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李自成起義軍在河南的大發展002

起義軍的鮮明階級屬性還表現在它的紀律嚴明,嚴禁搶掠民間財物、隨意殺人和調戲婦女。張岱記載說,起義軍所過之處“秋毫無犯。自成下令曰:殺一人者如殺吾父,**一女者如**吾母”[103]。進攻開封時,李自成也發布過命令:“窩鋪內藏匿婦女者斬。”[104]義軍作戰時的軍令也極其嚴格,令行禁止,“臨陣無得反顧”,“前者死,後者繼進”[105]。攻城時為了實施爆破或拉崩,命令軍士每人衝往城下鑿取三塊牆磚,完成任務的回營休息,不足數的正法。盡管城上矢石交下,戰士們仍然奮勇攻城。

起義軍的這些優良作風同明王朝官軍的無惡不作形成了鮮明的對照。河南人民從事實當中認識到李自成起義軍是自己的真誠保護者,由衷地歡迎和支持起義軍。如史籍所說:

朝廷方急獻賊,竭天下之兵馬錢穀專向一獻賊。賊自成乘間養勢,勢遂大。又能假仁愚百姓,百姓當他賊過,人畜巢卵靡有孑遺,即官兵過亦不下賊。惟闖賊過則家室完好,畝禾如故。百姓竟德之,竟多歸附,勢益大。[106]

賊令嚴明,將吏無敢侵略。明季以來,師無紀律,所過鎮集,縱兵搶掠,號曰“打糧”,井裏為墟。而有司供給軍需,督逋賦甚急,敲撲煎熬,民不堪命。至是陷賊,反得安舒,為之歌曰:“殺牛羊,備酒漿,開了城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由是遠近欣附,不複目以為賊。[107]

封建文人的筆下能出現這樣接近實錄的描寫,確實是難能可貴的。它清楚地表明,李自成起義軍之所以能所向無敵,根本原因是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朱明王朝自居正統,把起義軍斥為犯上作亂、十惡不赦的盜賊,老百姓卻基於自己的親身感受根本不信這一套。他們的心是向著起義軍的。史籍中保留了一些河南人民支援起義軍的片段記載,例如:“初,賊之至他邑,有候於途者,有餉之糧者,有貽之弓箭者。”[108]崇禎十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左良玉所統官軍“冒雪行抵裕州”,當地“士民皆潛伏女牆,澆水凍城,為賊堅守,即粒糧根草呼之不應,與價亦拒”[109]。由此可見,李自成起義軍在河南的擴展絕不是偶然的,更不是某些封建史籍中以“虛聲煽動”等誣蔑之詞所能解釋的,它歸根結底反映了李自成起義軍是深得人心的。

[1] 關於李自成起義軍是從什麽地方出發、經過什麽路線進入河南的問題,請參看拙稿《李自成起義軍究竟從何處入豫?》(載《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一九七八年第四期)。至於到達河南境內的具體時間,由於所見材料有限,還不能得出結論。目前所能肯定的是,一般史籍記載的時日都偏遲了一些。例如,鄭廉在《豫變紀略》卷二中記崇禎十三年十一月“甲午,流賊李自成出商洛入豫,哨至淅川”。是月朔在戊寅,甲午為十七日。根據康熙《內鄉縣誌》卷十《兵事》的記載,李自成在這年十月二十二日就曾經“潛率五百騎攻內鄉縣東北鄉薛家寨(一名天寧寨),守嚴不克。二十七日退去”。又當時任明政府河南遊擊將軍的高謙,在其所撰的《中州戰略》裏,也記載他在崇禎十三年“仲冬(十一月)上旬”,接巡撫李仙風諭帖說:“近據寶豐、魯山塘報,皆雲闖賊哨馬四出,老營不動……”當時高謙統兵在外,考慮到寶豐、魯山塘報送到省城開封和李仙風諭帖送達高謙的時間,帖中所言李自成部的動向最晚不能遲於十月。何況,寶豐和魯山距陝豫交界處已有相當一段路程。另據《嵩縣誌》記載:崇禎“十二年(當係十三年之誤),闖賊李自成敗亡,僅數百騎遁入嵩、盧深山。冬月,由南山出,攻破萬安、田湖、新莊及樊店盤龍寨、西崖山寨,掠萬人,連破宜陽、永寧等縣,饑民從者已十餘萬”(見康熙三十一年《嵩縣誌》卷十,《雜誌·災祥》附錄“被兵始末”;又見乾隆三十一年《嵩縣誌》卷六,《星野》附祥異)。這說明,李自成起義軍入豫以後,還曾經在嵩縣、盧氏一帶深山裏休整。依據這些材料,做出李自成起義軍在崇禎十三年秋天已經進入河南的判斷,大概是可以成立的,至少可以證明《豫變紀略》所說十一月十七日入豫不符合事實。

