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吉莉安·弗琳(GillianFlynn)[1]

在談金州殺人魔之前,先要談到那個女孩。米歇爾會告訴你關於那個女孩的故事:凶手把她從普萊森特街(PleasantStreet)拽入小巷,不留活口,像丟垃圾一樣丟掉了她的屍體。這個二十來歲的女孩在伊利諾伊州(Illinois)奧克帕克(Oak Park)遇害,而米歇爾就成長在幾個街區外一個人丁興旺的愛爾蘭天主教家庭裏。

米歇爾是六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她在每篇日記結尾都會落款“作家米歇爾”。她說是金州殺人魔燃起了她追蹤真實犯罪的興趣。

雖然這樣說有點奇怪,但我和米歇爾有得一拚。小時候我住在密蘇裏州(Missouri)堪薩斯城(Kansas City),那會兒我也是個誌向遠大,期望當一名作家,而我在自己日記裏的署名比米歇爾還誇張,是偉大的吉利恩(Gillian)。我和米歇爾一樣,長在一個愛爾蘭大家庭,我也去天主教學校,對陰險黑暗的事物頗為著迷。我12歲就讀了杜魯門·卡波特(Truman Capote)的《冷血》[2](In Cold Blood),那本便宜的二手書引得我對真實犯罪一生癡迷。

我喜歡讀描寫真實犯罪的作品,但也發現我作為讀者津津有味閱讀的是他人的悲傷。所以我和所有有責任感的消費者一樣,對所讀內容精挑細選。隻有執著、機敏且仁慈的作者才是最好的作者,才能吸引我的目光。

發現米歇爾是必然的結果。

我始終認為,偉大的真實犯罪作家最不值得賞識的特點就是仁慈。米歇爾有這樣一個特技,她不隻能鑽進凶手的腦子,還能鑽進抓捕凶手的警察的腦子,甚至還有被害人、案件背後悲痛的家屬的腦子。作為成年人,我是她著名博客“真實犯罪日記”的常客。我丈夫總慫恿我:“給她留言吧。”米歇爾原先住在芝加哥(Chicago),而我正住在芝加哥,我倆都已為人母,都花了大量時間觀察人性的黑暗麵。

我拒絕了丈夫的提議。我認為自己認識米歇爾最直接的方法,是在書展上認識一個她的阿姨,讓她把電話借給我,我借此給米歇爾發一條一點不像出自作家之手的短信:“你是最酷的!!!”

然而事實是,我不確定我想不想見米歇爾——畢竟我認為她的水平淩駕於我之上。我自己創造角色,她則是梳理事實,故事發展到哪,她就得跟到哪。她得贏得那些謹慎又疲憊的調查員的信任,為尋找可能存在的某一條關鍵線索翻遍數量龐大的資料,還要說服傷痕累累的受害者家屬和友人揭開舊傷。

她以一種特有的優雅姿態完成了所有這些。在家人入眠後的深夜,她才進入那間滿是女兒畫圖紙的房間,淹沒在用蠟筆潦草記錄的加州刑事法條裏,開始寫作。

我癡迷於收集殺人犯的信息,但即便如此,要是米歇爾沒有寫這位她稱之為“金州殺人魔”的凶手,我甚至不會聽說這個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於加利福尼亞州犯下50件性侵案和至少10起謀殺案的殺人狂。這是一係列數十年前的懸案,目擊者和被害人要麽搬離了當時的住所,要麽去世了,有些則選擇重新開始生活。這樁案件涉及南加州和北加州內的多個司法管轄區,涵蓋無數個缺少DNA信息或實驗室分析數據的卷宗。隻有個別作者願意寫這個案子,能寫好的更是寥寥無幾。

米歇爾在追查這一係列案件的過程中,顯現出了令人驚歎的執著。比方說,在1977年斯托克頓(Stockton)發生的一起案件中,一對袖扣不知所蹤,而她在俄勒岡州(Oregon)一家二手店的網站上找到了這對袖扣。不止如此,她還發現“以N開頭的男性名字比較少見,在20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間最普遍的100個名字中,N開頭的名字隻有一個,而那對袖扣的原主人很可能出生在這一年代”。注意,這些信息與凶手本人毫無關聯,而僅與凶手偷竊的一對袖扣有關,但這種對細節的執著在米歇爾的文字裏極為常見。她曾寫道:“有一次我花了一下午時間,調查有關1972年裏奧美式高中(Rio Americano High School)水球隊一名隊員的所有信息,隻因為他在年鑒相冊裏看起來很苗條卻有一對粗壯的小腿,而這可能符合金州殺人魔的體貌特征。”

