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能不重視的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一直是現代司法的重點保護對象,隨著科技的發展,腦力勞動被承認,創造力被國家所鼓勵,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製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如今保護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法律也越來越多,越來越完善。

但是,中國古代有沒有知識產權的案例呢?

中國有四大發明,造紙術、指南針、活字印刷、火藥!

別看咱們有四大發明,但是中國古代卻沒有相應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

不過,我們國家很早就對知識產權有所重視了,比如兩千多年前莊子就給我們講過這樣一個故事:宋國有一戶善於調製不皸手藥物的人家,因為他們家世世代代以漂洗絲絮為職業,所以,就發明了這種藥物。有個遊客聽說了這件事,願意用百金的高價收買他的藥方。全家人聚集在一起商量:‘我們世世代代在河水裏漂洗絲絮,所得不過數金,如今一下子就可賣得百金。還是把藥方賣給他吧。’遊客得到藥方,來遊說吳王。正巧越國發難,吳王派他統率部隊,冬天跟越軍在水上交戰,大敗越軍,吳王劃割土地封賞他。能使手不皸裂,藥方是同樣的,有的人用它來獲得封賞,有的人卻隻能靠它在水中漂洗絲絮,這是使用的方法不同。

這個故事篇幅不長,恐怕是中國最早的一個關於知識產權的案例了。講完故事,莊子沒有忘記加上自己的看法——同樣的藥方,僅僅是不同的人,不同的使用方法,使得通過藥方所得到的財富也不相同。在感歎我們祖先睿智的哲學思想的同時,我們再次從古人那裏體會到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

知識產權是一種財產,更是一種商業手段。擁有知識產權就是擁有一種財產,一種財富,一種可以讓自己長足發展,在市場競爭中始終立於不敗之地的商業手段。有人說,知識產權是知識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征。當前,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並與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一起,構成世界貿易組織(WTO)的三大支柱。

但是中國人,一直對知識產權問題,認識不上去。這和中國曆史,和中國法文化有很大的關係。

為什麽中國古代沒有知識產權法,也沒有形成體係,是因為中國在封建時期的法律主要是刑民合一的,而且在民事方麵主要是集中在倫理方麵的。而且在關於出版方麵的主要是限製性的,比如“文字獄”對中國的著作權體係的形成就構成了很大的阻礙。而且中國古代社會是重農輕工的,手工業者沒有什麽地位。

而所謂的知識分子精英階層集中在了傳統的儒學等學科方麵,即便是像發明渾天儀、地震儀的科學家張衡,夢溪筆談的作者沈括等人,他們也都是大知識分子,他們對發明隻是愛好,而並非是他們賴以糊口的職業。

不過,中國引進知識產權法,時間上並不算晚,中國的第一部著作權法律是晚清的《大清印刷物專律》,而且是在新政時期,也就是戊戌變法的前後。

在國外知識產權法律也是在19世紀才發展成熟的,但是對於知識產權的重視,顯然外國要比中國人強的多。

比如,近些年來,我們對於盜版的態度,一些名人不但不為自己的書出了盜版而感到有危機感,還洋洋得意,說說明自己紅,才會有盜版的,有了盜版是對自己的一種變相的宣傳。這樣的想法是十分幼稚而可笑的。

在國際上,我們這樣的虧吃的非常大。北京“王致和”、安徽“恰恰”、貴州“老幹媽”、河北“今麥郎”、四川“郫縣豆瓣”…….中國馳名商標“海信”在德國遭到博世—西門子公司搶注……太多的案例,太多的教訓警示我們——知識產權的保護必須高度重視。

當我們的著名企業正豪言國際化時,卻發現自己的產品無法進入國際市場,他們的商標已經被搶注,當我們製造業為占到世界分額多少百分額而喜悅時,突然有人找上門來收錢,說我們侵犯了他們的專利,結果我們的企業卻在為他人做嫁衣裳。

將你的商標注而不用,微小的注冊費用,卻可以將你阻止在這個市場之外,輕而易舉地排斥了你這個競爭對手。先讓你使用他們的專利技術,等你長大了,再來收拾你,這種‘放水養魚’的策略,正大肆將我國的企業依靠低廉的人工費而辛苦積攢的利潤收為其囊中。

所以,知識產權的保護一定要被重視。

好在近年來,中國人越來越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我國政府更是把知識產權工作提高到了戰略高度,這也使得知識產權立法工作取得進展,相關製度日臻完善。在法律上,我國對知識產權侵犯的打擊是嚴厲的。這些都為我們擁有一個良性競爭環境,為我們國家的產品國際化打下了基礎,也為提高國民的創造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