[2] 康熙五十年《武安縣誌》卷一八《藝文》,《崇禎十四年乞免錢糧疏》。

[3] 康熙二十九年《輝縣誌》卷十八。

[4] 呂維祺:《明德先生文集》卷十二,《複勸倡義眼荒說》。

[5] 《豫變紀略》卷二。

[6] 《明德先生文集》卷十五。

[7]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三。

[8] 乾隆五十五年《永寧縣誌》。某些史籍把李自成起義軍攻克宜陽和永寧的時間前後倒置,實際上攻克宜陽是二十一日,克永寧是二十七日。

[9] 鄭廉《豫變紀略》卷二,記牛金星是“乙卯舉人”,乙卯為萬曆四十三年;耿興宗《遵汝山房文稿》卷七《牛金星事略》雲:金星“天啟辛酉舉於鄉”,辛酉為天啟元年。可是,康熙三十四年《汝州全誌》卷五下《選舉》、乾隆八年《重修寶豐縣誌》卷三《選舉》、嘉慶二年《寶豐縣誌》卷五《選舉表》,都說牛金星,字聚明,“天啟丁卯科”舉人。嘉慶《寶豐縣誌》還說:“崇禎三年香山塔記,碑陰載金星崇禎丁卯科舉人。按:是時天啟丁卯七年八月帝崩,莊烈帝(崇禎)立,猶未改元,依誌稱天啟丁卯為是。”趙士錦在《甲申紀事》中,述大順軍隊長姚奇英之言,亦謂牛金星“係丁卯科舉人”。可以斷定,牛金星在天啟七年中舉,其他的說法都不對。

[10] 《國榷》卷九七,記崇禎十二年四月七日“河南貢士寶豐牛金星有罪戍邊”。關於牛金星被革去功名下獄論戍的原因和投入李自成起義軍的過程,各種史籍的說法略有不同,可參見趙士錦《甲申紀事》、鄭廉《豫變紀略》、耿興宗《牛金星事略》、康熙或雍正《陝西通誌》中所收《石可礪傳》《衛楨固傳》、康熙五十六年《城固縣誌》卷七《石可礪傳》。

[11] 《豫變紀略》卷三。

[12] 關於讖語“十八子主神器”的來由和流傳情況,沈定平同誌在《明末“十八子主神器”源流考》(載江蘇人民出版社《明史研究論叢》第一輯)一文中,山東曲阜師範學院楊紹溥同誌在提交第一次清史討論會的《關於李自成自稱十八子的考釋——兼論古讖李氏當王與農民起義》論文中,做了詳細的討論,可資參考。《明史》卷一一八載,朱元璋之子穀王朱橞覬覦大寶,“偽引讖書雲:我高皇帝十八子,與讖合”。李清《三垣筆記》下卷載,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登極後,禦史張孫振雲:“皇上禦諱為十八,所雲‘十八孩兒與胡戰者’,非讖乎?此萬年祚也。”說明在有明一代,“十八子當主神器”的傳說不絕如縷,不僅在民間流傳得很廣,在統治集團中也頗有市場。

[13] 毛澤東:《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毛澤東選集》四卷合訂本,第五八八頁。

[14] 請參看《李岩質疑》,載《曆史研究》一九七八年第五期;《再談李岩問題》,載《北京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一九七九年第二期。

[15] 呂維祺:《明德先生文集》卷十五,《上福藩啟》。

[16] 同1。

[17] 趙吉士:《寄園寄所寄》卷九;《綏寇紀略》卷八;孫之騄:《二申野錄》卷八。

[18] 一說王紹禹部卒用繩索引義軍上城,見《明德先生年譜》。

[19] 《談往錄》卷中;《昆山王源魯先生遺稿》,《殘明前編·雜傳·呂維祺》。

[20] 《平寇誌》卷四;《國榷》卷九七;《明史紀事本末》卷七八。吳偉業大概是認為福王“泥首乞命”有失大體,在《綏寇紀略》裏竭力加以掩飾,記作“福王趺坐於地,賊逼之,王閉目搖首不語,已而大罵,因遇害”。

