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維京人入侵與英格蘭統一
8世紀末9世紀初,維京人開始進攻西歐基督教諸國,這給盎格魯-撒克遜英格蘭帶來了長期的動**。在抵抗維京入侵的過程中,盎格魯-撒克遜人的認同感和凝聚力加強了,而入侵並定居在英格蘭的維京人亦因與盎格魯-撒克遜人碰撞融合,自身演變為英格蘭民族的組成部分,共同推動了英格蘭的統一進程。
維京人亦稱諾曼人,意為“居住在峽灣的人”,指中世紀居住在歐洲北部日德蘭半島和斯堪的納維亞半島上的丹麥人、挪威人和瑞典人。由於北歐耕地稀少,所處緯度較高,不利於發展農業生產,而其森林茂密,有取之不盡的木材和許多優良的天然港灣。因此,維京人自古以來就善於航海,重視漁獵,是一個以航海為生的民族。維京人入侵是北方日耳曼民族的又一次大遷移,它開始於8世紀,持續了300年之久,曆史上稱它為“維京時代”(the Age of the Vikings)。維京人長期橫行於海上,從事殺人越貨的海盜搶劫,故也被稱為“北歐海盜”。
維京人入侵是多種原因作用的結果。首先,維京人的生活環境十分惡劣,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和日德蘭半島上沼澤遍布,土地貧瘠,農業不發達,居民多以捕魚或搶劫為生。8-9世紀,由於該地區人口激增,低下原始的農業生產無法維持人口的生存,於是,維京人對外移民已成必然。其次,該時期維京人的社會分化正在加劇,王權強化,許多不滿國內政局的人被迫移民海外尋求生路。560年,挪威國王哈羅德(Harold)繼位後,進一步加強王權,致使很多不願歸附於他的貴族攜家人移民海外。854年,丹麥王朝垮台,留下一個權力真空,沒有強大的國王能夠團結武士,他們因而結成散兵遊勇劫掠海外財富。
再次,維京人之所以從事海盜事業,亦與他們擁有先進的造船和航海技術有關。8世紀,維京人的造船業和航海業已經相當發達,他們能夠製造出各種形狀不同、大小不一的船隻,既有沿海航行用的6槳小船,也有龐大壯觀的龍船,還有各種用途不同的獨桅快船、渡船、二桅小船、大肚子貨船、遠洋船和大型劃槳船等等。其中最值得稱道的是在北歐海域稱霸一時的長船,這種船是維京人許多世紀以來造船技術不斷革新和演變的結果,它精美、堅固、輕便、快速,船的四周用鐵條緊箍,以鉚釘相銜;船的兩側配有十對至十六對劃槳,在高翹的船尾附近有一支大劃槳作為船舵,這就是當時常見的海盜船,非常適合航海,一次可乘40-100人,以每小時10海裏的速度航行。這種船是當時歐洲最先進的船,它結構特別,船身淺闊,吃水淺,可以沿河逆流而上,能在許多溪流和港灣中停泊,可出沒於當時大部分歐洲船隻不能進入的水域。維京人除了善於製造船舶和武器,長期的海洋生活又使他們富於冒險精神、擁有高超的航海技術,這一優勢在8-10世紀諾曼人的擴張中起了重要作用。維京人入侵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基於他們的“流動性和襲擊的不可預測性”。
最後,維京人入侵也恰逢西歐政局動**、割據爭霸的時期。不列顛之所以不斷遭遇維京人的襲擊,一是在地理位置上與維京人臨近,很容易成為劫掠的目標;二是9世紀初,不列顛自身分裂成許多地域,處於小國割據時代,麥西亞、諾森伯裏亞、威塞克斯、埃塞克斯等國彼此爭霸、刀兵相向,沒有經常的霸主,也沒有對亨伯河以北地區實施有效控製的能力,不能抵禦維京人的入侵。歐洲大陸的政局也為維京人入侵提供了機會,9世紀20年代開始,加洛林帝國爭奪王位的鬥爭愈演愈烈,843年凡爾登條約三分天下,統一的帝國開始崩潰,西歐無法抵禦入侵,使維京人的入侵事業日漸旺盛。
從8世紀末開始,丹麥人就不斷襲擊和劫掠英格蘭的沿海地區,不列顛島受到嚴重威脅。丹麥人對法蘭西的掠奪比對英國的掠奪更加凶猛,幾乎所有法國沿海和沿大河的重要城市都遭到丹麥人的搶劫,其中有的被多次劫掠,如亞眠(Amiens)、魯昂(Rouen)、巴黎和南特(Nantes),連馬賽(Marseille)、波爾多(Bordeaux)和瓦倫斯(Valens)也都幾次遭劫,難以幸免。隨丹麥海盜而來的,是挪威和瑞典的海盜;丹麥海盜往往以英格蘭、法蘭西、德國的北部和愛爾蘭作為主要目標,其足跡也到過西班牙、意大利和地中海沿岸的其他地方。挪威海盜的主要目標是蘇格蘭、冰島、格陵蘭,甚至遠及北美。瑞典海盜則穿越波羅的海,溯頓河而上,深入俄羅斯腹地,遠達黑海。
792年,針對維京人入侵的威脅,奧法給肯特教會發布特許狀,允許其組織力量反擊“異教海上人”。793年,維京人劫掠了英格蘭東北海岸的林第斯法恩修道院,震驚了整個歐洲。林第斯法恩遭到毀壞,是英國曆史上的痛苦回憶:
