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哲學”本一西洋名詞。今講中國哲學史,其主要工作之一,即是就中國曆史上各種學問中,將其可以西洋所謂哲學名之者,選出而敘述之。中國曆史上諸種學問,其中有西洋所謂哲學之成分者,有先秦諸子之學、魏晉之玄學、隋唐之佛學、宋明之道學及清人之義理之學。

希臘哲學家往往分哲學為三大部:(一)物理;(二)倫理;(三)論理。其所謂物理、倫理、論理,其範圍較現在此三名所指為廣。以現在術語言之,哲學包含三大部:(一)形上學;(二)人生哲學;(三)方法論。《論語》謂“其言性與天道”。諸子之學等學問中,其言天道之部分,即約略相等於西洋哲學中之形上學;其言性命之部分,即約略相等於西洋哲學中之人生哲學。但西洋哲學中方法論之部分,在先秦諸子之學中,尚有與約略相當者;此後講此方麵者,在中國可謂絕無僅有。此後所謂道學及義理之學,固亦有其方法論,即所講為學之方是也,不過其所講之方法乃修養之方法,非求知之方法耳。

魏晉之玄學,即先秦諸子之學中道家之學之繼續。隋唐之佛學,雖亦有甚大勢力,然終非中國思想之主流。清代之義理之學,乃宋明道學之繼續。故此小史所述,僅詳於先秦諸子之學及宋明之道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