[21] 徐樹丕:《識小錄》卷二,《襄福二藩陷沒》條;同書卷四《福藩之變》條,記李自成之語作“汝在藩王中,富甲於天下,當此兵荒,汝不肯以一絲一粒賑濟百姓,汝奴才也”。文字略有不同。

[22] 《昆山王源魯先生遺稿》,《殘明前編·雜傳·呂維祺》。又,呂維祺之子呂璜在《呂太傅忠節述乞言》中,記李自成詰責語為:“呂尚書今日請兵,明日議剿,何逼人太甚?”見順治十八年《河南府誌》卷二五,《藝文》。

[23] 《綏寇紀略》卷八。

[24] 《豫變紀略》卷三。

[25] 文秉:《烈皇小識》卷七記:“李自成以邵時昌為河南偽知府。”其他史籍一般隻說以邵時昌“總理城守”,不詳授何職。這裏是根據當時隨李仙風領兵重占洛陽的明遊擊將軍高謙所作《中州戰略》。

[26] 《平寇誌》卷四;《綏寇紀略》卷九。

[27] 順治十八年《河南府誌》卷三,《災異》。

[28] 崇禎十五年二月,李自成起義軍攻克河南寶豐縣,當地武生陳四對、居民何英“持牛酒往獻。自成喜,署四對為遊擊將軍、何英為守備”(乾隆八年《重修寶豐縣誌》卷五,《兵燹》)。這種例子是比較少見的,反映了當地居民自發地支持起義軍;作為一項政策來說,李自成這時還沒有部署地方官吏,更沒有分撥軍隊留守地方。

[29] 崇禎十五年十月二十日,陳泰來在《上河南淪陷安集討賊疏》中說:“臣聞賊之蹂汴也,破一城即盡其城而毀之。其無大誌、奸謀,於此畢見。故臣昨冒昧具疏,以為非賊之利。然賊之設心,以為城郭不存,則守令不能露處,無守令而民散,雖欲不從我不得也。”(見《陳節湣公奏稿》卷上)陳泰來聽說起義軍每攻下一個城鎮都把城牆拆毀,以為這表明起義軍領導人胸無大誌,其實是誤解了起義軍的戰略意圖。

[30] 陳洪綬:《備陳一代興亡疏》,見《甲申朝事小紀》二編卷二。據當時參加這次召對的兵科都給事中張縉彥記載,朱由檢說:“親叔不保,皆朕不德所致雲雲,言訖大痛,掩袖流涕。”(見《依水園文集》前集卷二)

[31] 花村看行侍者:《談往錄》卷中。

[32] 張縉彥:《依水園文集》前集卷二。

[33] 《燼宮遺錄》卷下;又見《綏寇紀略》卷八。

[34] 李光壂:《守汴日誌》。

[35] 同1。

[36] 究竟是什麽人射瞎了李自成的眼睛,史籍中有不同說法。有的說是陳永福射的,崇禎十六年陳永福投降李自成時還說過“親集矢於王目”的話。《守汴日誌》《豫變紀略》等書則說是陳永福的兒子陳德(時任明軍守備)射的。還有的史籍說是官軍士卒所射,陳德據為己功,向朝廷請賞。周在浚《大梁守城記》說:“究不知為何人所射,陳總鎮遂攘為其子陳德之功,以守備擢遊擊。”又根據一種傳聞,說是謝三所射,“三名不顯,故為陳所掩雲”。

[37] 《守汴日誌》。

[38] 李自成、羅汝才兩部起義軍開始聯合作戰的時間,《國榷》記於九月,《懷陵流寇始終錄》記於八月,《平寇誌》《豫變紀略》記於七月。據《明末農民起義史料》第三三六至三三七頁所載《兵部為塘報鄧宛棗隨等處賊情事》,崇禎十四年七月間,李自成與羅汝才二部已在河南唐縣聯合作戰,故取七月說。

