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權傾一時到毀於一旦
——皇親世族國舅爺隆科多
1、青雲直上的皇親世族
隆科多,姓佟佳氏,滿洲鑲黃旗人,領侍衛內大臣、一等公佟國維的第三子,康熙孝懿仁皇後之弟。他的生年不詳,卒於雍正六年六月(1728年7月)。
隆科多步入軍界和政壇,並青雲直上,多半是由於他的祖輩、父輩對清廷的莫大功績與尊榮,以及他同康熙間的至親關係等因素所促成的。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隆科多被任命為一等侍衛,不久又擢鑾儀使兼正藍旗蒙古副都統。三十四年(1695年),又兼任鑲白旗漢軍副都統。四十四年(1705年),因其部屬違法妄行,被康熙發現,諭責隆科多不實心辦事,革除其副都統、鑾儀使之職,仍任一等侍衛。
五十年(1711年),隆科多又突然升遷,被授為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三營統領,開始掌握軍權。五十九年(1720年)十一月,任理藩院尚書,仍管步軍統領事務。
2、參與雍正的奪儲陰謀
康熙晚年,諸皇子之間爭奪儲位鬥爭激烈。隆科多本來“與大阿哥相善,人皆知之”。後來,他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和地位,竭力同日益受寵的胤禛拉關係。而急欲登皇位的胤稹看到隆科多握有軍權,也設法同他暗相勾結。在這種情況下,隆科多同胤禛的關係空前密切,成為當時清朝政局頗為關鍵的兩個人物。六十一年(1722年)十月,隆科多奉旨同胤禛一道清查通州(今北京通縣)各個糧倉,以防不敷和黴爛。十一月,康熙病重,隆科多奉命侍疾禦榻前。康熙在暢春園死後,隆科多宣讀“遺詔”,出胤禛即帝位。胤禛正在痛哭之時,隆科多又提醒他說:“大行皇帝深惟大計,付授鴻基,宜先定大事,方可辦理一切喪儀。”於是,胤禛決定護送其父遺體進城,令隆科多、允祥負責備儀衛,清禦道。他還命隆科多率軍警衛京城,關閉九門六天,“諸王非傳令旨不得進”大內,以防允袂集團乘機搗亂。胤禛實施的這些保安措施,遏止了朝廷內部可能發生的政治變故,而在這當中,隆科多立下了汗馬功勞。從此,隆科多成為新政權的核心人物。康熙去世不久,胤禛就任命他為總理事務大臣之一,把其父在第一次廢太子中獲罪失去的一等公爵銜賞給隆科多,並稱隆科多為舅舅,這是異乎尋常的。顯然,胤禛是把封爵、尊稱和總理事務大臣三個頭銜作為對隆科多扈翼登基之功的酬謝。同年十二月,又以隆科多在辦理康熙殯葬事務中“克殫悃誠”,“諸事允當”,賞給一等阿達哈哈番世職,讓其長子嶽興阿襲,次子玉柱出侍衛擢鑾儀衛鑾儀使。後又任命他為吏部尚書,仍兼步軍統領。
3、對恩寵有加的自我擔憂
雍正元年(1723年)二月,隆科多奉命主持會考府事務,專司各省奏銷錢糧。三月,命加太保。四月,雍正親賜隆科多“世篤忠貞”的禦書匾額。二年(1724年)五月,隆科多被任命為撰修《聖祖仁皇帝實錄》總裁官、撰修《大清會典》總裁官和《明史》監修總裁官。六月,他又奏命兼管理藩院事務,並受賜雙限孔雀翎、四團龍補服、黃帶及鞍馬紫轡。至此,隆科多得到朝廷的重用和恩榮達於極點,被雍正稱稱雀為“此人真聖祖皇帝忠臣,朕之功臣,國家良臣,真正當代第一超群拔類之稀有大臣也”。
雍正即位初期,政局不穩,他勸諭隆科多和年羹堯這兩個左右手同舟共濟,內外鼎助。為了實現這個圖謀,他甚至自行作主,把內弟年羹堯的長子年熙過給隆科多做兒子。其實,隆科多已有兩個兒子,但能得到皇上的非同小可的恩賞,他感到萬分欣喜,說自己命中該有三個兒子,這第三子即如同上天所給。隨後,他將年熙更名為得住,並向雍正發誓,一定會同年羹堯親密共事:“我二人若少作兩個人看,就是負皇上矣!”
