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記錄都是我從牛仔們口中道聽途說的,一開始我對這些說法頗為懷疑,直到一八九三年秋天,我自己開始和這位老謀深算、詭計多端的掠奪者交手,對他有了徹頭徹尾地了解,此時我才真正理解了人們對洛伯的種種傳言。多年以前,我的愛犬賓狗還活著的時候,我曾經也是個捕狼人,賓狗去世以後,我便改行幹了其它職業,整日困在室內,伏案寫作。 正當我急需換個工作環境的時候,我的一位朋友邀請我去趟新墨西哥。這位朋友自己就是卡拉姆坡地的一位牧場主,他想請我幫忙,看看有什麽招數,可以製服這群掠奪成性的強盜,我欣然接受了邀請。為了能夠盡快熟悉在台地間出沒的狼王,我快馬加鞭去了卡拉姆坡地。開始一段時間,我騎馬四處遊**,仔細查看當地的地貌特征。每隔一段距離,與我隨行的向導就會指著一堆還粘著毛皮的母牛骨架,介紹說:“這都是他幹的好事。”

顯而易見,在這片地形錯綜、崎嶇不平的坡地上,想動用獵犬和馬匹追趕洛伯是行不通的,唯一可能奏效的就是:投毒或者布設捕狼器。眼下,因為手頭還沒有足夠大的捕狼器,所以我決定先嚐試投毒下藥。

為了智取這位“狼人”,我試用了上百種投毒方法,具體細節恕我不再一一贅述。總而言之,番木鱉堿、砒霜、氰化物、氫酸等等現存的有毒化學藥物都被我試了個遍,所有動物的鮮肉也都曾被我製成誘餌引他上鉤。然而,日複一日,當我早晨騎馬巡視,查看戰果的時候,卻總是發現自己枉費心機,一切的努力都是徒勞無功。這位老狼王精明狡詐,遠遠超出了我的想象。下麵這個例子就足以證明他有非同一般的遠見卓識。有一次,我聽信一位下毒高手的建議,從一頭剛剛殺死的小母牛腰子上取出一塊肥肉,把肉和奶酪攪拌均勻,然後放在一個瓷器盤子裏燉煮,煮熟以後,用一把骨頭做的刀子把熟肉切開,以確保熟肉上不沾染任何金屬的氣味兒。等到混合著奶酪的牛腰子冷卻後,我又把它切成一個個小塊,在每一個小塊的側麵鑽了一個小洞,在小洞裏塞進大劑量的番木鱉堿和氰化物,這些毒藥都是膠囊製劑,味道絲毫不會散發出來,最後,我又用幾塊奶酪把挖出的小洞一一堵上。在製作誘餌的整個過程中,我一直都戴著一副在小母牛的鮮血裏浸泡過的手套,我甚至連大氣都不敢喘,生怕在誘餌上留下氣味兒。一切準備停當後,我把誘餌裝進一個生皮袋子裏,又在生皮袋子上擦滿了鮮血,然後我騎上馬,手裏拽著一根繩子,繩頭上綁著牛肝子和牛腰子。就這樣,我騎馬繞了一個十公裏的大圈兒,每走四分之一英裏就拋出一塊誘餌。我一路小心翼翼,絕對不敢用手指碰一下誘餌。

通常,洛伯會在每個星期的上半周進入這個區域活動,下半周則在新墨西哥州北部的格蘭德山山麓附近活動。投毒的那天正好是星期一。就在那天晚上,我們正要打道回府的時候,耳畔傳來了狼王陛下那低沉的嗥叫聲。聽到狼嚎聲後,一位牛仔快人快語,他說:“他來的正好,走著瞧吧。”

