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論

魏、晉之際,中國盛衰強弱之大界也。自三國以前,異族恒為我所服,至五胡亂起,而我轉為異族所服矣。五胡之亂,起於晉惠帝永興元年劉淵之自立。越十三年,湣帝被虜,而中國在北方之政府遂亡。自是南北分立。

自元帝建武元年,至陳後主禎明三年,凡二百七十三年,而南卒並於北。隋文帝雖雲漢人,然民族之異同,固非以其種姓而以其文化,此則不獨隋室,即唐室之先,亦未嚐非武川族類也。《廿二史劄記》雲:“兩間王氣,流轉不常,有時厚集其力於一處,則帝王出焉。如南北朝分裂,其氣亦各有所聚。晉之亡,則劉裕生於京口;蕭道成、蕭衍,生於武進之南蘭陵;陳霸先生於吳興;其地皆在數百裏內。魏之亡,則周、隋、唐三代之祖,皆出於武川,宇文泰四世祖陵,由鮮卑遷武川。陵生係,係生韜,韜生肱,肱生泰,是為周文帝。楊堅五世祖元素,家於武川。元素生惠嘏,惠嘏生烈,烈生禎,禎生忠,忠生堅,是為隋文帝。李淵,三世祖熙,家於武川。熙生天賜,天賜生虎,虎生昞,昞生淵,是為唐高祖。區區一彈丸之地,出三代帝王;周幅員尚小,隋、唐則大一統者共三百餘年;豈非王氣所聚,碩大繁滋也哉?”王氣所聚;說大落空。宋、齊、梁、陳四代之祖,生於數百裏內,亦不足論。中華人事繁複,此固無甚關係也。至於周、隋、唐三代之祖,皆生武川,則自以當時此一區中為強兵所在,故力征經營者易起於此,其附從之功臣,亦易出於此。不惟周、隋、唐,北齊興於懷朔,固與武川同為六鎮之一也。武川,今綏遠武川縣。懷朔,今綏遠五原縣。唐室武功,超軼漢代,然實用蕃兵、蕃將為多,與漢之征匈奴,純恃本族之師武臣力者異矣。

自唐衰而沙陀入據中原,雖不久覆滅,然契丹、黨項、女真、蒙古、滿洲,又紛紛竊據,甚且舉中國之政權而盜之。蓋自五胡之亂至清之亡,凡曆千六百有八年焉。若是乎,中國民族,實不堪以兵力與異族競邪?曰:否。

《秦漢史》既言之矣。曰:“文明之範圍,恒漸擴而大,而社會之病狀,亦漸漬益深。孟子曰:仁之勝不仁也,猶水勝火。以社會組織論,淺演之群,本較文明之國為安和,所以不相敵者,則因其役物之力大薄之故。然役物之方,傳播最易,野蠻之群與文明之群遇,恒慕效如恐不及焉。及其文明程度,劣足與文明之族相抗衡,則所用之器,利鈍之別已微,而群體之中,安和與乖離迥判,而小可以勝大,寡可以敵眾,弱可以為彊矣。”第一章。

以文明之群,而轉為野蠻之群所勝,寧獨中國?馬其頓之於希臘,日耳曼之於羅馬,顧不然邪?夫黨類(class)既分,則與異族為敵者,實非舉國之民,特其操治理之權者耳。此等人,當誌得意滿之餘,溺驕**矜誇之習,往往脆弱不堪一擊。卒遇強敵,遂至覆亡。其覆亡也,固亦與尋常一姓之覆亡無異,特覆之者非本族而為異族人耳。

此時多數人民,固未嚐與異族比權量力,若為人所服,而實不可謂其為人所服也。多數人民與異族之相角,於何見之?其勝負於何決之?曰:視其文化之興替。兩族相遇,文化必有不同,觀其孰替孰興,而文化之優劣分,而民族之存亡,亦由之而判矣。信如是也,中國民族之與異族遇,不以一時爭戰之不競見其劣,正以終能同化異族見其優,固非聊作解嘲之語矣。此非謂中國必不能以兵力爭勝,亦非謂此後永不必以兵力爭勝,不可誤會。

