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家務事
阿托斯想出了這麽個說法:家務事。一樁家務事是不必讓紅衣主教過問的;一樁家務事跟別人不相幹,你盡可以當著別人的麵來處理你的家務事。
就這樣,阿托斯找到了這個說法:家務事。阿拉密斯找到了這個主意:派仆從。
波爾多斯找到了這個點子:賣鑽石。
隻有達德尼昂什麽也沒找到,盡管平時四個人中間數他最有辦法;說實話,他是讓米萊迪這個名字給嚇蒙了。
喔!不,我們說錯了:他找到了一個鑽石的買主。
德·特雷維爾先生府邸的那頓午餐氣氛很活躍。達德尼昂已經穿上了火槍手的製服,因為他的身材跟阿拉密斯差不多,而讀者想必還記得,阿拉密斯把詩稿賣給出版商得到的稿酬相當可觀,因而他的治裝都是雙份的,這下他把一套裝備讓給了夥伴。
達德尼昂要不是瞥見米萊迪猶如烏雲般地掠過天際,本來是該心滿意足的。
午餐過後,大家約定晚上在阿托斯住處碰頭,把事情全給定下來。達德尼昂白天在營地到處轉悠,讓弟兄們瞧瞧他那身火槍手的打扮。到了晚上約定的時間,四個夥伴又聚在一起;還剩下三件事要決定:給米萊迪小叔子的信怎麽寫;給都爾那位精幹人的信怎麽寫;寫好的信派哪兩個仆從送出去。
每人都推薦自己的仆從:阿托斯說格裏莫如何如何守口如瓶,除非主人讓他開口,否則他絕不會說一個字;波爾多斯大吹穆斯克通氣力怎麽怎麽大,憑他那副身量,常人就是四個一起上也不是他的對手;阿拉密斯極力推薦巴讚,對他的機警讚不絕口;達德尼昂則對布朗謝的勇氣表示絕對信任,又把他在布洛涅那檔子尷尬事裏的表現講了一遍。
這四種優點孰輕孰重,大家爭執不下,各人都發表了一通高論,為避免行文過於冗長,我們不再贅述。
“可惜啊,”阿托斯說,“我們派去送信的這個仆從,要是四種優點能兼而有之就好了。”
“這樣的仆從上哪兒去找?”
“找不到的!”阿托斯說,“這我很清楚:所以,用格裏莫吧。”
“用穆斯克通。”
“用巴讚。”
“用布朗謝;布朗謝既勇敢又機靈:四個優點已經有兩個了。”
“各位,”阿拉密斯說,“現在最重要的,並不是知道咱們的四個仆從中間哪一個嘴巴最緊,氣力最大,最機靈或者最勇敢;最要緊的要了解誰最愛錢。”
“阿拉密斯說得對,”阿托斯說,“我們應當在他們的缺點上打主意,而不應當光看他們的優點:教士先生,您真是一位出色的倫理學家!”
“可不是,”阿拉密斯說,“因為我們讓他們出力,固然是要想成功,但更重要的是不能失手;萬一失手,那可是要腦袋搬家的,而且搬的還不是仆從的……”
“輕點,阿拉密斯!”阿托斯說。
“對,不是那個仆從的腦袋,”阿拉密斯說,“而是他東家的腦袋,甚至連這東家的朋友也逃不了!咱們這幾個仆從有沒有這麽忠心,真的願意為咱們萬死不辭的?沒有。”
“說實在的,”達德尼昂說,“我敢擔保說布朗謝差不離。”
“那好,夥計,除了他那份出自天性的忠心,您再給他一筆數目可觀的錢,讓他手頭方便些,這下子,您就不會說差不離,而要說準能行了。”
“哎!仁慈的天主嗬!你們照樣會上當的,”阿托斯說,他對事情都看得挺樂觀,但對人就挺悲觀,“他們為了得到錢什麽都肯答應,可一上了路就心裏發毛,答應過的事什麽都做不成。一旦讓人抓住,人家就會逼他們招供;這麽一逼,他們就都會說出來。嗨!我們都不是小孩子嘍!從這兒去英國(阿托斯壓低聲音說),要經過法國好些地方,那兒到處都是紅衣主教的密探和心腹;要上船還必須有通行證;去倫敦的一路上還要開口問路,要懂得英語才行。瞧,我看這事兒難著呢。”
“哪兒呀,”達德尼昂說,他一心指望這事能成功,“我看這事沒什麽難的。當然,要是給德·溫特勳爵的信上寫的是國家大事,盡寫些紅衣主教怎麽幹壞事……”
“輕點!”阿托斯說。
“盡寫些國家的機密,”達德尼昂壓低嗓門接著說,“那不用說,咱們準得受輪刑;可是看在天主分上,阿托斯,您別忘了,您自己說過我們隻是給他寫些家務事;我們寫信給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請他在米萊迪到倫敦以後,不讓她對我們有使壞的機會。所以,這封信我打算大致上這麽寫……”
“哦。”阿拉密斯已經擺出一副挑刺的架勢說。
“‘親愛的朋友……’”
“嘿!好一個親愛的朋友,”阿托斯插斷他說,“這個頭可開得真不錯,叫一個英國佬親愛的朋友!太妙了,達德尼昂!光憑這一句,您就不是受輪刑,而是要受磔刑了。”
“那好吧,幹脆,我就稱他‘先生’。”
“您滿可以稱他‘勳爵’嘛。”阿托斯說,他素來對禮儀很講究。
“‘勳爵,您想必還記得盧森堡宮那個羊群覓草的圍場吧?’”