然而,對隆科多和年羹堯這二人來說,權重必擅,賞多必驕。隆自恃有功,在朝廷內部專橫跋扈,攬權逐利。如在吏部,司官對他“莫敢仰視”,惟命是從。他所經辦的銓選,人們稱之為“佟選”。在諸王麵前,他傲慢無禮。有一天,允禮進宮,隆科多碰見了,他不按規矩跪一腳問安,僅起立表示致敬。允禮當時也不敢得罪於他,遂向他欠身而過。這時的隆科多變得狂妄自大,目中無人。同年十一月,雍正已察覺隆科多這方麵的問題,他在河道總督齊蘇勒的奏折上密諭:“近日隆科多、年羹堯大露作威福攬權勢光景,若不防微杜漸,此二臣將來必至不能保全,爾等皆當疏遠之。”
隆科多雖專擅逞威,但亦頗有心計。他預料到自己的權位並不穩固,故在許多事情上都留了後路。他很早就把財物轉移到各親友家中,以防雍正抄家。他參與了雍正的奪儲陰謀,因而意識到雍正遲早會除掉自己。他借諸葛亮的“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時”,來抒發自己的恐懼心情。他擔心權位過重,會引起雍正的疑忌,於是主動提出辭掉步軍統領之職。
4、盛極而衰走上不歸路
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起,隆科多開始失寵,被解除步軍統領之職。五月,他同年羹堯一起,遭到雍正的譴責:“朕禦極之始,將隆科多、年羹堯寄以心膂,毫無猜防,所以作其公忠,期其報效。孰知朕視為一德,伊等競懷二心,朕予以寵榮,伊等乃幸為邀結,招攬納賄,擅作威福,敢於欺罔,忍於背負,幾致陷朕於不明。朕恨辨之不早,寵之太過,愧悔交集,竟無辭以謝天下,有自咎而已。朕今於隆科多、年羹堯但解其權柄,不加刑誅者,正以彼等之妄謬,皆由朕之信任太過,是以惟有自責,而於伊等一概從寬也。自今以後,既覺其奸偽,曉諭眾知,不複信任,假以要權。”並警告其黨羽,應與他倆劃清界限,斷絕聯係。六月,雍正又以其子玉柱行為卑劣,命革鑾儀使等職,交隆科多管束。接著,又以隆科多徇庇年羹堯之罪和議敘銀庫各員不從公商酌為由,令交都察院嚴加議處。都察院奏議革去隆科多一等公爵,但雍正不同意,命削其太保銜及一等阿達哈哈番世職,並命往甘肅阿蘭善等處修理城池,開墾荒地。
雍正對此安置尚不放心,又特意渝示涼州總兵宋可進予以監視,叫他與隆“相見時不須絲毫致敬盡禮”。七月,雍正下令把過去賞賜給隆科多的黃帶、紫扯手、雙眼翎和四團龍等物俱收回,不準使用。顯然,雍正這時不僅不信任隆科多,而且將他看成是誑君背主、植黨擅權的大奸臣。
四年(1726年)正月,隆科多被罰往新疆阿爾泰嶺,同策妄阿拉布坦議定準噶爾和喀爾喀遊牧地界,事畢後再同預計前來的俄國使臣會議劃定兩國疆界。雍正嚴厲地指出:“此事隆科多非不能辦者,伊若實心任事,恩蓋前愆,朕必寬宥其罪,若心懷叵測,思欲憤事,所定邊界,不合機宜,於策妄阿喇布坦、鄂(俄)羅斯地方生事,朕必將伊治罪。”爾後,又命刑部審問隆科多的家仆王五、牛倫。他們供出了隆接受年羹堯、滿保等多人禮物的情形。二月,隆科多奏稱:“臣等驗看寧夏賀蘭山前,搖漢拖輝至石嘴子等處寬闊一百裏,曠野而平,其土肥潤,籽種俱皆發生,其地尚暖,易於引水……若修造渠壩及放水之閘,兩岸可以耕種萬頃地畝。”議政王大臣奏交大理寺卿通智同嶽鍾琪商酌辦理,諭從其議。隧後,兵民前往開墾,並在新開發區設立新渠縣。
說明隆科多在遭到遣戍之後,依然忠於朝廷。五月,禮部侍郎查嗣庭因文字獄被戮屍梟示,隆科多以薦舉罪受到牽連,但“每奉密旨誥問,俱不吐實”與此同時,雍正還譴責隆科多和允襈的同夥阿靈阿、揆敘等人互相黨附,邀結人心。八月,隆科多同散秩大臣四格在恰克圖與沙俄代表薩瓦·務拉底恩拉維茨會麵。在談判中,他能堅持正確立場,堅決要求沙皇政府歸還被其侵占的中國大片領土。
