痛苦都可以減輕我的一份痛苦;她要是死了,我就解脫了,我就不會再去想象那些處在我這樣不光彩境地裏的人一定會去想象的事情了。要是薩拉死了,我想自己甚至會喜歡亨利這個可憐的傻瓜蛋的。
他說:“噢,她晚上出去了。”他的話又惹動了我心裏的鬼胎,讓我想起往日裏別人問到薩拉時,亨利一定也是這樣回答的,而那時隻有我一個人知道薩拉身在何方。“去喝一杯?”我問他。出乎意料的是,他竟然真的同我走到了一塊兒。在此之前,我們還從沒在他家以外的地方喝過酒。
“我們好久沒見到你了,本德裏克斯。”由於某種原因,別人一般隻知道我的姓氏——盡管朋友們也會用我那喜愛文學的父母親給我起的那個文縐縐的名字“莫裏斯”來稱呼我,我或許還是壓根兒就沒在受洗儀式上被命過名【2】。
“是有好久了。”
“呃,準有—— 一年多了吧。”
“自從一九四四年六月起。”我說。
“有那麽久了——嘖。嘖。”真是個傻瓜,我心裏想,時間已經過去了一年半,他竟然連一點蹊蹺都沒看出來。我們雙“方”之間隻隔著一片不到五百碼【3】寬的平坦草坪。難道他就從來沒想到過問薩拉一句:“本德裏克斯近來情況怎麽樣?要不要請他過來坐坐?”而薩拉的回答也從來沒讓他覺得……古怪、閃爍其詞、值得懷疑嗎?我像一塊滾進池塘裏的石頭一樣從他們的視野裏消失得無影無蹤。我想石頭落水後水麵泛起的漣漪也許讓薩拉心煩意亂了一星期,或者一個月,可是亨利的兩眼就像緊緊蒙著馬眼罩似的,什麽也看不見。我曾經特別恨他那雙眼睛,甚至在我因為它們而獲得好處的時候也恨,因為我知道別人也同樣可以因為它們而獲得好處。
“她在看電影嗎?”我問。
“呃,不,她現在幾乎不去看電影了。”
“過去她可是去的。”
龐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館仍舊裝點著聖誕節氣氛的紙彩帶和紙鈴鐺,這是商業化的慶祝活動後留下的淡紫色和橙黃色的殘骸。年輕的老板娘胸脯抵著吧台,臉上一副對顧客不屑的神情。
“挺漂亮。”亨利有口無心地說了一句。他手足無措、怯生生地四處張望,想找個掛帽子的地方。在我印象中,他曾去過的最接近於酒館的場所,就是離諾森伯蘭林蔭大道不遠的那家牛排館,他與部裏的同事們一起在那裏吃過午飯。
“你來點什麽?”