這些北方來的異教徒乘船來到不列顛,像蜇人的大黃蜂一樣,又像可怕的狼群迅速散布到各個角落……他們肮髒的腳印玷汙了聖地,他們在神壇下使勁挖掘。他們殺了一些教友,又綁走一些。被他們掠走的教友,往往被迫赤身**,受盡屈辱,有一些則淹死在海裏。
三個世紀後,英格蘭教士西門說起林第斯法恩修道院的劫難與罹難教士時,仍舊充滿憤怒和悲愴。
795年,維京人劫掠了諾森伯裏亞的多內穆坦(Donemuthan)修道院;同年,又攻擊艾奧納島(Isle of Inoa)的聖·柯倫巴修道院。維京人的入侵引起了英格蘭人的恐慌:“近350年來,我們的先祖和我們一直居住在這塊迷人的土地上,在異教的災難來臨之前,不列顛從未有過如此的恐懼。”
8世紀晚期的襲擊過後,盎格魯-撒克遜人度過了一段較為安穩的日子。9世紀30年代,這種安穩再次被打破,835年,維京人大規模入侵肯特,接下來進攻東盎格利亞和林賽(Lindesy);842年,維京人進攻倫敦和羅切斯特,851年,進駐泰晤士河口的薩尼特(Thanet)。不過,從9世紀30年代重新發動劫掠起,至865年共30多年時間裏,維京人並沒有表現出長期殖民的企圖,他們大多隻關心掠奪財物,專注於進行間歇性襲擊,而沒有著眼於長期居住。
但是在9世紀60年代出現了第一次定居高峰。865年,丹麥首領哈夫丹(Healfdene)和伊瓦爾(Ivar)率領丹麥人在東盎格利亞登陸,在此逗留數月後,他們向北轉向諾森伯裏亞。866年,他們開始攻擊諾森伯裏亞,並且還襲擊了惠特比修道院。此時正逢諾森伯裏亞王室紛爭,內戰致使國力虛弱,兩個相互爭鬥的國王都死在抵抗維京人的戰場上。866年3月2日約克城被攻破,諾森伯裏亞淪為丹麥人的附屬國,一位有名無實的國王埃格伯特(Egbert)成為傀儡,以便於丹麥人統治諾森伯裏亞。隨後,丹麥隊伍進入麥西亞,因為遇到抵抗,退回約克。869年,丹麥人進攻東盎格利亞,將其擊敗,還俘虜了國王埃德蒙(Edmund,855-869年在位),並最終將其殺死。曾經強大的諾森伯裏亞和東盎格利亞就這樣被維京人消滅了,此時,盎格魯-撒克遜諸王國中隻剩下最具實力的威塞克斯王國了,它成了反抗外來侵略勢力、實行英格蘭國家統一的唯一力量。
780年,維京人以35艘戰艦入侵多塞特郡(Dorsetshire),威塞克斯王埃格伯特親率軍隊抵抗,丹麥人損失慘重。埃格伯特死後,其子埃塞爾伍爾夫繼承王位,他的才能遠遜於先王,但是極其虔誠,有學者評價說:“把王國托付給他,還不如把修道院托付給他來的合適。”埃塞爾伍爾夫的主要成就是安排四個兒子的繼承順序,避免了導致王朝毀滅的王室紛爭。後來,這四個兒子都是盎格魯-撒克遜英格蘭抗擊丹麥人的領袖。
阿爾弗雷德大王(Alfred the Great,871-899年在位)是盎格魯-撒克遜曆史上最偉大的統治者,也是把英格蘭從維京入侵的厄運中拯救出來的英雄。871年阿爾弗雷德即位,此時正逢維京人大肆進攻。對阿爾弗雷德來說,這一年戰事連連,僅一年之中就與維京人交戰19次之多。在雷丁(Riding)和威爾頓(Wilton)的失敗之後,這位新國王不得不交納贖金購買和平。但871-878年維京人的入侵進一步深入,他們的勢力範圍擴展至東盎格利亞腹地及諾森伯裏亞和麥西亞的大部。874年,維京人擊敗了麥西亞國王伯格雷德(Burgred);876年,丹麥人開始定居。
877-878年,古思倫率領的維京人再次進攻威塞克斯,在威爾特郡和薩默塞特郡大肆掠奪,占領了威塞克斯的大部分地區。878年複活節,阿爾弗雷德和他的一隊隨從被迫逃到阿瑟爾尼島上(Isle of Athelney)的濕地中避難,這裏離威爾士很近,在維京人入侵的時候,威爾士人往往與他們合作,共同進攻威塞克斯王國。當時,威塞克斯存亡危旦,僅憑茂密的森林和周圍的沼澤地,阿爾弗雷德和他的隨從才得以保全性命。在這危難之際,各路忠誠於阿爾弗雷德的塞恩們(thegn,即貴族)組建的軍隊應召而來;5月,這些軍隊在威爾特郡和薩默塞特郡交界處會合後,阿爾弗雷德向駐紮在埃丁頓(Edington)的維京人發起進攻,取得重大勝利。
