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七 目擊者

目擊者(1)

現場就在不遠的一條街道上。李斌良和苗雨趕到時,看到的是一攤血跡和圍觀的行人,還有一台交警巡邏車和幾個拿著尺子丈量著的交警,瘋子的屍體已經不見。李斌良向交警出示了證件並說明身份,向他們詢問情況,令他希望尚存的是,一位交警告訴他,瘋子並沒有當場死亡,已經送往縣醫院搶救。另一位交警說,有人看到,肇事的是一台綠色的客貨兩用車,但是,沒人看清車號。他們已經報告大隊領導,正在各條路上搜尋堵截。李斌良告訴交警,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是刑事案件,要馬上通知刑警大隊出現場。接著,在交警的協助下,找到了圍觀人群中的一個目擊者——?一個騎著自行車、戴著眼鏡的中學教師。目擊者:“太嚇人了,我下班,騎著自行車回家,忽然有一輛汽車從我身邊疾駛過去,差點撞著我,我挺生氣,可一想,反正也沒撞著,就算了,可沒想到,它眼睜睜向前麵的瘋子撞去,我嚇得大喊:‘車來了,快躲開’,那瘋子好像聽到了我的喊聲,回頭看了一眼,這時,那輛車已經撞了上去……我還以為沒撞上呢,可是,車過去後,我看到瘋子倒在地上了,那輛車開得飛快,眨眼就沒影了!”

李斌良:“你覺得,這輛車是故意撞的,還是事故呢?”

目擊者:“這不明擺著嗎?這條道挺僻靜的,沒有多少人車,瘋子又在路邊,不妨礙交通,眼睜睜往人身上撞,怎麽能是事故呢……不過,如果是故意的,為什麽撞一個瘋子呢,他能得罪什麽人哪?”

很好解釋,他可能不是瘋子。李斌良這麽想著,看了苗雨一眼,發現她臉色有些蒼白。李斌良跟秦誌劍和邱曉明通過電話,攔了一台出租車,和苗雨飛快地駛往醫院,並在途中給老曾打了電話,老曾聽了這事,稍顯驚訝,說自己也馬上去醫院。

出租車飛速地在街道上穿行,李斌良大腦飛速地旋轉著:是交通事故,還是滅口?如果是滅口,又是為什麽?因為,他是目擊者。是啊,他是瘋子,整天在大街小巷遊逛,誰能注意到他呢,誰會懷疑到他呢,誰會排查到他呢……他就是目擊者,可是,他極為成功地隱蔽了自己。如果他是目擊者,又是他寄的舉報信,那麽,他還是瘋子嗎?當然不是。李斌良眼前浮現出“瘋子”那肮髒、卑微的形象,還有那躬身說“政府好”的聲音……是的,他不是瘋子,他根本不是瘋子,他從來就不是瘋子,一切,都是裝出來的。那麽,他為什麽要裝瘋……苗雨的歎息聲打斷了他的思索。他輕聲問:“苗雨,你在想什麽?”

苗雨同樣輕聲地:“不知他現在是死是活!”

對,這才是當前的關鍵問題。

他還沒有死。這是二人來到醫院急救室外邊得到的第一個消息。這是個令人安慰和鼓舞的消息。

瘋子正在搶救,急救室外,李斌良眼看著一袋袋血漿送進去。焦急中,他攔住一個年輕的女護士問“瘋子”的狀況。女護士的回答是:“正在搶救,人還活著,結果還很難說。”

李斌良發自內心地:“護士同誌,太謝謝您了,您跟醫生說一下,一定要把他救活,說我們求他了!”

女護士懷疑地看了李斌良一眼,走進急救室。片刻,另一個年紀大些的女護士和剛才的年輕女護士從急救室走出來,把李斌良叫到旁邊:“你是家屬吧,現在有兩件事需要你馬上辦,一、在手術單上簽字,二、趕快去張羅錢,人不管是死是活,都需要不少錢,最少也要先張羅一萬塊!”

