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吃人”的凶手——年幼報童死亡案
一天清晨,在環境優美的貝爾維尤市,丹尼像往常一樣很早就起了床,然後騎著自行車去城裏的一家便利店取報紙和送報。頑皮的他總是不愛穿鞋子,雖然父母總是提醒他穿鞋,但他依然光著腳騎著自行車出了門。
13歲的丹尼金發碧眼,長得非常可愛。他的父親是一名郵局職員,他和哥哥都是報童。丹尼歡快地騎著自行車,向便利店奔馳而去。
但是到了7點鍾,報紙管理人員卻接到了一些住戶的投訴電話,聲稱他們的報紙還沒有送到。這些住戶正是丹尼負責派送的,於是,管理員出去找尋丹尼。但管理員在丹尼負責的片區找了一圈也沒有找到他,隻好打電話給丹尼的父親伊伯裏先生。
伊伯裏先生聽聞,立刻去丹尼負責送報的地方找了找,也沒有找到他。伊伯裏在詢問一些住戶後得知,丹尼已經送了三家的報紙。找到第四家住戶時,他發現丹尼的自行車倒在這家的籬笆外邊,其他的報紙也在袋子中。這讓伊伯裏先生感到非常擔心,立刻報了警。
當地警方接到報案後,火速聯係了離貝爾維尤很近的駐奧馬哈分部的聯邦調查局探員強尼·伊凡斯。同時,FBI行為科學部的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羅伯特·K.雷斯勒也接到通知,希望他能協助伊凡斯破案。
於是,伊凡斯以及當地警方立刻趕到了案發現場。起初,警方認為丹尼有可能被其叔叔帶走了。因為他們了解到,丹尼叔叔的公司目前正好缺人手。但警方與丹尼的叔叔聯係後才得知,他並沒有帶走丹尼。
隨後,警方開始對丹尼所負責送報的地區進行挨家挨戶的搜尋和調查。不久,警方在一片草叢中發現了丹尼的屍體,他的手腳被捆住,嘴巴也被膠帶封住。身上隻穿著內衣,前胸、後背有多處刀傷。凶手似乎跟玩遊戲似的,將丹尼的臉劃得血肉模糊,全身上下幾乎都有傷口。另外,丹尼的肩部還被割下一塊肉。
當地驗屍官經過檢查發現,丹尼的口中有一顆石子,因此推斷屍體有可能是在死後被拋棄在這裏,而且屍體好像被移動過很多次,因此這裏並不是案發現場。由於丹尼的內衣沒有被脫掉,而且其身上也沒有任何被性虐待的痕跡,對此,驗屍官表示丹尼沒有遭到性侵。
雷斯勒查看了警方發來的現場照片,並到發現屍體的地方進行了勘查,也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但雷斯勒發現,遺棄屍體的地方旁邊有條小路,它是一條沒有出口的死路。附近還有一個十字路口,其中一條路可以通往河邊。
這讓雷斯勒感到很納悶:凶手為何不把屍體扔進河裏?屍體如果順著河流漂走的話,就會給警方偵破案件增加難度;另外,在遺棄屍體的地方附近,雷斯勒還發現周圍有很多空的啤酒瓶,似乎附近的居民在此開過派對,凶手為何會選擇這個地點遺棄屍體呢?雖然這裏雜草叢生,但在公路上就能發現屍體。對此,雷斯勒推測,凶手有可能很匆忙或很害怕,在晚上遺棄屍體後便立刻逃離了。
警方通過對丹尼哥哥的調查得知,他以前在送報時曾被一輛汽車尾隨,車上是一名白人男子。警方通過對其他目擊者的詢問得知,他們也曾看見一名白人男子經常帶著十幾歲的男孩兜風。
根據這些線索和案情,雷斯勒對罪犯進行了心理畫像:凶手是一名白人男性,年齡大概20歲;當地人,單身;高中學曆,目前是打零散工或失業;不是預謀殺人;雙手比較靈活;沒有性經曆,心理有問題;喜歡看**書籍,有戀童癖。
雷斯勒有多年處理謀殺案件的經驗,他認為大部分性犯罪都是發生在同種族之間的,他接手的這起案件也是如此。不僅是因為其他目擊者的證詞,而且死者所失蹤的地方也是在白人社區,如果其他膚色的人進入這一社區,必然會引起他人的注意。
