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從八九歲起,就一直被《麥克白》中一段簡短的對白弄得神魂顛倒。班柯帶著兒子從城堡出來,與站在外麵的人隨便說了一句,就要下雨了。他得到的回應——一陣劍光閃過,一個讓人羨慕不已的四字句飛出,簡潔而殘酷:“讓它下吧。”
後來我以這句話為書名寫了這部小說。它最早出版於1952年年初,當時發生了預示著摩洛哥國際區[1]必將終結的騷亂。因此,在出版之時,本書所描寫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1952年3月30日之後的丹吉爾已經煥然一新。本書所描寫的那個城市已經不複存在,書中發生的故事現在也已經不可想象。就像一張照片一樣,這是一個發生在特定時期、特定地點,被某個特定時刻的光所照亮的故事。
這部小說的寫作,是以一種或許稱得上不同尋常的方式開始的。1949年12月,我在安特衛普登上一艘開往科倫坡的波蘭貨船。我們的船進入直布羅陀海峽的時候正值晚上,我站在甲板上看到了位於非洲西北角的斯帕特爾海角燈塔在夜色中不斷閃爍著的光芒。在船轉頭向東航行時,我依稀看到矗立於老山之上的幾間房屋的亮光。當我們航行到丹吉爾附近時,隻見海麵薄霧升起,隻有城裏燈光點點,射向黑暗的夜空。就在那時,我心中產生了一種不可理喻的強烈願望:我要寫一部小說,寫一寫這座國際化的小城。在此之前,我從未有過這樣的念頭。我下到船艙,坐在硬邦邦的床鋪上,提筆寫下了一個場景,故事地點就設定在我們剛剛經過的那個懸崖底下。這並不是小說的開篇段落,但那個懸崖成了小說故事發生的基本場所,我把日後不同時間發生的故事情節都安排在了這個地點的周圍。
筆記對我來說毫無用處,除非這些筆記在我寫小說時能用得上。我知道我必須寫出足夠多的段落,將此作為我登上這片陌生土地之前我與這部小說之間的臍帶,否則我就不能寫成這部小說。當我們的船靠近錫蘭的時候,我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卡夫卡說過的一句著名的話:從某一個點開始,你就無法回頭了。在某一個地方就存在這樣一個必須達到的點。我想他不是針對寫書而說這句話的,但是這句話似乎適用於我寫這部小說的情形。我費了很大力氣才通過了那個關鍵的點;隻有在這時我才確信,現在確實沒有回頭的可能了,我不能放棄這部小說了,從此之後,為了這部小說,我再也沒有停過筆。
我本來想在斯裏蘭卡(後來的錫蘭其實是一個誤用的地名)進一步推進寫作的進程,結果事與願違。這裏有太多的東西要看要學。這裏的風光實在誘人,使得我沒有過多的時間進行思考。我過著遊牧一般的生活,很少在同一個地方待上好幾天。直到我進入了印度境內,我才有時間繼續我的小說創作。
在印度,白天我四處觀光,寫作放在晚上。我的那間工作室沒有窗戶,這讓我感到很不滿意。這裏的氣溫總是要比體溫高出好幾度,煤油燈照在我臉上簡直就像是在烤火爐。(工作室的隔壁房間有一張床,但是不能點煤油燈,因為一點燈,成千上萬的飛蟲就蜂擁而入。每次我都是摸黑上床睡覺。)但是,作家都知道,越是不舒服的寫作條件,越有助於完成高強度的工作。
1950年年底,我回到了丹吉爾。那是一個風雨交加的冬季,我至今記憶猶新。我當時住在一家新開張的廉價旅館裏。這也是一座“新建”(可以叫作“糟糕”)的建築,雨水竟然順著我房間的牆壁流到門口,流到走廊,又順著樓梯流到樓下的接待前廳。下床走動意味著蹚在冰冷的水裏,於是我隻好整日躺在**,完成了小說的第二卷《鮮肉與玫瑰》。之後我在摩洛哥、阿爾及利亞和西班牙旅行了八個月,其間零零星星地寫作第三卷《怪物時代》。
1951年秋,我回到丹吉爾,來到索恩[2]完成小說的最後一卷。在那些靜謐如世外的山間夜晚,我完成了我原先所期待的工作:小說寫到此時,我隻能做到這一步了。我放開了所有對情節的控製,任由第四卷《別樣的寂靜》自由發展,不給它任何有意識的引導。它能走多遠就走多遠。到時間它就走到了盡頭。這就是這部小說的終結。
小說的主人公是一個無足輕重的人物,正如他自己所說的,是一個“受害者”,他完全受周圍人的擺布,他受害之深,足以引起讀者的同情。這是一個完全虛構的人物,而小說中的其他人物,則實有其原型,他們都是丹吉爾的真實居民。這些人當中的不少人現在已經不住在丹吉爾了,有些人已經去世。隻有理查德·霍蘭德的原型仍住在丹吉爾。那個原型就是依然住在這裏的我,那個人物是我的一個自我嘲諷。
在現實中確實發生過類似小說裏描寫的金錢拐騙事件,但那件事實在讓人匪夷所思,因此我在小說中不得不加以改動,以增加可信度。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大約三年,一位英國著名作家的兒子攜妻來到丹吉爾,決定在此買地建房。當時英國明令禁止英鎊出境,於是,按照其他很多人的做法,他找到直布羅陀的一位印度商人尋求幫助。他向印度商人開出了一張倫敦銀行的支票。印度商人指示其在丹吉爾的兒子將這筆款項以等值的西班牙貨幣比塞塔轉交給X先生。X先生是一個為人很好的紳士,他雇用了一個英國人做秘書來處理此事。當這個英國秘書到印度商人兒子的事務所去取這筆款子的時候,發現款子已經到了,但不是比塞塔,而是英鎊,但由於金融管製,英鎊是無法在國際區使用的。於是印度商人的兒子為他聯係了街上換錢攤的攤主,攤主願意把英鎊兌換成比塞塔。攤主拿著一箱子的比塞塔交給印度商人的兒子,說他馬上要去吃飯了,不想帶著錢箱去,所以暫時存放在這裏,等他吃完飯回去時再過來將那箱等值的英鎊拿走。
到了下午,那個英國秘書來到印度商人兒子的事務所,說他剛從奇科市場的換錢攤攤主那裏過來,受攤主之托要把那箱英鎊取回,立刻送到攤主那裏。他拿起英鎊箱子走了。過了五分鍾,他回來了,說一切都辦妥了。然後提起裝滿比塞塔的箱子,向印度商人的兒子道了謝,走出事務所的大門,立刻混入錫亞琴斯大街[3]的人群之中。一小時之後,他登上了飛往馬德裏的飛機,英鎊箱子和比塞塔箱子都在他手中。一年之後,有人看到他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賽馬場玩賭馬,這是我最後一次聽到有關他的消息。
保羅·鮑爾斯
[1] 摩洛哥在1956年獲得獨立之前,曾由法國與西班牙兩國分別管轄。(如無特別說明,本書注釋均為譯者/編者注。)
[2] 摩洛哥西北小城,著名的旅遊勝地,離丹吉爾不遠,以藍色調的建築著稱。
[3] 丹吉爾的一條著名大街,這條街的南門通往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