揀莊稼

我故鄉那地方,把秋後到野外田裏揀掉下的黃豆哇、苞米呀、穀子什麽的統稱為揀莊稼。這活一般都是郊區或小鎮子上的家庭婦女和半大孩子們幹的。秋天的田野實在是誘人,實在是充滿著樂趣。其誘人處在於收獲,而樂趣則在於收獲前的尋找和奔波。我少年時代是在鎮裏度過的,我記憶裏便留下不少關於揀莊稼的事。

揀莊稼必得到遠處去,近處連柴草都被揀幹淨了。小孩子們是願意到遠處去揀莊稼的,到遠處去中午回不來,必得做頓頂餓的幹糧,如玉米餅子什麽的,若頭天收獲大,母親高興了,也許會蒸點白麵饅頭。這些幹糧即使做得再少,也會有小孩子半個。我那時就是為這半個幹糧盼母親走遠些。母親要是能帶上我一起去更好了,我就可以得到兩整個或更多一點的幹糧。當然母親是不會帶我去的,一是舍不得,二是絆腳。那麽,我們就隻好在太陽快落山時到城邊去迎接母親。當看見母親和大娘嬸嬸和大姐姐們順著小路一支隊伍樣走來時,我們便迎著夕陽朝滿麵紅光的媽媽撲奔過去。媽媽的收獲太多了,馱了座小山似的,有一大捆黃豆,上麵還有半布袋玉米或穀穗子。我們便搶過母親背上的布袋,讓母親輕鬆些。而母親總是怕壓著我,一邊囑咐著一邊從兜裏掏出幾把燒黃豆或紅紅的山菇簸。這時我們便什麽都忘了,連母親的勞累都給忘了,路上就大吃起來。吃過苦的孩子當然不會不懂事的,一旦哪天看母親收獲得少,臉上沒有笑容,我們就趕緊講點好消息,比如受老師表揚了,考試分多了,或在家收拾屋子等等。兒子的進步和背上的糧食都是母親的收獲啊。

盼到十一二歲了,我們才可以在星期天擠進母親她們的揀莊稼隊伍。我第一願意去揀苞米,因為可以遇到幾棵綠著的苞米稈兒。秋後剩下的綠苞米稈兒是甜的,可以當甜杆兒嚼吃,而且上邊有苞米穗的話,還可以煮鮮苞米吃口霜打過的嫩苞米味兒有點怪,留下的回味和記憶也就深長。第二願意揀的是穀子,穀穗有我看來最重要的用處,喂鳥。我們男孩子們都養幾隻鳥的,以為和自由的鳥兒在一起我們也就自由歡快了。豈不知我們已用穀粒剝奪了鳥兒的自由。第三是願意揀黃豆,而且願脫離大人自己結伴走遠遠地去揀,那樣可以把揀到的頭一抱豆子燒吃完了,粘滿黑灰的嘴打著飽嗝再去揀應該往家背的。

每每母親領我們共享揀來的歡樂時,爸爸就好說,揀莊稼和種莊稼的收獲是不一樣的。揀莊稼不操旱了澇了風了雨了收了和不收了的那份心。所以,至今一想起揀莊稼的事,我還不由得產生對農民的感謝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