“好一個‘盧森堡宮’!人家還以為是在影射王太後[1]呢!虧您怎麽想得出來的。”阿托斯說。
“那好,我們就簡簡單單地這麽寫:‘勳爵,您還記得有人在那兒饒過您一命的某個圍場吧?’”
“我親愛的達德尼昂,”阿托斯說,“要您寫點東西可真是慘了:‘有人在那兒饒過您一命’!啐!這不是丟他的臉嗎。對一個上流社會的人,這種事是千萬提不得的。提醒人家欠過您的情,等於是在侮辱他。”
“喔!夥計,”達德尼昂說,“您真叫人受不了,要是老得聽您這麽吹毛求疵的,說實話,我寧可不寫了。”
“這您就做對了。夥計,使槍弄劍您是一把好手,可要說拿筆麽,還是讓教士先生來吧,這事兒他在行。”
“對!沒錯,”波爾多斯說,“還是讓阿拉密斯來吧,他用拉丁文寫過好些論文哩。”
“那好,就算這樣,”達德尼昂說,“這封信就由您來寫,阿拉密斯;不過,看在教皇聖父的分上,您要當心才是,因為現在該輪到我來挑眼兒了,我這可是有話在先。”
“那再好不過,”阿拉密斯帶著詩人的那種天真的自信說道,“不過你們得讓我把情況弄清楚:我聽說過勳爵的這位嫂子是個無賴,後來我聽到她跟紅衣主教說話,更覺得這個說法不假。”
“說輕點哪,見鬼!”阿托斯說。
“可是,”阿拉密斯繼續說,“詳情我並不了解。”
“我也一樣。”波爾多斯說。
達德尼昂和阿托斯默不作聲地相視片刻。阿托斯默想過後,臉色變得比平時更為蒼白,最後做了個同意的表示,達德尼昂明白自己可以講了。
“嗯,要寫的內容有這麽一些,”達德尼昂說,“‘勳爵,您的嫂子是個無惡不作的女人,為了想繼承您的財產,她曾經想讓人謀殺您。而且她本來就不能與令兄結婚,因為她在法國是有丈夫的,後來……’”
達德尼昂停了一下,好像是在斟酌用詞,可眼睛望著阿托斯。
“‘被她丈夫逐出家門。’”阿托斯說。
“‘因為她是烙過印記的女犯。’”達德尼昂接著說。
“啊!”波爾多斯嚷道,“這不可能!她居然想謀殺她的小叔子?”
“對。”
“她是有夫之婦?”阿拉密斯說。
“對。”
“她的丈夫看見她肩膀上烙了一朵百合花?”波爾多斯嚷道。
“對。”
這三聲“對”都是阿托斯說的,一聲比一聲低沉。
“這朵百合花,你們誰見過了?”阿拉密斯問道。
“達德尼昂和我,或者按時間順序來說,我和達德尼昂。”阿托斯回答說。
“這個壞女人的丈夫還活著嗎?”阿拉密斯說。
“還活著。”
“您能肯定?”