“我不介意來杯威士忌。”
“我也不介意,不過在這兒你隻能將就著喝點朗姆酒了。”
我倆坐在桌邊,手指盤弄著酒杯:我跟亨利向來沒什麽話好說。我無法確定,如果不是因為一九三九年要動手寫一部以一位高級公務員為主角的故事,自己是否還會費心勞神地去同亨利或者薩拉混熟。亨利·詹姆斯【4】曾在與沃爾特·貝讚特【5】的一次討論中說過:一位有足夠才智的年輕女人要寫一部有關王室衛隊的小說的話,隻須從衛隊某個軍營的食堂窗前走過,向裏麵張望一下就行了。不過我覺得,在該書寫作過程中的某個階段,這個女人會發現有必要同衛隊的一位士兵上床,哪怕這麽做僅僅是為了核實一下細節。我倒沒真的同亨利上床,不過我做了僅次於此的好事情。第一次帶薩拉出去吃飯的晚上,我就產生了一個無情的念頭:我要把一位公務員太太腦子裏的東西掏出來。她不知道我的用意。我確信:她以為我真的是對她的家庭生活感興趣。或許,正是這一點使她對我產生了最初的好感。亨利什麽時候吃早飯?我問她。他是乘地鐵、公共汽車還是坐出租車去上班?他晚上把工作帶回家來做嗎?他有帶王室徽章的公文包嗎?在我的意興推動之下,我同薩拉之間的友誼開出了花朵;看到竟然有人會把亨利當回事兒,她高興極了。亨利很重要,不過他的重要程度實在同大象相差不了多少,這種重要性來自於他所在部門的規模。有些類型的重要性天生倒黴,注定了要在不重要的冷宮裏待著。亨利是養老金部門一名重要的助理大臣——該部門後來成了家庭安全保障部。家庭安全保障——在那之後的歲月裏,在那些痛恨同伴、想找把家夥的時候……我曾對這個名稱嘲笑不已。終於有那麽一次,我故意告訴薩拉說,我之所以對亨利感興趣,隻是為了給自己書中的人物找原型,而且這個人物還是一個滑稽可笑的角色。從那以後,薩拉就開始不喜歡我的小說了。她對亨利忠心耿耿(這一點我從來也無法否認)。在我被魔鬼奪去理智、連對與世無爭的亨利都心懷怨恨的那些時刻裏,我曾經借著寫這部小說來發泄自己的憤怒,杜撰出了一些粗陋不堪的情節……有一次,薩拉同我度過了整整一個夜晚(我一直盼望著這樣的時刻,就像作家盼望著自己的書寫到最後一個字一樣),我不經意間說錯的話毀了整個晚上,破壞了接連幾個鍾頭裏有時如同一段完整愛情的氣氛。大約兩點鍾時,我氣呼呼地睡著了。三點時分,我醒過來,將手搭在薩拉的手臂上,把她給弄醒了。我想自己原來是想讓一切都恢複正常,但是當我的受害者把她睡眼惺忪、美麗又充滿信任的臉轉向我時,我又不那麽想了。她已經忘記了爭吵,可是我將她的健忘都視為自己重拾舊怨的新理由。人類真是別扭啊,然而他們卻說我們是天主創造的。在我看來,一位不像全等式那樣簡單樸素、不像空氣那樣澄澈透明的天主是難以想象的。我對薩拉說:“我一直躺在這裏想第五章的內容。亨利在出席重要會議以前,是不是要嚼嚼咖啡豆來去掉嘴裏的味道呢?”薩拉搖搖頭,開始無聲地哭泣起來,我當然佯裝不明白她為什麽要哭;問這個問題並沒什麽別的意思,我一直在為自己的人物苦惱,這不是對亨利的攻擊,就連最體麵的人物有時候也會嚼嚼咖啡豆……我如此這般地說了一番。她哭了一會兒便又睡著了。她睡得很踏實,而我把她能夠入睡都看成是對自己的額外冒犯。
亨利不停地喝著朗姆酒,目光在淡紫色與橙黃色的彩帶之間痛苦地遊移著。我問他:“聖誕節過得好嗎?”
“很好,很好。”他答道。
“在家裏過的?”亨利抬起頭來看看我,就好像我說“家裏”這兩個字時的聲調聽上去很奇怪似的。
“家裏?是啊,當然是在家裏。”
“薩拉好嗎?”
“好。”
“再來杯朗姆酒?”
“這次該我來買了。”
亨利去買酒時,我上了趟洗手間。洗手間的牆壁上亂畫著一些字句:“操你媽的店老板,還有你那大奶子的婆娘。”“祝所有的婊子和拉皮條的主們梅毒愉快,淋病快樂。”我趕緊走出洗手間,回到令人愉快的紙飄帶和叮當作響的碰杯聲中間。有時,我在那些追求安逸的人們身上太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影子,這時候,我就會有一種去相信那些聖徒和英雄美德的強烈願望。
我把剛才看到的那兩句話複述給亨利聽,想讓他震驚一下,但出乎我意料的是,他隻是輕描淡寫地說了句:“嫉妒是件糟糕的事情。”
“你是說大奶子婆娘這句?”
