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神秘的縊死

在眾多的謀殺案件中,最容易被偽裝成自殺的,就是縊死的案件了,就是咱們常說的上吊。

在古代的案件中,先殺了人,在偽裝成被害人自殺的案件那是不勝枚舉。

在宋代,有個叫唐大拔的人,報案說自己的老婆楊氏在自己家裏上吊自殺了。仵作就到他家中勘驗,發現了唐大拔家裏有兩間房子,一間客廳,一間臥房,臥房裏立著一個大木梯子,兩層樓。

屍體已經被解下來了,頭頸上有一條絲帶,打成了死結。據唐大拔說,妻子的屍體就是被吊在了這個梯子的最上麵的那個棱子上。但是經過驗屍官的一連串勘查之後,卻發現,按照原來吊起來的地方丈量一算,竟然這具屍體是雙腳離地,兩隻腳下邊竟然沒有墊腳的東西。

當然,不是說這個腳底下非給有墊腳的東西才是自殺,這個不是。我們在電視裏看到的那種把白綾掛到房梁上,踢翻椅子懸空的自縊方式其實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最常見的自縊方式叫不完全縊死。

就是說腳著地,照樣可以自縊而死,我在法醫學叢書中看過這樣一張照片,其中一個女人跪在了煤氣灶上,而繩子就掛在煤氣管道上。

這個女人是自殺無疑,這就是不完全縊死。因為使靜脈閉塞的重力隻需要1.5公斤,即便是人借助了地麵的支撐,與身體的重力抵消了一些,但剩餘的重力也足以使人致死了。

有讀者會問,人都有求生的願望,比如你想把自己憋死,但是到最後還是會大喘兩口氣一樣。這樣的話,那個自縊的人不是可以隨時站起來,終止這樣的自殺行為嗎?

這種情況是不會發生的,當人的腦部血管受阻而得不到足夠的氧氣的時候,便會很快失去意識,除非自殺者從一開始就放棄了自殺的念頭,否則在實施自縊後再想站起來幾乎是不可能的。

咱回到這個案件裏來,這個女人卻是雙腳離地,這個就不符合常理了。經過勘驗又發現,死者的脖頸上隻有一道繩索的痕跡,而沒有青紫色的勒痕,這顯然是死後造成的。而且腦後倒是有一處瘀傷,這很可能是被毆打致死的致命傷。

在眾多的證據麵前,唐大拔隻能招認了罪行。原來他是跟老婆楊氏一語不合打起來了,失手打死了老婆,結果因為害怕承擔責任,而做成了偽裝上吊的假象。

這樣的案件在南宋時,還有一個比較有意思的案例,這個案件是由大宋提刑官宋慈親自偵破的。

宋慈在山東平度縣做官時,報案人就說有一個男子上吊自殺了。宋慈就開始勘驗屍體,發現這屍體的脖頸上竟然有兩道繩索的痕跡。一道是青紫色有淤血,一道則是紅色,沒有淤血。

宋慈當時就問這個報案人,屍體是從什麽地方移動過來的,這個報案人茫然,我就是在村頭的歪脖子樹上發現的。

宋慈此時就找來這個村子的村長,問你們村子裏現在誰不在家?村長說了隻有一對父子趕集去了。宋慈就說了,把他們叫過來。

半天之後,這父子倆終於來到了宋慈的麵前,宋慈就說,移動屍體的定是你們父子倆,還不從實招來。

這父子倆害怕了,跪下來,忙說,青天大老爺,人不是我們殺的,今天早晨一開門就看見這苦主吊死在我家門前,您說這晦氣不晦氣,我們就把它趕快移屍到了村頭的大樹上了。宋慈又問他們父子,那是這人還有氣嗎?父子倆回答:“沒氣了,沒氣了!就是兩隻手還是熱乎的。”

宋慈知道這兩個人並未說謊,前麵咱也講了,屍體死後,再被吊上去的,那麽屍體的那道痕跡應該是白色的,沒有淤血,這個人是因為剛上吊不久就被移動屍體了,血液還沒有凝結,所以在那道青紫色的瘀傷旁邊,還有一道紅色的瘀傷。

這父子倆隨後被宋慈教訓了一頓之後,就被釋放了。

檢驗縊死的人,如果發現脖頸上有兩條繩索的,那就必須要慎重,一麵把他殺誤認為自殺,或者把自殺誤認為是他殺。

其實,有兩道繩索都可能是自殺造成,這也有可能,因為有很多地區,人們打繩子的時候,都願意打雙繩結,上吊的時候呢,有的人就用這種雙繩結上吊,結果在脖頸下留下了兩條青紫色的勒痕,這也是自殺的症狀。

我們在日常的案件中還要判斷一下,勒死和自縊的區別。

縊死的概念是通過死者自身的重力,拉緊套在頸部的繩索,壓迫頸部的靜脈封閉,導致腦部的血液回轉,引起了缺氧致死。勒死是用繩索纏繞在死者脖頸上,壓迫呼吸道以至窒息死亡。雖然和自縊同屬於用繩索致人死亡的類型,但是在屍體的鑒定領域卻有著根本的不同。

自縊而死,常伴有頭部的多處骨折,這是由於身體自身的重力造成的,勒死則沒有。勒死人的繩索方向與自縊而死的繩索方向也有不同,這些都是判斷的根據。

還有一些人的自縊,是因為要追求某種刺激,達到死亡瀕臨狀態下的那種快感,最後因為沒能及時挽救自己,而造成了死亡。這些案例在現代中國中也時有發生,大家別看自縊而死是個很簡單的案件,但是你看其中卻有著這麽多複雜且細致的鑒定過程。所謂人命無小事,在此也要再次勸告大家,生命對於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隻有一次,所以一定要珍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