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1927年6月

他比總統還了不起……那座鎮子最多有5000人,可那天竟足足有4000人站在大雨中,隻為了能看一眼貝比·魯斯。

——《紐約時報》記者 理查茲·維默德

08 美國人的“國球” 棒球年代

在19世紀末,巴爾的摩是美國第6大城市,也是當時最混亂的一個地方,而巴爾的摩最混亂的地區是靠近內港一個名叫“豬鎮”的地方。是的,它就叫這個名字,不是諷刺,也並非出於親昵。

就在這裏,1895年2月6日,喬治·魯斯(George Herman Ruth)出生在一個情感荒蕪、似乎受了詛咒的中等貧困家庭。他家共有8個兄弟姐妹,其中6人童年夭折,在魯斯還年幼的時候,母親因為肺結核而死,父親則在自家酒吧跟人打鬥被人用刀捅死了。這可不是什麽令人向往的家庭。

魯斯在自傳裏的第一句話就寫道:“我是個壞孩子。”這話隻說對了一部分。過了幾行,他又補充說:“我幾乎不認識自己的雙親。”這更接近真相。基本上,魯斯打小就靠自己養活。他的爸媽並非有心疏於管教,在他的大部分童年歲月中,母親都奄奄一息地躺在酒吧樓上一間擁擠的公寓裏。他的父親隻能在樓下獨自照管生意——這份工作消耗了他近乎所有醒著的時間。魯斯前半輩子幾乎不知道自己的實際年齡,這大概最能充分地體現這個家是多麽彼此疏遠、多麽名存實亡吧!直到39歲申請護照的時候他才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的出生證明,此前,他一直以為自己還要大一歲。魯斯本人也不是個非常細心的兒子,在自傳裏他說母親在他13歲時去世,事實上他當時已經16歲了。母親的娘家姓他也弄錯了。

魯斯長大的酒吧早就消失了。出於偶然,酒吧的舊址就在如今巴爾的摩金鶯隊的主場,也即金鶯公園的中央球場,淺淺地埋在地下——這挺合適的,因為魯斯第一次打職業棒球就是在巴爾的摩金鶯隊。他也正是在這裏獲得了“貝比”的綽號。

1902年的春天,嬰兒林德伯格躺在明尼蘇達州的毛絨搖籃裏,魯斯的父親帶著當時還很小的他來到巴爾的摩的聖瑪麗工業男校(St Mary·s Industrial School for Boys)[1],接著就離開了。1900年,巴爾的摩有30多所孤兒院,這也從側麵反映了當時巴爾的摩的社會環境多麽可怕,聖瑪麗是其中之一。在接下來12年的大部分時間裏,這都將是魯斯的家。

聖瑪麗是一家不太尋常的機構,部分是孤兒院,部分是管教學校,部分又是私立學院。這裏有差不多850名孩子,大約有一半是付費的寄宿生。美國各地的家長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大多是因為其他學校不願接收)把孩子送到聖瑪麗。

這所學校由羅馬天主教會下的沙文略兄弟會(Xaverian Brothers)主管,會眾虔誠、禁欲,但並不完全都是神職人員。學校的教育方式走嚴格的修道士路線。學生沒有隱私,學生所做的一切都須當眾完成——睡覺、洗澡、用餐、學習。床、書桌、淋浴室全都排成長長的一列,有點兒像維多利亞時代的監獄。但聖瑪麗並不像那些地方那麽糟糕,孩子們有尊嚴,甚至能得到一些生硬的關愛。如果表現良好,孩子們每星期還能得到25美分的零花錢。聖瑪麗收容的男孩都能得到良好的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魯斯受訓當裁縫和製衣匠,多年以後,他曾欣喜地向隊友們展示自己折的袖口和衣領是多麽靈巧。

所有的學生都有行為問題的黑曆史,但修士們認為這是因為欠缺管教,而不是性格缺陷——在當時這是非常開明的觀點。他們認為任何孩子隻要得到鼓勵和尊重,以及得體的對待,都能成為模範公民。事實正是如此。沙文略兄弟會帶出來的孩子,95%都過上了正常、穩定的生活。

