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行為思想與人迥異
即使是在時人眼中,他的行為方式和思想方式也與常人迥異。比如,他終生不吃米穀,麵隻有偶爾食之,飲酒時隻豬肉一盤,熬茶一壺。宴請客人吃飯,唯舉箸而已。英熙齋曾見他的仆人捧火肉一盆,約三斤多,紀曉嵐一邊說話一邊吃,須臾而今,這一餐飯就算打發了(事見沈雲龍輯《清代明人軼事》)。《妙香齋叢話》記他在家時,幾案上必羅列榛、梨、棗之屬,隨手攫食,時不住口,因此人們說他是猴精轉世。
雖然以肉當穀,但紀曉嵐卻不吃鴨肉。《聽鬆廬詩話》雲:“西溟不食紀文達不食鴨。自言雖良庖為之,亦覺腥穢不下咽。且賦詩雲:靈均滋芳草,乃不及梅樹。海棠傾國姿,杜陵不一賦。”
另外,紀曉嵐平生不善飲酒,嚐自述:“平生不飲如東坡,銜杯已覺朱顏酡。今日從君論酒味,何殊文士談兵戈。”紀曉嵐不以不善飲為憾事,且將此同蘇東坡相比,以為雖不能飲酒,卻自有其旁觀者的樂趣在,再詩謂“仆雖不能飲,跌宕亦自喜,請為壁上觀,一笑長風起。”
在紀曉嵐時代,滄州所出產的滄酒馳名海內,聲譽如同今日之茅台,一罌可值四五金。然地方釀酒人為防征求無饜,相約不以真酒應官,雖笞捶不肯出,十倍其價亦不肯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連一滴酒也嚐不到,其他人就可想而知了。滄州酒有許多神妙之處,一是舟車運輸,一搖味即變,須在安靜處澄半月,其味乃複。二是庋閣保存二年者,可再溫一次;十年者,溫十次如故,十一次則變味。一年者再溫即變,二年者三溫即變,毫厘不能假借。紀曉嵐的同年好友董曲江的叔叔董思任,最嗜酒,他做滄州牧時,竟連一口滄酒沒能嚐到。罷官後,再到滄州,一位進士請他喝滄酒,他喝了如醍醐灌頂,大發感慨曰:“吾深悔不早罷官”。紀曉嵐的《欒陽續錄》記下了這段佳話。雖不善飲,然紀曉嵐卻頗知酒之三味。
跟他不能飲酒可相提並論的,是他極嗜旱煙,且煙道頗為出神入化。《清稗類鈔》記:
河間紀文達公,嗜旱煙,鬥最大,能容煙葉一兩許。煙草之中,有黃煙者,產於閩,文達亦嗜之。
又記:
紀文達有戚王某喜吸蘭花煙,入珠蘭花於中,吸時甚香,然王之煙鬥甚小。一日訪文達,自謂煙量之宏,文達而語之曰:“吾之鬥於君之鬥奚若。”乃以一小時賽吸,於是文達吸七鬥,王亦僅得九鬥也。
《芝音閣雜記》也記載他的煙槍甚是巨大,煙鍋亦絕大無朋,能裝煙三四兩,每裝一次,可自虎坊橋宅邸至圓明園,吸之不盡,都人中稱他作“紀大煙袋”。有一天他的煙袋丟了,別人都替他著急,他卻連說無妨,第二天去東小市,果然見一小攤上擺著他的煙槍,於是以微值購還。因為這支煙槍奇大,別人得之無用,況且京中絕無第二支,所以容易找回來。因為嗜煙,紀曉嵐也實在鬧出不少類似“靴筒走水”之類的笑話。
紀曉嵐感情生活,是典型的顯貴方式。十七歲那年,他娶東光縣望族、時任城武縣令的馬永圖之女為妻。操辦這件婚事的是他同父異母的哥哥紀晫(字晴湖),紀晫比紀曉嵐年長十八歲,幼時提挈保護,逾於所生,為紀曉嵐娶親,又花費數百金,而她自己嫁女兒,僅略具簪環衣裳而已。紀曉嵐對這門親事是滿意的。但是他又廣續妾媵,這件事也得到了他那位兄長的認可,他自記謂:“公(紀晫)自少至老無二色,昀頗妾媵,公弗禁,曰:妾媵猶在禮法中,並此強禁,必激而**於禮法外矣。”(《伯兄晴湖公墓誌銘》)
在眾多的妾媵中,他最喜歡的沈氏和郭氏。沈氏字明玕,其祖上為長洲人,流寓河間。明玕神思朗徹,殊不類小家女,曾說:“女子當以四十以前死,人猶悼惜。青裙白發,作孤雛腐鼠,吾不願也”。明玕死時,年僅三十歲。郭氏名彩符,死時年齡也很輕。紀曉嵐為她們題寫了許多詩篇,極其纏綿悱惻。他為郭氏寫的悼詩,其一雲:
風花還點舊羅衣,
惆悵酴釄片片飛。
恰記香山居士語,
春隨樊素一時歸。
他為沈氏所寫的悼詩謂:
幾分相似幾分非,
可是香魂月下歸。
春夢無痕時一瞥,
最關情處在依稀。
到死春蠶尚有絲,
離魂倩女不須疑。
一聞驚破梨花夢,
卻記銅瓶墮地時。
而紀曉嵐為馬氏寫的祭文,卻充滿著禮教,而無愛戀之情。他之所以對馬氏還比較滿意,一是她顯赫的家世,二是她賢淑的女德。馬氏對沈氏明玕,不僅不潑醋,反而疼愛有加,待如親生女兒,這使紀曉嵐非常感動。然而紀曉嵐的情愛觀畢竟沒有走出一般士大夫的圈子,他極力主張守節是一種順化自然的愛情極致,在他所著的《閱微草堂記》中,許多情愛故事都反映了他的這種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