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明帝國和明教
吳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十二月,朱元璋的北伐大軍已經平定山東。南征軍已降方國珍,移軍福建,水陸兩路都勢如破竹。一片捷報聲使應天的文武臣僚歡天喜地,估量軍力、人事和元政府的無能腐敗,加上元朝將軍瘋狂的內戰,**平全國已經是算得出日子的事情了。苦戰了十幾年,為的是什麽?無非是為做大官,拜大爵位,封妻蔭子,有大莊園,好奴仆,數不盡的金銀錢鈔,用不完的錦綺綢羅,風風光光,體體麵麵,舒舒服服過日子。如今,這個日子來了。吳王要是升一級做皇帝,王府臣僚自然也進一等做帝國將相了。朱元璋聽了朱升的話,“緩稱王”,好不容易熬了這麽多年,才稱王,稱呼從主公改成殿下,如今眼見得一統在望,再也熬不住了,立刻要過皇帝癮。真是同心一意,在前方斫殺聲中,應天的君臣在商量化家為國的大典。
自然,主意雖然打定,自古以來做皇帝的一套形式,還是得照樣搬演一下。照規矩,是臣下勸進三次,主公推讓三次,文章都是刻板的濫調,於是,文班首長中書省左丞相宣國公李善長率文武百官奉表勸進:“開基創業,既宏盛世之輿圖,應天順人,宜正大君之寶位……既膺在躬之曆數,必當臨禦於宸居……伏冀俯從眾請,早定尊稱。”不用三推三讓,隻一勸朱元璋便答應了。十天後,朱元璋搬進新蓋的宮殿,把要做皇帝的意思,祭告於上帝皇祗說:“惟我中國人民之君,自宋運告終,帝命真人於沙漠,入中國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孫百有餘年,今運亦終,其天下土地人民豪傑分爭。惟臣帝賜英賢,為臣之輔,遂戡定諸雄,息民於田野。今地周回二萬裏廣,諸臣下皆曰生民無主,必欲推尊帝號,臣不敢辭,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祗。是用明年正月四日於鍾山之陽,設壇備儀,昭告帝祗,惟簡在帝心。如臣可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祇來臨,天朗氣清。如臣不可,至日當烈風異景,使臣知之。”1
即位禮儀也決定了,這一天先告祀天地,再即皇帝位於南郊,丞相率百官以下和都民耆老拜賀舞蹈,連呼萬歲三聲。禮成,具皇帝鹵簿威儀導從,到太廟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都為皇帝皇後,再祭告社稷。於是皇帝服袞冕,在奉天殿受百官賀。天地社稷祖先百官和都民耆老都承認了,朱元璋成為合法的皇帝。
皇帝的正殿命名為“奉天殿”,皇帝詔書的開頭也規定為“奉天承運”。原來元時皇帝白話詔書的開頭是“長生天氣力裏,大福蔭護助裏”,文言的譯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為這口氣不夠謙卑奉順,改作奉作承,為“奉天承運”,表示他的一切行動都是奉天而行的,他的皇朝是承方興之運的,誰能反抗天命?誰又敢於違逆興運?