貝比·魯斯小時候塊頭大,好吹牛,滿臉堆笑,隨遇而安,是相當可愛又可憐的孩子。他比同學們的塊頭大得多。有一次慈善社工分發聖誕禮物時,誤以為他是服務員徑直略過了他。好在社工意識到自己犯了錯,送給他一大盒巧克力。但他並沒有自己存起來,而是立刻把巧克力都分給了同學們。請記住,他這一輩子還沒有過隻屬於自己的東西。他理應有個更幸福的童年,但1912年到1914年,沒有一個家人來看過他。

聖瑪麗的修士們對棒球極其熱衷。學校組織了44支球隊,全部配齊裝備和製服。通過棒球魯斯“遇見了我所知最偉大的人,而且他教會了我什麽是愛”。這人就是馬賽厄斯·布蒂利耶(Matthias Boutilier)修士。布蒂利耶是來自新斯科舍省布雷頓角島的法國後裔,是個溫柔善良的高個子。他身高1.82米,體重113公斤,說話卻一貫輕言細語。他是一個出色的棒球選手,同時也是天才教練,他發現魯斯極有天賦又比其他任何人都努力刻苦。8歲時,魯斯就可以跟12歲的男孩們一起打球了,到了12歲時,就能跟16歲的男孩們一起訓練了。魯斯到10多歲時,他在球隊的任何位置都比學校裏其他人打得好——就連捕手位置也不例外。然而,由於學校裏沒有左手的捕球手套,他隻能戴右手的手套。他在擊球手位置上的表現無與倫比。學校裏的比賽他能打出0.537的打擊率。到了少年時代,他長到了1.88米,體重接近91公斤,十分強壯。

1914年,聽說聖瑪麗有個神奇的孩子,巴爾的摩金鶯隊[2]的球探前來一探究竟。喬治上了本壘準備擊球,球探驚訝地看到右外野手離開了正常位置,小跑著到了一個更遠的地方——遠到都站進了相鄰的另一塊賽場。魯斯仍然把球高高地擊過了右外野手的頭頂。這是那天他打出的3個遠射之一。出乎意料的是球探對魯斯的力量並不特別看重。

在1914年,把棒球擊出很遠是一項有趣的天賦,但卻不值得栽培。金鶯隊需要的是投手,他們也是以投手身份簽下魯斯的。

於是在1914年3月,剛滿19歲的喬治·魯斯告別了布蒂利耶修士和聖瑪麗的朋友們登上了一列火車,南下前往北卡羅來納州的費耶特維爾參加自己的第一次春訓,開始了職業棒球運動員的新生活。這是他第一次搭乘火車,第一次走出馬裏蘭州,第一次看到小城鎮和開闊的鄉村,第一次住在酒店裏,第一次看著菜單點菜,他青澀得不能更青澀了。他甚至不知道,職棒大聯盟是由美國聯盟和國家聯盟這兩個聯盟構成的。隊友們這時給他起的外號“貝比”(指他的天真和年輕)恰如其分。除了體格,魯斯在任何意義上都是個小男孩。他用第一筆工資買了一輛自行車。在酒店裏沒事可做時,他會搭著電梯上上下下地玩好幾個小時。多年的集體生活讓他對**身體或者上廁所一類的事情全無羞恥感,也幾乎沒有任何私有財產的觀念。進入賽季後好幾個星期,他的第一任室友厄尼·肖爾(Ernie Shore)驚訝地發現,魯斯一直用的是自己的牙刷。

幾乎在同一時間,魯斯便顯示出了對成名的極大渴望,這樣他便可在酒店餐廳裏想點什麽就點什麽,這是他從未有過的待遇。他還很快發現了性事,對此一點兒也不害羞。隊友拉裏·加德納(Larry Gardner)還記得自己走進房間時看見魯斯與一個妓女睡在地板上。“他抽著雪茄,吃著花生,而那位女士則在他身上。”加德納帶著可以理解的驚歎語氣說。

“他們把他放出來,”另一位隊友回憶,“就像是把一頭野獸從籠子裏放了出來。”不管是當時還是後來魯斯都不怎麽挑剔。《紐約每日新聞報》的馬歇爾·亨特(Marshall Hunt)曾說過,魯斯找的女人一般“隻能吸引剛蹲了15年大牢出來的男人”。

