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鬆兩小步,就讓孩子乖乖聽話

魯瑟?巴克利博士認為:如果孩子沒聽家長的話,家長可以有技巧地重複一遍自己的要求。當然,秘訣就在以下幾點。

第1步:遵守定規矩法則1。

如果你遵從第1條法則的要訣,將你定的規矩說了一遍,而孩子卻沒聽,那你可以再說一遍,不過一定要在靜靜地盯著孩子約15秒後才可以。15秒似乎很長,但這段沉默會給孩子造成壓力,或許都用不著你再說一遍你的要求了。

第2步:重複上一步。

如果你給了孩子15秒,孩子還是不聽話,那你可以按法則1再說一遍:再次保持眼神交流,嚴肅地說“我剛剛說……”然後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孩子約15秒鍾。基本上就是重複上一步,但這一次你要稍稍大聲一點(不可大吼大叫!)說出你的要求,這能讓孩子感覺到你是認真的,而且你會一直等到他按你的要求做。

這樣,你隻要重複一次,就可以擺脫第一輪的惡性循環,也擺脫了越發生氣的過程。事情的結果反而會由於你的冷靜、理智而發生重大轉變。

如果孩子還不聽,那你就可以給孩子發出“警告”或“最後通牒”了。

及時宣布後果,孩子才會當真。

這裏的“警告”其實是宣布後果。要想讓你的警告對孩子有震懾作用,需要掌握兩點:①保持冷靜;②想一想確實能使用的後果有哪些。這樣,當你把後果說出來時,孩子不僅能察覺到你的決心,還將意識到你絕非說說而已。於是,他就會思考哪種做法更好,並作出更明智的選擇。

對小孩子進行體罰,小孩子通常會立刻乖乖聽話。很多家長因此就覺得體罰很管用,動不動就打幾下,但是,這種方法的負麵影響非常大:體罰實際上是以恐嚇來教育孩子,孩子對家長的望而生畏會對親子關係產生嚴重影響,孩子將不再親近家長,可能也不再想和家長交談,甚至會逃避、憎恨家長。挨過打的孩子的自尊心也會很脆弱,會沒有安全感,變得鬱鬱寡歡。況且,通過恐嚇得到的順從也隻不過是短暫的,等孩子漸漸長大、有自己的主見了,你還能使出什麽招兒?

所以,體罰並不正確。你要選擇一項恰當的後果,在孩子違反規矩時,你可以用法則1的方式將這些後果告訴他:捕獲眼神交流,然後說“如果你還不……那可就……”,接著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孩子大約15秒鍾。

首先,按照第1條法則做:

● 站在孩子能看見的地方;

● 叫孩子的名字,讓他看著你;

● 直接說出具體的要求,態度要堅決,如“請馬上開始收拾”,

● “把你的外套放在衣櫃裏”或“馬上關掉電視”;

如果孩子遵守了,給予他(言語或非言語的)讚揚。如果不聽話:

● 保持眼神交流;

● 再次叫孩子的名字,讓他看著你;

● 幹淨利落地說道:“我說讓你馬上開始收拾”“我剛剛說

● 讓你把外套放在衣櫃裏”或“我說立馬關掉電視”。

如果孩子聽話,給予他(言語或非言語的)讚揚。如果不聽,立刻給予警告:

● 保持眼神交流;

● 再叫一遍孩子的名字,讓他看著你;

● 幹淨利落地說道:“如果你再不撿起來,我會親自替你收

拾,然後將它們沒收,你就再也別想玩了”“如果你還不

收起你的外套,你就不能玩電子遊戲了”或“你再不關掉電

視,我會親自關掉,不過今天你也不準看電視了。”

如果孩子聽話,給予他(言語或非言語的)讚揚。如果不聽,直接執行你宣布的懲罰措施。

執行後果不遲疑,孩子下次才知道怎麽做。

在給予警告之後,如果孩子仍不聽從,你就要直接兌現後果。不要遲疑,立即兌現。記住,兌現後果越即時,效果越明顯,孩子越能從中吸取教訓,也越能將行為和相應的後果聯係起來。兌現後果應該保持冷靜,態度要堅決、果斷。有些後果無法立即兌現(如讓孩子提前半小時上床睡覺),這時你也要立刻宣布後果,然後在恰當的時間再實施。不過,切記不要用極端手段恐嚇孩子,否則隻是白費力氣。

你可以使用這些後果:

沒收玩具一天或幾天;

今天不許再看電視;

今天不許再玩電子遊戲;

提前半小時上床睡覺;