雖說這次戰役並沒有瓦解古思倫的軍隊,但它是戰爭的轉折點,維京人在堅持了兩個星期之後,接受了威塞克斯的停戰條件,與阿爾弗雷德簽訂《韋德莫爾條約》,雙方依約劃地而治,英格蘭東北部歸丹麥人,西南部仍由英格蘭人統治,並且,規定丹麥人皈依基督教。和約也承認了丹麥人占領英格蘭大部分土地的既成事實,以倫敦向切斯特(Chester)西北走向劃定邊界,線北為古思倫的轄地,稱丹法區,主要包括萊斯特郡(Leicester)、林肯郡(Lincolnshire)、諾丁漢郡(Nottingham)和約克郡(Yorkshire),萊斯特郡是丹麥軍隊的中心;線南歸阿爾弗雷德大帝,包括英格蘭剩下的區域,相當於今天英格蘭的西部與西南部。至阿爾弗雷德去世之時,英格蘭的政治地圖大致如此,古思倫取得對東盎格利亞的統治權,以及877年麥西亞分裂後被維京人占領的地區。麥西亞、東盎格利亞和諾森伯裏亞都不存在了,在9世紀中葉原來存在的四個獨立王國中,唯有威塞克斯幸存下來。
《韋德莫爾條約》可視為威塞克斯與丹麥人勢均力敵的標誌,從威塞克斯的角度看,該條約是“一次仁慈的救贖”,因為丹麥人的攻擊告一段落,他企圖完全征服英格蘭的計劃也最終落空;從丹麥人的角度看,該條約第一次讓他們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即在業已控製的土地上定居。而《韋德莫爾條約》的簽訂,還標誌著丹法區正式形成。
在抗擊維京人的鬥爭中,阿爾弗雷德進行了英國曆史上最早的軍事改革,創建了一支軍隊和一套有效的防禦體係。892-896年,丹麥人在肯特登陸,然後入侵威爾特郡和切斯特。阿爾弗雷德看到由農村公社成員組成的民軍(fyrd)作戰不力,於是實施兩項改革,一是把民軍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在家種田,一部分外出作戰,這就避免了農忙時無人打仗、都在家忙於農活的危險,保證國王手上隨時都有一支軍隊;人們普遍認為,這就是英國曆史上“民軍”製度的肇始。二是組織常備軍,由貴族(thegn)組成,他們是職業軍人,被授予土地,而且世襲。至10世紀末,這種軍事服役體製發展起來,它規定每5海德(hide)的土地必須提供一個男子服兵役。
在此之前,作戰的威塞克斯軍隊都是臨時征召的,但892年之後維京人再次入侵英格蘭時,情勢發生了變化,“維京人幾乎每天,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都受到其他小隊的搜索,這些隊伍來自英軍和堡壘兩方麵”。英格蘭軍隊已經能對逃跑的維京人實施包圍,當某支軍隊服役期滿,就會有另一支部隊來接替他們;而當英格蘭軍隊受到維京人的圍困時,也會有援軍來幫助他們。這種變化得益於阿爾弗雷德對軍隊的改革,它使英格蘭常年可以有軍隊戍衛。
阿爾弗雷德還改進了一種稱為“堡”(burhs)的防禦體係,該體係在抵抗維京人入侵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關於堡的起源目前尚不清楚,可能源於麥西亞或法蘭克王國;在維京入侵時期,法蘭克和麥西亞均采用過築堡防禦的辦法,麥西亞王埃塞爾鮑德時期的法律文件上就經常提到這種要塞。堡的類型多樣,有的是羅馬時代的舊城市,主要用殘存的城牆作為工事;有的是對羅馬時代的堡壘進行再利用,也有的是在海角上構築防禦工事。堡與堡之間的距離一般為20英裏,相當於一天的行軍路程。
據記載,堡海德(Burghal Hidage)是當時最著名的堡壘體係,其中每一個堡都有一定數量的人員駐守。當時的慣例是,每海德(長度單位)配備一名士兵,並由數名士兵戍守一定長度的城牆;每堡所轄海德的數量由該堡衛戍的城牆長度來決定,一般每杆(五又二分之一英尺)配備四名衛戍人員。在威塞克斯所控製的地區內,除堡海德外,還有33個堡,各堡所轄控的海德數量不一樣,配備的衛戍人員亦有多少之分,此處是一些較大的堡所轄海德的數量:溫切斯特(Winchester)為2400海德,韋勒姆(Wareham)為1600海德,克裏克萊德(Cricklade)為1500海德,沃靈福德(Wallingford)為2400海德。經過學者的測算,所有堡的衛戍力量大約為27000人,這些堡構成一個龐大的環狀防禦網絡,成為有效抵禦維京人入侵的軍事防禦體係。有一個實例可以說明堡對於防禦維京人入侵的重要性:據《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記載,892年,維京人再次入侵英格蘭時,他們到達東肯特的威爾德(Weald),“在那裏猛襲了一座堡壘。堡壘裏有幾個農民,它隻造了一半”。這說明威爾德當時既未建成堡壘,也未按照規定配備衛戍人員。有西方學者對堡的這種防禦體係做出評價:“不論阿爾弗雷德的海軍和他輪番戍守的部隊有多大的重要性,都無法否認893-896年間,堡是驅離維京人離開威塞克斯的關鍵因素。”堡不僅具有抵抗和防禦維京人入侵的功能,而且還可促進居住和商業發展,在盎格魯-撒克遜後期,很多堡成了永久的居民點,還有一些成了市場和鑄幣廠。阿爾弗雷德去世後,他的繼承者將這種體製不斷改進,至埃德加統治時期,堡的防禦體係更加完備。