1914年的金鶯隊是一支麻煩重重的球隊。球迷們成群結隊地拋棄他們,投奔新成立的聯邦聯盟(Federal League)旗下的巴爾的摩水龜隊。金鶯隊一度在比賽時隻有17名觀眾在場,而街對麵的水龜隊則款待了鬧哄哄的整整一體育館的球迷。因為付不起工資,金鶯隊開始出售球員。7月份時魯斯剛打新秀賽季,卻發現自己被交換到了波士頓紅襪隊,他急忙前往北方。7月11日剛到波士頓那天,他就被派上場投球。這也就是說,他生平看到的第一場大聯盟比賽就是自己參賽的這一場。他擊中了8個球,以4∶3的比分贏了比賽。

離開聖瑪麗後短短4個月貝比·魯斯就成了一名大聯盟的棒球選手。那年夏天,魯斯常常在一家名叫“蘭德”的咖啡店吃早餐。在那裏,他跟漂亮的女服務員海倫·伍德福德(Helen Woodford)搭上了話。魯斯自己是這樣記述的,有一天他對姑娘說:“親愛的,你和我結婚怎麽樣?”想了幾分鍾,海倫接受了求婚,於1914年秋天跟魯斯結了婚。那年魯斯19歲,海倫恐怕還不到15歲。這次婚姻不怎麽成功。魯斯在自傳裏連妻子的名字都拚錯了。

從我們的時代來看,不太容易理解貝比·魯斯那個年代棒球在美國人生活裏占據了何等重要的位置,它在文化上和情感上都居於主導地位,全麵充斥且不容置疑。它是全國人的歡樂和癡迷所在,人們叫它“國球”。說起體育,美國人想到的就是棒球,那一年的大部分好消息也都跟棒球有關。

對於像世界大賽(美國職棒大聯盟的冠軍係列賽)這樣的大型賽事,每一座主要城市的報紙都會在報社門外豎起巨型記分牌,無一例外地吸引了大群圍觀者。在許多城市,演出籌辦人會租用劇院或其他大型場所,如麥迪遜廣場花園,讓付費的觀眾觀賞模擬比賽。有場演出則使用了一幅巨大的棒球場背景板,用彩色的燈分別代表好球、壞球和出局,擊中球時就敲鈴鐺,用白色的線勾勒出跑壘道。在舞台上,播音員會根據電報傳回的信息播報遙遠賽場上的比賽進度,亮起記分牌的燈,敲響鈴鐺,跟蹤上壘路線。有時他們還會對比賽進度做些創造性的美化。還有一套係統用的是小男孩,一個男孩代表一名真正的球員,站在舞台上相應的賽場位置,按遙遠賽場上發生的實際情況投擲、擊打、接住想象中的球,在一個個壘包上奔跑。一位觀察家驚歎,球場裏的人群“為每一記好球發出的喝彩聲遠遠不如上百萬擠在劇院裏或者報社門口的圍觀者”。

貝比·魯斯發現自己來到了一個開心又興奮的世界。考慮到他對球棒的運用技巧,意想不到的是,魯斯在職業生涯最初的1/4做的是投手,他可不是普普通通的投手,而是棒球界最優秀的投手之一。1915年,他在紅襪隊的第一個完整賽季贏了18場比賽,輸了8場,在全聯盟中勝率排第四。他把112名擊球手投出了局。除了一人之外,他每場比賽漏掉的球比全聯盟裏其他任何人都少。那一年結束時他的自責分率是2.44,令人讚歎不已。次年他的成績是23勝12負,在自責分率、完封次數、每場比賽的擊球數和被擊打率上都冠絕全聯盟。他的獲勝次數排名第三,勝率和三振次數排名第二,完整比賽次數排名第四。對善用左手的投手而言,他的9個完封迄今為止都是最高記錄。1917年,他又一次在投球類別的每一項數據上都名列前茅,表現突出,成績是24勝13負。順便提一句,幾乎在同一時期他還創下了一個紀錄:在世界大賽的比賽中打出了29.66個連續無失分的賽局。這個紀錄保持了足足43年。

這一成績優秀至極,再怎麽誇張也不為過。剛出學校的男孩可沒辦法一走上大聯盟的賽場,就開始跟泰·柯布(Ty Cobb)和喬·傑克遜(Joe Jackson)這樣老練的擊球手對抗。哪怕最優秀的年輕投手也需要時間來獲取自信和經驗。加入大聯盟的最初3年,沃爾特·約翰遜的成績是32勝48負,克裏斯蒂·馬修森是34勝37負,同時期的魯斯卻是43勝和21負。在自己的整個投手時代,魯斯的總成績是94勝46負,自責分率2.28。0.671的勝率使他至今仍在棒球曆史上排名第七。哪怕是作為投手,他也可以輕鬆躋身名人堂。