這……李斌良忙亂地:“對不起,我不是家屬,我是警察,受害人是我們的一個重要證人,你們一定要把他救活,謝謝你們了!”

年紀大的女護士卻說:“不,你應該感謝鄭書記!”

苗雨奇怪地:“鄭書記,為什麽……”

年輕的女護士:“按照醫院的規定,患者不交錢,是不能救治的,是鄭書記來了之後,給醫院下了命令,對危及生命的緊急傷病者要先救治,後收費,特別對發生意外傷害的,更要這樣。”

原來如此,鄭楠,你真是個好書記,處處你都想到了。李斌良一時感慨萬端。

在李斌良思考感慨的時候,邱曉明和秦誌劍匆匆趕到。

秦誌劍和邱曉明聽完了情況,同樣震驚不已。秦誌劍低聲對邱曉明:“這是怎麽回事?”

邱曉明:“你是說……”

秦誌劍:“我是說,這個受害人到底是怎麽回事,他到底是不是瘋子?”

這也是李斌良想知道的。邱曉明猶豫著:“這……我也不清楚。”

秦誌劍瞪著邱曉明,壓著嗓子:“都什麽時候了,你還藏著掖著的?你還是不是警察?”

邱曉明:“這……我不是藏著掖著,他的案子不是我辦的,當時,我還是刑警隊副隊長,他的案子是經偵科辦的,要了解詳細情況,得問他們!”

苗雨奇怪地:“什麽?你們還辦過他的案子?他什麽案子?”

邱曉明低聲地:“經濟犯罪,他原來是一家企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後來因為貪汙被抓起來了,判了刑!”

這件事,李斌良已經聽邱曉明說過了,可是,當時沒有往心裏去,現在才知道,這裏邊可能有深層問題。他產生了要了解這個人的一切的迫切願望。秦誌劍替他開口了:“那你知道什麽,知道多少?知道多少講多少,我們必須盡快搞清這個人的真實身份。”

邱曉明:“這……我隻知道個大概,還是聽說的。好多年前了,當時,他是城郊鄉立新村的村長,率先帶領全村人集資辦起了一個冶煉廠,因為他出錢較多,又是村長,就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企業辦得非常好,那幾年政策也比較寬鬆,迅速發展壯大,到後來,資產達到兩千多萬。可是,就在這時候,有人舉報他有貪汙行為,縣裏派工作隊進駐企業進行了調查,發現情況屬實,就這樣判了刑。我知道的,就這麽多。”

秦誌劍:“不對呀,企業既然是村民自己辦的,屬於民營企業,縣裏怎麽會派人調查呢?怎麽能按貪汙罪判刑呢?”

邱曉明:“這也怪他自己。當時,他為了企業順利發展,少受些刁難,就掛靠了縣裏的一家企業。不過,誰都知道,企業還是私營。可是,等到辦案時,還是按貪汙國家集體財產定罪了。”

沉默。好一會兒,秦誌劍才既像自語,又像發問地:“這裏邊存在不存在羅織罪名陷害的問題?”

邱曉明:“已經是定罪判刑的事了,這話我可不敢說。如果你一定要弄清楚,那就去問經偵大隊……不,經偵大隊也說不清楚,年頭太多了,當時還叫經偵科,後來,案件又移交給檢察院反貪局,他們親自辦的。”

秦誌劍:“不管誰辦的,我還是懷疑裏邊有問題……對了,瘋子叫什麽名字,他家在哪裏,還有沒有親人?”

邱曉明:“這我說不清楚,好像是沒有……對了,這事得問民政局,他們應該知道……哎,那不是周局長嗎?”

說曹操曹操就到,縣民政的一位姓周的年輕副局長匆匆趕來,邱曉明趕忙把他介紹給李斌良和秦誌劍。李斌良問周副局長,瘋子叫什麽名字,有沒有親人。周副局長回答:瘋子好像姓袁,叫什麽名字一時說不準。還說,他本來一直在社會上遊**,是鄭書記去年發現後,要求民政局對全縣同類人員進行了一次調查,結果發現不少這樣的人,有人提出要搞一次整治活動,嚴禁這類人員在街上遊逛,當然,也包括一些乞丐什麽的,說他們影響了全縣形象,可是,鄭書記不同意,說對這樣的人需要關心而不是整治,後來,就把一些像他這樣的人送進了養老院,當然,經費由財政負擔。秦誌劍:“既然送進了養老院,他怎麽還在社會上遊**?”