[39] 《綏寇紀略》卷九。

[40] 今湖北鍾祥縣。明嘉靖皇帝入繼大統之前的舊邸在這裏,他的父親興獻王(後追尊為帝)的陵寢也在這裏。

[41] 按,潁河流經項城東南,項城的西麵有泥河,在項城和汝寧之間,可能河名有誤。

[42] 順治十六年《項城縣誌》卷八《災祥誌》記:“崇禎十四年九月有大星隕。總製傅宗龍剿賊至城南火燒店。連戰十三日,援兵不至,死之。餘兵繞城安營,賊不敢窺。”同書卷六《人物誌·名宦》附《總督傅公全項紀略》有更詳細的敘述,也說雙方作戰地點在項城南火燒店;沒有提及起義軍賺城事,而說傅宗龍死後,“餘兵抵城下,遇賊至輒揮淚奮擊,無不以一當十者,項賴以全”。看來,《平寇誌》卷四、《國榷》卷九七,記起義軍“遂攻陷項城,屠之”,是靠不住的。

[43] 見《平寇誌》卷四。這條史料說明李自成起義軍非常注意宣傳鼓動工作,《九問》《九勸》之詞估計是用問答方式通俗地闡明起義軍的宗旨和政策,揭露明王朝的罪惡,號召人民起來鬥爭。關於李自成稱闖王的問題,由於史料既蕪雜又缺略,不易弄清。清初許多史籍說李自成原是高迎祥部下,崇禎九年高迎祥被俘犧牲以後,李自成即繼為闖王。這種頗為流行的說法肯定是錯誤的。因為在崇禎九年以後,明政府任事官員(如楊嗣昌、洪承疇、孫傳庭)的奏疏中,提到李自成時仍稱之為闖將。崇禎十四年以後確實有不少材料把李自成稱作闖王。按我個人的淺見,闖王和闖將本來都是綽號,沒有高低之分,不存在由闖將晉級為闖王的問題。李自成直到崇禎十六年統一了除張獻忠部以外的各支起義軍時,被推舉為奉天倡義營文武大元帥,也還沒有稱王。看來,李自成的“闖王”稱號有可能是在他的威信迅速上升以後,中原百姓和起義軍士卒感到稱他為闖將不雅,改呼闖王以示尊敬。李自成本人未必會把綽號闖將改為闖王,也未必會把闖王作為自己稱王的名號。正如崇禎八年起義軍東下南直隸等地時,民間呼起義軍首領為千歲一樣,李自成對百姓和部卒等稱他為闖王沒有必要加以製止。這種解釋是否恰當,仍有待於研究。

[44] 張永祺:《偶然遂紀略》。乾隆十一年《葉縣誌》卷八,《雜記·紀事》將起義軍攻克葉縣,誤記於崇禎十五年,與同書卷一《祥異附兵荒》所記“十四年十月,流賊李自成陷葉,副將劉國能、知縣張我翼死之”,自相矛盾。鄭廉《豫變紀略》卷三,記起義軍攻破葉縣於十二月乙卯(十四日),誤。又順治《南陽府誌》卷三,《祥異》記起義軍攻克葉縣的時間是崇禎十四年十月十四日。

[45] 朱聿鍵在崇禎五年襲封為唐王,至九年秋京師戒嚴時擅自提兵勤王,加以他事被廢為庶人,圈禁鳳陽高牆。其弟朱聿鏌承襲唐王,為李自成起義軍攻克南陽時所殺。朱聿鍵在弘光帝登極於南京時遇赦得出高牆。後來即位於福州,即南明隆武皇帝。鄭廉《豫變紀略》卷三記,“十一月,流賊破南陽府,唐王走”,似未深考。

[46] 《汪忠烈文行錄》卷上。

[47] 顧炎武《明季實錄》、邊大綬《虎口餘生記》所載,邊大綬掘毀李自成祖、父墓的塘報中說,“賊墓已破,王氣已泄,賊勢當自敗矣”;汪喬年的回劄亦雲:“接來劄知闖墓已伐,可以製賊死命。他日成功,定首敘以酬。”《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五雲:“闖賊破洛陽後,聲勢日張,或奏其祖墓宜有異,下旨喬年密察之。”如果這個說法可信,那麽掘墓的初謀就出自明朝廷,錄以備考。附帶說一下,崇禎十六年冬李自成占領西安以後,親自率領李過、劉芳亮部大軍攻陝北,途經家鄉米脂。米脂士民因發墓事惴惴不安,謠傳將要屠城;李自成隻處決了一個參與策劃並且積極探訪墓地所在的生員,其他一概不問。後人有詩雲:“李王一怒返梓鄉,慟削先塋恨莫贖。”“農夫走說毫無犯,士女聞言喜欲狂。”(見民國《米脂縣誌》卷九下《藝文·詩詞》)從這件事裏也可窺見李自成的胸襟多麽開闊了。