問題在於,魯斯同時也是個舉世無雙的擊球手,沒有人可出其右。在1915年他的第一個完整賽季中,魯斯92次上打席,打出4個本壘打,隻比美國聯盟的本壘打之王布拉格·羅思(Braggo Roth)少3個,而且布拉格·羅思上打席的次數是貝比·魯斯的4倍。1918年,紅襪隊為利用魯斯的球棒技巧,在他不投球時將其安排在一壘或者外野位置。結果,1918年是大聯盟棒球本壘打成績最糟糕的一年。當年,華盛頓參議員隊(現得州遊騎兵隊的前身)全隊隻打出了4個本壘打,布朗隊打了5個,白襪隊8個,印第安人隊9個。貝比·魯斯一個人打出了11個。[3]接下來的一年,包括12場完整的比賽,魯斯不光投了133.33個賽局,還打出了29個本壘打,幾乎是1902年費城運動家隊的索克斯·塞博爾德(Socks Seybold)所創紀錄的兩倍。他無論是得分、打點、製造得分、壘打數、上壘率還是多壘安擊率都領先全聯盟。在111場做外野手的比賽裏,他助攻26次,隻有2次失誤。他的防守率高達0.996,大幅超過了聯盟裏最優秀的球員。這當然是極為驚人的成就,而且,一切還隻是開始。

許多球迷都認為,現代棒球具有一種永恒不變的氣質。如果有人從我們這個時代回到20世紀20年代的大聯盟賽場上,從很多方麵來看,他會覺得自己來到了完全熟悉的領域。球場上的比賽,人群的聲音,小販們的吆喝,都跟當代沒有太大差異。相比而言,20世紀20年代生活的其他許多地方跟現在則截然不同(穿梭時光的客人會發現自己幾乎無法啟動汽車,沒法打電話,不會為收音機調頻選台,甚至連過馬路都成問題)。即便如此,他也很快就會發現棒球場上的差異。

首先,那時比賽普遍打得更輕快。那時候,比賽一般從下午3點開始,很少能打到5點之後。晚報之所以能流行開來,主要就是因為能及時送上當天的棒球比分。90分鍾的比賽並不少見,但有時打得比這還要快。最著名的一次是在1926年9月26日的聖路易斯,布朗隊用1個小時12分鍾就在連番賽的第一場裏以6∶1的比分擊敗了洋基隊。第二場比賽開賽之後,布朗隊又用了55分鍾就以6∶2獲勝。這些都是完整的九局比賽。他們是怎麽做到的,大概可算奇跡了。兩隊在第一場比賽裏轟出了25個球,第二場比賽裏轟出20個,所以並不是經典的投手對決。隻不過當時亂七八糟地浪費時間的麻煩事很少。

那時候,比賽往往打得更加狂野。打架鬥毆很常見,有時是球迷和球員對打。1924年,魯斯和泰·柯布在底特律發生了一場衝突,不光所有的替補隊員卷入了,還引發了看台上的騷亂。觀眾把座位扯起來扔進球場,至少有1000名觀眾闖進了比賽場地。這場比賽被迫中止。球迷的叫罵讓球員忍無可忍時,球員們也會毫不猶豫地衝上看台。1920年時魯斯縱身一躍跳上看台,跟一個叫他“大塊奶酪”的男人對峙。當男人抽出身上的刀子時,魯斯又機敏地退回了賽場。泰·柯布曾追打嘲笑了自己一下午的觀眾,狠狠地揍他。球迷衝著柯布喊:“那人可是個沒有手的退伍老兵呀!”柯布高聲喝道:“我才不管他有沒有腳!”並繼續毆打,直到警察抵達拉開雙方。柯布為此遭禁賽10天。魯斯曾在爭執中一拳打在了裁判下巴上,他被罰款100美元禁賽10天,但很幸運地脫了身。

那時候球員的生活也不十分誘人。客隊抵達外地城市打客場比賽時,球員一般是自己背著行李從火車站走到酒店去。他們經常穿著髒隊服打球,芝加哥白襪隊尤其如此,因為他們的老板查爾斯·科米斯基(Charles Comiskey)要向球員們收洗衣費。