“我能肯定。”
接下來是一陣靜默,這當口各人的感觸是因氣質而不同的。“這一回,”阿托斯打破靜默說道,“達德尼昂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提綱,這些內容首先必須寫進去。”
“當然!您說得對,阿托斯,”阿拉密斯說,“起草一封信是件挺煩神的事。就是讓掌璽大臣來寫這麽一封措辭頗費周章的信,他也會一時覺得無從下手的,可要是讓掌璽大臣寫份會談紀要的話,他就勝任愉快了。好啦!各位請不要出聲,我這就寫了。”
阿拉密斯果真拿起筆,思索了一會兒,用一種女性的娟秀字體在紙上寫下十來行字,然後用一種輕柔、緩慢的音調,仿佛一邊念一邊還在字斟句酌似的,一句句念給眾人聽:
勳爵:
寫此信者曾有幸在地獄街的一個小圍場裏跟閣下比過劍。鑒於事後閣下曾多次表示願與在下結交為友,故在下特此將一要事相告,以期不負閣下雅望。閣下曾兩度險遭一近親之毒手,而這一女人閣下卻向以財產繼承人視之,實因閣下不知此女人在英國結婚之前,在法國已有婚配之緣故。現此女人又欲第三次加害於閣下,且此次閣下處境恐更為險峻。此女人昨夜已由拉羅謝爾啟程赴英國。閣下務須嚴密注意其行蹤,蓋因其此行目的係執行一駭人聽聞之重大計劃。如若閣下有意了解其作惡之能量,從其左肩即可窺見其過去也。
“嗯,寫得太棒了,”阿托斯說,“您的文才比得上國務大臣,親愛的阿拉密斯。德·溫特勳爵隻要收到這封信,一定就會嚴加防範;萬一信落到主教大人手裏,我們也不會受什麽牽連。不過,去送信的仆從說不定會耍花招,實際上待在夏特羅[2],卻讓我們以為他到了倫敦,所以交給他信的時候隻能先付他一半錢,說好另一半等回信來了再給。您那枚鑽戒還在吧?”阿托斯問達德尼昂。
“我手裏有比這更好的東西,我有現錢。”
說著達德尼昂把錢袋扔在桌上:聽到金幣的響聲,阿拉密斯抬起眼睛,波爾多斯打了個激靈,隻有阿托斯不動聲色。
“袋裏有多少錢?”他說。
“七千利弗爾,全是十二法郎的金幣。”
“七千利弗爾!”波爾多斯嚷道,“這麽一顆不起眼的小鑽石值七千利弗爾?”
“看來是吧,”阿托斯說,“既然錢都在這裏;我可不信咱們的達德尼昂會把自己的錢也放在裏麵。”
“可是,各位,剛才我們都沒想到王後,”達德尼昂說,“現在也得為她親愛的白金漢的健康操點心了。就算我們還她一點情吧。”
“說得有理,”阿托斯說,“可這是阿拉密斯的事。”
“好吧,”阿拉密斯紅著臉說道,“要我做什麽呢?”
“哦,”阿托斯說,“小事一樁:再寫一封信給都爾城裏的那位能幹人唄。”
阿拉密斯重新拿起筆,又思索了一會兒,然後動筆寫了起來,並且邊寫邊念出聲來征求夥伴們的同意:
“‘親愛的表妹……’”
“哦!”阿托斯說,“原來這位能幹人是您的親戚!”
“是姨表妹。”阿拉密斯說。
“那就寫表妹吧!”