第二天早上,我迫不及待地跑出去查看結果。很快,我就發現了這群強盜的剛剛走過的足跡,洛伯一路領先,他的足跡最容易辨認。普通狼的前爪有四英寸半長,一匹大狼的前爪不過四點七五英寸長。獵人們不止一次地測量過洛伯的前爪,其長度遠遠超出了一般的大狼,從爪尖到腳後跟,長度竟然有五英寸半之多。後來我發現,他身體的其它部位也比普通狼要大得多,從肩膀算起,他身高三英尺,體重一百五十磅。因此,盡管他的腳印被跟在身後的隨從們踩得亂七八糟、模糊不清,人們還是很容易就能夠辨認出他的大爪印。顯然,這群狼很快就發現了我拖拽牛肝和牛腰子的痕跡,於是,像往常一樣,他們尾隨著我的拽痕繼續前進。看得出來,洛伯曾經走到第一塊誘餌跟前,圍著誘餌嗅了嗅,最後把誘餌叼了起來。

此時,我難以抑製自己的欣喜之情。“我終於抓到他了,”我忍不住大聲叫喊道:

“出不了一英裏,我就能看到他的屍體啦!” 我於是快馬加鞭,眼睛死死盯著塵土中狼群留下的清晰可辨的足跡。循著足跡,我來到第二塊兒誘餌旁,發現這塊誘餌也不翼而飛了。我不由得欣喜若狂,看來,我不但毒倒了狼王,而且還可能毒倒了他的幾個部下。然而,狼王那寬大的爪痕還在向遠處延伸,盡管我站在馬鐙上起身遠眺,望遍了整個平原,卻沒有發現任何類似死狼的蛛絲馬跡。我於是繼續循著爪印跟蹤前進,發現第三塊誘餌也不見了。——直到最後,當狼王的爪印把我帶到第四塊誘餌旁邊的時候,我才發現他其實根本就沒有吃誘餌,他隻是用嘴把前幾塊誘餌叼起來堆放在第四塊誘餌上,然後又在誘餌堆上灑了一泡尿,以此來表示他對我投毒伎倆的極端蔑視。幹完這一切,他不再追蹤我布下的捕獲路線,離開了那條牛肝和牛腰子拖拽出的路痕,帶著那幫被他嚴加保護的部下四處遊走,我行我素去了。

這個故事隻不過是我多次經曆中的一個例子罷了,這些類似的事例一次次使我確信:毒藥是奈何不了這個狡猾的老強盜的。不過,對於大多數草原狼和其他害人蟲而言,投毒無疑是一個行之有效的抓捕方法,所以,在捕狼器尚未運達之前,我對付狼王的首要辦法依舊是設毒誘捕。

就在這段時間,我觀察到了一個細節,這個細節足以證明洛伯是多麽凶殘狡詐。這幫惡狼有一個愛好,一個純屬娛樂消遣的愛好:他們喜歡追趕羊群,捕殺羊群,盡管他們從來不吃一口羊肉。牧場的羊群通常由一千到三千隻綿羊組成,由一個或者幾個牧羊人看管。夜晚,牧羊人會設法把羊群趕到一個非常安全的場所,為了增加安全性,羊群四周還會安排幾個牧羊人來把守,以確保羊群不受侵害。綿羊是一種非常神經質的動物,稍微有點風吹草動,他們就會驚慌失措,四處逃竄。不過他們有一個與生俱來、根深蒂固的本性:他們喜歡跟著頭羊。這也許是綿羊唯一的天性,也是他們最致命的弱點。牧羊人充分利用了綿羊的這一弱點,他們在每群綿羊裏安插六隻山羊。綿羊們似乎承認這些長胡子的表兄弟比自己智高一籌,每當夜晚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他們就會簇擁在山羊周圍,這樣一來,羊群就不會四處逃散,也就能輕而易舉地得到保護了。然而這辦法可不是百分之百的行之有效。去年十一月下旬的一個夜晚,佩裏科地區的兩個牧羊人被狼群圍捕羊群的聲音吵醒了。隻見他們的綿羊緊緊地簇擁在山羊周圍。這些山羊可不是傻瓜,更不是懦夫,他們堅守著自己的陣地,勇敢地迎接敵人的挑戰。可惜他們運氣不佳,發起這次進攻的,絕對不是什麽等閑之輩。“狼人”老洛伯和牧羊人一樣心知肚羊明,那幾隻山羊才是羊群的精神支柱。於是他飛快地從圍得密不透風的綿羊背上竄了過去,撲到那幾隻山羊身上,在幾分鍾之內結束了這幾隻領頭羊的性命。刹那間,這群失魂落魄的綿羊朝著不同方向奪命而逃。這件事情之後的好幾個星期裏,我幾乎每天都會遇到憂心忡忡、心急如焚的牧羊人,他們總是迫不及待的問我:“你最近有沒有看到四處狂奔、迷失方向的綿羊?”每當這時,我都不得不回答說自己見過。有一天,又遇到這樣的情形,我回答說:“我在戴夢德泉附近看到了五六隻綿羊的屍體”;還有一次,我告訴他們我在梅爾派台地看到一小群綿羊拚命狂奔;有的時候,我會這樣回答:“我今天沒看見,不過兩天前,胡安·梅拉在西德拉山上看見過二十隻剛剛被咬死的綿羊。”