阿爾弗雷德還親自設計船艦,組建了海軍。在抵禦維京人入侵方麵,軍事問題首當其衝。維京人的軍隊機動性很強,他們駕駛的船能夠在海岸的任何地方靠岸,而且能夠駛入各條河流。此外他們的騎兵在陸地上也行動快速,根據893年的戰役來看:維京入侵者能夠到達任何地方,威塞克斯的軍隊卻不能,當阿爾弗雷德的軍隊剛向西轉往埃克塞特(Exeter)時,維京人已經包圍了該郡;等他到達該郡時,維京人又已登船離開了。當他再向西迎敵的時候,另外兩支丹麥軍隊已經在埃塞克斯合兵一路,沿著塞納河前進。這些都說明威塞克斯軍隊與維京人的軍隊在機動性方麵存在很大差距,為此,阿爾弗雷德設計建造了一種新型船隻,這種船比別的船幾乎長一倍,配備60條漿甚至更多,專門用來對付維京人,根據《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896年記載,這些船“既非按弗裏西亞船仿造,又非按丹麥船仿造,而是按其本人認為最能起作用的樣式造的”。阿爾弗雷德以此為基礎組建海軍,包括120艘船艦,配備了軍事器械和專業水手。有了這支艦隊,威塞克斯人就可以巡海防禦,追擊維京入侵者。出於這樣一種首創海軍的功績,維多利亞時期的英國人稱阿爾弗雷德為“英國海軍的締造者”。
阿爾弗雷德的軍事改革效果顯著,保障了國家的多年安寧。8世紀70-90年代,維京人曾不斷襲擾威塞克斯腹地;至9世紀80年代,入侵者就很難侵入威塞克斯了。
除了軍事改革和建立防禦體係以外,阿爾弗雷德在內政、司法等方麵都有建樹。為了加強統治,阿爾弗雷德把英格蘭劃分為郡,郡又劃分成百戶區(hundred),百戶區再劃分成十戶組(tithing),十戶組彼此聯保,由十戶長(tithingman)監督,各戶家長為自己的家人、奴仆、甚至賓客負責。沒有十戶長的許可和證明,任何人都不得改變住所;沒有編入區、組的人被視為亡命之徒,要受懲罰。十戶長負責緝拿轄區內的罪犯,如有失職,要繳納罰金。通過這樣嚴格的戶籍製度,威塞克斯的居民被置於國家的法律和政府的監管之下。阿爾弗雷德還是一個成功的立法者,為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在繼承盎格魯-撒克遜先輩法典的基礎上,他製定了《阿爾弗雷德法典》(The Laws of Alfred),該法典反映了9世紀下半期英國的依附農製,同時也反映了法製的發展,例如刑罰,已經從以前的支付賠償金、罰金向判刑和監禁過渡。該法典所確立的典章製度被認為是英國司法製度的起源,為英國的普通法奠定了基礎。阿爾弗雷德還將倫敦定為威塞克斯王國的首都,在阿爾弗雷德的統治下,英格蘭煥然一新、秩序井然,據說“把金鏈掛在路邊,也沒有任何膽大妄為的人敢碰”。
阿爾弗雷德最傑出的貢獻是促進了英國文化的發展,他在位期間,從歐洲各地請來最著名的學者,興辦學校,教化塞恩及其子弟,他的宅邸成了為貴族和平民提供教育的學校。即位之初,阿爾弗雷德發現“泰晤士以南沒有一個人懂拉丁語,北部也為數寥寥無幾”。為了將古典作品譯成英語,他不僅自己學習拉丁語,還將麥西亞、威爾士乃至歐洲大陸的許多學者邀至宮中,為他進行翻譯工作。878-885年間,他的宮廷裏經常是賢者會聚,高朋滿座。在阿爾弗雷德的親自主持及參與下,很多古籍被翻譯成盎格魯-撒克遜英語,羅馬帝國時教皇格雷戈裏一世所著《教牧關懷》(Pastoral Care),就是由阿爾弗雷德大王親自翻譯成盎格魯-撒克遜語的,這是一部有關主教基本職責的手冊,後來這部書一直作為主教們的職務指南。此外,格雷戈裏的《對話錄》(Dialogues)、波愛修斯(Boethius)的《哲學的慰藉》(The Consolation of Philosophy)、聖奧古斯丁的《獨語錄》(Soliloquies)等宗教和哲學著作,也都在這個時候被翻譯成盎格魯-撒克遜英語。阿爾弗雷德和他的學者們還翻譯了兩部曆史著作,即比德的《英吉利教會史》和奧羅修斯(Orosius)的《反異教徒史》(History against the Pagans)。在阿爾弗雷德的主持下,學者們校訂了各地的編年史,將其匯編成一部名著,即《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Anglo-Saxon Chronicles)。這是中世紀早期西歐最重要的史學著作之一,其記載所涉,包括從公元前60年凱撒(Caesar)進軍不列顛至公元891年之間英格蘭所發生的事,後來又由修道院修士將其續寫到1154年英王斯蒂芬(Stephen,1135-1154年在位)去世。這部編年史著重於世俗事務,材料來源廣泛,較多地采用了英國中部、南部的文字記錄、口頭傳說和詩歌。這些工作都有助於增強英格蘭的民族意識,為國家統一培育文化根基。有西方學者評論道:“阿爾弗雷德在他的有生之年未能看到威塞克斯王室統一英格蘭,但他的法律、翻譯作品和由他鼓勵寫成的《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都為英格蘭的統一奠定了思想基礎”。
