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培養出來的“財神爺”

周恩來多交黨費的事在大後方共產黨人中廣為流傳,於是引出了這樣一件事。

有一位從事上層統戰工作的共產黨員陳乃昌,那時在國民政府最高金融機構有合法社會職業。收入較高。他也總是每月都要多交黨費。先是交給李克農、葉劍英,當他改為直屬周恩來單線領導後,就交給周恩來。

周恩來在第一次收取他的黨費時,發現他交得較多,便詳細詢問了他的社會職業崗位收入、家庭生活以及家鄉父母生活負擔,然後說:

“你還有必要的工作應酬,每月就交黨費一元吧。”

但是陳乃昌不同意。他懇切地向周恩來解釋道:

“隻從物質上說,我現在職業崗位的收入比在政治部三廳時還多。在過去我交納黨費也不是象征性的。我比南方局同誌們的生活是夠富裕了。我們南方局的同誌每個月隻有幾塊零用錢呀!”

說到這裏,他又調皮地笑著說,

“周副主席,你不是把收入全都上交了嗎?”

周恩來被陳乃昌這樣“將了軍”,隻好笑了笑,收下了他多交的黨費。

當時的南方局常委、統戰工作委員會副書記葉劍英,還與陳乃昌有過這樣一段有趣的對話。

那一次,葉劍英給陳乃昌20元公款,要他去招待幾位華僑青年。他拒絕收錢,表示自己收入高,有錢招待。兩人爭執不下,隻好來個折衷,陳乃昌拿了10元錢去,自己另補貼了幾塊錢,招待幾位華僑青年吃了頓飯。在向葉劍英匯報時,葉劍英拿著他交上的那十幾塊錢的餐館票據,感慨地說:

“在北洋軍閥時代的舊軍隊,連以上的軍需官隻要任職三年的,抓起來就槍斃,也決不會冤枉他。”

“為什麽?”陳乃昌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貪汙呀!那些人經手軍需三年,必定貪汙不少,死罪應得!”

正是在周恩來等領導幹部以身作則的表率作用影響下,“出汙泥而不染”成了大後方共產黨人的一種共同作風。

當時國外華僑支援八路軍、新四軍抗戰的很多捐款是美元現鈔,使用起來不方便。周恩來就交給盧緒章,由他們通過合法身份在交易所賣出美元,換成法幣支票,再通過在中央銀行的關係把支票換成法幣現鈔。那時動輒幾萬美元,換成法幣是成包成箱地堆在盧緒章家裏。盧緒章對這些巨款視若無睹,一文也不亂動。

是因為他自己的錢多得花不完而不屑於動用那些錢嗎?不。這位“腰纏萬貫”的“大款”,盡管平時西服革履,派頭十足。但誰也不會料到,他穿在裏麵的襯衣竟是打著補丁的,因而不能拿到洗染店去洗,也不能交給傭人洗,而隻能讓妻子悄悄給他洗……

他不僅自己不亂動這些錢,還不讓親屬打這些錢的主意。他唯恐孩子們因他這個“資本家”掩護身份的影響而變成真正的資本家少爺,便把他們送到離家較遠、條件較差的寄宿學校去住讀。他甚至還曾打算把長子送去延安,到艱苦的革命環境裏去接受革命教育,隻因苦於不好向妻子說明去向,才未能如願。當孩子們抱怨學校夥食差,向他提出轉學到離家近的學校走讀好回家吃飯一類要求時,他就嚴肅地對孩子們說:

“爸爸現在的一切都不是你們的。我死了,這些財產不會給你們留下一個子兒!你們隻有好好學本事,保證長大後能自食其力。你們學習好,隻要可能,我一定供養你們上大學。你們的路,要自己走。”

不僅如此,在1944年,當廣大華行資金達到30萬美元時,盧緒章還向南方局組織部長劉少文鄭重提出,他和廣大華行的另外幾個共產黨員一致決定,將他們的股金全部上交給黨組織作為黨費——而他們這幾個共產黨員都是在創辦廣大華行時或創辦初期就集資入股的,他們的股金這時已是一個令不少人眼紅的大數。劉少文請示了周恩來後,隻同意將他們的股金劃出30%作為黨費。