洪武元年(1368)正月初四,朱元璋和他的文武臣僚照規定的禮儀節目,遂一搬演完了,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以應天為京師。去年年底,接連下雨落雪,陰沉沉的天氣,到大年初一雪停了,第二天天氣更好,到行禮這一天,竟是大太陽,極好的天氣,朱元璋才放了心。回宮時忽然想起陳友諒采石磯的故事,做皇帝這樣一樁大事,連日子也不挑一個,鬧得拖泥帶水,衣冠汙損,不成體統,實在好笑,怪不得他沒有好下場。接著又想起這日子是劉基選的,真不錯,開頭就好,將來會更好,子子孫孫都會好,越想越喜歡,不由得在玉輅裏笑出聲來。
奉天殿受賀後,立妃馬氏為皇後,世子標為皇太子,以李善長、徐達為左右丞相,各文武功臣也都加官晉爵。皇族不管死的活的,全都封王。一霎時鬧鬧嚷嚷,欣欣喜喜,新朝廷上充滿了蓬勃的氣象,新京師裏添了幾百幾千家新貴族,曆史上也出現了一個新朝代。2
皇族和其他許多家族組織成一個新統治集團,代表這集團執行統治的機構是朝廷,這朝廷是為朱家皇朝服務的,朱家皇朝的建立者朱元璋,給他的皇朝起的名號——大明。
大明這一朝代名號的決定,事前曾經經過長期的考慮。
曆史上的朝代稱號,都有其特殊的意義。大體上可以分為四類:第一類用初起時的地名,如秦如漢;第二類用所封的爵邑,如隋如唐;第三類用特殊的物產,如遼(镔鐵)如金;第四類用文字的含義,如大真大元。3 大明不是地名,也不是爵邑,更非物產,應該歸到第四類。
大明這一國號出於明教。明教有明王出世的傳說,主要的經典有《大小明王出世經》。經過了五百多年公開的秘密的傳播,明王出世成為民間所熟知所深信的預言。這傳說又和佛教的彌勒降生說混淆了,彌勒佛和明王成為二位一體的人民救主。韓山童自稱明王起事,敗死後,他的兒子韓林兒繼稱小明王,西係紅軍別支的明昇也稱小明王。朱元璋原來是小明王的部將,害死小明王,繼之而起,國號也稱大明,4 據說是劉基提出的主意。5
朱元璋部下分紅軍和儒生兩個係統,這一國號的采用,使兩方人都感覺滿意。就紅軍方麵說,他們大多數都來自淮西,受了彭瑩玉的教化。其餘的不是郭子興的部下,就是小明王的餘黨,天完和漢的降將,總之,都是明教徒。國號大明,第一表示新政權還是繼承小明王這一係統,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應該團結在一起,共享富貴;第二告訴人“明王”在此,不必癡心妄想,再搞這一套花樣了;第三使人民安心,本本分分,來享受明王治下的和平合理生活。就儒生方麵說,他們固然和明教無淵源,和紅軍處於敵對地位,用盡心機,勸誘朱元璋背叛明教,遺棄紅軍,暗殺小明王,另建新朝代。可是,對於這一國號,卻用儒家的看法去解釋,“明”是光亮的意思,是火,分開來是日月,古禮有祀“大明”朝“日”夕“月”的說法,千多年來,“大明”和日月都算是朝廷的正祀,無論是列作郊祭或特祭,都為曆代皇家所看重,儒生所樂於討論的。而且,新朝是起於南方的,和以前各朝從北方起事平定南方的恰好相反。拿陰陽五行之說來推論,南方為火,為陽,神是祝融,顏色赤,北方是水,屬陰,神是玄冥,顏色黑,元朝建都北平,起自更北的蒙古大漢。那麽,以火製水,以陽消陰,以明克暗,不是恰好?再則,曆史上的宮殿名稱有大明宮,大明殿,古神話裏,“朱明”一名詞把國姓和國號聯在一起,尤為巧合。因此,儒生這一係統也讚成用這國號。一些人是從明教教義,一些人是從儒家經說,都以為合式,對勁。6
