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與發現有什麽區別
“發明”與“發現”是兩個意義很相近也很容易被人們混淆的詞語,它們的區別到底在哪裏呢?簡單地說,發現指的是世界上一直都存在的事物或規律等從不為人所知到為人所知的過程;而發明則是指那些原本不存在的事物或思想、技術等經過人們的各種努力後被創造出來的過程。舉個例子來說,我們都知道意大利航海家克裏斯托弗·哥倫布發現了新大陸,這裏的新大陸為什麽說是被“發現”的而不是被“發明”出來的呢?因為早在哥倫布到達之前,“新大陸”作為地球陸地的一部分就一直存在於那裏了,隻是當時的人們不知道罷了。同時,我們也知道美國的萊特兄弟為了實現人類的飛天之夢而創造性地發明了飛機,這裏之所以用“發明”一詞,就是因為在萊特兄弟之前,人類無法長時間在天空中飛行,在飛機被發明之後這個願望才得以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