中國之見侮於異族,乃由執治理之權者之劣弱,其說可得聞與?曰:可。兩族相競,若戰陳然,居前行者,實惟政治。後漢自安帝永初以降,政權迄在外戚、宦官手中,自此至靈帝中平六年董卓入洛,凡曆八十六年,其紊亂可以想見。此時為舉國所想望者,莫如當時所謂名士,然其人實多好名嗜利之徒,讀《秦漢史》第十章第四節、第十四章第五節、第十八章第四節可見。此時相需最殷者,曰綜核名實,曰改弦更張。督責之治,魏武帝、諸葛武侯皆嚐行之,一時亦頗收其效,然大勢所趨,終非一二人之力所克挽,故人亡而政亦息焉。

近世胡林翼、曾國藩,承積衰極敝之餘,以忠誠為唱,以峻切為治,一時亦未嚐不收其效,而亦不能持久,先後最相類也。改製更化,魏曹爽一輩人,頗有誌焉。然其所圖大大,不為時俗所順悅;又兵爭未久,人心積相猜忌,進思徼利,退計自全,乃不得不用陰謀以相爭奪。此等相爭,正人君子,往往非奸邪小人之敵,曹爽遂為司馬宣王所覆。宣王本惟計私圖;景王雖為正始風流人物,然既承宣王之業,自不得不專為自全之計;文王更無論矣。

與司馬氏相結合者,率多驕**狙詐之徒;司馬氏之子弟,亦日習於是,而其材又日下;而時勢之艱危,人心之險詖如故;於是以晉初之百端待理;滅吳之後,又直可以有為之時;乃以趣過目前之晉武帝承之,急切之事如徙戎者,且不能舉,皇論其他?而楊、賈、八王之禍,且代異己之誅鋤而起矣。晉室之傾頹,固非一朝一夕之故,蓋自初平以來,積漸所致,勢固不易中止也。夫國之所恃為楨幹者,固非一二臣衛,而為士大夫之群,今所謂中等階級也。士大夫而多有猷、有為、有守,舊政府雖覆,樹立一新政府,固亦非難。

當時之士大夫,果何如哉?中國在是時,民族與國家之見地,蓋尚未晶瑩。東漢名士,看似前仆後繼,盡忠王室,實多動於好名之私,挾一忠君之念耳。此等忠君之念,沿自列國並立之時,不能為一統之益,而時或轉為其累。參看《秦漢史》第十四章第四節。

又既沿封建之習,則諸侯之國,與卿大夫之家,其重輕本來相去無幾,由是王室與私門,其重輕之相去,亦不甚遠;益以自私自利之恒情,而保國衛民之念,遂不如其保家全身之切焉。劉、石肆虐,北方之名門巨族,相率遷地以圖自全,鮮能出身犯難者,由此也。攜家避地,固始漢末,然是時為內亂,而晉初為外患,衡以內亂不與,外患不辟之義,則晉之士大夫,有愧焉爾矣。夫既徒為保家全身之計,則苟得沃土,自必如大月氏之西徙,誌安樂而無複報胡之心。東晉之名流,率圖苟安而怠恢複;如蔡謨之沮庾亮,王羲之之毒殷浩。其挾有奸雄之才,而又為事勢所激者,遂不恤為裂冠毀冕[1]之行;如王敦、桓溫之稱兵。以此。

夫當時北方之士大夫,雖雲不足與有為,然南方剽悍之氣,固未嚐減。觀周處可見。參看《秦漢史》第十一章第八節。使晉室東渡之後,得如周瑜、魯肅、呂蒙、陸遜者而用之,北方之恢複,曾何足計?其時南方之人,蓋亦有圖自立者,如陳敏等是。而事不易成;北方之名門巨族,挾一王室之名以來,自非其所能抗;而南方之政權,遂盡入北來諸族之手,其何能淑,載胥及溺[2]焉。

直至北府兵起,江、淮剽悍之氣始有所藉以自見,然積弱之勢既成,狙詐之習未改,日莫途遠,雖絕世英雄如宋武帝,亦不能竟恢複之緒矣。宋、齊、梁、陳四代,皆起自寒微,所信任者,非複名門巨族。然所用寒人,資望大淺,雖能綱紀庶務,而不能樹立遠猷[3]。又以防如晉世之內外相猜,大州重任,必以宗室處之而世族之驕**,既成恒軌,人心之傾險,又難驟更,而骨肉之相屠,遂繼君臣之相忌而起矣。佞幸當朝,權奸梗命,其局勢較東晉更劣,其淵源,則仍來自東晉者也。

一時代之風氣,恒隨一二人之心力為轉移。當神州陸沈之餘,寧無痛憤而思奮起者?然豪桀之士,雖無文王猶興,實亦緣其所處之境。先漢之世,學士大夫,人人有誌於致用。自經新莽之喪敗,遂旁皇而失其所守。既失之瑣碎又偏於泥古,實不能有當於人心。其思力較沈摯者,乃思舍跡而求道。