阿拉密斯繼續念道:
親愛的表妹:
天主為法國的福祉和王國敵人的劫難而降予大任的紅衣主教大人,很快就要把拉羅謝爾反叛的異教徒收拾幹淨了:英國的救援艦隊眼看是來不成了;我甚至敢說,我能肯定白金漢先生會被一樁重大事件所羈絆而無法成行。主教大人過去是,現在是,而且將來大概也是最傑出的政治家。哪怕是太陽礙了他的事,他也會把太陽消掉。親愛的表妹,請把好消息告訴您的姐姐。我夢見這個該詛咒的英國人死了。我記不清他是被刺死還是毒死的;但有一點我能肯定,我真的夢見他死了,而您知道,我的夢一向是很準的。所以請相信您不久就會見到我回來吧。
“太棒了!”阿托斯大聲說道,“您簡直像個桂冠詩人;親愛的阿拉密斯,您寫得就像《啟示錄》[3]一樣雄辯,又像《福音書》一樣實在。現在您隻消在信上寫個地址就行了。”
“這容易。”阿拉密斯說。
他瀟灑地折好信,在上麵寫道:
送交都爾城縫洗女工米鬆小姐
三個夥伴相視而笑,他們心領神會了。
“現在,”阿拉密斯說,“你們想必明白,各位,這封信隻能由巴讚送到都爾去;我表妹隻認識巴讚,也隻信得過他:換個人去準會把事弄砸了。再說巴讚既有抱負又有見識;他讀過曆史書,各位,他知道西克斯特五世[4]當教皇以前放過豬;嗯,他本來就打算跟我一起去當教士,對於日後能當個教皇,或者至少當個紅衣主教,他是不會感到遺憾的:你們當然明白,一個有這種誌向的人是不會輕易讓人抓住的,就算讓人抓住了,也是寧願受刑而決不開口的。”
“好,好,”達德尼昂說,“我非常同意您的巴讚;可您也得同意我的布朗謝:米萊迪有一次曾經亂棒把他攆出門去;而布朗謝的記性特好,隻要有機會報複,我擔保他寧願挨頓毒打也不肯放棄的。如果說都爾的事是您的事,阿拉密斯,那麽倫敦的事就是我的事。因此我請各位選布朗謝去送信;再說他也已經跟我一起去過一次倫敦,有些話說得挺好:London,sir,if you please[5],my master lord d’ Artagnan[6];你們放心,會這兩句就盡夠他一去一回問路的了。”
“既然這樣,”阿托斯說,“布朗謝去時,就得給他七百利弗爾,回來再給他七百,巴讚呢,一去一回各是三百利弗爾;這樣一來,就隻剩五千利弗爾了;我們每人拿一千利弗爾花銷,餘下的一千利弗爾由教士先生保管,以便碰到意外情況或者有共同的開銷時可以拿出來用。你們看怎麽樣?”
“我親愛的阿托斯,”阿拉密斯說,“您說起話來就像涅斯托耳[7],你們都知道,他是古希臘最賢明的長者。”
“那好,就這樣說定了,”阿托斯說,“由布朗謝和巴讚去送信;說到底,把格裏莫留下來我也覺得挺好:他對我的各種習慣都熟悉了,我少不了他;昨兒他已經折騰了一整天,再去趕路送信會要了他的命的。”
布朗謝給叫來了。達德尼昂把這事告訴他以後,大夥兒又都對他囑咐了一番。達德尼昂跟他說這事時,先是告訴他如何如何光榮,然後提到給他多少錢,最後才點明這事的危險性。
“我把信藏在上衣的領飾裏,要是讓人逮住,我就把信吞下去。”
“可這樣你就沒法把信送到了。”達德尼昂說。
“請您今兒晚上再抄一份給我,明兒我就背得滾瓜爛熟了。”
達德尼昂瞧瞧夥伴們,仿佛在對他們說:
“怎麽,我沒說錯吧?”
“現在,”他接著又對布朗謝說,“給你八天時間趕到德·溫特勳爵那兒,再給你八天時間趕回來,一共是十六天;要是十六天以後,到八點鍾再不見你回來,那筆錢你就甭想再拿了,哪怕晚五分鍾也不行。”
“那麽,先生,”布朗謝說,“請給我買塊表吧。”
“把這個拿著,”阿托斯說著,以一種對身外之物無所容心的大度氣概把他的掛表遞給布朗謝,“要做個勇敢的小夥子。你記住,要是你口無遮攔,到處亂說,要是你東遊西逛,你就會害得你主人腦袋搬家,可你主人卻一心以為你忠心耿耿,剛才還向我們為你作擔保呢。你還得記住,要是你連累達德尼昂遭了殃,將來你跑到哪兒我都要找到你,拿你開膛剖腹。”
“喔!先生!”布朗謝說,他為阿托斯的不信任感到委屈,更為他那鎮定的神情感到害怕。
“我呢,”波爾多斯豹眼圓睜說,“你記住,我要活剝你的皮。”
“喔!先生!”
“我麽,”阿拉密斯嗓音柔和悅耳地接著說,“你記住,我要像野蠻人那樣把你放在文火上烤。”
“喔!先生!”