但是到了1949年上海解放時,這些共產黨人仍然將股金全部上交了。

隻是為了補貼家庭開支,上級黨組織才給他們分別留了5000或10000港元。公司以40萬美元向非中共黨員的員工發還了股金。然而,盧緒章唯獨沒有發給他的妻子,讓他那不是共產黨員的妻子也“享受”了一次共產黨員的“特殊待遇”。

——當年一位女員工將這筆退款存進上海銀行,到“**”時,造反派抄家抄出她這張存折,上邊逐年加上利息,已有28萬元人民幣。至於留在香港的員工,後來則都已是百萬富翁了。

可是,盧緒章自己,在“**”時被造反派抄家,抄出來的存折上竟隻有400元存款!

南方局直接領導下的另一個經濟機關恒源字號,“老板”肖本仁(後名肖林),原是著名大型民營企業民主實業公司的物產部工作人員,經濟效益好,個人收入有保障。但為了給南方局建立自己的經濟機關,他毅然放棄了這個社會職業,“跳槽”出來,獨自闖入風波險惡的商海,不辭勞苦地邊幹邊學做起生意來。

周恩來對他們的工作進行了細致入微的指導。最初打算派肖林到緬甸仰光去做生意時,周恩來就曾精細地關照他,到國外,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騙上當。在國外遇到同鄉人,談話要恰當,不卑不亢,從容自如,但也不能冷淡,使人覺得不好接近。要掌握好分寸。還要注意保密……

恒源字號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後來與人合資辦起了重慶大生公司,以後又發展成了上海華益公司和香港華潤公司。上海解放後,這兩大公司的負責人肖林奉命結束地下經濟工作,將兩大公司上交,合計向黨組織上交黃金十多萬兩,財產折價一千多萬美元。而他自己,隻留下了區區3塊銀元以作紀念(後來贈給了重慶市博物館)。

——“**”中,造反派認為他肯定是發了不少橫財的“大老虎”,抄家多次,想要找到“巨款”,結果大失所望。

在周恩來培養下成長起來的中共經濟幹部,普遍是這樣把舍己為公、無私奉獻視為理所當然的事,而決不假公濟私。有的還為此獻出了寶貴的生命。

南方局領導下有一個秘密經濟機關工作人員,名叫何九齡,十多歲時就因參加中國共產黨,從事革命活動而在成都被國民黨反動派關進了監獄,後又轉押於重慶反省院。五年陰暗、潮濕的牢獄生活,使他年紀輕輕就患上了嚴重的支氣管哮喘病,不能勞累,一旦發病,就喘不過氣來,甚至會全身**成一團,痛苦不堪。抗戰開始,國共合作後,他才被釋放出獄。

不久,何九齡受命從事地下經濟工作,改名何忠發,做起了生意。他長年奔走於重慶、宜賓和湖北宜昌三鬥坪等地。經常忍受著病痛的折磨,默默地為南方局籌集經費。當南方局遷走,公開的中共四川省委不久也撤離後,他轉由中共川東臨時工委領導,繼續從事秘密經濟工作。

一次,思想上已經開始腐化變質的中共重慶市委書記劉國定,知道何忠發是川東臨委的“財神爺”,向他伸手借錢,想要拿去做投機生意發財,何忠發堅持原則說:

“組織上有錢,不能借給你私人。我個人又無錢可借。”

劉國定懷恨在心,向川東臨委“舉報”何忠發有經濟問題。臨委書記王璞調查後,發現是劉國定貪圖享受,誣陷同誌,對其進行了嚴肅批評。

1948年4月,劉國定被捕叛變,致使重慶及四川中共地下組織遭受大破壞。大逮捕開始後,何忠發正在重慶德士古煤油公司擔任出納主任(這是他的公開掩護職業)。他得到警報,趕緊轉移到了廣安縣暫避風頭。

因損失慘重的地下黨組織急需經費,何忠發又不顧個人安危,冒險於7月裏到重慶公司取款,同時還運送一批貨物到重慶出售。而重慶尚處於大逮捕**中,他不幸落入敵手。

何忠發被捕後,喪心病狂的劉國定指認他是共產黨的“財神爺”,還硬咬定他手裏有金條若幹,逼他交出。何忠發受盡酷刑,堅不吐實,最後在重慶解放前夕與江姐等一起壯烈犧牲於歌樂山電台嵐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