“兩句都是。人自己日子過得不好,就會嫉妒別人的幸福。”他在家庭安全保障部裏竟然學會了這番道理,這讓我實在沒想到。此時,在我的遣詞用字當中,我那憤憤不平的情緒又從筆端流露出來。這種情緒是多麽枯燥和沒勁啊。如果有能耐的話,我會用愛來寫作。可是如果能用愛來寫作的話,我就會是另外一個人:我也就根本不會失去愛了。然而此刻,隔著眼前這張上麵鋪著瓷磚、閃閃發亮的酒桌,我心裏驀地感覺到了點什麽,它並非是像愛那樣極端的東西,或許隻不過是一種同病相憐、惺惺相惜的感情。我問亨利道:“你過得不好嗎?”
“本德裏克斯,我很擔心。”
“跟我說說。”
我猜想是朗姆酒讓他開了口,要不就是他對我知曉他許多事情這點略有所聞的緣故?薩拉對他忠心耿耿,但我們兩人的關係發展到了那份上,我難免會從她那裏聽到一些有關亨利的事情……我知道他肚臍左邊有顆痣,因為有一回,我身上的一個胎記讓薩拉想起了它。我知道他近視,卻不願意在生人麵前戴眼鏡(我也仍然算得上是個生人,所以從來沒見過他戴眼鏡)。我知道他喜歡在十點鍾時喝茶。我甚至知道他的睡眠習慣。他是否意識到:我已知道他這麽多事情,再多知道一件並不會改變我倆之間的關係?總之他說:“我擔心薩拉,本德裏克斯。”
酒吧間的門開了,迎著燈光,我看見外麵大雨傾盆。一個咋咋呼呼的矮個兒男人衝進門來,嘴裏嚷嚷道:“各位好啊?”可是沒人搭理他。
“她是不是病了?我想你說過……”
“不,不是病了。我不這麽想。”他神色淒然地環顧了一下四周——這裏不是他習慣的“環境”。我注意到他兩眼充血,也許他不能好好戴眼鏡——周圍老有那麽多的生人,也有可能是他淌過眼淚的緣故。他說:“本德裏克斯,我不能在這兒談。”聽他的口氣,就好像他曾經有過在什麽地方談話的習慣似的。“跟我到家裏去吧。”
“薩拉會回來嗎?”
“我想不會。”
我付了酒錢,這是亨利心神不寧的又一個表現,因為他對別人的好客之舉從來就不太容易消受;大家一起打車時,他總是那個別人還在東摸西找時就已把車錢攥在手心裏的人。公共草坪的林蔭道上雨水仍在遍地流淌,不過亨利的家離得並不遠。他從安妮女王朝代風格的氣窗下摸出碰簧鎖的鑰匙,打開房門,走進去喊道:“薩拉,薩拉。”我盼望著有人答應,但又害怕聽到應聲,不過最終並沒有人答應。亨利說:“她還沒回來,到書房裏來吧。”
以前我從沒去過他的書房:我一直是薩拉的朋友,碰到亨利時也是在薩拉的地方,在她那間雜亂的起居室裏。那裏麵沒有什麽東西是彼此相配的,也沒有什麽東西屬於某個特定的時代,或者經過專門的布置;那裏的一切似乎都屬於我見到薩拉的那一周,因為主人沒讓任何一件標誌著舊時喜好或情感的東西留存下來。那裏的一切都是被人用過的,就像此刻在亨利的書房裏,我感到很少有什麽東西被人用過一樣。我懷疑那套吉本【6】的集子到底有沒有被打開過,而司各特【7】的那套文集之所以放在那兒,可能也隻是因為那是他父親的東西,就像那座《擲鐵餅者》【8】雕像的青銅複製品一樣。然而,在這間沒怎麽用過的房間裏,亨利的心情卻變得好了一點,這隻是因為這裏是他的房間——是歸他所有的東西。我滿懷嫉恨地想:一個人要是穩穩當當地擁有一件東西,那就從來不需要去用它。