布朗謝哭了起來;他到底是因為受了恫嚇害怕得哭出聲來,還是因為看到四個夥伴這麽團結而感動得流淚,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達德尼昂拉住他的手,把他摟在懷裏。
“你瞧,布朗謝,”達德尼昂對他說,“這幾位先生對你說的這些話,全是衝著對我的情意,可他們心裏還是挺喜歡你的。”
“喔!先生!”布朗謝說,“這次我隻要不被人斬成四塊,就一定要把事辦成;即使被人斬成了四塊,您也放心,哪塊也不會開口說一個字。”
大家決定讓布朗謝第二天早晨八點鍾出發,以便讓他,像他自己說的那樣,在夜裏把信上的字句記在腦子裏。這樣一來,他已經用掉了十二個小時;他應該在第十六天晚上八點鍾回來。
第二天早上,布朗謝正要跨上馬背的當口,達德尼昂覺得心裏對公爵還是有點放心不下,於是又把他拉到邊上。
“聽著,”達德尼昂對他說,“你把信交給德·溫特勳爵,等他看完以後,你再對他說:‘請注意保護白金漢公爵大人,因為有人要謀殺他。’不過這句話,布朗謝,你也看見了,實在事關重大,所以我連對那幾位夥伴都沒說起我要把這秘密告訴你,更不用說給你寫在信上了,即便讓我去當統領我也不幹。”
“請放心,先生,”布朗謝說,“您會看到我這人信不信得過的。”
說完他縱身跨上一匹駿馬,這匹馬要一口氣跑上二十裏路才有驛站可以換馬;布朗謝拍馬向前,就這麽上路了,火槍手們要他記住的那三樁事讓他心頭有些著急,不過對於其他的事,他的心緒卻非常樂觀。
巴讚在下一天早晨出發去了都爾,限他交差的時間是八天。
這兩個仆從走了以後,讀者恐怕也能想得到,那四位夥伴比平日裏格外警覺,張大眼睛,伸長鼻子,豎起耳朵,什麽動靜都不輕易放過。日子一天天過去,他們總想從人家說的話裏聽到點風聲,從紅衣主教的行止裏看出點破綻,或是從捎來的郵件裏找出點蛛絲馬跡。有幾回營部臨時有事,他們一聽喚他們去,都不由得渾身打戰。要說呢,他們出於安全考慮這般小心提防,也是情有可原;米萊迪是個幽靈,一經在人前顯形,就再也不會讓人安安穩穩睡覺了。
第九天早晨,四個夥伴正在帕爾巴約酒店用早餐,隻見巴讚走了進來,氣色一如平時那麽好,臉上也習慣地掛著笑容;他見了主人,就照事先的約定說道:
“阿拉密斯先生,我把您表妹的回信捎來了。”
四個夥伴交換了一個快活的眼色:大功已經一半告成;不過當然,這一半所費的時間短,也比較容易。
阿拉密斯不由得還是漲紅了臉,把信接了過去,那上麵的字筆跡粗大,拚寫還有脫漏。
“天哪!”他嗬嗬笑道,“我真是失望得很;這個可憐的米鬆永遠甭想寫得像德·伏瓦蒂爾[8]先生那麽漂亮囉。”
“這個可靈(憐)的米雄(鬆)係(是)什麽意希(思)?”那個瑞士兵問道,這封信送到的時候,他正在跟四個夥伴閑聊。
“哦!沒什麽,”阿拉密斯說,“是個嬌媚的縫洗姑娘,我那會兒挺喜歡她,關照過她要親筆寫封信給我留個紀念。”
“太邦(棒)了!”瑞士兵說,“要係(是)她的人也跟她的機(字)一樣大,寧(您)就交陶(桃)花運了,夥機(計)!”阿拉密斯看了遍信,把它遞給阿托斯。
“您瞧瞧她給我寫些什麽吧,阿托斯。”他說。
阿托斯瞥了一眼信紙,然後,為了不讓旁人起疑,幹脆念出聲來:
表兄:
我和姐姐都會圓夢,有時會因此而感到非常害怕;不過您的那個夢,我想不妨可以這麽說:夢總是騙人的。再見!您要多保重,望經常來信。
阿葛拉埃·米鬆
“她說的是什麽夢呀?”那個龍騎兵聽見讀信,走過來問道。
“堆(對),係(是)什麽蒙(夢)?”瑞士兵說。
“嗨!那還用問!”阿拉密斯說,“就是我做的一個夢唄,我寫信告訴了她。”
“喔!堆(對),那嗐(還)用問!就係(是)告修(訴)她的一個蒙(夢);可我,我窮(從)來不做蒙(夢)。”
“您可真有福氣,”阿托斯邊說邊站起身來,“我真希望也能像您一樣說這句話!”