[48] 《國榷》卷九八。

[49] 《汪忠烈文行錄》卷上。《豫變紀略》卷四亦載此語,但較簡略。

[50] 順治八年《襄城縣誌》記:“十五年壬午二月十三日,闖賊李自成圍督師汪喬年於襄城,攻五晝夜,城破,喬年死之。”(卷七,《雜誌·災祥附變亂》)

[51] 《守汴日誌》。

[52] 《豫變紀略》卷四。

[53] 康熙四十九年《保德州誌》卷十一,《藝文》中,盧宜《表忠記》。

[54] 《綏寇紀略》卷十一附紀《豫撫陳益吾與同年許霞城書》中說:“朱仙鎮之敗,良玉以七千之眾率先倡逃,致十八萬人馬一齊潰散,而中原之事遂不可複問。”

[55] 朱仙鎮之役,《國榷》卷九八記於崇禎十五年四月十二日;《平寇誌》卷五、《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五,記於是年七月初一日;《石匱書後集》卷一載於七月,時日均誤。這裏是根據李光壂《守汴日誌》、周在浚《大梁守城記》和鄭廉《豫變紀略》。

[56] 《守汴日誌》。

[57] 在開封戰役中,富商大賈們站在明政府方麵,究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李自成當時尚未提出“平買平賣”的保護商業政策;二是開封巨商主要是為藩府和官紳服務的,具有很大的依附性。參看佚名《如夢錄》。

[58] 白愚:《汴圍濕襟錄》。李光壂《守汴日誌》中也談到,有霍賣婆“假采菜出城”為起義軍提供城內消息,李自成賞以金銀六錠,入城時被搜出,明政府“遂禁婦女出城”。

[59] 康熙十四年《香河縣誌》卷十一,《藝文誌》,《奏疏》,《明崇禎十五年河南開封府汜水縣知縣周騰蛟揭帖》。

[60] 鄭廉:《豫變紀略》卷四。白愚:《汴圍濕襟錄》也記載了這件告示,文字有出入。如鄭廉所記說,明朝文武官員如果“仍舊延抗”,起義軍破城後將嚴懲不貸,“置爾等於河魚腹中”;白愚文本卻說:“本營不日決黃河之水,恐爾輩盡葬河魚腹中矣!”看來,有可能是白愚在明政府決河灌汴之後,為了嫁禍於起義軍,私自偷換了文告的文字。

[61] 《守汴日誌》。

[62] 《守汴日誌》。又,馬士騭《汴城圍陷述》中記:“乃又有一二職官借養兵之名,倡搜糧之舉,而不肖紳衿如楊銓、張爾猷輩,挾城狐社鼠之奸,恣狼貪虎噬之計。逐門挨戶,掘地排闥,不為人留一糠秕,猶然曰搜糧以養兵也,乃竟轟入富室,拷夾仆婢,金珠銀錢,無不卷去。甚至按家派糧,指名發營,無論紳衿巨室,晝則鐵其項,夜則繩其足,罄家所有,以飽貪弁。”

[63] 馬士騭:《汴城圍陷述》,見順治十七年《河南通誌》卷四一,《藝文》。

[64] 王紫綬:《大梁宮人行》,見鄭廉《豫變紀略》;又見康熙《開封府誌》卷三四,《藝文四》;《河南通誌》卷七三,《藝文二》,文字略有不同。按,將軍指總兵陳永福,撫軍指河南巡撫高名衡。馬士騭《汴城圍陷述》中也說:“壬午夏初,卷土重來,糧盡援絕,掘羅無計;晨飯殺男,午炊煮女,百姓之死於饑者凡幾,死於殺而相食者凡幾。哀此殘黎,向之十存一二者,今百無一二矣。”

[65] 陳之遴:《浮雲集》卷四。按,決河灌汴是明河南高級文武官員串通密謀的結果,具體執行人為河南巡按禦史嚴雲京。崇禎十六年正月,兵科給事中李永茂在《治河擊奸疏》內說:“今覆按其自供狡賊坐困一揭,及臣同官劉昌與總漕史可法各疏,始知周藩遷徙,汴民慘死,新漕梗塞,泗陵震撼。皆雲京一決為之。即寸磔其身,尚不足以抵償諸罪。”(見李永茂《樞垣初刻》)陳之遴詩中所雲,出奇算之“繡衣使者”即指嚴雲京。崇禎十七年正月給事中光時亨在《王言更新疏》中,要求朱由檢下罪己詔,也把決河灌汴列為明政府所犯罪過之一。他說:“孰鑿挖河堤以致汴城億萬化為魚鱉,反開冒功幸賞之門,為親藩避地之始者乎?”(見孫承澤《天府廣記》卷十三,《糾劾》)