阿爾弗雷德的個人威望和影響力都遠遠超過以前的麥西亞和諾森伯裏亞王,他深受英格蘭人的愛戴和支持,他的一係列政策,為英格蘭的統一國家創造了前提,在英國曆史上,他是唯一擁有“大王”之稱的英格蘭國王。
自9世紀下半葉至11世紀中葉,丹法區與英格蘭其他地區並存對峙,時戰時和,經過150多年的碰撞和交流,丹法區和英格蘭其他地區逐漸融合,成為英格蘭統一進程的一部分。維京人入侵英格蘭時,斯堪的納維亞正處於氏族社會瓦解階段,當時的維京領導人多為海盜頭領而非“王”。丹法區形成之後,其內部統治也很鬆散,與嚴格意義上的獨立王國還相距甚遠。丹法區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法律上,定居在這裏的維京人習慣遵循他們的傳統法律,而不輕易接受盎格魯-撒克遜人的法律。在盎格魯-撒克遜時期,英格蘭並沒有全國統一的法律,更沒有可以通行全國的判例,一些英格蘭國王為了取得維京人的支持,也允許他們在法律方麵享有一定的特權。如國王埃德加頒行的法典就給予維京人一定程度的法律自治,1008年埃塞爾斯坦的法典也是這樣。到克努特(1016-1035年在位)時期,《克努特法典》(The Laws of Cnut)的實行範圍不僅包括丹麥本土,還包括英格蘭的丹法區。盡管如此,這並不意味著丹法區的維京人可以完全脫離盎格魯-撒克遜法律的控製,埃德加的法典雖然允許包括丹法區在內的地方習俗的存在,但又堅持“世俗法律適用於每一個人,隻有這樣才能牢靠確立”。
丹法區維京人的法律習俗和傳統為盎格魯-撒克遜英格蘭的法律製度增添了新的元素,屈勒味林認為,盎格魯-撒克遜英格蘭由12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團製度是由丹麥傳至英格蘭的,因為丹麥人原來就有由自由人組成委員會的習慣,“即或是陪審製所以能在英國繁盛的一因”。
丹法區是維京人與盎格魯-撒克遜人彼此均勢的表現,但這種均勢遠非一紙條約可以保證。從9世紀下半葉至11世紀中葉,這種均勢經常被打破,反應在盎格魯-撒克遜與維京首領對丹法區的爭奪上。總體而言,從878年簽訂《韋德莫爾條約》到阿爾弗雷德辭世,古思倫大體上履行了自己的諾言,雖然這期間並非總是風平浪靜,小規模衝突仍有發生。892年9月,維京人在肯特東南部登陸,他們大約擁有250艘船。但由於英格蘭人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防禦體係,最終有效地阻擋住了他們的進攻。據《盎格魯-撒克遜編年史》記載,893年,阿爾弗雷德軍在本弗利特打敗了丹麥首領黑斯滕(H?sten)的軍隊,丹麥軍逃跑,阿爾弗雷德下令將丹麥人的船隻燒毀,將丹麥婦女和兒童悉加俘獲,一並帶往倫敦。後來阿爾弗雷德將黑斯滕的妻子兒女送還黑斯滕,並送以錢財。894年,圍攻埃克塞特的丹麥軍在返程路過蘇塞克斯的一個城市時,“城中居民將其趕跑,殺死好幾百人,俘獲了一些船隻。"896年,丹麥人“連船帶人覆滅於南部海岸的船不下於20艘”。
阿爾弗雷德去世後,“長者”愛德華(Edward the Elder,899-924年在位)開始進攻丹法區。愛德華采用阿爾弗雷德的堡壘戰術,每進入維京人的一個地界,即就地建築堡壘,以鞏固戰果,這些堡壘遍及了切斯特郡(Chester)、沃裏克郡(Warwickshire)、白金漢郡等地。918年,英格蘭軍隊在坦普斯福德(Tempsford)取得勝利,亨伯河以南的丹麥軍迅速投降,德比郡重歸於英格蘭的統治之下。919年,愛德華接管了麥西亞,“隨後,蘇格蘭國王和全體蘇格蘭人,拉格納爾德,埃德伍爾夫的諸子,以及諾森伯裏亞的全體居民,包括英格蘭人、丹麥人、北歐人和其他人,還有斯特拉斯克萊德的威爾士人的國王和所有斯特拉斯萊德的威爾士人,都選擇他為父親和封君”。899-924年,在愛德華統治時期,東麥西亞和東盎格利亞重新承認了威塞克斯王的權威。“長者”愛德華的繼承人埃塞爾斯坦在位期間,英格蘭曾一度收複丹法區,威塞克斯的統治擴展到英格蘭的北部,包括全部諾森伯裏亞。埃塞爾斯坦被認為是王朝統治者中最強有力的一位國王,927年,他輕易地把約克的斯堪的納維亞人趕了出去,連挪威國王金發哈羅德(Harold the Fair Haired)也承認其統治權威,並送給他一艘戰艦作為禮物。埃塞爾斯坦還將哈羅德的小兒子哈康收為養子,留在宮廷撫養,充當人質。