許多耗費心力進行如此多調查的作者,都會迷失在這些冷冰冰的細節性數據和信息裏。這些執著的調查者往往對生活中的細微變化都要追究一二。

而《我將遁入黑暗》一書不僅是一本精美的報道集,更是一本相關案件的時間、地點、人物的概述集。米歇爾喚醒了加州這片從橘園改造而來的土地,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進展,讓人們更關注那些恐怖犯罪中的受害者;她喚醒了群山背陰處的城鎮,而過去這些鎮子隻在上千隻龐蛛疾走**的季節才熱鬧那麽一點。她還喚醒了那些人,是啊,那些人,以前可能是嬉皮士,爭論著何為自由;可能是兢兢業業過日子的新婚夫妻,就責任問題起了爭執;也可能是一位母親和她十幾歲的女兒,因為泳衣吵了起來。而他們都未曾想到,這會是他們最後一次爭吵。

看樣子我和米歇爾一樣,一開始就上鉤了。多年來對金州殺人魔身份的追查給她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她曾坦言:“我喉嚨裏永遠卡著一聲尖叫。”

米歇爾在46歲於睡夢中過世,那時這本著述尚未完成。在本書中,你會看到她同事留下的案件記錄,而這本書成了未完結的偵探小說,金州殺人魔的身份至今未被識破。我對此人的身份毫無興趣。不論他是誰,我希望有人能將他繩之以法。隻認識臉沒什麽意思,知道名字更是無聊。我們清楚他做過什麽,除此之外,“我的母親很粗暴,我恨女性,我就沒有家人……”之類的任何信息都顯得蒼白、無力又冗餘。這些細枝末節不是我想要的,我想看到的是真實存在、有血有肉的人類。

我想更了解米歇爾。我發現在她調查這位神出鬼沒的殺人犯時,我開始收集有關這位我如此欽佩的作者的信息。這女人是誰,讓我這麽信任她對這一係列案件的調查?她是什麽樣的人?為什麽會變成這樣的人?為什麽她能有這樣的魅力?那個夏日,我忍不住驅車20分鍾從芝加哥的家開到了奧克帕克,開到“那個女孩”被發現的小巷,開到作家米歇爾突發靈感的那個地方。到了那個地方我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去那兒——因為我也在進行自己的調查,而我在調查的,是這位非凡的黑暗狩獵者。

東區強奸犯(EAR)案件

(1976年6月—1979年7月)北加利福尼亞州在七縣襲擊50名女性

①1976年6月18日,蘭喬科爾多瓦

一名23歲女性(本書中化名為希拉)在自己的**遭到蒙麵入侵者強奸。此案或為該嫌犯所作數十起案件中的第一起,之後媒體和執法機關稱此嫌犯為“東區強奸犯”。

②1976年10月5日,錫特勒斯海茨

東區強奸犯第五次作案,被害人為30歲的家庭主婦簡·卡森。凶手在被害人丈夫離家去上班的幾分鍾後闖入屋內。案發期間,被害人3歲的兒子始終待在被害人的臥室中。

③1977年5月28日,帕克韋(Parkway)-薩克拉門托南區

已知案件中EAR第22次作案,被害人為28歲的菲奧納·威廉斯[3]和丈夫菲利普。這也是第七起有男性被害人在案發現場的案件。

④1978年10月28日,聖拉蒙

官方記錄中EAR所作的第40起案件,被害人為另一對夫婦:23歲的凱西和丈夫戴維。

⑤1978年12月9日,丹維爾

32歲的埃絲特·麥克唐納在深夜被吵醒,遭到捆綁和強奸。此為EAR的第43起案件。

維塞利亞洗劫者入室盜竊案和槍擊案

(1974年4月—1975年12月)

⑥維塞利亞

經調查,幾起入室盜竊案或與克勞德·斯內林謀殺案有關。

初代夜行跟蹤狂(ONS)所犯罪行

(1979年10月—1986年5月)

⑦1979年10月1日,戈利塔

初代夜行跟蹤狂入室襲擊了一對情侶,但沒能成功,這對情侶逃過一劫。

⑧1979年12月30日,戈利塔

ONS謀殺了羅伯特·奧弗曼醫生和黛布拉·亞曆山德裏亞·曼寧。

⑨1980年3月13日,文圖拉

ONS謀殺了莎琳·史密斯和萊曼·史密斯。

⑩1980年8月19日,丹納岬

ONS謀殺了基思·哈林頓和帕特爾瑞斯·哈林頓。

?1981年2月6日,爾灣

ONS謀殺了瑪努埃拉·維特亨。

?1981年7月27日,戈利塔

ONS謀殺了謝裏·多明戈和格雷戈裏·桑切斯。

?1986年5月5日,爾灣

ONS謀殺了賈內爾·克魯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