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從太原獄中得到的啟示

《聊齋誌異》裏有一個《太原獄》故事,

說陝西太原府有一戶人家,這家挺不幸的,家裏的婆婆和媳婦都死了丈夫,都是寡婦。

寡婦門前是非多,更何況是兩個寡婦呢?這個婆婆雖然是個中年人,但是不能潔身自好,村裏有個無賴常年來找她廝混。

這個媳婦品行端正,看著這事就來氣,她雖然看不慣婆婆這種行為,但是又不能忤逆了婆婆,所以就在門前暗中阻止無賴,不讓他進門。

這個婆婆知道這件事後,既慚愧,又惱火。就沒事找茬,要趕媳婦走。這媳婦也是個死腦筋,不走、不走、就不走!

鄰居們聽到兩個人時常爭吵,這個婆婆一見挪不走這位大神,就開始東歪腦筋了,她竟然反過來誣陷自己的兒媳婦偷漢子,並且告到了官府裏。

這招可太損了,典型的賊喊捉賊。因為婆媳倆都是寡婦,你說要是真誣陷這個年輕的媳婦通奸,還真說得通。

縣官就問:這奸夫的姓名叫啥?

婆婆就說了,那家夥總是夜裏來,天沒亮就走,實在不知道是誰,您隻要仔細審問我媳婦就知道了。

縣官就把這個媳婦也給叫來了。媳婦一口就說出了那個奸夫的姓名,但是她說有奸情的是她婆婆,這二位在公堂上,你一句我一句,辯來辯去,都一口咬定對方是奸夫。弄得這縣官腦袋的都大了。

縣官沒有辦法,就把那個無賴也給抓來了,縣官說了,自己說吧,到底和誰通奸呢?這無賴一看傻眼了,趕緊說:“我與她倆都沒通奸,這婆媳倆鬧意見,有我什麽事?”

縣官一聽這個氣,“村裏這麽多人,怎麽就單單誣陷你了?”有些人就是不打不行,結果一頓板子下去,這無賴磕頭求饒,想起這媳婦不讓他進門的樣子,他一口咬定是媳婦和自己通奸的。

但是這媳婦是死活不承認。這縣官一時也搞不清楚誰是誰非,而且這案子屬於生活作風問題,不是殺人大案,幹脆就把他們統統都趕出去了。

雖然後果不大,但這事傳出去怎麽說也不好聽,所以這媳婦繼續往上告,直接把狀紙上到了省裏。結果這狀子猶如石沉大海,總也沒有個回音。但是這媳婦一次次地鬧,省裏的官員有點煩,幹脆就找了個人來審這個案子。

當時,淄川縣有個進士叫孫柳下,就在臨近縣當縣官。很多人都說這個人是個斷案的能手,無論多複雜的案件,在他那都能解決了。不是你能耐嗎?省裏就把這塊燙手的山芋直接扔給了孫柳下。

孫柳下把三個當事人弄齊了,簡單的問了一下案情,就讓衙役先把JQK老三位,關在牢裏,明天再審。然後他就命令衙役,準備了一堆稀奇古怪的東西,磚頭,石塊,刀子,錐子等等。

衙役們都納悶,“大人要說這是要動大刑,不像,動刑咱這有家夥事!腳鐐、手銬、夾棍、火炭,老虎凳…….”

這衙役們也不明白這孫柳下拿這些東西來幹啥,但是官大一級壓死人,人家大人怎麽吩咐的,咱就怎麽準備。

第二天一早,孫柳下見各種刑具都準備齊全了,就吩咐一字排開,全部放在大堂上。然後命令把婆婆、兒戲、無賴三個人都帶上來了,又重新審問了一遍,三個人仍舊是爭執不下。

孫柳下這時就對婆婆和媳婦說了,“這事,我看也不需要弄清楚**婦是誰,奸夫就在這裏,你們家本是清白人家,不過是一時受了壞人的引誘,罪完全在這個無賴身上,有冤報冤,有仇報仇!現在堂上的刀子、石頭什麽都有,你們可以拿起來打死他!”

婆婆、媳婦一聽,這是要出人命,打死人要償命的。孫柳下說了,沒事!隨便打,打死我負責!

於是,婆婆和媳婦拿起石塊一起向無賴投去,媳婦恨無賴入骨,雙手舉起磚頭,那一板磚下去,無賴橫著就出去了,砸的那個準!這個婆婆就有意思了,專門挑那些小石塊砸無賴的屁股和腿。

孫柳下一看,又說了,“你們這樣小打小鬧哪行?來一人拿把刀,捅死了不償命!”這媳婦抄起了刀就要找無賴玩命,這婆婆這會猶豫了。

孫柳下一看就明白**婦是誰了,命令將這個婆婆捉住用刑,又打了無賴三十大板,這個案子才告了解。

對於犯罪心理學的研究,也是偵破案件的一個重要的手段。是否能夠正確觀察受審人的心理狀態,從而揭開他們衝突的微妙關係,從而可以進一步掌握破案的證據。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會極力掩飾其犯罪的動機、方法等等。我們的法律工作者必須要準確把握這種心理,做到一種成功疏導的作用,隻有這樣才能把事實真相都調查清楚,這可不隻是一門技術,還是一門藝術了。

不過,通過這個案件,還有一點也需要我們強調一下,封建時代把寡婦搞對象,看成偷漢子,並且小題大做,弄成了一個傷風敗俗的大事。在今天,離異或者喪偶父母的再嫁,那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任何人都不得幹涉。這是婚姻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如果兒女有人敢於反對,那麽這些老人們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狠狠地敲打一下這些不孝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