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3 現象學:有關精神狀態外在表征的研究 第10節 概述

通常認為,現象學是有關外在表征的科學。在我們看來,它就是對內在過程引起的外在表征予以係統整理,同時反過來從外在表征推斷內在過程。一般來說,這門學科可以被視為對個體習慣和行為舉止的研究。不過究其實質,隻有基於那些外在表征,才能夠據以推斷內在的精神狀態,所以,現象學也可以被視為普通心理學的符號學體現。這門科學在法律領域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是尚未被用於揭示如何從內在過程的大量外在表征中得出毋庸置疑的推論。此外,觀察活動的數量尚不夠多,準確度尚不夠高,心理學研究也不夠發達。意大利實證主義學派(自稱為精神病現象學派)的研究顯示,草率運用上述知識將會導致非常危險的錯誤。不過,如果我們的現象學僅僅致力於框定有關外在表征的科學範疇,那麽,它至少可以對從此類表征中得出的常規推論開展批判性研究,並且可以避免對個別現象的解釋能力和證明價值作出誇大性解讀。盡管我們的任務看起來可能帶有一定的解構性,但是,如果我們能夠為這門科學開拓未來的發展空間,並且在審查判斷基礎上摒棄那些沒有價值的材料,這也不失為一項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