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凶殘的“蜘蛛人”——同性戀者的“終結者”
在伊利諾伊州溫暖的午後,比斯特太太在路邊等待著15歲的兒子羅伯特下班。由於羅伯特暑期一直忙著做兼職打工的事情,很多次家庭派對他都沒有參加,而今天正好是比斯特太太的生日,懂事的羅伯特必然不會錯過母親的生日。因此,比斯特太太高興地來接兒子下班。
羅伯特在下班後並沒有直接與比斯特太太回家,他告訴母親,他要先去地下停車場見一個承包商,談談暑假兼職打工的事情,因為他聽聞這份工作的收入比他現在的收入要高兩倍。
一段時間過後,比斯特太太還不見兒子羅伯特的身影,她有些著急和擔心,立刻打電話報了警。但警方卻安慰她說,有可能是正處於青春期的孩子不辭而別,與其他朋友玩耍去了,這是經常發生的事情。可是到了晚上七點半,比斯特太太依然沒有見到羅伯特回家,參加家庭聚會。於是,她再也按捺不住了,堅持要求警方搜尋她的兒子。
當地警察局刑事組組長喬·葛仁查克聽聞這件事後,立刻引起了重視,因為他的兒子與羅伯特同校,而且他深知羅伯特是個乖孩子,不是那種不告而別的人。他推斷,羅伯特有可能發生了不測。於是,他帶著警員去了羅伯特兼職工作的地方。
經詢問得知,羅伯特下午要見的承包商的名字叫約翰·加西,是做裝潢設計的。警方經初步調查了解到,在事發當天約翰·加西並沒有出門,一整天都在房間裏做設計、評估工作。但葛仁查克還是對他有所懷疑,準備調查他過去是否有犯罪記錄,並通知他前來警局接受調查和訊問。
當加西來到警察局接受訊問時,葛仁查克還沒有開始深入調查他。但他的外貌卻引起了葛仁查克的注意:身材矮胖、雙下巴、黑胡子。他聲稱自己是個生意人,也曾經參加過地方政治活動,還曾與第一夫人合過影。另外,他還經常參加一些公益活動。比如,在一些慶祝場合中扮演小醜,以娛樂小朋友。
當葛仁查克問他是否認識羅伯特時,他卻稱自己根本不認識這個人,也不曾與其有過接觸。但是,當葛仁查克提到有目擊者曾看到他與一個男孩在停車場交談時,他立即辯解自己當時隻是與那個男孩打了個招呼,隨後就離開了。
他的證詞聽起來似乎無懈可擊,可是,具有多年從警經驗的葛仁查克卻認為他在撒謊。後來,通過搜查加西的住處發現了一些男孩的衣物。但由於沒有足夠的證據,警方無法正式逮捕加西。
可是,警方卻有足夠的理由對其進行監視。起初,加西不以為然。但一個星期過去了,加西感到相當厭煩,他找律師控告警方騷擾無辜的市民,並稱警方的監視導致他無法正常做生意。
正當加西要將訴狀遞交上去時,葛仁查克接到了其他警察局傳來的消息:加西曾在愛荷華州因性侵一名男孩而獲刑,本來判其10年監禁,卻因為他在監獄中的良好表現在幾年後就被假釋出獄了。
出獄後,他搬到了伊利諾伊州。不久,一名男孩曾指控他有施暴和行為不檢。可是,在他被警方拘捕數天後,他卻稱是男孩企圖勒索他,並要求警方逮捕那名男孩,但警方並沒有采取行動。可到了開庭審理當天,那名男孩因故沒有出庭,法院最終撤銷了加西的罪名。
獲得這些信息後,葛仁查克決定對加西的住處進行全麵而徹底的搜查。加西也一起隨行,當警方指控其藏匿羅伯特時,他斷然否認。可是,他卻承認自己曾因為自衛而殺死了一名同性戀夥伴,並將其屍體焚燒後藏匿在車庫的水泥地板下。
警方立刻對加西住所進行全麵的搜查。在房間內,警方發現了一間密室,打開後竟然發現3具被肢解的屍體。因此,警方立刻逮捕了在場的加西,並指控其謀殺。
隨後,警方對加西的住處開展更加細致的搜查,將外牆、天花板、地板等全部打掉。結果在房間裏發現了不屬於加西的物品:項鏈、皮帶等,無疑,這些都是被害人的。最終,經清點發現,在室內發現的屍體總共有29具。加西也承認另外3具屍體,包括被他扔進了狄斯·普拉尼斯河中的羅伯特。
這讓警方感到非常震驚,這個凶殘的謀殺犯是美國犯罪史上殺人數量最多的人之一。而大部分的死者都是15~20歲的男子。同時,這也引起FBI行為科學部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羅伯特·K.雷斯勒以及一些心理學家的注意。在加西向警方交代犯罪細節的時候,雷斯勒也全程參與,以對其進行深入的研究。
約翰·加西交代,他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是在1970年1月的一個晚上。他在一個巴士站勾搭一個同性戀男子,並將其帶回家。可在第二天,那個男子卻拿著一把刀向他逼來。在掙紮的過程中,他將刀捅進了對方的胸口,待對方死去,他將屍體埋在了屋內。
