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人和醫生

一位老婦人因患有眼疾幾乎完全看不見了,她谘詢了一位醫生後,當著證人的麵和醫生達成協議:如果能治好她的眼睛,她就付給醫生一筆高額酬金;如果治不好,醫生什麽都得不到。醫生按照規定進行一個療程的治療,但他每次去老婦人那兒都趁機拿走屋子裏的一些物品。終於,當他最後一次去老婦人那兒的時候,老婦人的眼睛完全治愈了,但家裏什麽也沒有了。當老婦人看見屋子裏變得空空****時,她拒絕支付醫生的酬金。遭到老婦人的一再拒絕後,醫生在法官麵前起訴老婦人欠了他的報酬。法庭上,老婦人胸有成竹地為自己辯護。她說:“原告正確履行了我們約定的事項。如果他治好了我的眼睛,我保證付給他一筆酬金;如果他治不好,酬金就沒有了。而今,他說我已經治愈了,但我說我的視力比以前更差了,我能證明我所說的。當我眼睛不好的時候,至少能看見屋子裏的家具和其他東西,然而現在,照他說的我已經被治愈了,可我卻根本看不見屋子裏的任何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