“來杯威士忌?”亨利問。我想起了他的眼睛,心下尋思:他是不是喝得比過去多了。從他手下慷慨倒出來的確確實實是兩份雙倍量的威士忌。
“什麽事讓你煩心,亨利?”那本關於高級公務員的小說我早已丟開不寫了,我也沒再繼續去尋找什麽原型。
“是薩拉。”他說。
如果兩年前亨利就像現在這樣說出這幾個字來的話,我會感到驚恐嗎?不,我想我會喜出望外的。人對於東瞞西騙的生活總是沒法不感到厭倦。我會欣然接受公開的決鬥,哪怕隻為了這樣一個原因,即:在決鬥中,由於亨利那方戰術上的某種失誤,我有那麽一丁點兒機會勝出——無論多麽渺茫。在此前和此後的生活裏,我都從未有過那麽強烈的想成為贏家的願望,就連想寫出一本好書的願望也從未那樣強烈過。
他抬起頭來,眼眶紅紅地看著我說:“本德裏克斯,我很害怕。”我不能再以那種居高臨下、神氣活現的態度對待他了。他也成了倒黴鬼學校畢業生當中的一員:他在我上過的同一所學校裏通過了考試。我平生頭一回把他看成了自己的同類。我記得他的寫字台上有幾張鑲在牛津式相框裏的發黃的舊照片,其中有一張照片上是他父親。我曾經邊端詳那張照片邊想:那上麵的人看上去是多麽既像亨利(照片是在與亨利差不多大的年齡,即四十五六歲的光景時照的),又不像亨利啊。不像的地方並不是人中上留的一撇小胡子——而是他臉上那種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所特有的世事駕輕就熟、方向路線清楚的自信神情。突然間,我又感覺到了剛才有過的那種惺惺相惜、同類相伴的友情。我喜歡亨利甚於喜歡他那曾在財政部供職的父親。我倆同樣都是局外人。
“你害怕什麽,亨利?”
他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一屁股坐進安樂椅裏,語氣憤然地說:“本德裏克斯,我一直在想:一個男人所能做的最壞的、最最糟糕的事情……”那些日子裏,我肯定整天都坐立不安:為人清白所帶來的安詳對我來說是多麽陌生,又是多麽單調無味啊。
“你可以相信我的,這點你知道,亨利。”我邊說心裏邊想:盡管我信寫得很少,但薩拉還是有可能保留著我的一封信。這是作家們冒的一種職業風險。女人會誇大她們情人的重要性,她們從來也不會預想到有朝一日,一封言辭失檢的情書會被打上“有趣”的標記,以五先令【9】一封的標價出現在手跡售品的目錄上,那時的情景將會讓人多麽沮喪。
“那你瞧瞧這個吧。”亨利說。
他伸手遞給我一封信——信上的字不是我的筆跡。“打開來看吧,念念。”亨利說。信是亨利的一個朋友寫來的,上麵寫道:“我的建議是,你想幫助的那個人應該去找維戈街159號一個名叫薩維奇的人。我發現他能幹、謹慎;他的手下也不像通常幹這個行當的家夥們那樣惹人討厭。”
“我不明白,亨利。”
“我給這人寫了封信,說我的一個熟人因為私人偵探事務所的事情來征求我的意見。真是糟糕透了,本德裏克斯。他一定早就看穿了我的幌子。”
“你真的是要……?”