推斷年齡20歲左右是由於拋屍地點的不合理,從而讓雷斯勒推斷出這個年齡。凶手可能是第一次行凶,這類案件大多是年輕人所為;目擊者稱曾看到可疑男子開車,這表明拋屍時凶手也是開車去的,因此可推斷他有駕照,而且年齡不會低於16歲。
由於在丹尼失蹤的現場並沒有發現掙紮或反抗的痕跡,雷斯勒推斷凶手可能認識死者。如果凶手有同夥,則其中一人是負責將丹尼騙上車,另一個人是負責控製住他。
從作案時間來看,凶手肯定是在早上6點鍾左右就出發了,所以他可能是獨居,沒有合理的作息時間。拋屍地點不遠處就有一片森林,而凶手並沒有將屍體遺棄在那裏,表明凶手並不是很強壯。
捆綁丹尼的繩子沒有受到磨損,而從綁繩子的手法可以看出凶手雙手比較靈活。同時,結合驗屍官的報告,雷斯勒推斷丹尼被捆綁的時間並不長,凶手在殺害他之前可能並沒有對其進行過分的虐待。
雖然驗屍官沒有發現性虐待的證據,但雷斯勒卻認為,並不能排除這一情況,有可能是凶手尚未得手,丹尼在掙紮或反抗的時候被殺害了。由於屍體已經麵目全非,因此無法判斷丹尼是否反抗。丹尼沒有遭到性虐待或性侵犯也可能表明凶手沒有真正的性經曆。在美國,20歲左右的男性沒有性經曆是相當罕見的,這表明他在成長階段有心理問題。
雷斯勒曾接觸過很多類似的案件,將被害人的衣服脫掉,卻沒有對其性侵,並對被害人凶殘地下狠手,在表明凶手心理不健全的同時,還有很多奇怪的幻想。同時,也表明他有可能喜歡看**書籍或者有戀童癖。不過,讓雷斯勒不解的是,凶手為何要用刀削掉丹尼肩部的一塊肉呢?是在抹去他留下的痕跡嗎?
另外,通過對拋屍現場的分析,雷斯勒推斷凶手有可能會重返拋屍現場或是假裝幫助警方和被害人家屬,實際上則是了解案件進展。對此,雷斯勒建議警方,應該根據目擊者提供的線索將凶手的畫像通過媒體向公眾公布,隻要凶手出現,就會引起眾人的注意。
另外,根據技術人員對捆綁丹尼的繩子的分析得知,這種繩子並不是普通的繩子,在市麵上也不一定能買到。於是,FBI探員強尼·伊凡斯決定將嫌疑人鎖定在擁有特殊繩子的人身上,並安排催眠人員對丹尼的哥哥以及目擊者進行催眠,以讓他們回憶起自己所看到的更多細節。
雷斯勒和伊凡斯都確信凶手一定還會作案,可是,過了很長時間也沒有發生此類命案,調查組的工作也無法開展下去。但不久,在奧馬哈附近再次發生了一起男孩被綁架案:
一天早上,歐福特空軍基地某軍官的兒子克裏斯多夫·保羅·沃爾登步行去沙比郡的學校上學時卻失蹤了。有目擊者稱,曾看到他在一個白人男性的車中。3天後,有打獵的人在一片森林中發現了孩子的屍體。這個地方距離沃爾登失蹤的地點僅有8千米。
接到通知後,雷斯勒與伊凡斯再次見麵。雷斯勒發現,這起案件與丹尼被殺案件很相似,沃爾登的身上也隻剩下**,全身刀痕累累。殘忍的是,沃爾登的喉嚨幾乎被割斷,這表明凶手越發殘暴了。
當他們到達案發現場兩三個小時後,一場突如其來的暴風雪淹沒了現場的證據和線索。不過,幸好他們在大雪前發現一條重要線索,在案發現場找到了很多腳印,腳印顯示有兩個人走進去,但是卻隻有一雙腳印走出來。這表明此處有可能就是案發現場,也可以斷定凶手是單獨作案。
通過這起案件,雷斯勒更加斷定凶手的膽子比較小,而且有些懦弱。他選擇小男孩作為下手對象,表明他不敢冒險,知道他們會因為害怕而喪失抵抗能力。而從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可以看出,凶手越發成熟了。