其於五經,遂束閣《詩》《書》《禮》《春秋》而專重《易》;其於諸子,則弁髦名、法、儒、墨、從橫而專言道。其識解自較漢人為高,然其所規畫,或失之迂闊而不能行;甚或視世事大渺小;謂有為之法,終如夢幻泡景而不足為。其力薄才弱者,則徒為自娛或自全之計,遂至新亭燕集,徒為楚囚之對泣焉。此以外攘言之也。

以言乎內治:則自東漢以來,不複知更化者必先淑其群,而稍以淑己為淑群之道。承之以釋、老,而此等見解,愈益牢固而不可拔。而其所謂淑己之道,又過高而非凡民之所知。聽其言則美矣,責其實,殆如彼教所謂兔角、龜毛,悉成戲論。此晉、南北朝之士大夫,所以終莫能振起也。

至於平民,其胼手胝足[4],以自效於國家、民族,以視平世,其艱苦固不翅倍蓰;即能陳力於戰事者,亦自不乏。然民兵之製既廢;三五取丁等法,實為以不教民戰;而廣占良田,規錮山澤,蔭匿戶口者,又務虐用其人。北方遺黎,或摶結立塢壁,以抗**威,亦因所摶結者大小,終難自立。其異族之竊據者,則專用其本族若他異族之人為兵,漢民既手無斧柯,則雖屢直變亂而終無以自奮。此平民所以不獲有所藉手,以自效於國家、民族也。凡此,皆晉、南北朝三百年中,我國民不克以兵力攘斥異族之由也。

然則此時代中,我國民之所建樹者何如?豈遂束手一無所為乎?曰:其大成就有四焉,而皆與民族之動**移徙有關,故民族之移徙,實此時代中最大之事也。四者惟何?一曰士庶等級之平夷。二曰地方畛域之破除。三曰山間異族之同化。四曰長江流域之開辟。古之為治者,本今所謂屬人而非屬地,故曰“有分土無分民”。封建之世,等級之嚴峻,蓋非後世所能想象。秦人雖雲父兄有天下,子弟為匹夫;漢世用人,雖雲不分士庶;然特政事之措置,名門巨族,在民間之權勢自若也。古黃河流域,蓋漢族居平地而異族居山。長江流域,初蓋江湖緣岸,亦為異族所據,後稍與漢同化,其不同風者,乃亦相率而入山。故秦、漢之世,江、河之域,皆頗似後世之西南諸省。而江域拓殖較晚,荊楚猶稱火耕水耨,而揚州無論矣。

自漢末以來,中原之民,乃因避亂而相率移徙。彼其移徙也,率皆宗黨親戚,相將而行;或則有地方豪望,為之率將;故其戶數多至千百;恒能互相周恤,建立綱紀。參看《秦漢史》第十三章第四節。當時移徙之民,與所移徙之地之民,畛域難遽破除者以此,其移徙後易以自立,易以自安者亦以此。以本皆族黨、鄉裏,則能互相扶助而力強;而移徙之餘,所處之地雖變,所相人偶之人,仍未大變也。觀此,可以知其為力之強。夫在一地方積有權勢者,易一境焉,則其權勢必歸消失。

北方諸族之南遷者,觀史所載廣占良田,規錮山澤,蔭匿人戶等事,一若皆為豪富之徒,實則此不過其當路秉政者,其餘則皆日入於困窘矣。隋、唐以降士庶等級之漸夷,蓋非徒九品中正之廢,而實緣士族之生計日趨困窘。故與庶族通譜、通昏者,不一而足也。北人之初南徙也,其與當地之民,蓋猶格不相入,故必僑置州郡以治之。其時移徙者之意,必曰:寇難削平,複我邦族,則依然故我矣。乃井裏之丘墟如故,鄉閭之旋反無期,政府乃不得不力行土斷;人民亦以歲月之久,僑居者與上著者日親;而積古以來,各地方之畛域,漸次破除矣。當時河域之民,播遷所屆,匪惟江域,蓋實東漸遼海,西叩玉門,北極陰山,南逾五嶺焉。其聲教之所暨被,為何如哉?若此者,皆其民之較強者也。其單弱貧困者,不能遠行,則相率入山,與異族雜處。當時所謂山胡、山越者,其名雖曰胡、越,而語言風俗,實無大殊,故一旦出山,即可以充兵、補戶,可見其本多漢人。然胡、越之名,不能虛立,則又可見其本多異族,因漢人之入山而稍為所化也。