今天不能吃零食。

如果是很小的孩子,你可以用“麵壁思過”作為後果:把孩子放到椅子上或沙發上,或者房間的一角,讓他在那兒待兩分鍾左右。時間一到,讓孩子離開麵壁思過的地點,並立即讓他完成你之前定的規矩。如果他再次拒絕,繼續讓他麵壁思過,就這樣反反複複,直到孩子聽從為止。這個過程對於2~5歲的孩子效果最為明顯。對於這個年齡的孩子,這是讓他聽話的最好辦法了(當然,需要與書中其他的步驟相結合)。

對於六七歲的孩子,你也可以采取這種方式。不過,你也可以用其他方法警告他,如剝奪玩具或不讓他做某件他最喜歡做的事。對8~10歲的孩子而言,麵壁思過這種方法就不太合理了。

很多家長抱怨說,孩子太皮了,試過各種懲罰,但都沒什麽效果。據我觀察,幾乎每個孩子對懲罰都很在意,但如果家長說話不算數、沒有立即執行後果,孩子就不能從中吸取教訓;如果孩子做了同樣的錯事,家長定的懲罰後果卻不一樣,那孩子就會犯迷糊,從而不會當回事。

有些懲罰後果實施了三四次,下一次孩子可能仍然不會立即按你的要求做。這並不意味著後果不起作用,而是因為有些孩子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吸取教訓。隻要堅持足夠長的時間,後果就能立刻有效。

請記住,你的目的不是不惜代價讓孩子學會遵守規矩,而是根據孩子的行為,執行正確的積極後果和消極後果,並讓孩子從中吸取經驗,糾正自己的不當行為。

你在警告時沒有提到的懲罰,就盡量不要執行,也不要誇大懲罰嚇唬孩子。否則,不僅不會讓孩子聽話,反而會激怒孩子,淡漠親子關係。此外,還有兩點需要注意:

1.孩子“回心轉意”,那也不能心軟。

如果你已經開始實施懲罰,比如,你已經把孩子抱到牆角了,孩子說“我錯了,我現在就去把電視關掉”,但你也不能放他去,你要告訴他:“現在已經晚了。但下一次,要乖乖照我說的做。”說完,你要繼續執行已定的懲罰,不能心軟。

2.隻要孩子聽話,就要表揚他。

這是至關重要的一點:如果孩子中途變了主意,按你的要求去做了,那你要記得誇誇他。不管孩子是在最開始服從要求,還是到最後一刻才服從要求,你的表揚都要一樣熱烈。

如前文所言,稱讚孩子的時候,要避免模棱兩可的說法,也不要提到孩子不好的行為,如:“你幹得非常好,但是我第一次說時你怎麽就不聽呢?”“非得到最後你才聽”。稱讚是一件高興的事,你的言語、肢體動作都要讓孩子感到高興才對。

本章小結

如果史蒂夫的媽媽按第1、2條法則的方法來做,情況將是怎樣的呢?

史蒂夫正在堆積木,媽媽走進了房間。她向史蒂夫走來,說道:“史蒂夫,請看著媽媽。”

史蒂夫抬起了頭。媽媽直視他的眼睛,語氣堅定地說道:“史蒂夫,請馬上收拾你的積木,我們要出趟門。”

史蒂夫開始耍賴皮了,眉頭一皺:“但是,我還沒有玩夠呢!”

媽媽不搭理他,隻是站在一旁,盯著史蒂夫。史蒂夫還是隻顧著玩積木。媽媽在心中默數,從101數到120,然後嚴肅地說:“史蒂夫,看著媽媽。”

史蒂夫又抬起了頭。媽媽嚴厲地說:“我剛才說,請馬上收拾積木。”

“但是,媽媽,我想把這個寶塔堆完嘛!”

媽媽不理會他。隻是站在那兒,繼續注視他大約15秒鍾。時間一到,媽媽這回神情更嚴肅了:“史蒂夫,請看著媽媽。”

史蒂夫抬起頭,媽媽厲聲道:“你再不收拾,我會親自將它們收拾好,不過本周之內,你都不可以再玩它們了。”

史蒂夫於是開始收拾積木了,但他還在鬧別扭,一邊收拾一邊嘟囔著:“我還沒堆完呢……太不公平了……”媽媽根本不計較他的話,會心一笑:“謝謝你把積木收起來。你真聽話,媽媽很開心!”

將這種方案至少運用1~2周,習慣後,再學習下一項法則。

但如果孩子在此過程中跟你大吵大鬧,該怎麽辦?如果孩子隻是言語上的不尊重,就不要管;如果孩子跟你動手,那麽你可以用你學到的方法應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