大聯盟的規模更為緊湊小巧,僅擁有10個城市的16支球隊。波士頓、芝加哥、聖路易斯和費城各有2支大聯盟球隊,紐約有3支。聖路易斯是大聯盟中最西邊的城市,華盛頓是最南邊的城市。

這些球場多有與眾不同的特色,使得比賽結果產生了有趣的不可預測性。洋基隊當時的主場波羅球場外野部分的柵欄傾斜得厲害,從隊員休息席望去,隻看得見外野手的頭和肩膀就像是地平線上航行的船隻一樣。在華盛頓的格裏菲斯體育場,因為修建球場時,這些業主們都不肯賣出自己的產業,所以外野牆歪歪斜斜地繞開5棟房子,還有一棵枝丫外伸的樹。所以,球從牆上反彈的角度很是刁鑽,總讓客隊的外野手摸不著頭腦。至少有3座球場,包括洋基體育場的旗杆插在賽場正中央,中場手一不留神就會被它擋住。在波士頓的芬威球場,左外野手要想接住砸在牆上的球,必須跳上一段陡峭的斜坡。

從今天穿越到20世紀20年代的球迷看到當年的球場,最受衝擊的地方恐怕還在於球場的維護是多麽馬馬虎虎吧。外場一般就比放牛的牧場略好一點,跑壘道和本壘周圍人來人往的地方大多破破爛爛、光禿禿的,而且隨著賽季的推移越來越爛。雨後,場地管理員有時會往內場灑汽油,放一把火把地麵弄幹——這對需要精細照看的賽場可沒什麽幫助。

那時擊球手佩戴的頭盔還沒出現,安全保障幾乎完全沒有。外野牆也不設防衝擊墊,手套極其僵硬不靈活。馬歇爾·斯邁瑟爾(Marshall Smelser)形容說,單手接球很容易引發轟動。球棒擱架尚未成為標準配備,所以在大多數球場球員們把球棒放在休息席前,給追逐界外上升球的捕手或內野手造成了頗大的威脅。輪到自己球隊擊球時,外野手一般把手套留在球場上,所以踩在手套上跌倒的情況很多,很多人都碰到過。

那時的球迷很難弄清比賽情況,因為在20世紀20年代,美國的球場尚未架設公共廣播係統。一般就是一個人使用擴音器念出擊球手的名字,其餘信息幾乎為零。不熟悉的球員不容易認出來,因為他們的製服上沒有號碼。直到1929年洋基隊和印第安人隊首次推出製服號碼,這套做法才普及開來。當時洋基隊把號碼按擊球順序分配給首發球員,這就是為什麽魯斯是3號,盧·格裏克是4號。記分牌不列出命中和失誤次數,所以在進行無安打比賽或完全比賽時,觀眾們必須自己計數。任何在自己座位上認真記錄比分的人都會成為周圍觀眾的消息站。

在球場上,球員們對傷害他人大多抱著一種無所謂的態度。泰·柯布離臨床精神病隻差一兩步遠,他總是把防滑釘揚起來滑步上壘,希望能把人弄出血來。其他許多球員對同伴們也並不見得更加體貼。把球扔到擊球手身上,是所有人都認可的策略。布魯克林道奇隊的伯利·格蘭姆斯(Burleigh Grimes)有著出了名的壞脾氣,自從有一次他朝準備區的擊球手扔了球之後,就創下了各種紀錄。當年投球力度最大的華盛頓參議員隊的投手沃爾特·約翰遜(Water Johnson)倒是從不故意往擊球手身上扔球,但出意外的情況就很多了。他重重地栽倒在白襪隊球員李·坦尼希爾(Lee Tannehill)的手腕上,自己跌斷了胳膊。而坦尼希爾恐怕再也無法握起球棒了,他的職業生涯就此泡湯。兩個星期後,約翰遜又砸爛了菜鳥遊擊手傑克·馬丁(Jack Martin)的下巴。但約翰遜是個很正派的人,每當傷著其他球員時他總是泣不成聲,經常要被人抬出賽場。魯斯在自傳裏提到過,有一回他跟一個名叫馬克斯·弗萊克的球員發生爭執,不小心撞到了對方的額頭中央。弗萊克就像一座高塔般傾倒在了地上,但好歹活了下來。魯斯回憶這個故事隻是想舉例說明賽場上發生的事情多麽有趣罷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鬧出人命似乎不足為奇。但實際上,在比賽過程中喪命的球員隻有一個人。事情發生在1920年8月,當時貝比·魯斯也在場。那天下午晚些時候,光線不太好,洋基隊投手卡爾·梅斯(Karl Mays)朝著印第安人隊的遊擊手雷·查普曼投了一個界內球。他是出了名的好鬥,人人都不喜歡他,包括他自己的隊友。因為球在比賽當中很少替換,隨著時間的流逝它們會變鈍,滿是磨痕,投手經常在暮色中利用這一點。而且,梅斯還喜歡低肩側壓式投球,這讓他的球更加難以對付。不管怎麽說,查普曼從沒見過這種投球方式。球帶著悶響衝力極大地擊中了他腦袋一側的太陽穴,反彈回了梅斯手裏,而梅斯以為這球來自查普曼的球棒,所以趕緊接住它,把球又扔了出去。接著,人人都充滿恐懼地意識到剛才發生了什麽事。毫無疑問查普曼受了重傷,他拖著球棒暈暈乎乎地走向二壘,明顯是想要到中心場地的會所裏去。沒走幾步,他的腿一軟倒在了地上。他被送往聖勞倫斯醫院,但再也沒醒過來。

