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死的法官——趙綽
都說伴君如伴虎,在君主麵前要時時刻刻保持小心謹慎。然而在隋朝卻有這麽一個法官,他執法公正,常常直言拒絕隋文帝的過度量刑,甚至不惜以死換公正執法,因而被戲稱為“不怕死的法官”。
趙綽升官記
北周末期,趙綽就已經入朝為官。最開始他擔任的是天官府史一職,後來由於工作勤懇、謙恭守禮,被提拔為下官府下士。
公元581 年,楊堅聽說趙綽為官清廉、公正嚴明,便將他聘為大理丞。趙綽果然沒讓人失望,他堅持秉公執法、公正廉潔,北周考核官員政績,他一直是上上等。所以很快升任大理正;再後來,又接連升任尚書都官侍郎、刑部侍郎。楊堅為了表彰其在梁士彥等案的貢獻,便賜給趙綽三百段布帛等物、十名奴婢和二十匹馬。
一心執法,不怕死
趙綽一心維護法律,鐵麵無私,曾多次糾正隋文帝的不正確定罪。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①穿了一件俗名叫“利於官”的緋褌②,隋文帝推崇簡樸,不喜歡別人過於講究衣著,故意說辛亶穿這件緋褌是一種巫術,並下令處死辛亶。趙綽挺身而出道:“依據法律,辛亶罪不至死,恕臣無法從命。”隋文帝聽了更加生氣,就說:“你這麽維護辛亶,難道就不考慮自己嗎?”便令左仆射高熲③斬了趙綽,刑官隨即上朝扒了趙綽的官服。隋文帝本意隻是想嚇嚇趙綽,便問趙綽:“如何?你可還要堅持己見?”誰知趙綽卻毫無懼色,堅持答道:“執法一心,不敢惜死!”無奈之下,隋文帝隻能放了趙綽。
後來又有一次,武侯在集市上捕獲兩個用劣質私鑄幣換優質幣的人。隋文帝早就明令禁止劣質私鑄幣流通,這兩人竟敢頂風作案,隋文帝當然不會輕饒了他們,當即便下令處死。趙綽又站出來道:“按法這兩人應受杖刑,罪不至死。”隋文帝說:“這跟你無關。”趙綽回複:“陛下不嫌臣愚笨,委派臣在法司就職。
如今皇上隨意殺人,怎麽與臣無關?”隋文帝勃然大怒道:“朕是天子,你怎敢觸犯天威?是想死嗎?還不快快退下!”趙綽對此卻並不害怕,不僅不肯退下,反而還向前一步,又一次把隋文帝氣得拂袖而去。
①亶:dǎn。
②褌:kūn,古代稱褲子為褌。
③熲:jiǒng。
如此舍身維護法律的事跡,為趙綽贏得了“不怕死的公正法官”的名號。
不計前嫌護來曠
趙綽在任大理少卿時,手下有一個叫來曠的官員。來曠其人喜歡趨炎附勢,他自以為隋文帝不喜趙綽,便背著趙綽上書隋文帝,批評大理衙門的執法範圍過寬。隋文帝看了奏疏①,覺得來曠寫得十分客觀,就升了他的職位以表獎勵。
誰知來曠嚐了甜頭後,竟黑心地誣陷趙綽徇私枉法。隋文帝並沒有相信,而是派出心腹大臣前去調查實情。這一調查,來曠的謊言不攻而破,隋文帝對來曠的誣告十分不滿,要將他處以死刑,並將此案移交趙綽處理。隋文帝本以為趙綽會趁機出氣,卻不想趙綽還替來曠求情:“來曠雖然有罪,卻罪不至死。”
隋文帝聽了這話,氣得拂袖就要轉身回內宮。趙綽又在後麵喊:“皇上,臣還有其他事情要稟告,無關來曠。”隋文帝這才同意讓趙綽跟進內宮。進了內宮後,趙綽自稱犯了三條大罪:“臣身為大理少卿,卻不能約束好手下,致使來曠犯錯,此乃第一罪;來曠罪不至死,臣卻不能力保他不死,此乃第二罪;臣謊稱有事要稟,欺瞞陛下,此乃第三罪。”隋文帝聽了他的話搖頭失笑,便同意了他的請求,免去來曠的死罪,改為削職流放。
①奏疏:臣子向皇帝陳述意見或說明。
相關鏈接:
隋朝的第一部法律——《開皇律》《開皇律》是楊堅在公元581 年令高熲、鄭譯等大臣結合魏晉時期的立法經驗,依據北齊律修訂而成的一部法律。其完成時間在公元583 年,涵蓋十二篇,共計五百條律例,包括雜律、盜賊律、鬥訟律等。《開皇律》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輕重有序、完善規範的五刑體係(笞、杖、徒、流、死)。
《開皇律》為後世的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參考,是我國曆史上一部意義深重的封建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