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版前言
《血酬定律》2003年出版,至今已過去五年,我仍沿著這條思路摸索前進。三個月前,我找到了對這個定律的更完整的表述方式。血酬定律有三個要點:
一、血酬就是以生命為代價從事暴力掠奪的收益。
二、當血酬大於成本時,暴力掠奪發生。
三、暴力掠奪不創造財富。
根據第一個要點,冒險狩獵或挖煤的收益不算血酬。暴力掠奪特指以人類及其所擁有的財富為對象的行為。
根據第二個要點,在暴力掠奪發生時,人類必定權衡成本和收益。成本至少有四類:1、良心。同情心和正義感。2、機會成本。在權衡中,與賣命並列的還有賣力、賣身和賣東西等選項,人們會比較血、汗、身、財的付出與收益。3、人工和物資的消耗。4、暴力對抗帶來的風險。無論是暴力鎮壓,暴力反抗,還是暴力掠奪者之間的競爭,暴力掠奪都要麵臨一定的傷亡風險。以上四類成本與收益的權衡,每類都能演義出一串曆史故事。
根據第三個要點,暴力掠奪不創造財富,隻能轉移財富,這就會引出暴力掠奪者與財富創造者互動的漫長故事。
五年前,我表述的血酬定律包括了第一和第三個要點:血酬就是對暴力的酬報;暴力掠奪不創造價值,血酬的價值取決於拚爭目標的價值。我還談到了第二個要點的第四類權衡:在暴力爭奪的過程中,當事人的核心計算是,為了獲得一定數量的生存資源,可以冒多大的傷亡風險,可以把自身這個資源需求者傷害到什麽程度。
隨後的進展是:我找到了計算良心的方式,又算出了流血與流汗的替代關係,在第二個要點中補上了第一和第二類權衡。血酬定律於是有了更完整的定義。同時,我繼續從暴力集團與生產集團關係的角度解釋一些曆史現象,用暴力集團之間的競爭關係解釋一些重大的製度變遷。
這些話題會生出許多文章。我一邊摸索一邊寫,積累起來,就是我下一本書的主要內容。我努力把暴力掠奪這種生存策略的內外關係說清楚,同時考察各種生存策略的互動和演化,描繪演化而成的社會秩序的基本輪廓。這種曆史觀——姑且稱之為血酬史觀——或許能構建出一套比較好用的中國曆史分析框架。
在《血酬定律》再版之際,簡要介紹一下作者進一步的想法,希望讀者能和我一樣,包容這本書,超越這本書。
吳思
2009年 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