周副局長:“養老院不是拘留所,不可能成天派人看著他呀,送進去幾天,他就又溜出來了!”

苗雨:“他出來之後,晚上住在哪裏,你們知道嗎?”

周副局長歉意地說不清楚,然後就告辭去見醫生了。李斌良沒有再追問,他知道,我們社會的管理漏洞也太多了,社會上這樣的人太多了。苗雨打斷了他的思考:“這就是所說的‘邊緣人’,由於貧困或者疾病,也由於主觀和客觀的原因,他們實際上已經被社會淘汰,遊離於主流社會之外,沒人問他們在幹什麽,更沒人問他們的死活,任他們自生自滅。我們已經習慣了這種現象,已經接受了這種現象。其實,這是一種麻木的表現,而這種麻木是最可怕的!”

到底當過記者,說話確實有水平,目光也很尖銳。秦誌劍:“這算什麽,你還沒看到嚴重的呢。最可怕的是那種‘武瘋子’,因為精神病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而我們又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管理製度,殺了人之後,關幾天,還得放回社會,讓他繼續危害他人!”

李斌良覺得一種沉重的無奈和痛苦從心底生起。苗雨憤憤地:“可是,現實明明這樣,你卻不能說。如果你說了,反而是你有問題,會有人找你的毛病。你們知道我為什麽不當記者了?就是沒法說真話,不能寫自己眼睛看到的、心靈感受到的真實的東西,實在太痛苦了!”

秦誌劍:“那你調公安局當了幾天秘書就說什麽也不幹了,是不是也是這個原因?”

苗雨:“對。當秘書有時也得說假話,寫那種自己都不相信的文章,這幾年形式主義的東西又特別多,我實在受不了。可當刑警就不同了,總能做點對社會有益的實事。”

李斌良再次被苗雨的話觸動。當初,自己不也是這樣嗎,先在政府辦當秘書,因為同樣的原因,主動調到公安機關,先做政治工作,後改行當了刑警……他忽然覺得和她一下拉近了不少,對她也有了深一層的認識,看著她發自內心的激動和真誠的憤怒表情,他的心中生出一股溫情,覺得她是那樣的親近……可是,他馬上又冷靜下來,及時控製住自己。手術室的門開了,幾個醫護人員推著一張病床走出來。秦誌劍:“出來了!”

四人急忙迎上去。“瘋子”閉目躺在**,閉著眼睛,昏迷不醒。他的臉上扣著吸氧麵罩,身上插著好多管子,看不清麵容。李斌良:“醫生,他怎麽樣?”

醫生:“暫時是沒生命危險了,不過,如何發展還要觀察一段時間。”

秦誌劍:“他什麽時候能醒過來?”

醫生:“這可不好說,送到醫院來的時候,人就昏迷了,不過,目前看大腦沒有受太大的傷害,屬於較重的腦震**。受傷嚴重的是內髒,好在傷的是脾,已經摘除了,如果是別的器官受傷,根本就沒有救活的希望了!”

“瘋子”被推進一個特護病房,李斌良等人隻能停在病房門外。一個護士把一個大塑料袋交給他們:“這是患者的衣物。”

李斌良和秦誌劍、苗雨急忙拿出來進行檢查。他們很快發現,“瘋子”的外衣雖然很髒,貼身的內衣卻幹淨得多。苗雨:“這說明,他有衛生意識,常洗內衣。”

秦誌劍:“這還說明,他有意把髒衣穿在外麵,給人以假象。”

邱曉明:“這說明,他可能真的不是什麽瘋子。”

秦誌劍:“不是可能,而是肯定,他肯定不是瘋子。”

李斌良不說話,仔細翻找手上的衣物,可是,什麽也沒發現。李斌良:“邱局長,趕快通知技術大隊,提取他的指紋,同時,調人來醫院警衛,必須絕對保證他的安全……”

在邱曉明打電話的時候,秦誌劍把李斌良拉到一旁:“李局長,你想過嗎?”