“窮(從)來不做!”瑞士兵聽到阿托斯這樣一位人物居然也有羨慕他的地方,不由得大為高興,一迭連聲地說道,“窮(從)來不做!窮(從)來不做!”
達德尼昂瞧見阿托斯離座,也站起身來,挽住他的胳臂往外走。波爾多斯和阿拉密斯留下來應付饒舌的龍騎兵和瑞士兵。
至於巴讚,他走去躺在一堆麥稈上麵睡覺了;由於他的想象力比瑞士兵豐富,所以夢見阿拉密斯先生當了教皇,給他戴上了一頂紅衣主教的冠冕。
不過正如我們前麵說的,巴讚的平安歸來,隻不過是使終日提心吊膽的四個夥伴稍稍鬆了口氣。等待的日子顯得格外漫長,達德尼昂甚至都想賭咒說這些天每天有四十八個小時了。他忘記了航途的緩慢,誇大了米萊迪的神通。這個在他眼裏猶如魔鬼的女人,他把有些不可思議的跡象,都當成是她在搞鬼;聽見一點動靜,他就以為是來逮捕他,是帶了布朗謝來跟他和他的夥伴對質。而且,更糟的是:他往日對那位可敬的庇卡底人曾經那麽信任,如今卻一天不如一天。他心神不定簡直到了坐立不安的地步,連波爾多斯和阿拉密斯也受到了影響。隻有阿托斯若無其事,仿佛身邊根本沒有什麽危險,每天照樣那麽鎮定自若。
尤其到了第十六天,達德尼昂和那兩個夥伴內心的不安已經非常明顯了,他們沒法待在一個地方不動,非得像幽靈似的在布朗謝回來必經的那條道上晃來晃去不可。
“啊呀呀,”阿托斯對他們說,“你們真不像男子漢,倒像些小孩子,一個娘們就把你們嚇成了這個模樣!你們到底怕些什麽?怕進監獄?嗨,自有人會把我們救出來的:博納修太太不是給救出來了嗎。怕砍頭?前線的壕溝還要危險哩,隨時都可能有顆槍子兒飛過來打斷誰的一條腿,我們還不是照樣天天高高興興上前線嗎,我相信,讓一個外科醫生鋸掉一條腿,要比讓劊子手砍掉個腦袋還疼呢。所以請你們少安毋躁,過兩個鍾點,再不就是過四個鍾頭,六個鍾頭,或者再晚些,布朗謝會回來的:他答應過回來的,我相信布朗謝決不會失信,我瞧著他就知道他是個好小夥子。”
“可要是他不回來呢?”達德尼昂說。
“嗯,要是他不回來,那就是說他有事給耽擱了,不然還能怎麽樣呢。說不定他從馬上摔了下來,說不定他從橋上掉了下去,說不定他跑得太快得了肺炎。哎!各位!你們得把種種可能發生的情況都考慮進去。人生就是一串由許許多多小小的磨難組成的念珠,曠達的人撥動這些念珠時,總是臉帶笑容的。像我一樣做個曠達的人吧,各位,坐到桌子跟前來,讓我們喝一杯;透過一杯尚貝爾坦葡萄酒看出去,未來總是玫瑰色的,這要比什麽東西都強。”
“這敢情好,”達德尼昂回答說,“可每當我喝一瓶新開的酒,總擔心這酒是不是打從米萊迪的酒窖裏拿出來的,老這麽著我都不耐煩再喝了。”
“您這人可真難弄,”阿托斯說,“她可是個漂亮的娘們哪!”