[66] 蔣德璟:《愨書》卷十一,《回奏議調寧兵及汴城撈銀揭帖》。

[67] 同1。關於明亡前夕明政府的“汴城撈銀”,薛所蘊有《汴中曲》雲:“省括昨日下州府,提取丁夫城汴土。汴城土厚十餘丈,雲有昔人藏金所。一日挖掘才一尺,幹糧用盡無氣力。略倚鐵鍬定喘息,長官鞭撲風雨急。長跪長官莫楚毒,掘得金銀將身贖。熬來萬苦與千辛,不見朱提見石骨。”(乾隆四年《祥符縣誌》卷二○,《藝文·七言古詩》)

[68] 開封淹沒後,崇禎帝曾召問開封府推官黃澍,“澍利口,諉鑿渠事於李自成”。兩天後雖有給事中陳燕貽劾“黃澍決水灌城之失”,朱由檢卻包庇“不問”(見《國榷》卷九八)。此後封建統治階級多沿襲此說,例如康熙四十六年愛新覺羅·玄燁巡視河工時曾說:“自明末流賊李自成決壞黃河之後,一經靳輔修築,至今河堤略不動搖,皆其功也。”(見《清聖祖實錄》卷二二九;《清史列傳》卷八《靳輔傳》也有類似記載)

[69] 這種說法充斥於封建史籍,如《明史》卷二六七《高名衡傳》雲:“會有獻計於巡按禦史嚴雲京者,請決河以灌賊。雲京語(高)名衡、(黃)澍,名衡、澍以為然。……我方鑿朱家寨口,賊知,移營高阜,艨艟巨伐以待,而驅掠民夫數萬反決馬家口以灌城。”

[70] 康熙十四年《香河縣誌》卷十一,《藝文誌·奏疏》。

[71] 鄭二陽:《鄭中丞益樓集》卷四。

[72] 侯方域:《壯悔堂文集》卷五,《寧南侯傳》。

[73] 許多史籍記載說,起義軍得到賀人龍被殺的消息後“酌酒相慶,曰:賀瘋子死,取關中如拾芥也”。這種把賀人龍描繪成義軍勁敵的說法未必可靠。彭孫貽在《平寇誌》卷五中評論說:“夫開縣之潰,陳州之逃,誰則為之?謂其勇猛為賊憚者,偽也。”

[74] 按時間順序,起義軍殲滅傅宗龍部在崇禎十四年,擊敗汪喬年部在十五年,疏中顛倒了次序。

[75] 《國榷》卷九八;侯方域:《壯悔堂文集》。

[76] 《石匱書後集》卷二五,《左良玉列傳》雲:“良玉欲率其軍三十萬,覲督師於河北。督師知糧無所出,乃諭之曰:‘將軍以兵三十萬稱盛,然止四萬在額受糧,實又未給度支,今遠來就我固善,第散其眾則不可,若悉以來而自謀食,咫尺畿輔,將安求之?’卒不得與良玉軍會。”

[77] 《綏寇紀略》卷九。

[78] 《國榷》卷九八。

[79] 這次戰役因官軍被擊敗的地方名叫塚頭,有的史籍稱之為“塚頭之敗”。《懷陵流寇始終錄》又有另一種稱呼:“當傳庭出軍,天大雨,糧車不進,采青柿以食,士卒凍饑,故甚敗。豫人謂之‘柿園之役’。”(卷十五)

[80] 乾隆十年《洛陽縣誌》卷十,《祥異》;又見順治十八年《河南府誌》卷三,《災異》。

[81]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五,記左金王為藺養成,爭世王為賀錦。《平寇誌》卷六也說“左金王名藺養成”。當時明朝安廬池太巡撫鄭二陽在給淮撫朱大典、淮按張修其的信中說:“在楚,革、左三營借口於糧路不通,移營就食。皖之爭、治兩營,猶自恭順如初。”在給僉院徐蓼莪的信中談到同一事件時又說:“革、回之眾,啟釁糧路,又慮其與賀、劉二營合。”(見《鄭中丞益樓集》卷四)這裏“爭、治兩營”和“賀、劉二營”是同義詞,看來說爭世王為賀錦、左金王為藺養成不是沒有根據,但一般的說法賀錦的名字左邊為金字故稱左金王。在未取得確證前,暫從通常說法。