李斌良:“你是說,‘瘋子’被撞這件事?”

秦誌劍:“對,你不覺得太巧了嗎?我們剛猜到他可能是目擊者,就發生這種事。”

李斌良想過,可是,到底怎麽回事還不能確認。他說:“是啊,在這麽短的時間內,不可能跑風啊……”

秦誌劍:“可是,我們收到舉報信已經是昨天的事了。”

李斌良:“你是說,有人知道了舉報信的事,並且分析到是‘瘋子’寫的,知道了他是目擊者,所以才滅口嗎?”

秦誌劍:“隻能這樣解釋。”

是的,隻有這樣解釋,才說得通。可是,專案組接到舉報信的事是絕對保密的,雖然信寄到值班室,並沒人看過,罪犯怎麽知道的?秦誌劍:“有內奸。”

這……李斌良向旁邊看了一眼,邱曉明還在打電話,苗雨正向這邊看著,神情有些不自然。李斌良對秦誌劍低聲地:“先不要這麽說,或許,是有人無意間走漏了消息。”

秦誌劍:“不,我們特別強調過,這事不得向外人泄露,這絕不是無意,而是有意的。”

李斌良:“這事以後再說吧,現在的關鍵是查清‘瘋子’的真實身份、住處,看能不能發現我們需要的東西。”

李斌良決定兵分兩路,由邱曉明協調刑警大隊和交警大隊,保護“瘋子”安全,全力尋找肇事車輛,李斌良、秦誌劍和苗雨則負責調查“瘋子”的情況。李斌良心中產生一種感覺:“瘋子”可能會給案件帶來重大突破。

可是,調查進展得並不順利。一直到下晚班時分,既沒找到肇事車輛,養老院也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線索,他們對“瘋子”的了解還不如邱曉明多,隻知道他姓袁,曾經蹲過監獄,其他情況就一無所知了。他們還反映,“瘋子”送進養老院後,也沒有什麽特殊的表現,隻是人說走就走了,幾天見不著是常事,好不容易把他從大街上領回來,沒幾天又不見了,後來,人們也就不太管他了。關於“瘋子”的物品,他們說,除了養老院給他配的被褥,他沒有任何其他私人物品。至於“瘋子”有沒有家人、親屬,他們也說不清楚。不過,他們說不可能有,因為,從沒見過有什麽人照顧過他。既然是一個人,就應該有個來處。吃晚飯的時候,李斌良想出一個辦法,接觸當年查辦“瘋子”的法官和檢察官。他把這個想法對邱曉明說了,要他和檢察院、法院聯係。可是,邱曉明卻不表態,好一會兒才說:“檢察院和法院也查不出什麽,當年辦案的法官和檢察官都不在了,提拔的提拔,調走的調走,我看,還不如找律師呢,他知道得更清楚。”

律師?李斌良:“你是說,當年‘瘋子’請的律師?他是山陽人?”

邱曉明:“對,我認識這個人。”

秦誌劍一拍桌子:“快,你馬上和他聯係!”

這是間十幾平方米的小書房,靠牆放著一個大書櫃,裏邊多是法律方麵的書籍,書櫃旁邊還有一個寫字台,上邊放著一台手提電腦。雖然晚上九點多了,窗子拉著厚厚的窗簾,遮住燈光,門也緊緊地關著,山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馮自明在說話時仍然壓著嗓子,耳語一般,受他影響,李斌良三人也不得不悄聲說話。房間裏的氣氛沉悶而又壓抑。馮律師四十二三歲年紀,身材消瘦,但看上去挺有精神。邱曉明本來約他去專案組辦公室,可他說什麽也不去,甚至根本就不想見專案組,還是邱曉明再三做工作,才同意和李斌良談一談,而且,地點還要由他確定。他考慮再三,還是選擇在自己家中,還要求必須晚九點以後見麵,不能讓別人看見他和專案組人員接觸。