根據這些線索,雷斯勒對凶手的作案方法和心理進行了模擬:第一次作案時凶手使用了特殊的繩子,聯邦調查局已經對繩子進行了化驗,所以凶手下次不能再使用了。對付孩子,隻要用恐嚇、威脅就可以,不一定非要用繩子、膠帶。這次作案應該讓孩子穿著衣服走到隱蔽的地方,然後讓其脫掉衣服,再將其殺掉。
通過模擬,雷斯勒斷定凶手的年齡可能在20歲左右。這起案件的被害人也沒有遭到性侵,雷斯勒更加確信凶手有性方麵的問題。他挑選容易得手的小男孩,可能是凶手曾經因遭到他人侵犯而感到自卑,這表明他的心理非常脆弱。
雷斯勒仔細研究這兩起案件,發現它們的差異在於:第一起案件凶手是在實驗,而第二起案件則是從中體驗到快感,因而更加殘暴。如果此後再作案,他會更加殘忍。
另外,驗屍官也提供了新的情況。上次驗屍時發現的被害人口中的小石子是誤報,那是另一樁案件中與此案無關的證據,他不小心將證據弄混了。因此,雷斯勒認為,第一起案件的拋屍地點應該距離作案地點不遠。
掌握這些情況後,雷斯勒再次對凶手的心理畫像進行修改:年輕的白人男性,單獨作案;所住地方在貝爾維尤或離空軍基地不遠的地方;學曆不高,可能是在基地做維修工作或是擔任技師之類的工作;愛看偵探類的小說或雜誌,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業餘工作有可能是做男孩們的棒球隊教練等;而孩子們身上的刀傷,可能是凶手為了清除死者身上的印記,有可能是咬痕。
雷斯勒猜想凶手可能還會繼續作案,而現如今學校馬上要放假了,凶手下手就更加容易,因此他與FBI探員伊凡斯聯合當地警方積極投入調查中,希望盡快破案。另外,雷斯勒還通過媒體提醒家長和孩子們,千萬不要單獨外出,並呼籲各個執法機關遇到可疑人員和車輛,要立刻匯報給聯邦調查局。
而在此期間,警方對當地曾經有過性犯罪記錄的人進行了仔細調查、盤問。在調查過程中,有一個嫌疑人進入了警方的視線,並在他的住處搜到了繩子和膠帶。可是,對其進行測謊後發現,他並非凶手。因為在警方與其交談的過程中,他非常健談、活潑,並毫無隱瞞地說出自己是同性戀的事實。
此時,有一位目擊者向警方提供了線索:在沃爾登失蹤的前幾天,他曾經看見沃爾登與一名年輕的男子在一起。為了得到更確切的信息,警方對目擊者進行了催眠,他回憶起沃爾登與那名男子一起上了車,並想起了男子所開汽車的車牌上的前幾個號碼。
警方經過調查發現,有將近1000輛車符合他所說的情況。不過,在沙比郡的這種車輛比較少。於是,當地警方按照車牌號進行一一排查。正當警方調查車輛時,案情有了新的突破:
一位教堂的女教師打了報警電話,她聲稱一輛車在教堂附近轉悠,司機是一個瘦弱的男子。他將車停好後來敲門借電話用,但她拒絕了。對此,男子非常生氣,威脅要殺了她。
通過女教師的描述,FBI探員伊凡斯覺得那名男子的特征與雷斯勒所做的心理畫像非常符合。另外,女教師還提供了那名男子的車牌號碼。
警方根據車牌號進行深入調查,發現這輛車是從租車行租來的,租車的人來自歐福特空軍基地,租車時聲稱自己的車需要修理,並將車留在那裏。經過調查發現,留在租車行裏的車與幾位目擊者提供的線索非常吻合。當警方打開車子的後備廂時發現,裏麵有尖刀、繩子、膠帶。而這輛車正是警方要搜尋的1000輛車之一。
警方立刻將這個信息反饋給聯邦調查局和空軍基地,伊凡斯帶著幾名FBI探員以及基地的安保人員對這輛車進行了調查。經調查得知,這輛車的車主名叫約翰·約瑟夫·裘伯特,在空軍基地擔任維修師,今年21歲,身材瘦小。這些特征與雷斯勒對凶手的心理畫像很符合。
警方在征得裘伯特的同意後,對其房間進行了搜查,發現了很多特殊的繩子以及一把獵刀,還有很多偵探小說,其中一本已經被翻得皺巴巴的。