[82] 鄭二陽:《鄭中丞益樓集》卷一。

[83]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三。明皖撫鄭二陽給兵部尚書陳新甲、侍郎吳甡的信中也說:“邇來逃死饑民,往往奔趨賊營,樂為效用。我之一舉動、一號令,賊皆得而調知,豈不令人憤懣欲絕?”(見《鄭中丞益樓集》卷四)

[84] 戴名世:《孑遺錄》,見《南山集》卷十五。又見《甲申朝事小紀》卷三,《桐城紀事》。

[85] 《蘄黃四十八寨紀事》卷一,《鄂寨篇》引《張仁熙致楊卓然書》。

[86] 康熙三十年《新蔡縣誌》卷七,《雜述》。

[87] 順治十五年《沈丘縣誌》卷十三,《叢紀誌·災祥》。按,左髻王即左金王,格料雁即革裏眼。

[88] 康熙元年《汝寧府誌》卷十。

[89] 康熙《汝寧府誌》卷十,《武備·軍功》記:“十四日晨,有通謀崇王中貴,矯王旨議降。或以告文嶽,文嶽大怒,舉刀砍柱,厲聲曰:‘有敢言降者手刃之。’至午,賊自西北門入城。”

[90] 《平寇誌》卷五,記崇王名朱由樻,河陽王誤書為河南王。《國榷》卷九八,記世子名為朱慈焲。這裏是根據《明史》卷一一九。但《明史》卷二六二《楊文嶽傳》,亦記起義軍“虜……河南、懷安諸王以行”。按情理,明封郡王不應以河南為號。

[91] 直到崇禎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李自成起義軍再克洛陽時,仍然采取了拆毀城牆的措施:“因忿城中駐兵與彼作難,遂令偽將驅其男女平城。”(順治十八年《河南府誌》卷三《災異》)汝寧戰役以後,史籍中不再見有平城的記載(指李自成為首的起義軍;張獻忠部因實力較小,直到崇禎十六年三月攻克湖廣蘄水時仍然平城,同年五月占領武昌以後才改變策略,據城設守,開始建立大西政權),而代之以派遣地方官員,如十二月“發精兵千餘騎,送襄陽徐秀才往鄧州上任”(見李永茂《樞垣初刻·襄陽再陷疏》)。

[92] 《綏寇紀略》卷九,記崇禎十六年九月孫傳庭統兵出潼關,偵得起義軍“老營在唐縣,精銳屯襄陽”,乃派遊擊折增修領兵間道潛攻唐縣。結果唐縣被攻破,起義軍“輜重俱盡,妻子細口被殺”。這雖然是半年多以後發生的事情,但起義軍把安置家屬和輜重的老營另行屯駐,不再隨精銳部隊遷徙大概要早一些。

[93] 康熙三十三年《武強縣誌》卷六,《列傳》,張星法:《李令尹列傳》。按,李令尹即李模,河南郟縣人。據傳中所說,李模當時也參加了考試,“鼻耳皆截去”,大概是屬於故意不成章者。順治年間,李模中了進士,殿試時清世祖當麵詢問過那時的情況。

[94] 張岱:《石匱書後集》卷六三。

[95] 同1。

[96] 查繼佐:《國壽錄》卷一,《徐一源傳》。

[97] 《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六。

[98] 《國壽錄》卷一,《徐一源傳》。

[99] 恩格斯:《反杜林論》,引自《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第二二二頁。

[100] 費密:《荒書》。

[101] 出處均見上引。

[102] 列寧:《社會民主黨在俄國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綱領》,引自《列寧全集》第十三卷,第二一七頁。

[103] 《石匱書後集》卷六三。

[104] 《守汴日誌》。

[105] 《平寇誌》卷十一。

[106] 李長祥:《天問閣集》卷上,《甲申廷臣傳》。

[107] 《石匱書後集》卷六三。

[108] 康熙五年《許州誌》卷十四,《碑記》;吳爾壎:《許昌全城死節塚碑記》。

[109] 《明末農民起義史料》,第三四四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