李斌良、秦誌劍和苗雨不得不非常秘密地來到馮律師家。萬幸的是,天已經黑了,馮律師家住宅樓附近人不多,進樓時也沒人看見。即使這樣,馮律師仍然惴惴不安。三人進屋後,他即告訴他們,住宅樓隔音不好,聲音大一點左鄰右舍都能聽見,所以,一定要小聲說話。對馮律師的要求,李斌良一概答應,然後迫不及待地說:“馮律師,咱們開始吧!”

馮律師:“好吧,你們想知道什麽?”

李斌良:“一切,我們想知道‘瘋子’……不,他叫什麽名字來著?我們想知道他的一切,你所知道的他的一切。”

馮律師:“好吧。不過,我並不知道他的一切,我隻能把自己知道的告訴你們,但有一條,我這些話隻跟你們說,你們一定要絕對保密。”

李斌良:“我們發誓。”

馮律師:“那就從他的案子說起?”

李斌良:“可以。”

馮律師歎息一聲:“怎麽說呢?其實,這完全是個冤案,天大的冤案,這麽多年來,我的良心也一直為此不安,可是,我也是實在沒有辦法呀……”

苗雨拿出筆錄紙和筆準備記錄,馮律師急忙地:“不行,不能記錄,你們要是記錄,我就不講了。”

李斌良急忙讓苗雨把紙和筆收起。馮律師盯著苗雨把紙和筆放回包內,才感慨地開口:“轉眼間,已經十多年的事情了,現在,人們都叫他‘瘋子’,已經忘了他的名字,其實,他的真名叫袁誌發。我還真問過,怎麽起這麽個名字,原來,他家一向很窮,父親就給他起了這個名字,可一直沒發起來,直到改革開放,這個願望才實現了。你們不知道,當年,他在山陽可是個響當當的人物,曾經被評為全區新長征突擊手、勞動模範,還是全區十大有貢獻的企業家之一。”

有這種事?李斌良三人互相看了看,現出不解的目光。苗雨急迫地追問著:“可是,後來怎麽了,怎麽進的監獄,變成這個樣子?”

馮律師:“這你們知道,因為貪汙,被判刑了。”

苗雨:“馮律師,您講具體點,到底是怎麽回事?”

馮律師歎息一聲:“說來可就話長了。就像那句成語說的那樣,‘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其實,在他開始發達的時候,災禍就已經埋下了。對了,他起步於八十年代初期,發展於八十年代中後期,那時,社會正處於變革期間,政策比較寬鬆,他年輕,有文化……說起來,他文化也不算高,是高中生,可是,當時在農村也算文化人了,腦瓜又好使,膽子大,敢闖,先是靠做生意攢下一筆錢,後來,被選上了村長,就開始帶領鄉親們辦企業,集資成立了一家冶煉廠。當時,這麽幹的還不多,所以,效益很好,到九十年代初期,資產已經達到兩千多萬元,這樣的企業,在整個山陽也數一數二了。”

李斌良想起邱曉明說過的話:“馮律師,他這個企業是什麽性質,到底是國營,還是私營?”

馮律師:“你們自己判斷吧,整個企業無論是國家還是其他企業,都沒有投過一分錢,完全是靠袁誌發個人投資和鄉親們集資辦起來的,你們說是國營還是私營?”

苗雨:“當然是私營。”

馮律師:“可是,這隻是事情的一個方麵。當年……其實現在也是這樣,方方麵麵對企業的限製、刁難勒卡太多,袁誌發為了企業辦得順利,就在名義上掛靠了縣冶煉廠,也就是所說的戴一頂‘紅帽子’,為此,每年還要交縣冶煉廠二十萬元管理費。想不到,恰恰是這一條害了他。”

李斌良:“您剛才說了,他是因貪汙被判刑的!”