魯斯在自傳裏對此事沒說太多,隻說它在印第安人隊裏造成了惡劣影響,梅斯那年再也沒上場比賽過。查普曼至今仍是唯一死在球場上的大聯盟棒球手。

球場最危險的地方其實是看台。1903年費城的麵包碗球場(Baker Bowl)發生了棒球史上最可怕的事故:正麵看台背後的一堵牆沒有任何先兆地倒塌了,數百人從10米高的地方摔在了大街上。事故導致12人死亡200人受傷,不少人傷勢嚴重。值得注意的是,1927年春天林德伯格飛往巴黎的那個星期,同一座球場差點兒又要發生更加可怕的災難。5月14日,費城人隊正跟紅雀隊比賽到第7局,一場暴雨突然襲來(差不多就是這場雨,把飛行員們困在長島讓他們沒法完成越洋飛行),看台上的數百名球迷匆匆擠到一壘線外雙層看台的第一層(因為那兒有二樓的陽台可擋雨)。在之前的一局裏,費城人隊連得8分,這種情形在費城很罕見,球迷們欣喜若狂。據說,就因為他們瘋狂地跺腳讓老化的建築不堪重負。此刻,因為又承受了幾百人的額外重量,正麵看台發出長長的“淒然呻吟”聲,猛然垮塌。但很神奇的是這起事故並未直接造成人員死亡,隻有一位50歲名叫羅伯特·哈斯(Robert Haas)的製版工人在其後的恐慌中被踩踏而死。這次事故共有50人受傷,他們在被送往醫院24小時之內幾乎都出院了——隻有兩人例外。美國曆史上再也沒有哪次體育賽事造成的災難比這次更加震撼,又更幸運的了。

麵包碗球場以及眾多老舊球場維護欠佳的背後有一個簡單又不怎麽光榮的原因:缺錢。棒球是人們珍愛的體育活動,但卻是糟糕的投資項目。最基本的問題是,比賽總是在大多數人上班的時候進行。許多城市都不允許星期天打棒球,波士頓到1929年才解禁,匹茲堡和費城於1933年解禁。所以,大量的球隊每個星期隻有一天——星期六——有望吸引眾多觀眾。就連最成功的球隊也經常對著空****的觀眾席比賽。1923年4月18日,洋基體育場吸引了70 000多名觀眾包括大量站票,打破了曆年紀錄。但第二天就隻有12 500人到場了。20世紀最初10年,大聯盟的平均上座人數僅約4000人。在魯斯的時代,球場大多是個安靜的地方。

除了特許權提成和表演賽利潤之外,球隊就隻能靠賣票賺錢了。而從那些日子開始他們就必須負擔各種各樣的成本,包括球員工資、春訓費用、客場出行費用、製服和裝備費用、會所工作人員的報酬,外加主場體育館的使用費。球場使用費之高昂尤其驚人。1913年,布魯克林道奇隊的老板查爾斯·埃貝茨(Charles Ebbets)投資了大約75萬美元在布魯克林修建了埃貝茨棒球場,餘生都在徒勞地扔錢填這個大坑。而75萬美元當時可以在曼哈頓買下一棟大型辦公樓了。舉例來說,林德伯格飛往巴黎的那天,道奇隊正對著不到4000名觀眾比賽。哪怕是好年景,這也是很典型的情況。至於其他球隊,比如聖路易斯布朗隊就從來沒有過好年景,有時平均上座人數隻有1500人。許多球隊能長期維持下來可堪奇跡了。