埃塞爾斯坦去世後,丹麥王奧拉夫“通過與約克和坎特伯雷兩大主教簽訂條約,重新奪得對整個丹法區的統治權”。埃德蒙(940-946年在位)在其最初統治期間,被迫將英格蘭北部和中部的大部分地區讓給斯堪的納維亞王奧拉夫。944年,埃德蒙開始北伐,驅逐了奧拉夫,重建英格蘭人的統治。在埃德蒙統治的最後兩年,威塞克斯王室重新獲取對北方的統治權,控製了丹法區的大片土地。946年埃德蒙被暗殺,維京人趁亂進逼,都柏林的奧拉夫·西特雷克森(Olaf Sihtrieson,919-952年在位)、挪威王埃裏克(Eric,952-954年在位)相繼統治約克。埃德蒙的繼承者埃德雷德(Eadred,946-955年在位)打敗了維京人的進攻,維京人再度臣服。為了防備維京人再度反叛,埃德雷德在他們的主要城邑構築了要塞。954年,威塞克斯再度收複丹法區。至埃德加(Edgar,959-975年在位)繼位時,威塞克斯不僅控製了麥西亞、諾森伯裏亞、東盎格利亞等地,還基本完成了對丹法區的收複行動。定居在英格蘭的維京人也因接受基督教而逐漸與盎格魯-撒克遜人合流,他們把基督教國王埃德加視為他們的統治者,威塞克斯也認同丹法區的法律、風俗和習慣。有學者認為,此為“一個聯合的基督教化的英格蘭的政治模式的形成”。威塞克斯的行政體製也在丹法區建立起來,例如,郡製擴大到丹法區,並以舊的丹麥城鎮為中心。
10世紀後半葉,丹麥成為由數個小王國聯合而成的統一的君主國,它不僅國力強盛,而且擁有強大的軍隊和艦隊。980年,丹麥人開始新一輪劫掠,他們以英國南部為主攻方向,在控製了大部分英格蘭海岸線之後,又劫掠了漢普頓、薩尼特和切斯特。981年,丹麥人進犯德文(Devon)和康沃爾(Cornwall);次年,他們又進犯英格蘭西南各郡。
991年,丹麥人大舉入侵,統帥是丹麥國王斯維恩(Sweyn)和挪威國王奧拉夫·特裏格維遜(Olaf Tryggvason)。這一年,丹麥人在馬爾登戰役大敗英國人。當時正逢威塞克斯國王“無主見者”埃塞爾雷德(Ethelred the Unready,978-1016年在位)統治時期,這位國王統禦無方,不能進行有效的抵抗,他接受了坎特伯雷大主教西吉裏克(Sigeric)的建議,繳納1萬鎊貢金換取和平,此為“丹麥金”(Danegeld)的肇始。
此後,丹麥金經常成為換取和平的主要手段,而且其征收量也逐年增加,成為英格蘭人的沉重負擔。991年首次繳納10000英鎊,994年16000鎊,1002年24000鎊,1007年36000鎊,1009年30000鎊,1012年48000鎊,1014年21000鎊,1018年72000鎊;除此之外,丹麥人在1018年還單獨向倫敦勒索了10500鎊的丹麥金。丹麥金初為臨時征收,後來成為固定稅項,隻有教會土地可以免征。丹麥金的主要負擔落在了自由民身上,“懺悔者”愛德華(Edward the Confessor,1042-1066年在位)時期曾一度廢止。1066年威廉一世(WilliamⅠ,1066-1087年在位)入主英格蘭,丹麥金作為財產稅被恢複,征收了若幹次,但這時它不再是納貢換取和平的手段,而是諾曼王朝的斂財辦法。丹麥金在英國社會史、財政史以及行政史上留下深刻印痕,屈勒味林指出,“直接稅即由此可恥之贖金而起”。
10世紀末,維京人的入侵進一步升級。994年,挪威的奧拉夫·特裏格維遜與斯維恩率軍入侵英格蘭,他們在沿海各地以及埃塞克斯、肯特、蘇塞克斯和漢普郡燒殺搶掠,其破壞程度非筆墨可述。埃塞爾雷德及其議政大臣決定派人前往,“答應向他們繳納貢賦,提供糧食,條件是停止騷擾。”是年冬天,在埃塞爾雷德國王的勸導下,奧拉夫皈依了基督教,並且承諾:“他決不再懷著敵意回英國。”但是997年丹麥人又開始新的一輪襲擊,他們先是在康沃爾、威爾士和德文郡大肆破壞,接著又燒毀位於塔維斯托克(Tavistock)的奧德伍爾夫修道院,劫掠了許多財物,裝滿了他們的戰船。998年,丹麥軍隊**了多塞特、漢普郡、蘇塞克斯等郡,還曾有一段時間駐留在懷特島(Isle of Wight)。999年,丹麥人來到羅切斯特和馬恩島(Isle of Man),遍加**。1000年夏,丹麥人轉到諾曼底,次年再次來襲,通過埃克斯河口進入內地。麵對持續不斷的攻擊,埃塞爾雷德除了付給巨額的丹麥金外,還娶諾曼底公爵的妹妹埃瑪(Em ma),試圖獲得海外支持。由於經年日久的劫掠,盎格魯-撒克遜人與丹麥人之間的仇恨不斷升級,1002年,埃塞爾雷德下令在聖布魯斯節屠殺境內的丹麥人,丹麥領主羅丹(Rodin)也被處以死刑。