終於,我們的捕狼器運來了,我和兩位助手花了整整兩個星期的時間才把捕狼器安置妥當。我們不辭勞苦,把所有能夠想到的招數都使了出來,以確保萬無一失。捕狼器安裝好的第二天,我騎馬四處巡查,很快就發現,洛伯的足跡在每架捕狼器旁邊都出現過。通過辨別這些踩踏在塵土中的爪印,我可以清晰地勾畫出他昨晚的所作所為。黑暗中,他一路小跑,盡管每架捕狼器都隱藏得嚴嚴實實,可他還是很快就發現了第一架捕狼器的蹤跡。於是他立即命令部下停止前進,自己用爪子在那架捕狼器周圍小心翼翼地刨呀刨,最後,他把捕狼器、連接捕狼器的鎖鏈、固定捕狼器的圓木通通刨了出來,讓這套沒有用武之地的設備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繼續前進,用同樣的方法又陸續刨出了另外十幾台捕狼器。不過,通過觀察我很快就發現了他的行為特點:每當發現路上有什麽可疑跡象的時候,他就會立即停止前進,向旁邊退去,這個發現立刻讓我心生一計。我於是重新擺放捕狼器,將它們布置成大寫的H形;換句話說,我在路的兩邊各放一排捕狼器,然後再在路中間橫著加放一架,組成一個大寫的H形。然而,沒過多久,我又體會到了新一輪的失敗。洛伯一路小跑,來到布設了捕狼器的那段小路,可是剛一進入兩排平行放置的捕狼器的中間地段,他就立即發現了那架橫著擺放的捕狼器,於是他及時地收住了腳步。狼王為什麽會有這種先知先覺的本領,我無從知曉,也許野生動物的守護天使一直在眷顧他吧。這次,沒有像往常那樣向左轉或者向右轉,他站在原地,連一英寸也沒有挪動,然後慢慢悠悠、小心謹慎地退回到來時自己踩的腳印裏,每一個爪子都不差毫分地落回到原來的印記裏,就這樣,他安全地退出了那片危險地帶。接下來,他從捕狼器大陣的外圍發起進攻,用自己的後爪不斷刨挖土塊和石頭,直到所有的捕狼器都暴露無遺他才罷休。類似的事情還發生過很多次,盡管每次我都會變換方法,加倍小心,可是他從來沒有中過我們的圈套,他準確的判斷力似乎永遠都無懈可擊。如果不是因為一個魯莽倒黴的同伴,他至今應該還繼續過著打家劫舍的強盜生活。那件事情徹底地毀了他一世的英明,他的名字也因此可以載入一份長長的為情而死的英雄名單裏,這些英雄單槍匹馬時可以所向披靡,攻不可破,他們往往因為自己同伴的魯莽草率而命喪黃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