很能說明問題的一點是,有個叫哈利·史蒂文斯(Harry Stevens)的英國人極富進取心,他靠著棒球賺到了比幾乎所有人都更多的錢。19世紀和20世紀之交他年紀輕輕地來到美國,狂熱地愛上了棒球運動,並想出了他這輩子最絕妙的主意:看比賽時球迷們興許想吃上一份熱乎乎的點心。他嚐試了各種加熱三明治組合,發現用麵包把香腸裹起來能讓熱度保持更長時間。他在波羅球場買下了固定售賣“紅熱”(red hots,這是他喜歡的叫法)的權利,這檔生意一開始就做得紅紅火火。漫畫家塔德·多根(Tad Dorgan)在詼諧地談及史蒂文斯產品的配料時,想出了“熱狗”這個說法。史蒂文斯很喜歡,到20世紀20年代,熱狗成了全美各地棒球比賽的必備搭配。史蒂文斯在紐約的3座球場,還有遠至芝加哥的其他球場都搞起了特許經營。熱狗讓他富得流油,大多數棒球俱樂部的老板都望塵莫及。

無奈之下,球隊老板們一味追求節儉,幾近荒唐。比方說,大多數球場堅持回收飛上看台的界外球。少數開明的老板,如匹茲堡海盜隊的巴尼·德萊弗斯(Barney Dreyfuss)則允許球迷將球留作紀念品。可其他老板則態度強硬地捍衛自己眼中重要的財產權。1923年,事態達到了頂點(現在看來似乎很是湊巧):在費城的麵包碗球場,一個11歲的男孩羅伯特·科特(Robert Cotter)撿到了一個界外球,拒絕交還。隨後,人們發現男孩沒有買票,是悄悄蹭進來的,費城人隊的管理層便叫來警察,逮捕了科特,指控他盜竊。男孩在監獄裏待了一晚,第二天被拖到法官麵前。讓全城人高興的是,法官裁定小孩子想留下界外球作為紀念品完全合理,尤其科特的這個球還是他自己接到的。從這以後,各地的球場基本上放棄了回收界外球的做法。

所有這一切導致的荒謬結果是,在貝比·魯斯的年代,棒球是一種大受歡迎但從經濟上看來卻無甚可取的運動——紐約洋基隊尤其如此。就在魯斯加入紅襪隊的1914年,棒球界人人都得知了洋基隊待售的消息,就看是否有人願意買。當時的洋基隊並非迷人的香餑餑,球隊沒有一個真正有天賦的球員,在積分榜上大多時候排名墊底,吸引的觀眾少,甚至連主賽場都沒有,隻能在巨人隊的波羅球場比賽。他們沒有固定的名字,人們隨隨便便地稱其高地人隊、山頂人隊或者美國人隊。

洋基隊的老板威廉·戴弗裏和弗蘭克·法雷爾請巨人隊的老板約翰·麥格勞(John McGraw)幫球隊找個新東家。麥格勞接觸了兩個不熟識但熱愛棒球的人:紐約啤酒大亨雅各布·魯珀特(Jacob Ruppert)和俄亥俄州商人蒂林哈斯特·赫斯頓(Tillinghast L’Hommedieu Huston)。赫斯頓的名字乍看起來頗具異國情調,很是有趣,可惜他本人卻並非如此。他出生於1866年比魯珀特大一歲,在辛辛那提市一個中產階級家庭長大,接受了工程師教育,美西戰爭後靠著投資重建古巴發了家。他喜歡喝酒,有點邋遢,性格開朗,喜歡棒球。這幾乎就是他的所有情況了。

與此相反,魯珀特卻是個更加複雜的人物。他出身於富裕的釀酒世家,是德裔美國人,在曼哈頓上東區約克維爾的一座豪宅裏長大。棒球選手盧·格裏克、喜劇之王馬克斯兄弟(Marx Brothers)也都出自同一街區,不過他們兩家沒那麽富裕。豪宅靠近當時美國最大的釀酒廠魯珀特啤酒廠,人們隨時都能聞到酒廠傳來的啤酒花香味。這家酒廠生產尼克博克(Knickerbocker)、魯珀特和魯皮娜(Ruppiner)牌啤酒,都在球場上賣得極好。