1011年複活節,丹麥軍再度入侵,他們最先到達東盎格利亞,在那裏**達3個月之久,燒光了塞特福德(Thetford)和劍橋郡後,就進軍埃塞克斯、牛津郡、白金漢郡和貝德福德郡。他們一路行進,一路燒殺,破壞了基督教聖地坎特伯雷,坎特伯雷大主教因為不願支付贖金而被殺害。1012年,英格蘭以48000英鎊的丹麥金換得和平。1013年夏,丹麥王斯維恩(1013-1014年在位)再次率軍入侵英國,他先後攻克諾森伯裏亞、麥西亞、威塞克斯、倫敦等地,一路所向披靡。由於無力抵抗,埃塞爾雷德攜妻兒出逃諾曼底,斯維恩則入主英國,開始了英國曆史上的丹麥王朝(1013-1042年)。
1014年2月斯維恩去世,英國貴族要求埃塞爾雷德複位,條件是“其統治要比以往改善”,於是埃塞爾雷德重返英格蘭。兩年後埃塞爾雷德去世,其子埃德蒙(Edmund,1016-1016年在位)即位;斯維恩的兒子克努特(Cnut)入侵英格蘭,他與埃德蒙在埃塞克斯境內的阿興登山激戰,埃德蒙軍隊損失慘重。隨後,雙方在阿爾尼會晤,立下誓言,並規定了給丹麥人的付款數目。“有了這次和解,他們分頭離去,埃德蒙繼承威塞克斯,克努特繼承麥西亞。"7個月後,埃德蒙遇刺身亡,飽經動**的英格蘭人需要一個強大的國王,英格蘭賢人會議遂推舉克努特為王(1016-1035年在位),盎格魯-撒克遜人與北方維京人之間曆經幾百年的衝突與對抗,總算落下了帷幕。
克努特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建立起有效的統治基礎,為了維持統治,他建立了一支常備軍,即近衛軍(housecarls),他還維持了一支海軍。為了維持近衛軍和海軍,克努特以重稅聚斂軍費,據休謨說:“英國稅額高達七萬二千磅,僅倫敦一地就付出一萬一千英鎊。”巨額賦稅給英格蘭人帶來了沉重的負擔,但自此得到了和平,免遭維京人的入侵。
雖然克努特來自異族,而且是依靠征服而非繼承權來統治英國的,但是從一開始,克努特就重視他的統治政策和以前英格蘭政策的連續性,推行丹麥人與英格蘭人的和解政策,調和征服者與被征服者的關係。他曾說:“我,克努特王是繼承埃德蒙(Edmund)為王的”。為表示尊重盎格魯-撒克遜英格蘭的傳統,1018年他召集丹麥和英格蘭的權貴至牛津覲見,讓他們發誓在埃德加的法律之下和平相處。克努特為了籠絡盎格魯-撒克遜貴族,以減少他們的敵意,他繼續起用埃塞爾雷德國王的親信,特別是約克大主教伍爾夫斯坦(Wulfstan)。他娶了埃塞爾雷德國王的遺孀、諾曼底的埃瑪為後,並生有一子哈薩克努特(Harthacnut,1040-1042年在位)。通過這個婚姻,克努特既保證了與諾曼底的聯盟,又贏得了臣民的信任。作為一位有政治遠見的統治者,克努特非常重視盎格魯-撒克遜教會的作用,他通過篤信基督,恪守禮拜,嚴禁新來的丹麥人信仰異教,繳納什一稅,捐助教堂、修道院等方法,取得了英國教會的支持;他還承諾在原有主教的襄助下治理王國。按照12世紀一位編年史學家的話說:克努特將自己“從野蠻之人——變為最基督教化的君主”。克努特的宗教政策非常有效,“他的虔誠像他的公平和審慎一樣贏得了臣民的愛戴”。
克努特統治時期,以前的政府和教會人員大部分不變,基本上維持了連貫性和穩定性,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靠教士來運行。但是克努特的統治也不可避免地帶有斯堪的納維亞色彩,他將土地分贈給丹麥貴族,扶植支持自己的力量。1017年,克努特把整個王國分成4部分:諾森伯裏亞、東盎格利亞、麥西亞以及威塞克斯,前三個部分各交由一位丹麥人或者接近丹麥的英格蘭人為其治理,威塞克斯則留給自己直接統治。11世紀20年代,他還在統治方式上做了一個重要決策:即將威塞克斯交由戈德溫伯爵(Godwine)代為統治。10世紀時,威塞克斯也曾被分成兩或三個伯爵領,但沒有哪位威塞克斯國王會把整個威塞克斯交給一個貴族管理。克努特如此行事,可能是沒有更好的選擇,因為他與英格蘭北方和中部的聯係,比與威塞克斯的聯係更密切;他還要向斯堪的納維亞的丹麥、挪威、瑞典用兵,所以無暇經營威塞克斯。“很多時候,克努特對於他的威塞克斯塞恩來說隻是一個陌生者。”