“我還沒去做什麽,但信就擱在寫字台上,讓我想起來……這事看起來夠荒唐的,是吧?她一天進來十幾趟,可我竟然就這麽死心塌地相信她不會看信。我甚至都沒把它收到抽屜裏。不過,其實我還是難以相信……這會兒她出去散步了。‘散步’,本德裏克斯。”大雨不但淋透了他的衣服,而且穿透了他的心理防線。他一邊說一邊把袖口湊到煤氣暖爐上。
“我很遺憾。”
“你過去一直是她的一個不一般的朋友,本德裏克斯。人家不是說嗎,丈夫其實是最不知道妻子真正樣子的人……今天晚上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你時,我就想:把事情告訴你,如果你笑話我,那我大概就可以把信燒了。”
他伸著那隻淋濕的胳膊坐在那兒,兩眼躲著不看我。我從來沒有什麽時候比這會兒更不想笑的了,但是如果真能笑得出來的話,我是會開懷大笑的。
我說:“這不是人們會笑話的那檔子事情,即使這樣想是有點叫人不可思議……”
他用頗帶企盼的口氣問我:“是有點不可思議。你覺得我真是個傻瓜,對吧?”
片刻之前,我會很願意大笑一場;然而此時,在我隻能硬著頭皮說假話的時候,往日有過的所有嫉妒之情又都湧上了心頭。難道夫妻之間真是這麽血肉一體,沒法分割,以至於如果恨妻子的話,就非得連帶著丈夫一起恨嗎?亨利的問題使我想起他是多麽好騙,好騙到這樣的地步,以至於在我看來,他幾乎是在縱容妻子的不忠,就像把零鈔丟在飯店客房裏的人是在縱容偷竊一樣。他為人處事的秉性一度成全了我的愛情,但我之所以恨他,卻正是因為他的這種秉性。
他的上衣衣袖在煤氣暖爐上冒著熱氣。他依然躲避著我的目光,重複說道:“當然,我看得出來,你覺得我是個傻瓜。”
這時候,我心裏的魔鬼開始發言了:“噢,不,我不覺得你是個傻瓜,亨利。”
“你的意思是說,你真的認為有可能……?”
“當然有可能,薩拉也是人嘛。”
他生氣地說:“我一直以為你是她的朋友呢。”聽他的口氣,就好像那封信是出自我的手筆似的。
“當然是,”我說,“不過你對她的了解要遠勝於我。”
“在某些方麵。”他愁容滿麵地說。我知道,他心裏想到的那些“方麵”正是我對薩拉了解最為清楚的地方。
“亨利,你問我是不是覺得你是個傻瓜。我隻是說:這種想法本身並沒有什麽傻的地方。我並不是說薩拉不好。”
“我明白,本德裏克斯,對不起。我最近睡眠不好,夜裏會醒,不知道該拿這封倒黴的信怎麽辦。”
“燒了它。”
“但願我能這麽做。”他手裏仍然拿著信;有那麽一瞬間,我真的以為他要把信點著了。
“要不就去見見薩維奇先生。”我說。
“但我不能在他麵前假裝不是薩拉的丈夫。你想想,本德裏克斯,坐在一張辦公桌麵前,坐在一把所有吃醋的丈夫都坐過的椅子上,講述同樣一件事情……你覺得會不會有一間等候室,從那兒走過時大家都能看到彼此的麵孔?”怪了,我暗自尋思,你差不多得把亨利看成是個有想象力的人了。我覺得自己的優越感受到了威脅,於是心裏重又生出了戲弄他的欲望。我說:“幹嗎不讓我去呢,亨利?”
