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老爹與《俠客行》

中國古代的大俠們,由於過分看重社會對自己的角色的期待,以及大多數俠個體的剛烈豪放的性情,他們在對人對物上,常常顯出一種極為主觀化、唯意誌化的傾向。

我們常常看到武俠小說裏,兩位大俠鬥起氣來,那真是會打的天昏地暗,這邊剛來了個葵花點穴手,那邊就是一招排山倒海!

一看我就是《武林外傳》看多了。

剛才開了個玩笑,咱這節講的故事是李白的老爹的故事,大家可能不知道,其實李白的老爹也是一位俠客。

李白的父親叫李客,李家的商業規模相當大,它在長江上遊和中遊分設有兩個莊口,一方麵把巴蜀的產物運銷吳楚,另一方麵又把吳楚的產物運銷巴蜀。

李客雖然是個大商人,生意其實都是有職業經理人幫他打理的,同時也是一個文化修養很高的隱士,李客在隱居中對子女教育傾注了全部心血。從後來李白自述可見,李客是一位品德高尚,學識淵博,對子女教育嚴格的人。

細心的讀者就會問了?依著李白的性格,應該是個很高調的人啊,他爸爸為什麽要隱居呢?

其實,李客是犯了大案之後,才隱居起來的。

藍珊:啊?

李客當年在故鄉的時候,本來一家子過的好好的,但是卻因為一時的義氣硬出頭,而打死了人,而打死的這個人正是一個權貴,才被迫隱居起來的。

這件事在是史書裏寫的很隱晦,隻是在李白的《墓誌銘》上才帶了這麽一句,李白稱讚自己的父親是位大俠,為了躲避仇家才隱居在蜀地。

李客任俠殺人的詳情雖不得而知,但從他避居窮鄉僻壤,隱姓埋名,終其一生看來,絕不屬於欺壓貧賤,侵淩孤弱是可以斷定的。李客的任俠殺人是屬於扶危濟困或伸冤雪仇,而不是仗勢欺人。

李白的父親身上的那股俠客之血真的遺傳到了李白的身上,李客的“俠士”之風,較為符合李白本人的性情言行。我們總讀唐詩,都還以為李白隻是個豪放的文人,其實李白也是個仗劍走天涯的俠客。

李白詩文中多次熱情謳歌曆史上的俠客義行,比較著名的就是那首《俠客行》,這個後來被金庸先生所利用,寫成了一部同名武俠小說。

我們看他在《俠客行》裏所歌吟的: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十步殺一人,千裏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我們可以想象,詩中的趙客,實際就是李白的父親李客。李白托名於趙客而行歌頌李客之實,對父親充滿了深情的懷念和熱烈的崇敬。

李白本人也是率性任俠,曾在青年時代在家鄉從趙蕤學《長短經》,修縱橫術與兵法;又曾“學劍來山東”,一生都以俠客自居,以好劍任俠自許。他的學生魏顥在為他的詩文集所作《李翰林集序》裏對李白形象作有下列刻畫:

眸子炯然,哆如餓虎……少任俠,手刃數人。可以想見,李白的好俠行俠,除了當時世風的影響之外,也跟他的俠客父親有著密切關係。這或者可視為家學淵源吧!

李白殺沒殺過人,至少曆史中沒有記載,但是,李白的俠客風度,卻活在很多人的心中,當時安史之亂的時候,李白就曾經想要趕赴沙場,不過,最後這個要求沒有實現。

像李白父子這樣的人,還都算的上是豪俠性格,任俠好義,可還有一些俠客都是酒後亂性,犯下了殺人大罪。

五代時,後來的周太祖郭威,十八歲那年,看到一個屠戶老在街道那邊橫行霸道,相鄰都非常怕他,結果郭威就喝完酒去找這個欺行霸市的屠戶的茬,他命屠戶割肉,然後總是不滿意就罵屠戶,屠戶大怒,就跟郭威起了爭執,沒想到郭威借著酒勁一下子就把屠戶給刺死了。

這個故事聽著像《水滸傳》裏魯提轄拳打鎮關西的情節,這就是偉大的小說為什麽這麽多人會愛看,這是因為小說源於生活,卻高於生活。

不過,如李客,郭威這樣的任俠殺人,並非是上來就要把對方置於死地,而是完全是一種**殺人。

“**殺人”是刑法理論上**犯罪的一種。故意殺人根據主觀惡性的不同,實踐中往往對情節較輕的幾類犯罪從輕或減輕量刑,如防衛過當的故意殺人、基於義憤的殺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殺人、受被害人請求的殺人等等。

**殺人也是故意殺人,隻是在主觀上由於情緒的影響,引起認識的局限和行為的控製力上減弱,對於行為的性質、後果缺乏必要的考慮而產生突發性犯罪。與有預謀的故意犯罪不同,行為人沒有長時間的犯罪預謀,沒有預先確定的犯罪動機,也沒有事先選擇好的犯罪目的,主觀惡性不如有預謀的故意殺人大。

**犯罪是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刺激或人身受到攻擊、人格遭到侮辱後,處於難以抑製的興奮衝動狀態,在這種狀態下,人的正常理智被削弱或喪失,表現為認識範圍狹窄,自我控製能力削弱,不能正確評價自己行為的意義和後果。因此,使人的意識恢複到原始狀態,將衝動的情緒直接反射為行為,在強烈而短暫的**推動下實施一種爆發性、衝動性的犯罪行為。

當然,“**殺人”僅是作為刑事偵查術語,來描述犯罪過程。法庭辯護中,不能據此作為免責事由。同時我國刑法中沒有對該詞定義,從法理角度隻是用來分析殺人者的主觀動機和主觀惡性,而不是準確的罪名。

所以,任何人都必須在做事前,都要想象自己能不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