湘、黔、粵、桂、川、滇、西康之境,自隋至今,曆千三百年,異族之山居者,猶未盡化,而江淮、宛洛、河汾之際,自漢末至南北朝末,僅三百餘年而遽成其功,雖曰地勢之夷險不同,處境之安危亦異,然其所成就,亦雲偉矣。自有史以來,至於秦、漢,文明中心,迄在河域。自河域北出,則為漠南,自河域南徂,則為江域。論者或病中國民族,不能北鄉開拓,致屢招遊牧民族之**。然民族之開拓,必鄉夫饒富之區。江域之饒富,較之漠南北,奚翅十倍。執幹戈以圉侵略,固為民族之要圖,開拓饒富之區,以增益文化,其為重大,殆又過之。江域之開拓,實我民族靖獻於世界之大勞,其始之自漢末,其成之則晉、南北朝之世也。此皆我民族在此時代中成就之極大者也。其為功,視以兵力攘斥異族於行陳之間者,其大小難易,寧可以道裏計?惡得以治理者之劣弱,北方政權,暫入異族之手而少之哉?

民族之所建樹,恒視乎其所處之境。自然之境易相類,人造之境則萬殊,故各民族之史事,往往初相似而後絕異,以其初自然之力強,入後則人事之殊甚也。東洋之有秦、漢,西洋之有羅馬,其事蓋頗相類;中國見擾亂於五胡,羅馬受破毀於蠻族,其事亦未嚐不相類也。然蠻族侵陵以後,歐洲遂非複羅馬人之歐洲,而五胡擾亂之餘,中國為中國人之中國如故也。此其故何哉?中國有廣大之江域以資退守,而羅馬無之,殆為其一大端。此固可雲地勢為之,我民族不容以之自侈,然其殊異之由於人事者,亦不乏焉。羅馬與蠻族,中國與五胡,人口之數,皆難確知,然以大較言之,則羅馬與蠻族眾寡之殊,必不如中國與五胡之甚。兩民族相遇,孰能同化人,孰則為人所同化,雖其道多端,而人口之眾寡,殆為其第一義,此中國同化五胡之所以易,羅馬同化蠻族之所以難也。此非偶然之事,蓋中國前此同化異族之力較大實為之。又蠻族受羅馬文化之薰陶淺,五胡受中國文化之涵育深。不特慕容廆、苻堅、元宏,即劉聰、石虎,號稱**暴,亦特其一身之不飭,其立法行政,亦未嚐不效法中國。當是時,我之民族性,固尚未形成,彼輩之茫昧,殆更甚於我。試觀五胡造作史實,絕無自誇其民族,隻有自誇其種姓可知。以視後來金世宗、清高宗之所為,迥不侔矣。異族之與我族遇,民族性之顯晦,遼、金之間,殆為一大界。

自遼以前,異族無不視漢族為高貴而思攀附之、效法之者。自金以後,則無是事矣。此其故,蓋由遼以前諸族,始多附塞,或且入居塞內,女真、蒙古、滿洲,則皆距塞較遠也。此可見我民族同化異族之力,不待五胡擾亂,而潛移默運,業已有年矣。又不獨此也。羅馬受蠻族之侵陵,歐洲遂倒演而入於封建之世,而中國自五胡亂後,其為大一統依然也。此又何故哉?

此實由羅馬之為國,本不如中國之統一,故一旦覆亡,一文官、武將,若地方豪右,教中尊宿,蠻族酋豪,皆能成為一區域之大長,其權力曆久而不敝,既無能一統之者,則其彼此之間,遂互相隸屬,層累相及,而封建之局成矣。中國當晉、南北朝時,亦是處有豪族、遊俠;兵亂之區,又有堡塢之主;亦未嚐不專製一方,然地勢平衍,風俗大同,中樞之力較強,民情亦習於統一,故雖有可成封建政體之端倪,卒無竟成封建政體之事實。此就政治言之也。

以宗教言:則羅馬之於基督,關係殊疏,而兩漢之於孔子,關係極密。政教分張,事起近世,實由世事日新,而宗教篤舊,不能與時俱進之故。以理言,政治之設施,固應與教化相合。羅馬之為治,實未能符合此義。人生雖不免屈於力,其意固恒欲附於德,故羅馬解體以後,歐人乃欲奉教主為君王;其教主亦欲以此自居。然實不勝其任也,而政教之分爭,遂為歐洲擾攘之大原焉。