元朝末年二十年的混戰,宣傳標榜的是“明王出世”,是“彌勒降生”的預言。朱元璋是深深明白這類預言,這類秘密組織的意義的。他自己從這一套得到機會和成功,成為新興的統治者,要把這份產業永遠保持下去,傳之子孫,再也不願意,不許別人也來耍這一套,危害治權。而且,“大明”已經成為國號了,也應該保持它的尊嚴。為此,建國的第一年就用詔書禁止一切邪教,尤其是白蓮社、大明教和彌勒教。接著把這禁令正式公布為法律,《大明律·禮律》禁止師巫邪術條規定:“凡師巫假降邪神,書符咒水,扶鸞禱聖,自號端公、太保,師婆,妄稱彌勒佛,白蓮社、明尊教、白雲宗等會,一應左道亂正之術,或隱藏圖像,燒香集眾,夜聚曉散,佯修善事,扇感人民,為首者絞,為從者各杖一百,流三千裏。”句解:端公、太保,降神之男子;師婆,降神之婦人。白蓮社如昔遠公修淨土之教,今奉彌勒佛十八龍天持齋念佛者。明尊教謂男子修行齋戒,奉牟尼光佛教法者。白雲宗等會,蓋謂釋氏支流派分七十二家,白雲持一宗如黃梅曹溪之類也。明尊教即明教,牟尼光佛即摩尼。《昭代王章》條例:“左道惑眾之人,或燒香集徒,夜聚曉散,為從者及稱為善友,求討布施,至十人以上,事發,屬軍衛者俱發邊衛充軍,屬有司者發口外為民。”“善友”也正是明教教友稱號的一種。招判樞機定師巫邪術罪款說:“有等捏怪之徒,罔領明時之法,乃敢立白蓮社,自號端公,拭清風刀,人呼太保,嚐雲能用五雷,能集方神,得先天,知後世,凡所以煽惑人心者千形萬狀,小則入迷而忘親忘家,大即心惑而喪心喪誌,甚至聚眾成黨,集黨成禍,不測之變,種種立見者,其害不可勝言也。”7 何等可怕,不禁怎麽行?溫州、泉州的大明教,從南宋以來就根深蒂固流傳在民間,到明初還“造飾殿堂甚侈,民之無業者鹹歸之”。因為名犯國號,教堂被毀,教產被沒收,教徒被適歸農。8 甚至宋元以來的明州,也改名為寧波。9明教徒在嚴刑壓製之下,隻好再改換名稱,藏形匿影,暗地裏活動,成為民間秘密組織。
事實是,法律的條款和製裁,並不能也不可能消除人民對政治的失望。朱元璋雖然建立了大明帝國,但並沒有替人民解除痛苦,改善生活,二十年後,彌勒教仍然在農村裏傳播,尤其是江西。朱元璋在洪武十九年年底誥戒人民說:“元政不綱,天將更其運祚,而愚民好作亂者興焉。初本數人,其餘愚者聞此風而思為之,合共謀倡亂。是等之家,吾親目睹……秦之陳勝、吳廣,漢之黃巾,隋之楊玄感、僧向海明,唐之王仙芝,宋之王則等輩,皆係造言倡亂者致幹戈橫作,物命損傷者既多,比其事成也,天不與首亂者,殃歸首亂,福在殿興。今江西有等愚民,妻不諫夫,夫不戒前人所失,夫婦愚於家,反教子孫,一概念誦南無彌勒尊佛,以為六字,又欲造禍,以殃鄉裏……今後良民凡有六字者即時燒毀,毋存毋奉,永保已安,良民戒之哉!”他特別指出凡是造言首事的都沒有好下場,“殃歸首亂”,隻有他自己是跟從的,所以“福在殿興”。勸人民不要首事肇禍,脫離彌勒教,他翻來覆去地說,甚至不惜拿自己做例證。可以看出當時民間對現實政治的不滿意,和渴望光明的情形。
政府對明教的壓迫雖然十分嚴厲,小明王在西北的餘黨卻仍然很活躍。從洪武初年到永樂七年(1409)四十多年間,王金剛奴自稱四天王,在沔縣西黑山、天池平等處,以佛法惑眾,其黨田九成自稱後明皇帝,年號還是龍鳳,高福興自稱彌勒佛,帝號和年號都直承小明王,根本不承認這個新興的朝代。前後攻破屯褰,殺死官軍。10同時西係紅軍的根據地蘄州,永樂四年“妖僧守座聚男女成立白蓮社,毀形斷指,假神扇惑”被殺。永樂七年在湘潭,十六年在保定新成縣,都曾爆發過彌勒佛之亂。11以後一直下來,白蓮教、明教的教徒在不同時期,不同地點的傳播以至起義,可以說是史不絕書。雖然都被優勢武力所平定了,也可以看出這時代,人民對政府的不滿和憤怒的程度。12
注釋:
1.《明太祖實錄》卷二四。
2.《明太祖實錄》卷二五。
3.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二九,《元建國始用文義》條。
4.孫宜:《洞庭集·大明初略》四:“國號大明,承林兒小明號也”;吳晗:《明教與大明帝國》,載《清華周報》三十周年紀念號。
5.祝允明:《九朝野記》卷一。
6.吳晗:《明教與大明帝國》。
7.以上並據玄覽堂叢書本《昭代王章》。
8.宋濂:《芝園續集》卷四,《故岐寧衛經曆熊府君墓銘》;何喬遠:《閩書》卷七,《方域誌》。
9.呂毖:《明朝小史》卷二。
10.《明成祖實錄》卷九〇;沈德符:《野獲編》卷三〇,《再僭龍鳳年號》。
11.《明成祖實錄》卷五六、九六、二〇〇。
12.本節參看吳晗:《明教與大明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