“你?”一時間,我心裏有點吃不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說得過頭了,會不會連亨利都開始產生懷疑了。
“對。”我在玩火。我心想:讓亨利知道一點往事又有什麽關係呢?這對他會有好處,或許還能教會他把太太管好一點。“我可以裝扮成一個吃醋的情人,”我接著往下講,“吃醋的情人要比吃醋的丈夫多一份可敬,少一份可笑。他們身後有文學傳統撐腰,遭到背叛的情人都是悲劇性人物,而非喜劇角色。想想特洛伊羅斯【10】吧。我見薩維奇先生的時候,是不會丟掉自己的amourpropre【11】的。”亨利的衣袖已經烘幹,但他還把它舉在火上,袖子的布這會兒烘得有點焦了。他說:“你真願意為我做這件事嗎,本德裏克斯?”他眼含淚水,就像從未料到或者從不覺得自己配有這種至高無上的友誼似的。
“當然願意。你的袖子著火了,亨利。”
他看了看袖子,神情就像那是別人的衣袖似的。
“但這很荒唐,”他說,“我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麽。先是跟你說這件事,然後又要你做——這個。我不能通過朋友來刺探自己太太的情報,而且還讓朋友裝扮成自己太太的情人。”
“呃,是不合適,”我說,“但是婚外戀、偷人家東西或者從敵人的炮火下麵逃跑也都不合適。不合適的事情大家每天都在做,亨利,這是現代生活的一部分。我自己就做過其中的大部分。”
他說:“你是個好人,本德裏克斯。我需要的隻是能有個人好好聊聊——清理一下腦筋。”這回他真的把信送到了煤氣取暖爐上。等他把燒完的最後一片紙屑放進煙灰缸裏後,我說:“那人的名字叫薩維奇,地址是維戈街,門牌不是159號,就是169號。”
“忘掉這事吧,”亨利說,“忘掉我跟你說的話。這樣做沒什麽意義。我這幾天頭痛得厲害,得去看看醫生。”
“門口有聲音,”我說,“是薩拉回來了。”
“噢,”他說,“那應該是保姆,她去看電影來著。”
“不,是薩拉的腳步聲。”
他走到門口,打開門,臉上自動堆起一群表示親切和疼愛的線條。每逢薩拉在場,他都會作出這種機械的反應。我對他這點一直很生氣,因為它毫無意義——我們不可能總是歡迎女人待在自己身邊,即便是戀愛時也不可能;而且我相信薩拉告訴我他倆從未相愛過的話是真的。我相信:在自己所經曆的那些憤恨和猜忌的時刻裏,真誠歡迎的成分反倒還要多些。至少對我來說,她是她自己,是個獨立的人——而不是像一小塊瓷器似的,是房子的一部分,得小心輕放才成。
“薩拉,”亨利喊道,“薩——拉——”他說“薩拉”這兩個字時拖長了音調,聲音裏帶著讓人無法忍受的虛情假意。
薩拉在樓梯口停住了腳步,把臉轉向我們。我怎麽才能讓一個不認識她的人看到她這會兒的模樣呢?為了描寫一個人物(哪怕是自己筆下那些虛構的人物),除了通過描寫他們的動作,我就從來沒能用過別的什麽辦法。我一直覺得,在小說裏,應該允許讀者用他們自己選擇的方式去想象一個人物:我不想為他提供現成的圖解。然而此刻,我自己慣常采用的技巧卻背叛了我,因為我不想讓薩拉的形象同任何別的女人的形象混在一起,我想讓讀者看到她那寬闊的前額、輪廓清楚的嘴唇和腦殼的形狀,但我所能呈現在讀者麵前的卻隻是一個披著滴水雨衣的模糊身影。她轉過身來說:“噢,亨利?”然後則是“你?”以往她一直是用“你”來稱呼我的,打電話時老是說:“是你嗎?你能嗎?你會嗎?你呢?”弄得每次總有那麽幾分鍾時間,我會像個傻瓜似的在想:世界上隻有一個“你”,那就是我。
“見到你很高興,”我說——其實這會兒正是那些恨上心頭的時刻當中的一個,“出去散步了?”
“是的。”
“今晚天氣很糟糕,”我說話的語氣裏帶著譴責,而亨利則貌似焦急地加了一句:“你身上都濕透了,薩拉。有一天你會得要命的重感冒的。”
有時候,一句帶有世俗智慧的陳詞濫調會像暗示厄運難逃的音符一樣從談話裏冒出。不過,即使我知道、亨利本人也知道他自己說的是實話,我還是懷疑:如果薩拉真的因為我們的神經質、猜疑與忌恨而病倒的話,亨利和我兩人當中究竟有誰會真心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