我國自漢武以後,儒教殆已成國教,然儒之所以為教者,實在人倫日用之間兼示為政者以軌則,而非恃迷信以錮人心,故與異教之相爭不烈。國家既已一統,前此各地方之宗教,僅足維係一地方之人心者,既無以厭人之求,而急須一通行全國之大宗教,雜遝之神、祇、鬼、魅,遂稍合並、變化,而成所謂道教者;而佛教亦於此時傳入。

丁斯時也,所以慰悅人之魂神者,孔教則讓諸道、佛;而施於有政,以及人倫日用之際道、佛亦不與儒爭。道、佛二家之間,道家本無教義,時時竊取佛說以自附益;甚至並其儀式而竊之;一似無以自立。然舊來所信奉之神、衹、鬼、魅,必非一日所能剗除,佛教入中國後,雖亦竭力與之調和,或且網羅之以為己助,然佛為異國之教,於中國舊所信奉,固不能一網打盡,亦必不能囊括無遺,而道教於此,遂獲有立足之地焉。

我國本無專奉一神之習,用克三教並立,彼此相安,即有他小宗教,與三教異同者,苟非顯與政府為敵;或其所唱道者,實與當時社會所共仞之道德、法律,藉以維持秩序者不相容,亦未有痛加迫蹙者。獲慰悅魂神,指道行為之益,而不釀爭奪相殺之禍,要不能不謂我國之文化,高於歐洲也。

以上所說,雖已深切著明,讀者終將疑我民族之所長,偏於文事,而於武德不能無缺,請更有說以明之。韓陵之戰,齊高祖謂高昂曰:“高都督純將漢兒,恐不濟事,今當割鮮卑兵千餘人,共相參雜,於意雲何?”似乎鮮卑之戰鬥,非漢人所能逮矣。然衛操、姬澹說魏桓、穆二帝招納晉人,晉人附者稍眾。及六修難作,新舊猜嫌,迭相誅戮,衛雄、姬澹,謀欲南歸,乃言於眾曰:“聞諸舊人忌新人悍戰,欲盡殺之,吾等不早為計,恐無種矣。”晉人及烏丸驚懼,皆曰:“死生隨二將軍。”於是雄、澹與劉琨任子遵,率烏丸、晉人數萬眾而叛。是晉人之悍戰,又過於鮮卑也。

齊高祖之雄武,讀史者應無異辭,然其先固亦漢人,特久居北邊,遂習鮮卑之俗耳。雲、代間鮮卑,號稱悍戰者,其中之漢人,必不少也。大抵當時五胡與漢族之雜處,其情形,當略如後世之漢與回。傅奕言:“羌、胡異類,寓居中夏,禍福相恤;中原之人,心力不齊;故夷狄少而強,華人眾而弱。”正與後世回強漢弱之情形,後先一轍也。然則五胡之亂華,亦不過如清代鹹、同間西南、西北之回亂耳,惡得謂華夷之強弱迴異,且由於天之降材爾殊哉?

晉、南北朝史事,端緒最繁,而其間犖犖大端,為後人所亟欲知者,或仍不免於缺略。又文學取其詼詭可喜,史學則貴求真,二者之宗旨,絕不相同,而當史學未昌之時,恒不免以文為累。晉、南北朝之史,帶此性質猶多。試觀有言於先者,必有驗於後;而敵國材智,所見多同,又恒能彼此相料可知。其時史家,好法《左氏》,實則與後世平話,同一臼科耳。其不足信據,固無俟深求也。至於行文,喜求藻飾,遂使言事,皆失其真,則知幾《史通》,固已深譏之矣。茲編之作,鉤稽芟落,雖竭吾才,去偽顯真,猶恐十不逮一,糾繆繩愆,是所望於大雅。

注釋:

[1]裂冠毀冕:冕,古代王侯卿大夫所戴的禮帽。原比喻諸侯背棄禮法,侵犯天子的直接領地,後用作臣下推翻國君,奪取王位的代稱。

[2]載胥及溺:出自《詩經·大雅》。載,句首語助詞,無義;胥,相;及,與;溺,落水。這句話意思是說“不過是相率落水罷了”。

[3]遠猷[yóu]:遠大的謀略。

[4]胼手胝足[pián shǒu zhī zú]:胼、胝:老繭。皮膚等的異常變硬和增厚,一般是指長期從事體力勞動者,手腳生繭。形容經常辛勤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