馮律師:?“要不怎麽說是冤案呢?他那根本就不是貪汙,而是合法所得。他執行的是董事會集體通過的決定,經營管理人的工資待遇與企業效益掛鉤,年末總利潤的百分之五為管理者的工資,也就是分紅利。因為那幾年企業效益非常好,每年都能分到幾十萬,他不敢要,隻領取十萬元以內,其餘的都給了職工或者投入企業的再生產。對了,當年,報紙還報道過他的事跡呢……當然,也不是他的覺悟真那麽高,主要是害怕拿多了別人嫉妒,有人整他。可無論如何,應該說這個人的品質還是不錯的,現在的貪官,什麽事不敢幹,什麽錢不敢拿?所以,他出事後,企業的職工都埋怨他說,如果他如數領了錢,或者真的貪汙了,然後拿出一部分往上送,反而沒事了,企業也垮不了。”

苗雨:“馮律師,您快說,他是怎麽出事的?”

馮律師苦笑一聲:“怎麽出事的?咋說呢,好像是縣領導接到一些舉報信,說他有貪汙問題,就派工作組進駐企業查賬,查了三個多月,什麽也沒查出來,本來就該宣布沒事了,可是,檢察院又來了,最後,就把他分紅的錢定為貪汙,一下判了十年。”

苗雨:“怎麽能說是貪汙呢?企業不是他們自己的錢,自己辦起來的嗎?”

馮律師:“我不是說了嗎,誰讓他戴頂紅帽子了?”

苗雨:“可是,認定犯罪不能依據外在的名字,而要依據事實啊?”

馮律師:“我隻是個律師。我在法庭上也這麽辯護了,法庭沒有采納,我有什麽辦法,其實,別說是我這個律師,即使是法官,也沒辦法。”

苗雨:“我怎麽就不明白,怎麽沒辦法?你說,怎麽沒辦法?”

馮律師又苦笑一聲,不回答。苗雨還想追問,被秦誌劍製止:“馮律師,事情就這麽簡單?”

律師:“對。在中國,壞人要整一個好人是件非常簡單的事,相反,好人要想和壞人鬥,那可就太難了。”

苗雨憤怒地:“可這明明是冤案嘛!”

馮律師:“我一開始就說了。”

苗雨:“那你這律師是怎麽辯護的呀?是非如此明顯、罪與非罪如此分明的案子,就這麽判了,你這律師是幹什麽的呀?”

馮律師再次苦笑一聲:“同誌,聽你的話好像不是中國人似的,你們既然是警察,有些事還不明白嗎?律師算什麽?有些案子,如果上邊有人定了調,你律師就是辯護出花來,也沒有一點作用。其實,當時有些法官和檢察官也認為是一起錯案,可是,這些人調離的調離,免職的免職,換上一些不講良心或者膽小聽話的人……對,就像我這樣的人或者不如我的人來辦案,罪就這麽定了。”

苗雨:“這……你們可以上訴啊?”

馮律師:“上訴了兩次,上邊也發回重審,重審的還是那些人,結果能改變嗎?”

秦誌劍:“後來沒再申訴?”

馮律師低聲地:“沒有。”

苗雨憤怒地:“為什麽,你為什麽不申訴?”

馮律師沉默片刻,低聲地:“我害怕。”

秦誌劍:“害怕,你怕什麽?”

馮律師:“有人暗示我,如果我再為這案子申訴下去,就別想在白山地區當律師了。”

秦誌劍:“誰暗示你?是誰?”

直到秦誌劍問了三遍,馮律師才回答:“是決定我命運的人。”

想了想又補充,“也是決定你們命運的人。”

苗雨抗聲地:“誰,到底是誰,你說出來!”

馮律師沉默不語。秦誌劍:“你說,‘瘋子’……不,袁誌發被陷害是有人舉報,舉報人是誰?”

馮律師:“不知道,據說是匿名信……既然匿名信能引起領導如此重視,造成這種後果,我懷疑,寫信人不可能是企業內部的人。”

苗雨:“那會是誰?”

馮律師搖頭:“不知道。”

苗雨還想再問,被李斌良製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