不久,加西就與一名女子結婚,並生下兩個孩子。可後來,他坐牢後,妻子就離開了他。後來,他又與第二個妻子結婚,並住在埋藏屍體的住所中。過了不久,妻子就向他訴說,家裏似乎有股難聞的異味。但加西並沒有感到緊張,而是對妻子辯解稱,這是由於家中好久沒有進行徹底的清掃。於是,在妻子外出度假時,加西用水泥將那具屍體封死。
隨後的幾次殺人經曆他已經記不清楚了。不過,他交代在1975年時,殺害了公司員工約翰·巴柯維哥。當時,巴柯維哥要求他支付拖欠的薪水,可是加西卻用三寸不爛之舌將其騙得團團轉,後來又將其帶到家中灌醉,與他玩起了“強暴遊戲”,對其進行性攻擊。最後,再用繩子將其勒死。他將巴柯維哥埋在車庫的一個工具房中,並且用水泥將屍體覆蓋住。
久而久之,加西**年輕男孩的“技術”越來越成熟,而且凶殘的程度也變本加厲。他聲稱自己如同一個“蜘蛛人”,那些自己想誘騙的對象是無法逃脫他織好的“網”的。
因此,加西經常在同性戀酒吧或餐廳等地方逗留、徘徊,以此尋找合適的對象。而這些人大多是短暫停留的過客,因此即便失蹤了也沒人知道。加西總是將他們邀請回家,然後再對其灌酒或是騙其吸食毒品,這時,他還會適時介紹一些同性戀電影或黃色刊物。如果對方沒有拒絕,他就會與其玩起“強暴遊戲”。最終,這些人自然難逃加西的“魔掌”而被殺死。
在審判約翰·加西的時候,陪審團一致認為他應該為33條人命負責,法官判其死刑——坐電椅。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雷斯勒認為,加西是個相當聰明的人,而且智商也非常高,是一種智慧型的殺手。他不僅能言善辯,更知道如何消除對方的戒心,讓他人輕而易舉地走入自己事先布置好的“網”中。如果他不想交代犯罪事實,警方很難從其口中得出一些事實真相。
另外,他十分善於偽裝。由於不斷的殺戮行為一直未被警方發現,這讓他變本加厲,變得更加肆無忌憚。他在社區中經常裝扮成小醜去探望醫院中的兒童或是自發地在社區舉辦派對,抑或是幫助鄰居修理損壞的家具等。可以說,隻要是公益活動,總是少不了加西的身影。其實,這都是他的偽裝之術。即使附近發生命案,警方及附近的鄰居也不會懷疑到這個“好好先生”身上。
雖然很多媒體報道約翰·加西是一個雙重人格的人,但心理畫像專家雷斯勒卻認為,他是一個工於心計的聰明人。當加西幫助妻子的哥哥經營炸雞店時,他總是利用自己的地位去**年輕的男性員工。如果有的員工答應與其發生性關係,就會得到一定的補償;如果有的員工不答應,他則會殘忍地進行報複。一個男孩曾控告加西施暴,但加西卻雇另一個男孩將他打個半死,並威脅他不可以出庭作證。因此,這起案件最終因為原告不願出庭作證而撤銷了對加西的控訴。
除此之外,有心理學家也對加西進行了分析,從他所犯的案件中不難看出,加西內心有著無法掩蓋的痛苦。另外,他喜歡操縱、掌控他人。這從他在獄中的表現就可以看出來:他在獄中結識了異性筆友,他經常寫信告訴對方如何做事、如何與家人友好相處等。可能正是由於這種矛盾的個性,才導致其不斷地殺人。
而加西凶殘和扭曲的心理,也源於他童年時期的經曆:家教比較嚴,父親經常酗酒,酗酒後就會對加西和其母親拳打腳踢。而在加西5歲的時候,就遭到十幾歲的女孩性侵;8歲的時候,他曾遭到一名男性承包商“玩弄”;10歲時,患有癲癇症,從此藥不離口。上高中時,由於身體的原因致使他無法參加運動,即使是一些簡單的日常活動。成人後,他找到工作也是剛做了幾天就因為體弱多病而被辭退。從此,他的性格大變,並且再也離不開酒、毒品等。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有話說
一些變態冷血殺手的形成還與他們成長的第二個階段——青春期有關。如果這些罪犯在這個階段有人伸手拉他們一把,心靈上得到了拯救,那麽,他們就不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可是,幾乎所有的罪犯都沒有那麽幸運,從而導致他們走上了有去無回的不歸路。
心理畫像專家表示,一般來說,很多孩子的負麵個性特征都是在8~12歲時加速發生變化,此時對孩子影響最大的人就是父親。但是,這些罪犯的父親卻沒有盡到關鍵性的責任。有的已經離婚,有的進入監獄,還有的人雖然與孩子在一起生活,卻與孩子感情非常淡薄,並經常對孩子拳打腳踢。比如,上文中約翰·加西的父親就沒有盡到作為一名父親應盡的責任,整日酗酒,酗酒後就會毆打妻兒。這也是加劇約翰·加西負麵個性特征變化的導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