隨後,聯邦調查局對裘伯特進行了審問。起初,他拒不承認自己的罪行,聲稱警方沒有實質性的證據。但後來,當調查局拿出有力的證據時,他終於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接下來,雷斯勒對裘伯特進行了深入研究,原來他在六七歲時就有謀殺的幻想,想把自己的保姆殺掉並吃其肉。從童年到青春期,再到成年,這種幻想一直在他腦海中浮現。
裘伯特的母親是旅館的用人,父親是餐廳的服務員,兩人關係一直都不好。在他10歲時,父母離異,他跟隨母親生活。母親脾氣很暴躁,時常會亂發脾氣、摔東西。每次見到母親發火,他就害怕地躲進房間裏,母親也從來不關心他,這讓他變得非常自卑。在他12歲**時被母親發現,母親對他又打又罵。於是,他的幻想對象從年輕女孩轉移到了年輕男孩身上。
為了能夠到天主學校讀書,裘伯特找了份送報的工作,因為母親無力負擔他讀貴族學校的高額學費。但裘伯特進入天主學校後,同性戀的他卻被同學們嘲笑。高中畢業後,他進入一所軍校讀書。由於所在州法定的飲酒年齡比較低,因此他開始縱情飲酒,從而導致他時常訓練遲到或徹夜不歸。所以,第一學年結束,他就回了家。
不久,他加入了空軍,在這裏,他認識了一位年輕的同僚,他們的關係非常好。後來,兩個人一起到歐福特空軍基地服役,並住在一個宿舍,此時,裘伯特迷上了偵探小說。可不久,他的室友突然對他說,基地的一個小夥子看上了他,並讓他遠離裘伯特。裘伯特聽聞非常生氣,氣得摔門離去。很快,室友就搬走了,這對裘伯特產生了很大的刺激,從而讓他犯下第一起凶殺案。
而在犯案的過程中,之所以對被害人百般摧殘,用刀劃傷他們,是因為他要用刀抹去他的咬痕,這與他六七歲時幻想吃人不謀而合。而喜歡讀偵探小說,則是要從小說的情節中體會到殺戮的快感和靈感。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有話說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通過研究表明,孩子從出生到六七歲這段時間裏,最大的影響來自他們的母親,因為這個階段是孩子學習愛的能力的階段。而通過研究諸多罪犯顯示,他們在此期間往往與其母親的關係冷漠、淡薄,並且互相排斥。由於他們很少能夠得到母親的關懷和嗬護,更不會從精神上得到溫暖,所以他們無法像正常人那樣學會珍惜彼此,也不會表達對愛和關心的需要,從而會讓他們終其一生都要為此付出代價,並讓社會承受慘重的代價,奪走很多無辜的生命,並讓更多的人陷入恐怖的氛圍之中。
不僅母親,父親也對孩子的成長起到關鍵性的作用。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羅伯特·K.雷斯勒稱,曾有一個罪犯的父親由於工作比較忙,經常外出,偶爾才回家。而回到家中,隻要不順心就對罪犯媽媽和罪犯本人拳打腳踢,因此,罪犯從小就非常害怕父親。不僅如此,罪犯的父親還曾猥褻過他。調查顯示,有40%的罪犯在兒童時期曾遭到父母的打罵或猥褻;70%的罪犯在小時候曾目睹過性暴力行為,甚至自己也是受害者。
因此,這致使大多數罪犯在童年時精神上出現問題,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他們長大後,這一精神問題就會出現各種異常現象,如性功能失調、人際關係非常差等,從而導致他們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