“一個烙過印的娘們!”波爾多斯粗聲粗氣地笑道。
阿托斯打了個冷戰,舉起手來拭了下額頭的汗,猛地一下子也站了起來,神情間帶著一種掩飾不住的煩躁。
白天總算挨過去了,夜晚雖說姍姍來遲,可畢竟還是來了;小店裏擠滿了常客;阿托斯口袋裏揣著賣鑽石分到的那份錢,一步不出帕爾巴約酒店。
德·比西尼先生請他們吃過一頓美餐,阿托斯覺得這人還值得交往,所以這天敲七點鍾那會兒,他倆就像平時那樣在賭錢:這時隻聽得巡邏隊路過門口,上前麵去加崗;到七點半,響起了歸營的鼓聲。
“咱們完了。”達德尼昂湊在阿托斯耳邊說。
“您是說咱們輸了吧,”阿托斯鎮靜地說著,從口袋裏掏出四個皮斯托爾,扔在桌子上。“得,先生們,”他接著說,“敲歸營鼓了,咱們回去睡覺吧。”
說完他就往門外走去,達德尼昂跟在後麵。阿拉密斯伸出胳臂讓波爾多斯挽著,也隨後跟了出來。阿拉密斯嘟嘟噥噥地背著詩,波爾多斯神情沮喪,時不時拔下幾根小胡子來。
正在這時,暗地裏倏地冒出一個黑影,瞧那模樣達德尼昂覺得挺眼熟,同時還聽見一個熟悉的聲音對他說:
“先生,我給您把披風拿來了,今兒晚上天挺涼的。”
“布朗謝!”達德尼昂喜不自勝地喊道。
“布朗謝!”波爾多斯和阿拉密斯也同聲喚道。
“可不,就是布朗謝,”阿托斯說,“這有什麽好奇怪的?他答應八點鍾回來的,這會兒不正好敲八點嗎。好啊!布朗謝,您是個言而有信的小夥子,要是哪天您要離開您主人,就上我這兒來吧。”
“哦!不,不會的,”布朗謝說,“我不會離開達德尼昂先生的。”
與此同時,達德尼昂覺著布朗謝塞了張紙條在他手裏。
達德尼昂很想擁抱一下凱旋的布朗謝,就像當初他出發時那樣;可是他又怕在大街上做出這麽動感情的舉動,會讓有些路人覺得太出格,所以就忍住了。
“回信在我這兒。”他對阿托斯他們三人說。
“那很好,”阿托斯說,“咱們回營看吧。”
達德尼昂手裏攥著那封回信,就像捏著一把火:他想加快腳步;可是阿托斯一把挽住了他的胳膊,逼得達德尼昂隻好跟同伴邁著同樣快慢的步子。
最後終於進得營來,點亮了油燈,布朗謝站在門口放哨,以防外人闖進來,達德尼昂雙手發抖地去掉封蠟,打開這封盼望已久的回信。
信上隻有半行字,用的是一種純粹英國式的字體,文句之簡約完全是斯巴達人的風格:
Thank you,be easy.
意思是:
“謝謝,請放心。”
阿托斯從達德尼昂手裏拿過這封信,就著油燈引上火,直到整張信紙燒成灰燼才鬆手。
隨後他喚布朗謝進來。
“現在,小夥子,”他對布朗謝說,“你可以拿你的那七百利弗爾了,不過你帶這麽一封信回來,並沒擔多大風險吧。”
“可我照樣還是想了好些辦法藏它來著。”布朗謝說。
“好呀,”達德尼昂說,“都講出來給我們聽聽。”
“嗬!那可長著哩,先生。”
“你說得有理,布朗謝,”阿托斯說,“再說歸營鼓已經敲過了,人家熄燈以後咱們再點著燈,會招人注意的。”
“那好,”達德尼昂說,“咱們睡覺吧。睡個好覺,布朗謝!”
“說實話,先生,十六天來我這還是第一次能睡個好覺。”
“我也是!”達德尼昂說。
“我也是!”波爾多斯應聲說。
“我也是!”阿拉密斯也應聲說。
“嗯,你們要我說實話吧?我也是!”阿托斯說。
[1]王太後指瑪麗·德·美第奇,盧森堡宮當初即為她而建造。
[2]法國城市,在拉羅謝爾的東北方向。
[3]《聖經·新約》中的最後一卷。
[4]西克斯特五世(1520—1590):十六世紀羅馬教皇,出身低微。
[5]英文:勞駕,先生,請問去倫敦怎麽走。
[6]英文:我主人達德尼昂閣下。
[7]希臘神話人物,特洛伊戰爭中的英雄,富有智慧的長者。
[8]見第363頁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