五年(1727年)閏三月,宗人府參劾輔國公阿布蘭私將皇室玉牒繕本交給隆科多,收藏在家。阿布蘭被革去公爵,並圈禁家中,旨令隆科多將情由回奏。六月,議政王大臣等議奏:“隆科多私抄玉牒,存貯家中,及降旨詢問,又不據實具奏,應俟辦完鄂羅斯疆界事件,將伊革職,拿問治罪。”雍正針對此事,大肆怒斥隆科多,說:“從前差隆科多前去,並非不得共人,以其能辦理而使之也。鄂羅斯事件最易料理,特給伊效力之路,以贖罪耳。及隆科多去後,看其陳奏一應事件,不但不稍改伊之凶心逆行,且並不承認過失,而舉動狂悖,全無愧懼,將朕降旨行文查問之事隱匿巧飾,無一誠實之語。伊既不實心效力,則留伊在彼,反致妄行攪擾,毫無裨益,可將隆科多調回,令其速來,未到京以前,爾等請旨,鄂羅斯邊疆等事,著克什圖前往,與四格、圖理琛辦理。”旋以大不敬罪,革去隆科多一等公爵,命其弟慶複襲替。
十月,順承郡王錫保等遵旨審奏隆科多罪案,列舉他犯大不敬之罪有五,欺罔之罪有四,紊亂朝政之罪有三,奸黨之罪有六,不法之罪有七,貪婪之罪有十六,共計四十一條大罪。在大不敬的罪狀中,除私抄私藏玉牒外,還說他把康熙賜給他的禦書貼在廂房,視為玩具。又說皇上賞給他三千兩銀子,令他修理公主墳墓,但他拖至三年,竟然不修理。在欺罔罪狀中,談到他在康熙去世的那天,他並未在禦榻前,亦未派出近禦之人,但他卻“詭稱伊身曾帶匕首,以防不測”,又“狂言妄奏,提督之權甚大,一呼可聚二萬兵”。在祭祀時,他“作有刺客之狀,故將壇廟桌下搜查”。在紊亂罪狀中有:他在“皇上謁陵之日,妄奏諸王心變”,又“妄奏調取年蔓堯來京,必生事端”,“妄奏舉國之人,俱不可信”。在奸黨罪狀中,說他交結阿靈阿、揆敘以及保奏大逆之點嗣庭。在不法罪狀中,說他“任吏部尚書時,所辦銓選官員皆自稱為佟選”,指控他縱容家人,勒索財物,包攬招搖,肆行無忌。在貪婪罪狀中,列舉了他接受賄賂的名單和銀數,納賄銀多達五十多萬兩。雍正覽奏,諭諸王大臣等日:“隆科多所犯四十一款重罪,實不容誅。但皇考升遐之日,召朕之諸兄弟及隆科多入見,麵降諭旨,以大統付朕,是大臣之內承旨者,惟隆科多一人。今因罪誅戮,雖於國法允當,而朕心則有所不忍。”在這種情況下,雍正免其正法,命於暢春園外附近造屋三間,把隆科多永遠禁錮在那裏,以恕背恩之罪。他的財產被全部用於抵賠追贓,長子嶽興阿被革職,次子玉柱被發往黑龍江當差。就這樣,盛極一時的顯宦之家,最終毀於一旦。隆科多悲憤至極,翌年死於禁所。
5、不過是兔死狗烹而已
雍正的繼位問題,曆來是史家爭論的焦點,雖然近來認為雍正繼位合法的一派占了上風,但堅持篡位說的人也並沒有偃旗息鼓。不過,無論說正說反,隆科多的作用卻是公認的。作為老皇帝康熙咽氣前守在身邊的惟一大臣,對於皇位的繼承,不說一言九鼎,至少是相當關鍵的。也就是說,無論雍親王作弊還是沒作弊,隆科多都是繞不過去的關口,而隆科多,恰是雍親王名份上的舅舅,京中兵權在握的步兵統領。
當然,隆科多也因此得到了回報,不僅封官進爵,榮及子孫,而且得以總理朝政,兼管理藩院,雙眼花翎、四團龍補服,跟嫡親皇家宗室一個待遇,還以武人身份,被委以意識形態看門人的重任,擔任《聖祖實錄》(康熙)、《大清會典》的總裁,以及負責監修《明史》。在剛剛即位的那年,雍正對隆科多張口必稱舅舅,甚至在奏折上也直書:舅舅隆科多,一點也不擔心不成體統。
可惜,天大的富貴來得快,去得也快。隆科多的雙眼花翎帶上未滿一年,即雍正三年,就遭到了雍正帶頭發起的大批判,眾臣子口誅筆伐的結果,一致要求加以嚴懲。總算皇帝網開一麵,沒有一擼到底,可從此日子不好過了。沒幾天就因家奴的一點小事,再次遭到更加嚴厲的批判,眾官僚一共給他羅列了41條大罪,堅決要求將之斬首抄家。這次,皇帝再次表現出仁慈,隻將“舅舅隆科多”在圓明園暢春園外搭了三間棚子,將他“永遠圈禁”,不久(雍正六年),受不了饑寒之苦的隆科多就翹了辮子。
隆科多之死,不過是雍正過河拆橋,兔子逮到後殺了狗而已。此一家之言,犯不上“流血無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