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先做最重要的事

按照事務的重要程度來決定行事的優先次序。

一個人在工作中常常會被各種瑣事、雜事所糾纏,不少人由於沒有掌握高效的工作方法,而被這些事弄得精疲力盡、心煩意亂。他們總是不能靜下心來做最該做的事,或者是被那些看似急迫的事所蒙蔽,根本就不知道哪些是最應該做的事,結果白白浪費了大好時光。

在哈佛大學商學院的一堂管理課上,教授跟他的學生做了這樣一個實驗:

教授拿出一個一加侖的廣口玻璃瓶放在講桌上。隨後,他取出一堆拳頭大小的石塊,把它們一塊一塊地放進瓶子裏,直到石塊高出瓶口再也放不下為止。

教授問:“瓶子滿了嗎?”

所有學生答道:“滿了。”

他反問:“真的滿了嗎?”說著他從桌下取出一桶礫石,倒了一些進去,並敲擊玻璃壁使礫石填滿石塊間的間隙。

接著,教授又問道:“現在瓶子滿了嗎?”

學生們若有所悟。“可能還沒有。”一位學生低聲應道。

“很好!”教授伸手從桌下又拿出一桶沙子,慢慢倒進玻璃瓶。沙子填滿了石塊的所有間隙。

教授又一次問了學生同樣的問題:“瓶子滿了嗎?”

“沒滿!”學生們十分肯定地大聲喊道。

教授笑笑,順手從桌下拿過一壺水倒進了玻璃瓶,直到水麵與瓶口齊平。

實驗結束了,教授望著學生,問道:“這個實驗說明了什麽?”

一個學生舉手發言:“它告訴我們,無論你的時間表多麽緊湊,隻要再加把勁,你還可以幹更多的事!”

“不,那不是它真正的寓意所在。”教授說,“這個實驗告訴我們,如果不先把大石塊放進瓶子裏,那麽你就再也無法把其他東西放進去了。”

每個人都知道珍惜工作,但我們更應該懂得如何珍惜工作,也就是會工作。有人說:“好好幹,一刻不停地幹就好了。”錯!每天早出晚歸看似勤奮的人不一定是工作認真的人,每天忙得不可開交的人也不一定是工作卓有成效的人。

你真的會工作嗎?終日忙忙碌碌地加班加點,並不叫會工作。所謂的會工作,是要靠自己的聰明才智,要講究工作效率的,不僅要正確地做事,更要做正確的事。

我們在工作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事情,有的非常重要,我們必須先做不可,而有的卻可以推後做或者是不做。如果我們分不清事情的輕重緩急,把精力分散在微不足道的事情上,那麽重要的工作就很難完成。

在一係列待辦事項之中,到底哪些事項應先著手處理?哪些事項應延後處理,甚至不予處理呢?

對於這個問題,麥肯錫公司給出的答案是:應按事情的重要程度編排行事的優先次序。所謂重要程度,即指該事情對實現目標的貢獻大小。對實現目標越有貢獻的事越重要,應獲得優先處理;對實現目標越無意義的事越不重要,應延後處理。簡單地說,就是根據“我現在做的能否使我更接近目標”這一原則來判斷事情的輕重緩急。

在麥肯錫,每個人都養成了依據事務的重要程度來行事的思維習慣和工作方法。在開始每一項工作之前,“麥肯錫人”總是習慣先弄清楚哪些是重要的事,哪些是次要的事,哪些是無足輕重的事,而不管它們緊急與否。每一項工作都如此,每一天的工作都如此,甚至一年或更長時間的工作也是如此。

而在現實工作中,我們總是習慣按照事情的緩急程度來決定行事的優先次序,而不是首先衡量事情的重要程度。按照這種思維,我們經常把每日待處理的事區分為如下三個層次:今天必須做的事(即最為緊迫的事),今天應該做的事(即有點緊迫的事),今天可以做的事(即最不緊迫的事)。

但遺憾的是,在多數情況下,越是重要的事偏偏越不緊迫。比如向上級提出改進營運方式的建議、長遠目標的規劃,甚至是個人的身體檢查等,往往因其不緊迫而被那些“必須”做的事(諸如不停的電話、需要馬上完成的報表等)無限期地延遲了。這是導致我們工作效能低下的最主要原因。

“做要事,而不是做急事。”這是麥肯錫卓越工作方法的精髓之一,也是我們迫切需要具備的重要工作理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