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即理VS性即理

在理學語境中,心分為性和情兩種,這兩種都與生俱來。“情”主要指的是七情六欲,情欲是表現出來的,是外在的;而理學家則主張“靜”,就是說,一個人應該時刻保持莊重的儀態,要注意體統,不能追趕跑跳蹦,更不能放肆地喜怒哀樂。程頤的態度就是,人應該像僵屍一樣,麵無表情,行動起來一板一眼,隻有這樣才符合“性”。性是一個人作為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也就是天理。正是因為有這樣奇妙的理論,所以,理學家要求別人“存天理(性)滅人欲(情)”。於是,朱熹就說,心可不是天理,心的其中一部分的性才是天理,情不是。

問題是,心分性和情正如水(H2O)分為氫原子(H)和氧原子(O)一樣,一旦分割了,就不可能稱為水(H2O),把“情”從“心”分出去,甚至咬牙切齒地想把它滅掉,這太不現實。朱熹也認為這有點不現實,所以他認為,我們的心是不足的,因為“情”被扔出去了,必須要找點什麽東西補充進來代替“情”。這種想法是正確的,因為性和情是心的兩條腿,缺一不可。如果你把右腿給砍了,即使把左腿練成金剛腿,你還是個殘廢,必須要去外麵找來一條腿,才是解決問題之道。於是,朱熹到心外去尋找另外一條腿,希望通過對萬事萬物的探究,從而不停地得到各種各樣的天理和道理,來彌補心的不足。

老實說,這種方法沒錯。我們必須要向外界學習,才能充實自己。比如我們要想開車,必須要去考駕照,比如我們想知道原子彈為什麽有那麽大威力,我們必須要從最基本的數理化開始學起,這些都是外在的知識,我們學習它,沒有錯。可理學家們卻在這裏來個大轉折:學習了這些基本的常識後,還要累個半死,把它上升到天理的高度。本來,我們考駕照的目的就是為開車,會開車後,這個“格物致知”的流程就走完了。朱熹卻說,從考駕照後到會開車這一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得出個人生道理,然後把它寫進我們的修身寶典中。

從前在洛陽城,程頤對一隻破殼欲出的小雞“格物致知”,他的確得到了知識。他發現小雞破殼時是先用腦袋撞擊蛋殼,而不是別人說的用嘴巴啄蛋殼。到了這個階段,“格物致知”已經完成,可程頤卻一驚一乍地說:“啊呀,看到小雞出生,我就看到了天地的生機生生不息。”

在王陽明看來,理學家的愚蠢莫過於此,把原本屬於心的情扔了出去,又拚死拚活地去外麵尋求代替情的東西,這不是吃飽了撐的嗎?王陽明說,我們的心本身就是個與生俱來、無所不能的東西,因為它裏麵有良知,良知是個法寶,能辨是非,能知善惡,你知道了是非善惡,天下還有什麽事不能解決的?

至於人心中的“情”,它遠沒有理學家們說得那麽恐怖。它不過是蒙在“性”上的一層塵埃,不過是遮住良知的一片烏雲。塵埃一吹就逝,烏雲一陣風來就散,不必大驚小怪。

既然心是無所不能的,那我們何必畫蛇添足地去外麵尋求什麽天理?天理就在我心中。理學家們在外麵尋求,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其實他們所探究的一切,在自己的心中早就有了。所以說,心即理。

王陽明同時還向理學家們提出一個質問:假設你們能從心外尋求到真理,可這個真理因為是從外麵尋求到的,如何來和我的心相融?正如做器官移植手術的人,如果不匹配,那是要出人命的。舉個例子,理學家向外尋求真理的手法之一就是通過書本知識。可書本裏的知識一定都是對的嗎?如果書本上說砒霜能吃,難道你不用心想一想,拿起來就吃?

這就是心學和理學的一個重大區別,實際上,心學和理學分道揚鑣,也隻是這一個區別。

在“格物致知”上,理學家和心學家還有個不易被察覺的區別。理學家為了彌補心的缺陷,會毫無目的地去外麵尋求知識,這有點像肉豬,隻要它認為是能消化的東西,它都要去吃。而心學家首先是在心裏認為這個知識有必要去追尋,然後才去追尋。前者是先探究,後用心;後者是先用心,後探究。