克努特在鞏固了對英國的統治之後,就出兵斯堪的納維亞,奪取丹麥。1020年克努特繼承丹麥王位,身兼英王和丹麥王。1023年,挪威國王和瑞典國王聯合起來反對克努特,但遭失敗,克努特贏得了挪威及瑞典的部分地區。1027年,蘇格蘭國王向克努特宣誓效忠。1028年,克努特率50艘船赴挪威,驅逐了挪威王,征服挪威,他也成了英格蘭、蘇格蘭、丹麥、挪威和部分瑞典的主人,建立起龐大的克努特帝國(1028-1042年),在這個帝國內,英格蘭的安全也有了更大的保障。克努特帝國是盎格魯丹麥王朝的輝煌時期,克努特也成為歐洲強大的的君主之一。
克努特的地位在他赴羅馬朝聖時得到承認,早在1027年,當他以“懺悔者”的身份朝聖羅馬期間,不僅受到教皇的盛情款待,還得到德皇對他的承認,他被視為是“阿普利亞(Apulia)至北海之間所有人的君主”。克努特羅馬之行收獲頗豐,為英格蘭贏得了重大利益,在他統治之下的克努特帝國在歐洲世界的影響力頗大,他不僅說服德皇削減英格蘭朝聖者和經過羅馬疆域的英格蘭商人的通行稅,還勸說教皇降低了英格蘭大主教在獲職時用於支付法衣的費用。此外,克努特與德國皇帝及阿奎坦的威廉(William of Aquitaine)建立了良好的關係,他還成功地安排了女兒貢希爾德(Gunhild)與德皇之子亨利的婚姻。
盡管來自異族,克努特仍不失為英國曆史上最偉大的君主之一。由於得到丹麥人和英格蘭人雙方的效忠,克努特是第一位真正統一英格蘭的國王。在他的統治下,丹麥人和盎格魯-撒克遜人雜居各地,雙方在語言、法律和習俗上日益趨同,維京人的入侵和劫掠也一去不複返了。克努特時期有助於丹麥人與英格蘭人的互融互諒,克努特既將維京時代推向了頂點,也將維京時代推向了終點。
1043年,“懺悔者”愛德華(1043-1066年在位)繼承王位,這是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最後一位國王。愛德華是“無主見者”埃塞爾雷德與諾曼底的埃瑪的兒子,1013年丹麥王斯維恩入侵英格蘭時,愛德華與其父母避難於諾曼底,後在諾曼底的一個修道院長居達20多年。1041年,哈薩克努特曾邀請這位同母異父的哥哥愛德華返歸英格蘭,接受其為家族成員。1042年哈薩克努特突然死去,當時隻有24歲,而克努特譜係也就絕嗣了,英國貴族於是推具有盎格魯-撒克遜血統的愛德華繼承王位,一時間,他似乎肩負著恢複盎格魯-撒克遜獨立王國的偉大使命。
“懺悔者”愛德華在諾曼底長大,他有強烈的親諾曼底傾向。愛德華即位後,諾曼底的語言、風俗和習慣在英格蘭很快流行,很多諾曼底人被他委以重要職務,尤其是教會職務。1049年,愛德華任命諾曼底的教士伍爾夫(Wolff)為多爾切斯特主教;1051年又任命來自法國瑞米耶日(Jumieges)的羅伯特(Robert)為坎特伯雷大主教,諾曼底人威廉則成為倫敦主教。此外,愛德華的王廷主教也由諾曼底人擔任,蘇塞克斯的通商大道和赫裏福德郡(Herefordshire)交給諾曼底人管理。這些諾曼底人利用國王的信任和倚重,左右國家事務,尤其是教會,幾乎成了諾曼底人的天下。他們在英格蘭的權勢,激起了以戈德溫伯爵為首英格蘭貴族的不滿和敵意。
威塞克斯伯爵戈德溫位高權重,他不僅任威塞克斯伯爵,還兼領肯特、蘇塞克斯等地,他的子侄多為伯爵或郡守,擁有廣闊的領地,整個戈德溫家族據此而占有了三分之二的英格蘭土地。他的長子賽維涅(Sevigne)據守牛津、格洛斯特(Gloucester)和赫裏福德郡,次子哈羅德(Harold)是東盎格利亞和埃塞克斯伯爵。愛德華繼承英國王位的時候,曾遭到戈德溫伯爵的反對,主要原因是戈德溫家族根深葉茂,勢力強大,在丹麥人統治時期,很多英格蘭人尤其是威塞克斯人曾把戈德溫視為抗衡丹麥人的希望。另外,戈德溫與他的兒子哈羅德曾害死過愛德華的哥哥阿爾弗雷德(Alfred),因此愛德華與戈德溫家族有仇。但為了獲取支持,愛德華還是在盎格魯-撒克遜貴族的調停下娶了戈德溫的女兒作為王後,雙方建立政治聯盟,由此維持了一時的平衡。
1066年愛德華去世,賢人會議推舉哈羅德繼任國王。當時英格蘭麵對著好幾個王位的覬覦者,其中包括諾曼底公爵威廉、挪威國王哈德拉達(Hardrada)和諾森伯蘭公爵托斯蒂(Tostig)1066年9月,諾曼底公爵威廉入侵英國;10月,在黑斯廷斯(Hastings)戰役中,威廉大敗哈羅德,成功入主英格蘭。諾曼入侵標誌著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終結,而英國曆史也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