雅各布·魯珀特是個相當奇怪的孤僻人士。他一個人住在家族的大房子裏,有5名仆人服侍。1899年至1907年他擔任了4屆民主黨國會議員,但之後似乎對政治沒了興趣。他說話帶有德國口音,比如把魯斯叫成“魯特”,這很奇怪,因為他和爸媽一輩子都住在美國。他喜歡收集玉器、書籍、陶瓷、名狗、名馬和畫作,還擁有所謂“美國最精致的小猴子藏品”。雖然他自己並不參與探險,但對探險活動很熱衷。在1933年,他讚助了理查德·伯德率領的南極探險隊。魯珀特最有趣的一項隱私是,他在紐約加裏森還有一座房子,在那裏為過世的母親留了一間神龕屋,保存著她還魂歸來所需的一切用品。這或許有助於解釋為什麽他從未結婚。

有錢、熱愛棒球是魯珀特和赫斯頓僅有的共同點。盡管存在種種不合,1914年最後一天,魯珀特和赫斯頓各付了225 000美元買下了洋基隊的股份。要知道,戴弗裏和法雷爾10年前買下球隊才用了區區18 000美元,眼下這個數目實在驚人。麥格勞當然是心花怒放,可在任何冷靜的旁觀者眼裏,魯珀特和赫斯頓都是白癡。

事實證明他倆是在最糟糕的時機接下了棒球隊的所有權。接下來的幾年裏,職棒大聯盟碰上了一件又一件的倒黴事。首先,聯邦聯盟的競爭重挫了大聯盟的收入。在聯邦聯盟存在的兩年裏,美國聯盟和全國聯盟的球場上座率下降了1/4。隨後,美國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這進一步壓低了上座率。1918年又暴發了西班牙大流感疫情,世界各地有數百萬人染病身亡,因此大部分人不願聚集在公共場合。與此同時,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宣布1918年的大聯盟賽季比賽場次將減少為130場,以示處於戰爭狀態。那一年,賽季總上座人數跌至300萬人次,比10年前少了50%。最後,1919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沃爾斯特德法案》(Volstead Act),宣布1920年開始實施禁酒令。這下在球場裏賣啤酒這一重大收入來源也被砍掉了。

很多球隊都快維持不下去了。處在最危險狀態的莫過於波士頓紅襪隊的老板——即將聲名狼藉的哈裏森·弗雷齊(Harrison Herbert Frazee)。弗雷齊的正業是劇場經理人,但他熱愛棒球。1916年他和合作夥伴休·沃德(Hugh Ward)買下了紅襪隊——當時美國最棒的球隊。他們付了100萬美元,遠遠超過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很快,弗雷齊和沃德就發現還貸款都有困難了。

1920年1月的第一個星期,眼看著馬上就要拖欠債務了,弗雷齊做了一件讓紅襪隊球迷餘生都不能釋懷的事情:他把貝比·魯斯賣給了洋基隊,換回了10萬美元現金和35萬美元貸款。此外,從1918年到1923年弗雷齊還陸陸續續把其他16名球員賣給了洋基隊,這些事在曆史上倒是不怎麽顯眼,但給紅襪隊帶來的後果卻具有毀滅性。洋基隊甚至把弗雷齊的總經理埃德·巴羅(Ed Barrow)也挖走了。從某種意義上說,紅襪隊整個搬到了紐約。1923年,弗雷齊把球隊徹底賣掉。湊巧的是,同一年赫斯頓也把自己手裏一半的洋基隊股份賣給了魯珀特。

曆史不曾注意到魯斯交易的時機,就在紐約洋基隊買下貝比·魯斯的同一個月禁酒令就生了效——這絕對不是巧合。買下魯斯之時,雅各布·魯珀特還有3個星期就會丟掉啤酒生意,他迫切需要其他的收入來源。不過,他很快會發現,靠經營棒球隊致富完全行得通。他將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壓在棒球史上最有天賦、最任性、最散漫、最招人喜歡,也最特立獨行的混球身上。

這會是一場豪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